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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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我不要穿裙子。

    ” “玺兒乖,這是媽媽特别為你做的,穿給媽媽看看好不好?很漂亮的。

    ” “不要!不要!” “玺兒,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歡媽媽做的漂亮衣服嗎?穿穿着嘛。

    ” “不要!我現在不喜歡了。

    ” “可惡!談玺!給我乖乖站好。

    ” “哇!爸爸救命啊!” “啟、澄、轉、和!來幫我抓着玺兒!” 談文清無奈地看着眼前這一幕誇張的景象。

     七年前,談玺出生,本該是件歡天喜地的大事,卻因為“性别”問題讓當母親的翁明筝十分失望,如果隻是這樣也就算了,然而她卻異想天開,将所有原本是為女兒準備的粉紅色小衣服、粉紅色小襪子、粉紅色小帽帽、粉紅色小床……全數用在這個意料外的男嬰身上。

     翁明筝根本是将談玺當成女兒在養。

     而談肇啟、談肇澄、談肇轉、談肇和四兄弟便成了“幫兇”。

     談文清擁有一家服裝設計工作室,妻子翁明筝則是負責其中的童裝部門,而且比起男童裝,她更鐘愛女童裝,一連生了四個讓她提不起興緻的男孩,原本就打算在女兒出生之後,所有的服裝都要由她親手設計、剪裁,隻要一想到可愛的女孩子,她的靈感便源源不絕,怎能隻因為“性别”不對就打斷她的計劃。

     因此,翁明筝照樣将那些心血結晶的小衣服、小裙子全部套用在談玺的身上,沒有自主意識的嬰孩自然隻有任由她擺。

     而談家四兄弟則發現其實有個比妹妹還漂亮的弟弟也沒什麼不好,甚至更“好玩”,幫他穿上女孩子的衣服、綁上可愛的小辮辮,他們照樣可以向所有人炫耀他們可愛的“妹妹”,沒有人知道其實他是個“底迪”。

     談玺确實是長得很美,四個兄弟都像爸爸,而談玺則像跟媽媽是同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再經過“品種改良”,天生就是個美人胚子,一笑起來簡直是傾國傾城,就算不是女人,以後也顯然會是個“禍害”。

     在談家母子的“共謀”下,談玺從小就被扮成女童來“混淆視聽”,隻為了滿足他們對女兒及妹妹的渴求,旁人也以為他們家生出一個可愛得令人愛不釋手的女孩。

     身為一家之主,談文清對于這種現象卻是無可奈何,在屢勸不聽後,也隻好當作沒看到,随他們去“玩”了,談玺總會長大,這些當人家長輩的總有一天會承認他終究是個男孩。

     然而,談文清沒想到這樣的決定會讓幺子的生命就此改觀。

     開始上小學之後,談玺終于因為一次打擊而開始意識到自己的性别問題。

     因為不管他穿不穿裙子,從小還是跟着哥哥們在男生廁所站着尿尿,而入學後卻因此在男廁造成一陣騷動,所有原本以為他是女孩子的男生變得對他避之唯恐不及,可以想見不解世事的孩子被别人嘲笑時是多麼殘酷。

     自尊受創的談玺在父親的及時開導後,才發現原來自己和哥哥是一樣的,應該要有男孩子的模樣,不該綁辮子、穿女生的衣服,因此也開始拒穿媽媽準備的裙裝,為他的個人尊嚴奮戰。

     談文清是松了口氣,但翁明筝與四個兒子可不感激他的“多事”,照樣想将談玺打扮成可愛的女孩,才會造成眼前的這幕景況。

     其實,談玺并不見得真的讨厭穿裙子,以他被母親從小培養的“女性虛榮”,當然也會有想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欲望,隻是因為被人嘲笑的委屈,讓他開始抗拒女性化的裝扮,要他丢掉那些美麗的衣服也是很舍不得的。

     隻是,此時他說什麼都不肯穿上母親手中那件誇張的蓬蓬裙。

     雖然是男生女相,但談玺其實是很有力氣的,這也是為什麼他在學校雖然受到排擠,卻沒有人真敢欺負他,因為打不過他。

     然而在以一對多的狀況下,談玺就算力氣再大也沒用。

     “媽,我抓住玺兒了!” 談肇啟以十五歲少年的強勢壓制住蠢動的幺弟,另外的三兄弟則分别看管他的左右手及雙腳,免得他拳打腳踢地傷到自己或他人,幫“妹妹”換衣服已經是他們的專長之一,知道如何以最适當的力道讓他無法掙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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