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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注》。
經義:《詩》主朱子《集傳》,《易》主程、朱《傳義》,《書》主蔡氏《傳》及古《注疏》,《春秋》主左氏、公羊、梁、胡氏、張洽《傳》,《禮記》主古《注疏》。
十二日試論一,判語五,诏诰章表内科一。
十五日,試經史策五。
禮部會試以二月,與鄉試同。
其舉人則國子學生、府州縣學生,暨儒士未仕、官之未入流者應之。
其學校訓導專主生徒,罷閑官吏、倡優之家與居父母喪者,俱不許入試。
秋七月丁酉,敕内官毋預外事。
凡諸司毋與内監文移往來。
冬十月丁亥,以秀才宋矩等十七人為監察禦史。
十八年春正月,上谕戶部:&ldquo農桑衣食之本,足食在于禁末作, 足衣在于禁華一靡一。
申明天下,四民各守其業,不許遊食庶民衣錦繡。
&rdquo十九年春三月,上谕戶部:&ldquo國家賦稅已有定制,撙節用度,自有餘饒。
輕徭抑末,使得盡力農桑,自然家給人足,毋事聚斂傷國 體。
&rdquo秋七月,诏舉經明行修、練達時務之士,年七十以上者,送京師。
八月,上與侍臣論宋太宗改封樁庫為内藏庫,上曰:&ldquo人君以四 海為家,何有公私之别。
太宗,宋之賢君,亦複如是。
他如漢靈帝西苑,唐德宗瓊林、大盈庫,不必深責。
宋自幹德、開寶以來,有司計度支所缺者,必籍其數,貸于内藏,課賦有餘則償之。
是猶為商賈者,自與其家較量出入。
内藏既盈,乃以牙簽别其名物,參驗帳籍。
晚年出簽示真宗曰:&lsquo善保此足矣。
&rsquo贻謀如此,何足為訓!《書》曰:&lsquo慎厥終,惟其始。
&rsquo太宗首開财利之端,及其後世,困于兵革,三司财用耗竭,内藏積而不發。
間有發缗錢幾十萬佐軍需者,便以為能行其所難,皆由太宗不能善始故也。
&rdquo 二十年春正月,上聞錦衣衛多以非法訊鞫罪囚,命取其刑具悉焚之,所系囚仍送刑部審理。
閏六月,申養老之政于天下。
秋七月,有司請立武學,祀太公,上曰:&ldquo文武非二塗也。
太公 從祀帝王廟,罷其舊祀。
&rdquo二十一年夏四月,庶吉士解缙上言:&ldquo陛下取天下于群盜,救生民于塗炭,此帝王之功也。
絕女一寵一寺人之患,亡聲色遊畋之娛,此 帝王之略也。
乃國初至今二十載,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
陛下嘗雲:&lsquo世不絕賢。
&rsquo又雲:&lsquo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rsquo陛下好善而善不顯,惡惡而惡日滋,良由誠信有間而用刑太繁也。
嘗聞陛下震怒誅鋤一奸一逆矣,未聞诏書褒一大善,賞延于世者也。
或朝賞而暮戮,或忽罪而忽赦,陛下每多自悔之時,辄有無及之歎。
陛下又好觀《道德》、《心經》、《說苑》、《韻府》諸書。
臣竊謂劉向學不純師,一陰一氏《韻府》,寒士叢說。
臣願陛下聚儒生,上溯唐、虞、夏、商、周紀之奧,下及關、閩、濂、洛之傳,令臣執筆而随其後。
若夫配天宜複掃地之規,尊祖宜備七廟之制。
太常非俗樂可肄,官伎非人道所為。
痛懲法外之刑,永革京城之役。
