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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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芙菱使盡吃奶的力往前伸手一抓,竟然就讓她抓到了偷車賊的衣服。
由于芙菱的“神來一手”,讓偷車賊頓時失了重心,整個人向後摔離車子,和芙菱一起跌倒在地,而機車則往前打滑倒在地上。
此時,由後追趕上來的沈徹,一把扶起她,氣急敗壞地大吼:“你又在搞什麼鬼啊?” “他是偷車賊!快抓住他!”芙菱喊道,連忙從地上爬起來。
藍仲勳一個跨步向前,輕易地便逮到正欲逃跑的偷車賊。
“我沒有偷車!”男孩扭着身子欲掙脫藍仲勳的箝制,眼前出現的三個男人實在高得駭人。
“騙人,這車子明明就是我的、上面還有我的簽名記号。
”芙菱喘着氣,走過去牽起機車。
沈徹本來該為她這莽撞的行為生氣的,但現在他卻忍不住大笑出聲,因為他剛剛看到了一個“奇觀”—他這輩子從沒見“麥可”跑得如此勤奮,當然更沒見她跑得這麼快過。
瞧她剛才追機車的那股勁,實在很難想象她平常都是癱在沙發上動都不動的。
也許她有未發揮的運動潛能! “我想你可能不适合打籃球,反而适合跑百米。
”他揶揄道。
“你跑起來快得驚人。
” “廢話。
”芙菱根本沒發現他在調侃她,兀自激動道:“這是我犧牲寶貴的睡眠,努力打工才賺來的機車。
”騎沒幾天便被偷了,如今難得能再被她碰上,豈有不追讨回來的道理。
“也不需要這麼賣命吧!萬一受傷了怎麼辦?我還等着你來對我負責。
”他敲她的頭,她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不會再出這一堆奇怪的狀況? “負什麼責?” “阿徹,我看你還是明說好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妹的智商,她怎麼可能會聽得懂。
”藍仲達煞有介事地說道,上前替芙菱牽起機車,并且跟在藍仲勳的後頭,預備到附近的警察局。
“你這是什麼意思?”芙菱嘟嘴道,二哥說得好象她很笨的樣子。
“瞧,她果然聽不懂。
”藍仲達大笑。
“二哥!” “好吧,其實我也應該對你負責的。
”沈徹故意歎了口氣,眼角露出難掩的笑意。
“為什麼?”這下她更不懂了。
“還記得你五歲生日那天,被躲避球打中的那次嗎?” 芙菱偏着頭想了一會兒,感覺好象有點印象。
“是……你打的?” 沈徹點點頭。
“原來我生日受傷的紀錄,有兩次被球打傷都是你的傑作。
”芙菱突然想到。
“那時你并沒有被球打傷……”藍仲達接道,嘴角已開始隐忍大笑的沖動。
“事實上,你是差點被噎死。
” “被……噎死?”她的表情好象生吞雞蛋。
“因為球打中你的時候,你正在吃棒棒糖……所以……”藍仲達嘴角抽動着。
“你知道的,就發生悲劇了。
” “不好意思,那根棒棒糖剛好也是我送你吃的,所以你說,我是不是該對你負責?”沈徹補充道,笑着對她眨眨眼。
“你隻要不再害我生日的時候受傷就可以了,不需要負什麼責。
”芙菱遲鈍道,完全聽不出沈徹的弦外之音。
“你隻要讓我負責,我保證這種事絕對不會再發生了。
”沈徹舉掌保證。
