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岑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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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
别立思恩府,設流官統之。
&rdquo帝皆從焉。
乃命邦相歸田州,盧蘇等各之官,田州以甯。
守仁複薦布政使林富為巡撫都禦史,張佑為總兵官鎮廣西,守仁乃往南甯。
三月,王守仁檄盧蘇、王受等攻斷藤峽八寨盜賊,盡平之,兩江底定。
守仁上言,盛稱蘇、受等功,大獲賞赉。
時兵部侍郎張璁及桂萼言守仁處田州非是,上頗疑之。
十三年秋九月,巡檢盧蘇殺田州判官岑邦相。
先是,林富代王守仁為提督,奏言:&ldquo思恩改設流官,二十年兵不得罷,田州決非流官所能控禦。
&rdquo竟主守仁前議,降田州為州治, 以邦相為判官。
命副總兵張佑鎮之,許以二年而代。
時邦相年十五六,張佑兒子畜之。
盧蘇自矜功大專橫,邦相不能平,遂有隙。
會張佑将代去,望邦相厚賂已。
邦相賄之不滿意,佑遂與盧蘇比,欲沮奪邦相。
乃購得邦彥子芝,育之别所。
邦相時時欲殺芝,佑不果代,留鎮庇芝,得免。
尋佑中邦相毒,卒。
芝奔梧州,督府都禦史陶諧畜之。
至是,盧蘇遣其一黨一刺邦相不克,邦相與土目羅玉等伐盧蘇。
事覺,蘇伏甲擒斬羅玉。
遂劫諸土目攻邦相,執而殺之,燔其一屍一。
賂陶諧,言:&ldquo邦相病死無後。
&rdquo乃立芝,遣歸田州。
于是猛仲子邦佐争立。
而鄰府諸土官皆不平盧蘇弑主也,合兵助邦佐攻田州,入之,蘇走免。
亂複大作,兩江震駭。
諧遣人谕諸土官曰:&ldquo邦相實病死,盧蘇何與?而爾等自相殘害也。
&rdquo亡何,諧以憂去,都禦史潘旦、蔡經相繼代,皆曰:&ldquo思、田苦兵革久矣。
朝廷今複以盧蘇故,興問罪之師,征伐當何時已乎?&rdquo朝議下核實,副使葉亻免、參議陳大珊曰:&ldquo盧蘇稱亂弑主,罪安可盡赦也!縱宥之不誅,當以上聞,令立功贖罪耳。
&rdquo經不聽,上言:&ldquo邦相不孝,奪其母田,又虐殺其部下,盧蘇因衆怨殺之。
&rdquo朝廷遂置蘇不問,仍官芝等如故。
于是兩江土官聞之,莫不解體。
谷應泰曰:田州為粵西南徼,蠻瘴荒裔,不足重輕。
後失安南,議者稍稍視田州為南海外屏,欲寄重焉。
岑氏世守田州,自弘治六年,岑猛父膏逆■,身一逼一強鄰,間關奔走,存邢遷衛,朝廷視猛恩至渥也。
至十八年,岑浚始懸首藁街。
正德中,岑猛始克複舊業。
黎子《式微》,重耳《河水》,猛身天朝,不忘舊德,分固應爾。
而乃晉惠入绛,遽絕秦關;衛毀廬漕,坐觀齊亂。
猛之單騎棄軍,仰藥逆旅,天亡之矣。
然猛桀骜一性一成,反形未見,追兵四集,猶饬下勿交鋒。
裂帛書冤,上狀軍門,亦雲哀已。
而雲夢陳兵,決收韓信;陳平奏诏,竟斬舞一陰一。
姚镆輕于讨賊,重于受降;信于請兵,疑于對壘。
猛既冤死不白,镆亦功名不終。
猛負國恩而身殛,镆貪軍功而官奪。
天道好還,适相當也。
至盧蘇、王受之反,釁本姚镆,失又似由新建。
蓋新建憐田、恩厭苦兵革,曲撫盧、王。
立岑氏之後,設田州之官。
一陰一假戰功,一陽一羁蘇、受。
而所舉張佑,貪賄比匪,種禍岑族。
張佑既隕邦相之毒,邦相旋膏蘇、受之戈。
沈、王構惡,義真必棄關中;锺、鄧相傾,姜維幾反蜀道。
新建寄托不終,識者微有憾焉。
而繼佑來督者,陶諧也。
邦相賊殺鎮臣,朝廷寝而不問;蘇、受執殺州主,大臣一陽一言病亡。
夫天南末郡,不知天子;一寵一靈式憑,皆懸督府。
張佑索裘不與,拘執唐侯;陶諧寶賂亟行,遂一黨一莒仆。
處置舛錯,刑賞乖張,贻笑蠻方,損傷國體,君子知明網不振,先在遠夷矣。