婦女帷簿不修,方令逮系;大臣過惡當誅,且勿加戮。
仿古藍田呂氏,今義門鄭氏家範,布之天下,率先以旌勸之。
行授田均田之制,舉常平義倉之法。
古時書院學田,興複而廣益之。
此化原所由始也。
至律以人倫為重,而有給配婦女之條,則又何取乎義夫節婦哉!夫粢盛之潔,衣服之舉,儀文之備,此畏天之末也。
簿書之期,獄訟之斷,鈎距之巧,此治民之末也。
&rdquo上手持其疏,稱缙奇才。
然以其言頗迂,不及行。
二十二年冬十一月,上與翰林學士劉三吾論治民之道。
三吾言:&ldquo南北風俗不同,有可以德化,有當以威制。
&rdquo上曰:&ldquo地有南北,民無二心。
德以化君子,威以制小人,不因乎地也。
&rdquo 二十三年春正月,削潮州生員陳質軍籍。
質父戍大甯,已死,有司取質補伍。
質上書請卒業,上曰:&ldquo國家得一卒易,得一才難,朕豈少一持戰之士乎!&rdquo許之,除其伍。
二十五年秋七月,岢岚州學正吳從權、山一陰一教谕張恒給由至京師,上問民間疾苦,皆對曰:&ldquo不知也,而非職事。
&rdquo上曰:&ldquo宋儒胡瑗為蘇、湖教授,其教諸生皆兼時務。
聖賢之道,所以濟世也。
民情不知,則所教何事?其竄之極邊。
&rdquo命刑部榜谕天下學校。
九月,诏求通曉曆數推往知來者,爵封侯。
山東監生周敬上疏谏,略曰:&ldquo國祚修短,在德厚薄,非曆數可定。
陛下但當修德,則國祚自萬世。
陛下連年征伐,臣民皆以為恥不得國寶。
臣聞國寶出自楚平王,秦始皇名之曰禦玺。
《易》曰:&lsquo聖人之大寶曰位。
何以守位曰仁。
&rsquo是知仁乃人君之寶,玉玺非寶也。
方今力役繁興,戶口雖多,民勞者衆。
賦斂過厚,倉廪雖實,民貧者多。
教化博矣,而民不悅。
法度嚴矣,而民不服。
汲黯言于漢武帝曰:&lsquo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義,奈何欲效唐、虞、三代之治乎?&rsquo方今國則願富,兵則願強,城池則願高深,宮室則願壯麗,土地則願廣,人民則願衆,于是多取軍士,廣積稅糧,征伐之功無虛日,土木之工無已時,如之何其可治也。
洪武十二年欽錄天下官吏,十三年大殺京民,不分臧否,豈無善人君子偶入诖誤之中?方今水旱連年,未臻大稔,未必非殺戮無辜,感傷和氣之所緻也。
&rdquo疏奏,上頗納其言,北征之議稍息。
二十六年夏四月,诏戶部谕天下有司,凡遇歲饑,先發倉廪貸民,然後奏聞。
著為令。
秋七月戊申,選秀才張宗浚等,随詹事府左春坊官分班直文華 殿。
侍講畢,進說民間利害,田裡稼穑等事,兼陳古今孝弟忠信、文學才藝諸故事,日以為常。
尋以東宮官屬阙,征浦江鄭、王二姓子弟三十以上者選用。
九月甲子,以鄭濟為左春坊左庶子,王勳為右春坊右庶子。
未幾,擢鄭沂為禮部尚書。
冬十一月,天下學官入觐,上親詢以民間政事得失。
泰州訓導門克新敷對亮直,紹興府教授王俊華文辭工贍。
上擢克新為左贊善,俊華為右贊善,謂之曰:&ldquo朕所以左克新而右俊華者,重直言故也。
&rdquo 二十七年夏四月庚戌,上謂工部曰:&ldquo人之常情,飽則忘饑,暖則忘寒。
一旦卒遇兇荒,則茫然無措。
比年以來,時歲頗豐,然預防之計,不可不早。
爾工部其谕民間,但有隙地,皆令種植桑棗,授以種植法。
又益種綿花,蠲其稅。
歲終具數以聞。
