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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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意念一直徘徊在睡夢的邊緣不肯離去,善美不勝其擾地睜開眼睛。

     明亮的光線令她下意識地尋找鐘表,在鄰近的床頭櫃上找到了手表,拿近一看是八點二十分,接着想起今天是星期一,立刻甩開雙手雙腳仍巴在她身上的男人下床,沖進浴間梳洗,早餐來不及吃,就趕着出門。

     幸好須颃的公寓離她上班的地方隻有幾條街,她及時招到出租車,趕在八點五十九分打卡,仍引來同事們的側目。

     善美自己也覺得怪不好意思的。

     她平時八點半進辦公室,今天卻差一點遲到,好擔心會被人發現她是跟男人厮混了三夜兩天才會爬不起床。

    心虛地避開同事們好奇的眼光,她快步走向自己的辦公桌。

     從大學時,她就在這家出版集團旗下的「庭園風」月刊部門工讀。

    這份雜志雖然不是公司賣量最佳的刊物,但因為有固定的讀者群,管銷費用相沖後,還能有微薄的利潤,但要增加人事成本,大概不可能。

     所以「庭園風」的專任編輯辦公區一直擴展不開,除了總編外,隻有善美這位采訪編輯,和一名主編,美編設計還得跟其它單位共享。

     平時三人的工作量都不小,準時下班通常隻發生在雜志發刊後的第一個星期。

    上星期五便是發刊日,善美難得準時下班,因緣際會的遇見初戀情人,還跟他厮混到今天早上。

     想來便覺得不可思議,分手八年的情侶居然可以這樣破鏡重圓。

    但破鏡就算重圓了,能夠沒有絲毫裂痕嗎? 除了這層疑慮外,善美還懊惱地發覺,相處的三夜兩天,須颃都沒有跟她談到未來。

     兩人在一起時,他不是誘惑她做愛,便是嚷着肚子餓,要她做出令他感到幸福的料理喂飽他,到最後,她都搞不清楚他是把她當成情人還是廚娘,又或者兩者兼具? 「善美,妳到哪去了?」 突如其來的大嗓門吓了她一跳,善美驚慌地瞪大眼,将來人俏麗的倩影收進眼底。

     「哇!這件襯衫好有型喔,以前都沒看妳穿過!」玉玲欣羨地盯着她身上的荷葉領襯衫啧啧稱奇。

     「謝謝。

    」善美腼眺地笑答,慶幸早上趕着上班時,須颃塞給她這套裙裝,否則被玉玲發現她還穿着上星期五那套衣服,不曉得會怎麼想呢! 「不客氣。

    但我不是要跟妳說這個啦,我撥妳手機都沒通耶。

    」玉玲倚着她辦公桌抱怨,一雙美眸瞅着她不放。

     「手機沒電了。

    」這是她後來發現的,不算說謊。

    看出玉玲還想探究下去,善美趕緊提醒她,「妳早上不用開會嗎?」 玉玲是時尚雜志的編輯,星期一早上九點半通常要參加部門會議。

     「總編将會議延到十點,我現在有空。

    」玉玲得意地說,杏眼銳利地一瞇,撂下警告,「别想岔開話題,我有一肚子疑問呢。

    但首先,我要先确定妳有沒有事,還要跟妳道歉。

    我不知道妳酒量那麼差,還拉妳去喝酒,自己也醉胡塗了,幸好酒保打電話給大連……」 提到男友,她臉上煥發光彩,跟兩天前烏雲罩頂的神情判若兩人。

     「他一知道我喝醉了,立刻沖過來接我,又跟我說了好多甜言蜜語,對我好溫柔……呵呵……」 「妳不氣他了?」善美好奇地問。

     「呵呵……沒什麼好氣的。

    」玉玲難為情地笑了笑,眉飛色舞地繼續道:「其實是我錯怪他了,大連沒有忘記我的生日。

    妳知道他們幹業務的,常常臨時有應酬。

    他有件大案子要簽約,發了封伊媚兒約我談完案子後再幫我慶生,可那封該死的伊媚兒我沒收到,又負氣不打電話問他,大連以為沒問題,也沒打電話跟我确認,結果……」 結果她大小姐氣得借酒澆愁,拉她這個倒黴鬼進酒吧,一古腦地把她的怨呀、恨呀、愁呀全都傾吐出來,跟她一塊喝得醉茫茫,分别被人領回家……想到這裡,善美便臉紅。

     「我隔天酒醒後立刻想到妳。

    」玉玲很快甩去臉上甜得嗆人的幸福笑容,強調自己不是有了男友就忘了朋友的人。

    「大連說他來接我時,沒看到妳,這可讓我擔心死了,連忙撥妳的手機,可是都沒有撥通……」 「手機沒電……」 「我哪會知道呀!」玉玲白她一眼,「我還打去妳住的地方,也沒人接聽,真是把我急壞了!我是那麼擔心妳,還逼大連打電話給他的酒保朋友問清楚,才知道妳被他們店裡的大股東給帶走。

    」 說到這裡,她刻意降下聲量,眼中有着濃濃的好奇。

     「酒保說,你們好像認識,教我不要擔心。

    可是我怎麼可能不擔心?就算妳跟對方認識,但妳是在醉得不省人事的情況下,被對方帶走,誰知道會發生什麼事呀!要知道,很多性侵害案件,都是發生在熟人之間耶!」 「咳咳……」善美差一點被自己的口水嗆到,連忙左顧右盼,深怕有人聽見兩人的「悄悄話」。

     幸好,附近剛好沒人, 「話說回來,也可能是兩情相悅,是不是?」 玉玲暧昧意味濃郁的探詢,打散了她心頭的疑惑,粉頰登時燒燙得厲害,一顆心更是七上八下。

     從「性侵害」到「兩情相悅」,這轉折還真大,卻道盡男女之間那條不明的界線。

     一方不願意便是「性侵害」,而她……雖然開始時是醉胡塗了,卻無法昧着良心謊稱須颃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