“你到底要負什麼責啊……” 就這樣,他們牽着機車、押着騎贓車的年輕人一路争執到了警察局…… ※※※ 然後呢?故事結束了嗎? 童話故事裡的公主和王子該過着快樂的生活吧! 小說劇情裡男主角對女主角求婚的戲都該是唯美浪漫的吧? 藍芙菱以前雖然從沒談過戀愛,但她起碼是個女孩子,也一定會或多或少地有過種種關于自己未來的愛情憧憬。
但在她的衆多幻想中,卻從未出現這麼一幕—他們的婚事,就在他們去警察局的路上,莫名其妙地說定! 她從沒想過她會這麼快就決定了自己的終身大事,但沈徹一直像繞口令似的說着什麼負責之類的論調,講得似是而非,令她頭昏腦脹的,胡裡胡塗地就答應先訂了婚…… 可她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啊! 不過,更令人跌破眼鏡的是她竟然就在大學畢業典禮的當天,也同時舉行了她的結婚典禮。
她——嫁給了沈徹——成了名副其實的六月新娘。
班上同學除了芷嫣之外,每個人都非常不可置信。
因為大家都常笑稱她和芷嫣同樣都是“溫室裡的花朵”,隻是芷嫣是水仙花,而芙菱卻是喇叭花,言下之意,無非是表示芙菱在班上是那種看起來極不起眼,也最沒有男朋友的人,也就是很有可能會嫁不掉的那種人。
可卻沒想到全班最早嫁掉的,竟就是她!且對象竟然還是職籃明星球員沈徹。
無怪乎有些心存嫉妒的人,會冷嘲熱諷地說句:“上天是公平的。
”醜的女孩,往往都會挑到很帥的老公。
真是這樣嗎?美與醜的定界,往往是因人而異吧! 有人看的是外表,有人看的是真心。
沈徹和藍芙菱的婚禮如預期般地吸引了大批媒體記者前來,在這些記者眼中,他們看到的是職籃明星沈徹,至于他的新娘,隻不過是個比較幸運的平凡女大學畢業生罷了。
然而,在沈徹眼中,藍芙菱才是他一生想照顧的寶。
她懶,卻也很真;她雖然不會煮飯,但她卻很會吃,懂得欣賞他的廚藝—— 照顧她,他甘之如饴。
幸福的種類有很多,這,也算是一種吧! 平凡如芙菱者,她找到了沈徹。
那你呢?
由于芙菱的“神來一手”,讓偷車賊頓時失了重心,整個人向後摔離車子,和芙菱一起跌倒在地,而機車則往前打滑倒在地上。
此時,由後追趕上來的沈徹,一把扶起她,氣急敗壞地大吼:“你又在搞什麼鬼啊?” “他是偷車賊!快抓住他!”芙菱喊道,連忙從地上爬起來。
藍仲勳一個跨步向前,輕易地便逮到正欲逃跑的偷車賊。
“我沒有偷車!”男孩扭着身子欲掙脫藍仲勳的箝制,眼前出現的三個男人實在高得駭人。
“騙人,這車子明明就是我的、上面還有我的簽名記号。
”芙菱喘着氣,走過去牽起機車。
沈徹本來該為她這莽撞的行為生氣的,但現在他卻忍不住大笑出聲,因為他剛剛看到了一個“奇觀”—他這輩子從沒見“麥可”跑得如此勤奮,當然更沒見她跑得這麼快過。
瞧她剛才追機車的那股勁,實在很難想象她平常都是癱在沙發上動都不動的。
也許她有未發揮的運動潛能! “我想你可能不适合打籃球,反而适合跑百米。
”他揶揄道。
“你跑起來快得驚人。
” “廢話。
”芙菱根本沒發現他在調侃她,兀自激動道:“這是我犧牲寶貴的睡眠,努力打工才賺來的機車。
”騎沒幾天便被偷了,如今難得能再被她碰上,豈有不追讨回來的道理。
“也不需要這麼賣命吧!萬一受傷了怎麼辦?我還等着你來對我負責。
”他敲她的頭,她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不會再出這一堆奇怪的狀況? “負什麼責?” “阿徹,我看你還是明說好了,你又不是不知道小妹的智商,她怎麼可能會聽得懂。