&rdquo 秋九月庚申,《寰宇通衢書》成。
方隅之目有八,東距遼東都司,東北至三萬衛,西極四川松潘衛,西南距雲南金齒,南俞廣東崖州,東南至福建漳州府,北暨太平、大甯衛,西北至陝西、甘肅。
縱一萬九百裡,橫一萬一千五百裡。
四裔不與焉。
二十八年夏八月己醜,谕群臣禁黥、刺、腓、劓、Yan割之刑。
秋七月,有道士獻書,上曰:&ldquo朕将跻天下生民于壽域,豈獨一己之長生久視哉!&rdquo命卻之。
二十九年春三月壬申,诏:&ldquo文廟從祀,罷揚雄,進董仲舒。
&rdquo從行人司副楊砥言也。
三十年夏五月甲寅,《大明律诰》成,刊布中外。
上禦午門,谕 群臣以祥刑之意。
谕侍讀張信、侍講戴彜以論思為職,&ldquo凡國家政治得失,生民利病,當知無不言。
昔唐陸贽、崔群、李绛在翰林,皆能正言谠論, 補益世道。
當以古人自期,毋負擢用之意&rdquo。
九月辛亥,命戶部令天下人民,每鄉裡各置木铎,選年老者,每月六次,持铎徇于道路。
又令民每時置一鼓,凡遇農桑時月,晨 起擊鼓會田所。
怠惰者,裡老督責之。
裡老不勸督者罰。
遇婚姻死喪吉兇等事,一裡之内,互相給。
十一月,上禦奉天殿,見散騎舍人衣極鮮麗,上問:&ldquo制用幾何?&rdquo對曰:&ldquo五百貫。
&rdquo上曰:&ldquo五百貫,農夫數口之家一歲之資也,而爾費之一衣。
驕奢若此,豈不暴殄!&rdquo命切戒之。
三十一年春正月,上以山東、河南民多惰于農事,命戶部遣人材分詣各郡縣,督民耕種,具籍所種田地與收[QDXD]粟之數以聞。
谷應泰曰:太祖以淮西布衣,仗劍讨亂,十五年之間,遂成帝 業,開明堂,禮上帝,功雲烈矣。
然而身在行間,手不辍書,禮緻儒臣,深思治道。
慨自宋葉淩遲,生民無主。
西京禮樂,失自周遷;晉代風一流,亡于江左;繼之元人失馭,濁亂乖離。
自古禍亂浸一婬一,聖學放廢,未有若是之酷者也。
非帝神靈倔起,智勇挺興,亦烏能克勘禍亂,率由舊章,撥亂反正,若斯之速者乎! 觀其懲宦寺之失而禁内官預政,懲女一寵一之禍而戒母後臨朝,懲外戚之亂而令不封後家,懲藩鎮之變而制武臣不預兵食,禍本亂階,防維略盡。
至于着律令,定典禮,置百官,立宗廟,設軍衛,建學校,無不損益質文,斟酌美備。
扁考百王之迹,深明治亂之故,振墜緒于秦灰,永贻謀于周曆。
夫沛公老死行間,漢治盡仍秦弊;光武同符高祖,三公僅參吏治;唐美貞觀,内多慚德;宋推藝祖,外寡經營;求其網羅前哲,範圍後王,概乎未之逮也。
觀其官制、典禮,律令、寶訓,女誡、卧碑,木铎、《祖訓》,大言炎炎,至文郁郁,義監二代,法備三千,共貫同條,金聲玉振。
所以吳劄初來,必觀周禮;武王下車,不改商舊。
蓋集大成者難為毀,繼至善者難為功。
龍門作史,不能成謗帝之書;陸機悲吳,猶能著《辨亡》之論。
以視秦中父老,誇美三章;宋室子孫,侈功杯酒,方斯盛軌,風雲陋矣。
而或者謂其誅戮韓、彭,廣封宗室;猜疑豪傑,遷徙富民;直言庾死獄中,詩過谪戍荒徼;賈誼流涕于劍盤,绛侯摧心于牍背。
所以七國之釁,實啟養癰;黃巾之禍,不無食報;河北降城,竟無男子;青城仗節,獨有侍郎;或亦作法之涼,遂有天道之還乎?蓋汴都城陷,盡殲諸王,元季群雄,率起大盜,因而懲噎,不無吹羹。
帝一性一沈鸷,果于屠一殺,微類漢高,遜美唐、宋,或以此耳。
雖然,隋文不永,謂以急亡,晉武短祚,又以寬敗,矯枉之不妨過正,或亦英雄之善識時務也。
