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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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浩軍是因為刺眼的光線醒過來的。

     昨晚直接倒在床上,窗簾沒拉,午後的冬日太陽就這樣大刺刺的穿過落地玻璃窗,然後照在他的臉上。

     他一向淺眠,光線刺到眼皮,一下就醒過來。

     有點神經質——吳欣宜是這樣說的。

     他不否認,淺眠的确算是神經質的一種,而他身上,怕也隻有這點符合一般人對于藝術工作者的既定印象了。

     梳洗過後,他開車直驅西門町。

     “拍攝街頭女性”這種事情雖然可以交由一般職員去做,不過,因為這是第一線的接觸,抓住客層是美妝事業最重要的工作,所以多年他都習慣自己動手。

     自己挑選,自己拍攝,從女性的喜好中塑造出可能的流行。

     一月底,學生大概都放寒假了,行人步道上多得是少年少女,聲音很大,腳步輕快,方浩軍就站在捷運出口,拿着數位相機對着路過的少女以及年輕女子按下快門。

     唔,這個眼影畫得不錯,這個,哇,唇膏顔色太深,再來這個感覺還不壞,滿清新的,這個……昨天晚上在日升酒吧的白毛衣? 方浩軍将目光從數位相機的鏡頭移往捷運出口的樓梯,短發,大眼睛,走起路來有點閑散,臉上有種睡不飽的慵懶感覺。

     她今天穿了一件,呃,有點像大學社團的衣服,牛仔褲,球鞋,削瘦的肩膀上背了一隻頗有分量的袋子。

     她正在上樓梯,而他就倚在扶手旁。

     幾秒過後,兩人視線再度對上,像昨晚一模一樣。

     不知道她還認不認得他,畢竟他們的“曾經見過”也隻有短短幾秒,但是,方浩軍還是不由自主對她點了一下頭。

     她揚起眉,頗有意外,“你記得我?”語氣很懷疑。

     方浩軍一笑,“你昨天穿着白毛衣。

    ” 她的眉毛挑得更高,“我還以為你昨天喝醉了。

    ” 還以為? 這麼說,她也記得他,這倒是個好現象。

     方浩軍的心情不自覺的好了起來,但很快的,他又發現自己居然為了這一點小事高興有點不太尋常。

     他對她好像真的有點……特别? 這應該算是特别嗎? 他還是覺得世界上沒有一見鐘情這件事情,但,若說人與人之間有所謂的緣分存在,他倒是不會反駁。

     “你背着這麼大的袋子要去哪?” “去買東西。

    ”她的小臉一沉,“昨天出門前忘了關窗子,雨水打進來,我那些不能浸水的全部浸水了,如果不是為了買那些東西,我才不要這麼一大早起來,眼睛根本睜不開。

    ” 她說話的方式以及表情都讓方浩軍覺得好笑,“現在是下午兩點。

    ” “對于一個總是睡到下午四點的人來說,一點起床的确是一大早沒錯啊。

    ”看得出來,她很努力為自己的生活型态作解釋,“在我的觀點裡,早晚應該是依照個人的生理時鐘來分辨,而不是靠中原标準時間。

    ” 如果是平常,有人這樣對他說,他一定會覺得對方是無可救藥的懶散,但是這些話出自她的口中,他隻覺得有趣。

     他想,大部分是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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