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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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下就是我早就活膩了?) 06.海甯誤會了程予默,而他居然一句也不解釋,而且他又那麼愛她,就這樣分了,實在不合理吧? 晴:嗯,這個就不能再裝死了,得打起精神好好回答。

     一件事情,每個人看的角度都不同,由你們所看去的角度是言情小說的一貫模式,解開誤會就可以happyending了。

     而我由男主角的視角所看去的是,他不在乎誤不誤會,從頭到尾,他要的就隻是海甯的真心,如果她并不是真心愛他,就算解開誤會又怎樣呢?得到的也隻是她的歉疚罷了。

     所以他說:「你從一開始,就不是真心要和我在一起。

    」 在認定她隻是為了報複,并無真愛的情況下,早就心灰意冷的人,還有解釋的必要嗎? 當你們無法理解男主角為何轉身要走,而不留下與女主角相守時,以現實觀點考量,如果同樣的情況發生在各位身上,面對着一個玩弄你的感情、把你傷得很重的人,會因為她突來的一句「我等你」,就立刻開心地擁抱她,完全不會有任何芥蒂嗎? 别說情人了,就算是好朋友吵架,在和好前總也有一段尴尬期吧? 所以我下行,程予默也下行,因為傷痕已經存在了,尤其那道傷是最愛的人親手劃下的,血淋淋地痛過一次後,就算傷愈了,也會記得那疼到骨子裡去的感覺。

     這解釋了,為何會有績篇中,這個别扭的程子默,想愛又不敢愛。

     07.《愛情的海洋》會出續集嗎? 晴:這個已成定局了,不須再回答,或者改成「該」出續集嗎?這樣會貼切些。

     坦白說,在出與不出之間,晴姑娘幾度猶豫,尤其在看了網路上的探讨、以及讀者的來信後。

     晴姑娘并不諱言,這兩本書是接連着完成的。

     當初在拟這個故事時,完整的架構便是如此,當時并不預期寫成上、下篇(開玩笑,一本就夠找死了,兩本簡直就是嫌死法不夠壯烈)。

     但,請别忘了晴姑娘的慣用名言是: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而這本書的意外,那就是字數脫出掌控,不小心把五章該完成的機場分離片段給寫成了十章,一本寫成了兩本。

     如果我說,我完全沒有寫上下集的自覺,你們會不會想扁我? 事實就是如此,在五章變六章:不章變七章,屢次控制卻不得成效後,窩囊作者已經自暴自棄,完全任他放牛吃車了,完成後才傻眼的發現,居然剛好十章? 那……這後半段男主角的部分還寫不寫啊? 當初的打算,就是一半以女主角的角度去探讨,另一半以男主角,合成一個完整的圓,現在這樣,總覺得隻寫一半的故事并不完整,很對不起看這本書的讀者。

     掙紮了兩天,最終還是決定完成它。

     有人認為,前一本書的結局充滿了不确定性,男主角會不會回來?就算回來了,他們之間還有個癡心的宋可薇,當初說要訂婚的人是他,總不可能棄她于不顧吧?這段三角戀太撲朔迷離,有寫續集的空間。

     也有人認為,男主角會在最後一刻感應到女主角的心碎而回頭,表示他們的心還在一起,相信男主角最後一定會回來的,不想再有續集了,因為心疼他們,不願看他們再受波折。

     這兩段話,都說進我心坎裡去了。

    當初的預設,确實有這麼一段三角戀的沖擊……呃,加個趙嘉穎,四個可憐的癡情男女,在剪不斷、理還亂的四角戀情中飽受煎熬。

     但後來,為什麼沒這麼寫呢? 唉!關于這點,晴姑娘又得再次承認,我真的是個失敗透頂的作者了。

     誠如第二段所言,男女主角已經受了夠多波折了,也或許是頭一回寫第一人稱,比往常更投入的去深究刻劃每個角色的悲喜,一路寫來,情緒陷得太深,竟也心疼起這對悲情男女,不舍得再讓他們遭受更多的折磨,所以……嗚嗚!我是個沒用的作者。

     起碼,我得到了一個教訓,身為執筆人,不能摻入自己的私人情緒,在大家都為他們層層疊疊的誤會與錯過而急得跳腳時,作者更要把持住「衆人皆醉我獨醒」的原則,否則……唉,就會變成你們看到的這個樣子。

     既然狗血灑不下去,那……好吧,就隻能認命的走溫情路線了。

     這本書寫完,晴姑娘也快被這對悶騷男女給磨去半條命,要養精蓄銳去了,有任何指教,盡管放信過來吧! PS.本書中開頭那篇短詩,由讀者杏葳所提供,藉後記說上一聲:小葳子,謝啦! 對了,再讓我PS一次,如果沒有什麼不可抗拒的天災人禍,下回應該會是大家千呼萬喚的《立冬情正融》,很抱歉讓大家久等了,請與晴姑娘一同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