《詩》雲:&ldquo雖無老成一人,尚有典型。
&rdquo觀其開國,規模弘遠矣。
經義:《詩》主朱子《集傳》,《易》主程、朱《傳義》,《書》主蔡氏《傳》及古《注疏》,《春秋》主左氏、公羊、梁、胡氏、張洽《傳》,《禮記》主古《注疏》。
十二日試論一,判語五,诏诰章表内科一。
十五日,試經史策五。
禮部會試以二月,與鄉試同。
其舉人則國子學生、府州縣學生,暨儒士未仕、官之未入流者應之。
其學校訓導專主生徒,罷閑官吏、倡優之家與居父母喪者,俱不許入試。
秋七月丁酉,敕内官毋預外事。
凡諸司毋與内監文移往來。
冬十月丁亥,以秀才宋矩等十七人為監察禦史。
十八年春正月,上谕戶部:&ldquo農桑衣食之本,足食在于禁末作, 足衣在于禁華一靡一。
申明天下,四民各守其業,不許遊食庶民衣錦繡。
&rdquo十九年春三月,上谕戶部:&ldquo國家賦稅已有定制,撙節用度,自有餘饒。
輕徭抑末,使得盡力農桑,自然家給人足,毋事聚斂傷國 體。
&rdquo秋七月,诏舉經明行修、練達時務之士,年七十以上者,送京師。
八月,上與侍臣論宋太宗改封樁庫為内藏庫,上曰:&ldquo人君以四 海為家,何有公私之别。
太宗,宋之賢君,亦複如是。
他如漢靈帝西苑,唐德宗瓊林、大盈庫,不必深責。
宋自幹德、開寶以來,有司計度支所缺者,必籍其數,貸于内藏,課賦有餘則償之。
是猶為商賈者,自與其家較量出入。
内藏既盈,乃以牙簽别其名物,參驗帳籍。
晚年出簽示真宗曰:&lsquo善保此足矣。
&rsquo贻謀如此,何足為訓!《書》曰:&lsquo慎厥終,惟其始。
&rsquo太宗首開财利之端,及其後世,困于兵革,三司财用耗竭,内藏積而不發。
間有發缗錢幾十萬佐軍需者,便以為能行其所難,皆由太宗不能善始故也。
&rdquo 二十年春正月,上聞錦衣衛多以非法訊鞫罪囚,命取其刑具悉焚之,所系囚仍送刑部審理。
閏六月,申養老之政于天下。
秋七月,有司請立武學,祀太公,上曰:&ldquo文武非二塗也。
太公 從祀帝王廟,罷其舊祀。
&rdquo二十一年夏四月,庶吉士解缙上言:&ldquo陛下取天下于群盜,救生民于塗炭,此帝王之功也。
絕女一寵一寺人之患,亡聲色遊畋之娛,此 帝王之略也。
乃國初至今二十載,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
陛下嘗雲:&lsquo世不絕賢。
&rsquo又雲:&lsquo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rsquo陛下好善而善不顯,惡惡而惡日滋,良由誠信有間而用刑太繁也。
嘗聞陛下震怒誅鋤一奸一逆矣,未聞诏書褒一大善,賞延于世者也。
或朝賞而暮戮,或忽罪而忽赦,陛下每多自悔之時,辄有無及之歎。
陛下又好觀《道德》、《
臣竊謂劉向學不純師,一陰一氏《韻府》,寒士叢說。
臣願陛下聚儒生,上溯唐、虞、夏、商、周紀之奧,下及關、閩、濂、洛之傳,令臣執筆而随其後。
若夫配天宜複掃地之規,尊祖宜備七廟之制。
太常非俗樂可肄,官伎非人道所為。
痛懲法外之刑,永革京城之役。
婦女帷簿不修,方令逮系;大臣過惡當誅,且勿加戮。
仿古藍田呂氏,今義門鄭氏家範,布之天下,率先以旌勸之。
行授田均田之制,舉常平義倉之法。
