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掙”來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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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達爾文二十多年的慢性疾病中,給予他精神和肉體的雙重關愛,使達爾文在輝煌的成功中隻對艾瑪情有獨鐘。

    在達爾文的自傳裡,他寫到:“她(艾瑪)是我生命中最大的一份幸運……我常常在想,如此的一個比我優秀得多的女子,怎樣就能成為我的妻子。

    ” 由此看來,他們從來都沒有停歇“掙”得對方的愛情,他們都不把對方的愛看成“該着”。

     達爾文的顯赫聲望使艾瑪的一位姑媽不禁為艾瑪捏一把汗。

    艾瑪一向在穿着上缺乏興趣,所以總是過分樸素甚至落伍于時尚。

    這位姑媽在一封信中規勸侄女:“……别忽略那些小小修飾,它們使你看上去總是賞心悅目。

    你的忽略是因為你認為自己的丈夫不在意女性的這些外在細節。

    其實任何男人都在意這些細節。

    ” 我無法得知艾瑪是否把她姑媽的話聽進去了,是否在以後的日子裡盡力地“賞心悅目”。

    但從這位姑媽的見解看來,她是相信“掙”這個字眼的;别以為内在地“掙”就夠了,外在的,也需要去“掙”的。

     在《道德動物》中,有一段是講著名作家狄更斯的。

    狄更斯在他剛結婚時把他的妻子稱為他自己“更好的那一半”。

    二十多年後,他的名望招來無數年輕美貌女子的愛慕,他眼中的妻子便是一個“無形無狀”的東西了,她營造的“緻使範圍使于她最親近的人受罪。

    ”那曾經“更好的一半”在多年後成了“無感覺、怨恨的、怠倦的——近乎無人味的”女子。

    兩個人類文明的巨星——達爾文與狄更斯,有着極端不同的愛情和婚姻經驗。

    當然,這和他們全然不同的個性有大很關系。

    但可以看出,婚後名望直線上升的狄更斯輕易地就從愛的主體變成了客體,隻知開銷,不知去“掙”,于是他和妻子凱瑟琳的關系就形成了惡性循環;誰都不去“掙”,但誰都大手大腳揮霍。

    可以想見,狄更斯該對這場失敗的婚姻負主要責任。

    正如一切成功的男性(抑或成功或絕頂美麗的女性),狄更斯認為愛可以信手拈來,用不着去掙得。

    他不能有殷實、純正的愛情,是因為他給愛寵壞了,給不勞而獲的戀慕弄得殘廢了,失去了去“掙”得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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