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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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城市,回到熟悉的工作崗位上,已經過了兩個星期。
這期間,每有人問起過去我消失的那一段日子發生了什麽,又經曆了什麽,我皆一笑置之,輕描淡寫答說:「隻是覺得日子悶,出去走走而已,沒什麽。
」 是的,沒什麽,千言萬語不若一句話就這樣。
我不是小說裡白裙飄逸、不食人間煙火的女主角,我得工作,不然就沒飯吃,現實不容許我成天傷春悲秋。
我放逐過一段時間,不管心中的傷口治愈與否,我都得回到現實裡來,重新面對茶米油鹽的逼迫。
這就是人生。
而過去那些心底的情感變化,不足為外人道,即使說了,也沒人懂,隻是浪費口水罷了。
一趟旅行回來,我變得更加不愛說話,常常一整天,我隻是看稿、圈點錯字或文句。
我不愛修改别人的文字。
語言這種東西很妙,它完全沒有章法,也沒有邏輯可言,隻有習慣成自然。
每個人所處的語言環境不同,在書寫時,自然就形成饒富個人風格的行文方式。
我特欣賞這些文字有風格的作家,他們的文字或冷或熱、或濃或淡,但都獨樹一格,令人贊歎。
然而羅曼史這個圈子深受市場的影響,這是頗無奈的事實。
有時為遷就市場的反應,我們常得犧牲掉一些較純粹的東西,但又不願意太過妥協,所以在通俗與精緻之間,那把尺,衡量得非常辛苦。
我品嘗著字裡行間所流露的情感,流連在其中,無法自拔。
下班時間到了,同事一個個離開出版社,回家相夫教子去。
我翻了翻手上厚厚的一疊稿,還剩一半左右,便決定把手邊的稿子看完再離開。
獨身就是有這種好處,愛做什麽就做什麽,愛待在哪裡就待在哪裡,全然沒有拘束,更不必向誰報備,真正自由,雖說有一點寂寞…… 我甩甩頭,把那份落寞丢開,專注於手邊的稿子。
一個小時後,我讀完稿,把它往二審的桌上擺,然後又捉了另一份稿子塞進皮包裡,準備晚上睡覺前看。
老編的小辦公室仍亮著燈,我走過去打了聲招呼,便離開了。
回公寓的,我先在飯館裡吃了碗面,之後在市區裡晃了一會兒,看看百貨公司的櫥窗擺設和當季的新裝。
我走馬看花,并不特别留意什麽,直到一家喜餅店的櫥窗擺設吸引了我。
我趨前一看,發現櫥窗裡放置的是一套古代的嫁衣,鳳冠霞帔、精繡嫁裳,真是美呆了。
我不知我在櫥窗前站了多久,直到有人拍了我的肩,我才回過神來。
「亞樹……齊亞樹,是你嗎?」 我回過頭,看向叫住我的人,心頭一片困惑。
她是誰?怎麽知道我的名字? 「你是……」 「真的是你!我果然沒認錯人。
」她興奮地拉住我的手,急切地道:「你好嗎?好久不見了,你最近好嗎?」 我眯著眼,看著她姣好的臉龐,腦海中浮現一個人名。
「米虹……你是王米虹?」我的天!好巧。
她用力地點頭。
「是啊,就是我,真的好久不見了,沒想到我才剛回台灣,就在街頭遇見你,真巧。
」 我打量著她時髦的裝束和外表,難以置信地道:「我的天,你變了好多!」 她也打量著我,笑說:「但你還是認出我了。
我們多久沒見過面了?八年?十年?」 「十一年了。
」我說。
「可見這十一年來,我們都沒改變多少,否則要一眼認出對方,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她說。
「你看起來真變了好多,要不是你先叫住我……」街上行人太多,我根本不可能去留意每一個經過身邊的人,自然也不可能認出她。
米虹笑說:「老實講,我剛還真怕認錯人呢,你看起來也跟以前差好多。
」 「那是當然的了,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了。
」也都老了——但是這句話我保留。
沒有一個女人會喜歡聽見自己芳華已逝,自覺已老,純粹是心境上的問題。
我看著渾身散發著自信與光采的米虹,心想她應沒有年老的疑慮,這是好現象,我時常覺得自己未老先衰。
盡管不覺得自己老,米虹還是輕輕歎了口氣。
我挑眉,她聳聳肩,笑著伸出手臂摟住我,說:「我的好友,亞樹,真高興見到你。
」 我回摟了她。
人來人往的大街上不是叙舊談話的地方,我帶著剛回台灣的米虹往一家我近來常去的咖啡館泡。
台北東區的「夜貓子咖啡館」有兩個豐姿綽約的女老闆。
我不知道她們的名字,除了點咖啡以外,也從沒和她們交談過,但我帶著米虹進去咖啡館時,看到其中一位老闆,她送來menu,颔首向我一笑。