古時書院學田,興複而廣益之。
此化原所由始也。
至律以人倫為重,而有給配婦女之條,則又何取乎義夫節婦哉!夫粢盛之潔,衣服之舉,儀文之備,此畏天之末也。
簿書之期,獄訟之斷,鈎距之巧,此治民之末也。
&rdquo上手持其疏,稱缙奇才。
然以其言頗迂,不及行。
二十二年冬十一月,上與翰林學士劉三吾論治民之道。
三吾言:&ldquo南北風俗不同,有可以德化,有當以威制。
&rdquo上曰:&ldquo地有南北,民無二心。
德以化君子,威以制小人,不因乎地也。
&rdquo 二十三年春正月,削潮州生員陳質軍籍。
質父戍大甯,已死,有司取質補伍。
質上書請卒業,上曰:&ldquo國家得一卒易,得一才難,朕豈少一持戰之士乎!&rdquo許之,除其伍。
二十五年秋七月,岢岚州學正吳從權、山一陰一教谕張恒給由至京師,上問民間疾苦,皆對曰:&ldquo不知也,而非職事。
&rdquo上曰:&ldquo宋儒胡瑗為蘇、湖教授,其教諸生皆兼時務。
聖賢之道,所以濟世也。
民情不知,則所教何事?其竄之極邊。
&rdquo命刑部榜谕天下學校。
九月,诏求通曉曆數推往知來者,爵封侯。
山東監生周敬上疏谏,略曰:&ldquo國祚修短,在德厚薄,非曆數可定。
陛下但當修德,則國祚自萬世。
陛下連年征伐,臣民皆以為恥不得國寶。
臣聞國寶出自楚平王,秦始皇名之曰禦玺。
《易》曰:&lsquo聖人之大寶曰位。
何以守位曰仁。
&rsquo是知仁乃人君之寶,玉玺非寶也。
方今力役繁興,戶口雖多,民勞者衆。
賦斂過厚,倉廪雖實,民貧者多。
教化博矣,而民不悅。
法度嚴矣,而民不服。
汲黯言于漢武帝曰:&lsquo陛下内多欲而外施仁義,奈何欲效唐、虞、三代之治乎?&rsquo方今國則願富,兵則願強,城池則願高深,宮室則願壯麗,土地則願廣,人民則願衆,于是多取軍士,廣積稅糧,征伐之功無虛日,土木之工無已時,如之何其可治也。
洪武十二年欽錄天下官吏,十三年大殺京民,不分臧否,豈無善人君子偶入诖誤之中?方今水旱連年,未臻大稔,未必非殺戮無辜,感傷和氣之所緻也。
&rdquo疏奏,上頗納其言,北征之議稍息。
二十六年夏四月,诏戶部谕天下有司,凡遇歲饑,先發倉廪貸民,然後奏聞。
著為令。
秋七月戊申,選秀才張宗浚等,随詹事府左春坊官分班直文華 殿。
侍講畢,進說民間利害,田裡稼穑等事,兼陳古今孝弟忠信、文學才藝諸故事,日以為常。
尋以東宮官屬阙,征浦江鄭、王二姓子弟三十以上者選用。
九月甲子,以鄭濟為左春坊左庶子,王勳為右春坊右庶子。
未幾,擢鄭沂為禮部尚書。
冬十一月,天下學官入觐,上親詢以民間政事得失。
泰州訓導門克新敷對亮直,紹興府教授王俊華文辭工贍。
上擢克新為左贊善,俊華為右贊善,謂之曰:&ldquo朕所以左克新而右俊華者,重直言故也。
&rdquo 二十七年夏四月庚戌,上謂工部曰:&ldquo人之常情,飽則忘饑,暖則忘寒。
一旦卒遇兇荒,則茫然無措。
比年以來,時歲頗豐,然預防之計,不可不早。
爾工部其谕民間,但有隙地,皆令種植桑棗,授以種植法。
又益種綿花,蠲其稅。
歲終具數以聞。
&rdquo 秋九月庚申,《寰宇通衢書》成。
方隅之目有八,東距遼東都司,東北至三萬衛,西極四川松潘衛,西南距雲南金齒,南俞廣東崖州,東南至福建漳州府,北暨太平、大甯衛,西北至陝西、甘肅。
縱一萬九百裡,橫一萬一千五百裡。
