第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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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個瞎子,走路都要人攙扶。

     趙叔叔把我們安排在嘉興碼頭附近的一戶農戶家裡,主人家的老爺子懂一點中醫,給二哥熬魚腥草的水喝,又用艾草灸腳踝上的兩個穴位,兩天下來眼睛的腫總算消了下去。

    第三天,有隻小木船來接我們,上船後我發現竟是阿牛哥! 原來,羅叔叔想把我們送回鄉下老家去避難,又怕鬼子去過村裡,有埋伏,所以先去偵察一番,結果遇到了阿牛哥,便讓他來接我們走。

    羅叔叔真是我們的福星,我們三個天各一方的人,就這樣又有幸相聚了。

     二哥見了阿牛哥後,号啕大哭一場,這才開始張口說話。

    一路上,他斷斷續續地向我和阿牛哥講述了他幹的傻事——幫錢叔叔行兇得賞,和這一個月來東躲西藏的經曆。

    這段經曆裡,吳麗麗和她男人陳錄扮演了重要角色,後來高寬犧牲後,組織上讓他接任老A的工作前,曾要求他對這段“曆史”有個文字交代,為此他專門寫過一個材料,如下: 我家被鬼子滿門抄斬後,我沒地方藏身,就去找了吳麗麗。

    當時陳錄不在上海,說是去浙江了,一個月都回不來,吳就把我留在她的屋裡。

    但事實上陳根本沒離開上海,陳所以這麼騙她,是因為吳老嫌他來看她的時間少,纏得他心煩,才撒謊說走了。

    我呆到第三天,陳得到口風,說我跟吳住在一起,當天夜裡就聞來捉奸。

    我越窗而逃。

    畢竟是匆忙逃走的,在房間裡留下很多破綻,如煙頭,衣服,頭發絲。

    氣味等等。

    但我總想,他即使知道也不至于對吳起殺心,誰想到他……簡直比鬼子還狠!還毒!他其實不是要捉奸,而是要捉我,捉了我,好去找鬼子領賞。

    看我逃跑後,他當作什麼事也沒發生,把吳麗麗騙過去了。

     我離開吳後,本想馬上離開上海,但兩個原因促使我留下來:一個是我恰巧在街上遇到了一個以前我幫助過的人,他正好在吳麗麗家附近開了家客棧,并且保證一定會保護好我;另一個是,當時大街上已經四處貼了抓逮我的通緝令,我想到小妹點點肯定就在城裡,一定會看到這個東西,然後一定會去找吳麗麗了解家裡的情況。

    小妹是我唯一的親人,我不能抛下她不管,這麼一想我決定等一等再說。

    我住下來後,讓客棧老闆給吳麗麗捎信去,這樣萬一小妹去找她就找得到我。

     吳麗麗是個不大有心計的人,她以為陳真的什麼都不知道,知道我住在哪裡後經常抽空來看我,給我送點吃的、用的:我的槍都還在她家裡呢。

    哪想到,陳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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