我覺得很窩心。
這裡不論氣氛、音樂、咖啡,或者是主人,都給我一種溫暖的感覺,米虹立刻也察覺到了,她吹了聲口哨,說
這期間,每有人問起過去我消失的那一段日子發生了什麽,又經曆了什麽,我皆一笑置之,輕描淡寫答說:「隻是覺得日子悶,出去走走而已,沒什麽。
」 是的,沒什麽,千言萬語不若一句話就這樣。
我不是小說裡白裙飄逸、不食人間煙火的女主角,我得工作,不然就沒飯吃,現實不容許我成天傷春悲秋。
我放逐過一段時間,不管心中的傷口治愈與否,我都得回到現實裡來,重新面對茶米油鹽的逼迫。
這就是人生。
而過去那些心底的情感變化,不足為外人道,即使說了,也沒人懂,隻是浪費口水罷了。
一趟旅行回來,我變得更加不愛說話,常常一整天,我隻是看稿、圈點錯字或文句。
我不愛修改别人的文字。
語言這種東西很妙,它完全沒有章法,也沒有邏輯可言,隻有習慣成自然。
每個人所處的語言環境不同,在書寫時,自然就形成饒富個人風格的行文方式。
我特欣賞這些文字有風格的作家,他們的文字或冷或熱、或濃或淡,但都獨樹一格,令人贊歎。
然而羅曼史這個圈子深受市場的影響,這是頗無奈的事實。
有時為遷就市場的反應,我們常得犧牲掉一些較純粹的東西,但又不願意太過妥協,所以在通俗與精緻之間,那把尺,衡量得非常辛苦。
我品嘗著字裡行間所流露的情感,流連在其中,無法自拔。
下班時間到了,同事一個個離開出版社,回家相夫教子去。
我翻了翻手上厚厚的一疊稿,還剩一半左右,便決定把手邊的稿子看完再離開。
獨身就是有這種好處,愛做什麽就做什麽,愛待在哪裡就待在哪裡,全然沒有拘束,更不必向誰報備,真正自由,雖說有一點寂寞…… 我甩甩頭,把那份落寞丢開,專注於手邊的稿子。
一個小時後,我讀完稿,把它往二審的桌上擺,然後又捉了另一份稿子塞進皮包裡,準備晚上睡覺前看。
老編的小辦公室仍亮著燈,我走過去打了聲招呼,便離開了。
回公寓的,我先在飯館裡吃了碗面,之後在市區裡晃了一會兒,看看百貨公司的櫥窗擺設和當季的新裝。
我走馬看花,并不特别留意什麽,直到一家喜餅店的櫥窗擺設吸引了我。
我趨前一看,發現櫥窗裡放置的是一套古代的嫁衣,鳳冠霞帔、精繡嫁裳,真是美呆了。
我不知我在櫥窗前站了多久,直到有人拍了我的肩,我才回過神來。
「亞樹……齊亞樹,是你嗎?」 我回過頭,看向叫住我的人,心頭一片困惑。
她是誰?怎麽知道我的名字? 「你是……」 「真的是你!我果然沒認錯人。
」她興奮地拉住我的手,急切地道:「你好嗎?好久不見了,你最近好嗎?」 我眯著眼,看著她姣好的臉龐,腦海中浮現一個人名。
「米虹……你是王米虹?」我的天!好巧。
她用力地點頭。
「是啊,就是我,真的好久不見了,沒想到我才剛回台灣,就在街頭遇見你,真巧。
」 我打量著她時髦的裝束和外表,難以置信地道:「我的天,你變了好多!」 她也打量著我,笑說:「但你還是認出我了。
我們多久沒見過面了?八年?十年?」 「十一年了。
」我說。
「可見這十一年來,我們都沒改變多少,否則要一眼認出對方,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她說。
「你看起來真變了好多,要不是你先叫住我……」街上行人太多,我根本不可能去留意每一個經過身邊的人,自然也不可能認出她。
米虹笑說:「老實講,我剛還真怕認錯人呢,你看起來也跟以前差好多。
」 「那是當然的了,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了。
」也都老了——但是這句話我保留。
沒有一個女人會喜歡聽見自己芳華已逝,自覺已老,純粹是心境上的問題。
我看著渾身散發著自信與光采的米虹,心想她應沒有年老的疑慮,這是好現象,我時常覺得自己未老先衰。
盡管不覺得自己老,米虹還是輕輕歎了口氣。
我挑眉,她聳聳肩,笑著伸出手臂摟住我,說:「我的好友,亞樹,真高興見到你。
」 我回摟了她。
人來人往的大街上不是叙舊談話的地方,我帶著剛回台灣的米虹往一家我近來常去的咖啡館泡。
台北東區的「夜貓子咖啡館」有兩個豐姿綽約的女老闆。
我不知道她們的名字,除了點咖啡以外,也從沒和她們交談過,但我帶著米虹進去咖啡館時,看到其中一位老闆,她送來menu,颔首向我一笑。
我覺得很窩心。
這裡不論氣氛、音樂、咖啡,或者是主人,都給我一種溫暖的感覺,米虹立刻也察覺到了,她吹了聲口哨,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