四裔不與焉。
二十八年夏八月己醜,谕群臣禁黥、刺、腓、劓、Yan割之刑。
秋七月,有道士獻書,上曰:&ldquo朕将跻天下生民于壽域,豈獨一己之長生久視哉!&rdquo命卻之。
二十九年春三月壬申,诏:&ldquo文廟從祀,罷揚雄,進董仲舒。
&rdquo從行人司副楊砥言也。
三十年夏五月甲寅,《大明律诰》成,刊布中外。
上禦午門,谕 群臣以祥刑之意。
谕侍讀張信、侍講戴彜以論思為職,&ldquo凡國家政治得失,生民利病,當知無不言。
昔唐陸贽、崔群、李绛在翰林,皆能正言谠論, 補益世道。
當以古人自期,毋負擢用之意&rdquo。
九月辛亥,命戶部令天下人民,每鄉裡各置木铎,選年老者,每月六次,持铎徇于道路。
又令民每時置一鼓,凡遇農桑時月,晨 起擊鼓會田所。
怠惰者,裡老督責之。
裡老不勸督者罰。
遇婚姻死喪吉兇等事,一裡之内,互相給。
十一月,上禦奉天殿,見散騎舍人衣極鮮麗,上問:&ldquo制用幾何?&rdquo對曰:&ldquo五百貫。
&rdquo上曰:&ldquo五百貫,農夫數口之家一歲之資也,而爾費之一衣。
驕奢若此,豈不暴殄!&rdquo命切戒之。
三十一年春正月,上以山東、河南民多惰于農事,命戶部遣人材分詣各郡縣,督民耕種,具籍所種田地與收[QDXD]粟之數以聞。
谷應泰曰:太祖以淮西布衣,仗劍讨亂,十五年之間,遂成帝 業,開明堂,禮上帝,功雲烈矣。
然而身在行間,手不辍書,禮緻儒臣,深思治道。
慨自宋葉淩遲,生民無主。
西京禮樂,失自周遷;晉代風一流,亡于江左;繼之元人失馭,濁亂乖離。
自古禍亂浸一婬一,聖學放廢,未有若是之酷者也。
非帝神靈倔起,智勇挺興,亦烏能克勘禍亂,率由舊章,撥亂反正,若斯之速者乎! 觀其懲宦寺之失而禁内官預政,懲女一寵一之禍而戒母後臨朝,懲外戚之亂而令不封後家,懲藩鎮之變而制武臣不預兵食,禍本亂階,防維略盡。
至于着律令,定典禮,置百官,立宗廟,設軍衛,建學校,無不損益質文,斟酌美備。
扁考百王之迹,深明治亂之故,振墜緒于秦灰,永贻謀于周曆。
夫沛公老死行間,漢治盡仍秦弊;光武同符高祖,三公僅參吏治;唐美貞觀,内多慚德;宋推藝祖,外寡經營;求其網羅前哲,範圍後王,概乎未之逮也。
觀其官制、典禮,律令、寶訓,女誡、卧碑,木铎、《祖訓》,大言炎炎,至文郁郁,義監二代,法備三千,共貫同條,金聲玉振。
所以吳劄初來,必觀周禮;武王下車,不改商舊。
蓋集大成者難為毀,繼至善者難為功。
龍門作史,不能成謗帝之書;陸機悲吳,猶能著《辨亡》之論。
以視秦中父老,誇美三章;宋室子孫,侈功杯酒,方斯盛軌,風雲陋矣。
而或者謂其誅戮韓、彭,廣封宗室;猜疑豪傑,遷徙富民;直言庾死獄中,詩過谪戍荒徼;賈誼流涕于劍盤,绛侯摧心于牍背。
所以七國之釁,實啟養癰;黃巾之禍,不無食報;河北降城,竟無男子;青城仗節,獨有侍郎;或亦作法之涼,遂有天道之還乎?蓋汴都城陷,盡殲諸王,元季群雄,率起大盜,因而懲噎,不無吹羹。
帝一性一沈鸷,果于屠一殺,微類漢高,遜美唐、宋,或以此耳。
雖然,隋文不永,謂以急亡,晉武短祚,又以寬敗,矯枉之不妨過正,或亦英雄之善識時務也。
《詩》雲:&ldquo雖無老成一人,尚有典型。
&rdquo觀其開國,規模弘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