”藍仲達煞有介事地說道,上前替芙菱牽起機車,并且跟在藍仲勳的後頭,預備到附近的警察局。
“你這是什麼意思?”芙菱嘟嘴道,二哥說得好象她很笨的樣子。
“瞧,她果然聽不懂。
”藍仲達大笑。
“二哥!” “好吧,其實我也應該對你負責的。
”沈徹故意歎了口氣,眼角露出難掩的笑意。
“為什麼?”這下她更不懂了。
“還記得你五歲生日那天,被躲避球打中的那次嗎?” 芙菱偏着頭想了一會兒,感覺好象有點印象。
“是……你打的?” 沈徹點點頭。
“原來我生日受傷的紀錄,有兩次被球打傷都是你的傑作。
”芙菱突然想到。
“那時你并沒有被球打傷……”藍仲達接道,嘴角已開始隐忍大笑的沖動。
“事實上,你是差點被噎死。
” “被……噎死?”她的表情好象生吞雞蛋。
“因為球打中你的時候,你正在吃棒棒糖……所以……”藍仲達嘴角抽動着。
“你知道的,就發生悲劇了。
” “不好意思,那根棒棒糖剛好也是我送你吃的,所以你說,我是不是該對你負責?”沈徹補充道,笑着對她眨眨眼。
“你隻要不再害我生日的時候受傷就可以了,不需要負什麼責。
”芙菱遲鈍道,完全聽不出沈徹的弦外之音。
“你隻要讓我負責,我保證這種事絕對不會再發生了。
”沈徹舉掌保證。
“你到底要負什麼責啊……” 就這樣,他們牽着機車、押着騎贓車的年輕人一路争執到了警察局…… ※※※ 然後呢?故事結束了嗎? 童話故事裡的公主和王子該過着快樂的生活吧! 小說劇情裡男主角對女主角求婚的戲都該是唯美浪漫的吧? 藍芙菱以前雖然從沒談過戀愛,但她起碼是個女孩子,也一定會或多或少地有過種種關于自己未來的愛情憧憬。
但在她的衆多幻想中,卻從未出現這麼一幕—他們的婚事,就在他們去警察局的路上,莫名其妙地說定! 她從沒想過她會這麼快就決定了自己的終身大事,但沈徹一直像繞口令似的說着什麼負責之類的論調,講得似是而非,令她頭昏腦脹的,胡裡胡塗地就答應先訂了婚…… 可她一點心理準備都沒有啊! 不過,更令人跌破眼鏡的是她竟然就在大學畢業典禮的當天,也同時舉行了她的結婚典禮。
她——嫁給了沈徹——成了名副其實的六月新娘。
班上同學除了芷嫣之外,每個人都非常不可置信。
因為大家都常笑稱她和芷嫣同樣都是“溫室裡的花朵”,隻是芷嫣是水仙花,而芙菱卻是喇叭花,言下之意,無非是表示芙菱在班上是那種看起來極不起眼,也最沒有男朋友的人,也就是很有可能會嫁不掉的那種人。
可卻沒想到全班最早嫁掉的,竟就是她!且對象竟然還是職籃明星球員沈徹。
無怪乎有些心存嫉妒的人,會冷嘲熱諷地說句:“上天是公平的。
”醜的女孩,往往都會挑到很帥的老公。
真是這樣嗎?美與醜的定界,往往是因人而異吧! 有人看的是外表,有人看的是真心。
沈徹和藍芙菱的婚禮如預期般地吸引了大批媒體記者前來,在這些記者眼中,他們看到的是職籃明星沈徹,至于他的新娘,隻不過是個比較幸運的平凡女大學畢業生罷了。
然而,在沈徹眼中,藍芙菱才是他一生想照顧的寶。
她懶,卻也很真;她雖然不會煮飯,但她卻很會吃,懂得欣賞他的廚藝—— 照顧她,他甘之如饴。
幸福的種類有很多,這,也算是一種吧! 平凡如芙菱者,她找到了沈徹。
那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