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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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腿事件有感陶樂思 在寫稿期間就轉移心思先寫後記,似乎有點本末例置,不過近來媒體強烈放送的一則新聞,著實令樂思感觸良多,不吐不快。

     劈腿現象在現今社會已形成一種變态的慣性,一對一的單純愛情彷佛已是遠古時期的落伍方式,甚至有人嗤之以鼻。

     為什麼人們的觀念會變成這樣? 惡劣點的說是因為新鮮?因為刺激?因為流行? 冠冕堂皇點的說是因為寂寞?因為不合适? 不論哪種說詞,樂思還是百思不得其解。

     我極度贊成婚前擇偶須多多比較觀察,但極度反對在已許諾對方一個身分的同時,還不甘寂寞的腳踏兩條船,更遑論多條船。

     既然要比較觀察,就不要固定彼此的關系,否則教認真的—方情何以堪? 人心的堅強或脆弱程度都不是我們所能揣想的,面對愛情的波折和阻礙,勇敢的人經得起淬煉,細膩的人承受不起打擊。

     一旦認定了彼此,你就得背負對方的悄感,不能随意踐踏。

     要變心,可以,請拿出一點責任感,一點道德感,先分手成為自由身後再談。

     被蒙在鼓裡的欺騙是很傷人的,都已經辜負對方的情感了,就不要再殘忍地傷對方的心。

     不過,我還是相信,大部分的人們是向往圓滿的愛情,這就是為什麼小說永遠有人看,作者寫的大多是正面的結局。

     言情小說的讀者九成九是女性,八成八年紀都不大,身為女性,樂思前面那段話當然有點偏心女性,以撻伐花心男性成分居多;當然,不可否認,劈腿早已不是男性的專利。

     接下來再叨念的,是情緒發言,說給姊妹們聽的,如果認同,我們隔空握個手;不認同的,請看過就算,不要罵我。

     會劈腿的男人千萬不能要!那意謂他沒有責任感,性格不夠穩定,不值得依靠。

     當你在知情的悄況下被劈,也就是所謂的第三者啦!不要說你花容月貌,美若天仙,他一見你驚為天人,大歎相見恨晚,搶來的果子嘗起來比較甜。

    以後你就知道慘,除非你美到天下無敵,否則就得一天到晚擔心那劈腿豬頭男随時随地跟别的女人相見恨晚,然後嘗到諷刺的現世報。

     還有還有,被辜負了的話也不要太傷心,起碼慶幸能夠及早發現所愛非人,趕緊回頭是岸。

     雖然郁卒難過幾天是難免的,但千萬不要鑽牛角尖,這世上沒有誰非誰不可的事,烏雲一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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