要之,姚镆之非,在于捕反太急,而贻謀者,索賄之盛應期;陶諧之罪,在于有賊不讨,而贻謀者,亦索賄之張佑。
官務賄章,邊釁日急。
故皇甫安邊,奏免墨吏;奉仙載寶,仆固稱兵。
好利亡國,好色亡身,古今龜鑒,蓋不誣矣。
别立思恩府,設流官統之。
&rdquo帝皆從焉。
乃命邦相歸田州,盧蘇等各之官,田州以甯。
守仁複薦布政使林富為巡撫都禦史,張佑為總兵官鎮廣西,守仁乃往南甯。
三月,王守仁檄盧蘇、王受等攻斷藤峽八寨盜賊,盡平之,兩江底定。
守仁上言,盛稱蘇、受等功,大獲賞赉。
時兵部侍郎張璁及桂萼言守仁處田州非是,上頗疑之。
十三年秋九月,巡檢盧蘇殺田州判官岑邦相。
先是,林富代王守仁為提督,奏言:&ldquo思恩改設流官,二十年兵不得罷,田州決非流官所能控禦。
&rdquo竟主守仁前議,降田州為州治, 以邦相為判官。
命副總兵張佑鎮之,許以二年而代。
時邦相年十五六,張佑兒子畜之。
盧蘇自矜功大專橫,邦相不能平,遂有隙。
會張佑将代去,望邦相厚賂已。
邦相賄之不滿意,佑遂與盧蘇比,欲沮奪邦相。
乃購得邦彥子芝,育之别所。
邦相時時欲殺芝,佑不果代,留鎮庇芝,得免。
尋佑中邦相毒,卒。
芝奔梧州,督府都禦史陶諧畜之。
至是,盧蘇遣其一黨一刺邦相不克,邦相與土目羅玉等伐盧蘇。
事覺,蘇伏甲擒斬羅玉。
遂劫諸土目攻邦相,執而殺之,燔其一屍一。
賂陶諧,言:&ldquo邦相病死無後。
&rdquo乃立芝,遣歸田州。
于是猛仲子邦佐争立。
而鄰府諸土官皆不平盧蘇弑主也,合兵助邦佐攻田州,入之,蘇走免。
亂複大作,兩江震駭。
諧遣人谕諸土官曰:&ldquo邦相實病死,盧蘇何與?而爾等自相殘害也。
&rdquo亡何,諧以憂去,都禦史潘旦、蔡經相繼代,皆曰:&ldquo思、田苦兵革久矣。
朝廷今複以盧蘇故,興問罪之師,征伐當何時已乎?&rdquo朝議下核實,副使葉亻免、參議陳大珊曰:&ldquo盧蘇稱亂弑主,罪安可盡赦也!縱宥之不誅,當以上聞,令立功贖罪耳。
&rdquo經不聽,上言:&ldquo邦相不孝,奪其母田,又虐殺其部下,盧蘇因衆怨殺之。
&rdquo朝廷遂置蘇不問,仍官芝等如故。
于是兩江土官聞之,莫不解體。
谷應泰曰:田州為粵西南徼,蠻瘴荒裔,不足重輕。
後失安南,議者稍稍視田州為南海外屏,欲寄重焉。
岑氏世守田州,自弘治六年,岑猛父膏逆■,身一逼一強鄰,間關奔走,存邢遷衛,朝廷視猛恩至渥也。
至十八年,岑浚始懸首藁街。
正德中,岑猛始克複舊業。
黎子《式微》,重耳《河水》,猛身天朝,不忘舊德,分固應爾。
而乃晉惠入绛,遽絕秦關;衛毀廬漕,坐觀齊亂。
猛之單騎棄軍,仰藥逆旅,天亡之矣。
然猛桀骜一性一成,反形未見,追兵四集,猶饬下勿交鋒。
裂帛書冤,上狀軍門,亦雲哀已。
而雲夢陳兵,決收韓信;陳平奏诏,竟斬舞一陰一。
姚镆輕于讨賊,重于受降;信于請兵,疑于對壘。
猛既冤死不白,镆亦功名不終。
猛負國恩而身殛,镆貪軍功而官奪。
天道好還,适相當也。
至盧蘇、王受之反,釁本姚镆,失又似由新建。
蓋新建憐田、恩厭苦兵革,曲撫盧、王。
立岑氏之後,設田州之官。
一陰一假戰功,一陽一羁蘇、受。
而所舉張佑,貪賄比匪,種禍岑族。
張佑既隕邦相之毒,邦相旋膏蘇、受之戈。
沈、王構惡,義真必棄關中;锺、鄧相傾,姜維幾反蜀道。
新建寄托不終,識者微有憾焉。
而繼佑來督者,陶諧也。
邦相賊殺鎮臣,朝廷寝而不問;蘇、受執殺州主,大臣一陽一言病亡。
夫天南末郡,不知天子;一寵一靈式憑,皆懸督府。
張佑索裘不與,拘執唐侯;陶諧寶賂亟行,遂一黨一莒仆。
處置舛錯,刑賞乖張,贻笑蠻方,損傷國體,君子知明網不振,先在遠夷矣。
要之,姚镆之非,在于捕反太急,而贻謀者,索賄之盛應期;陶諧之罪,在于有賊不讨,而贻謀者,亦索賄之張佑。
官務賄章,邊釁日急。
故皇甫安邊,奏免墨吏;奉仙載寶,仆固稱兵。
好利亡國,好色亡身,古今龜鑒,蓋不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