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七 文成五王 獻文六王 孝文六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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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皇帝七男:孝元皇後生獻文皇帝;李夫人生安樂厲王長樂;曹夫人生廣川莊王略;沮渠夫人生齊郡順王簡;乙夫人生河間孝王若;悅夫人生安豐匡王猛;玄夫人生韓哀王安平,早薨,無傳。
安樂王長樂,皇興四年,封建昌王,後改封安樂王。
長樂一性一凝重,獻文器一愛一之。
承明元年,拜太尉,出為定州刺史。
頓辱衣冠,多不奉法,百姓詣阙訟之,孝文罰杖三十。
貪暴彌甚,以罪徵詣京師。
後謀不軌,事發,賜死于家,葬以王禮,谥曰厲。
子诠,字搜賢,襲。
宣武初,為涼州刺史。
在州貪穢,政以賄成。
後除定州刺史。
及京兆王愉之反,詐言國變,在北州鎮鹹疑朝廷有IO,遣使觀诠動靜。
诠具以狀告,州鎮帖然。
愉奔信都,诠以李平、高殖等四面攻燒,愉突門而出。
尋除侍中,兼以首告之功,除尚書左仆射。
薨,谥曰武康。
子鑒,字長文,襲。
後除相州刺史、北讨大都督,讨葛榮。
仍兼尚書左仆射、北道行台尚書令,與都督裴衍共攻信都。
鑒既庸才,見天下多事,遂謀反,降附葛榮。
都督源子邕與裴衍合圍鑒,斬首傳洛,诏改姓元氏。
莊帝初,許複本族,又特複鑒王爵,贈司空。
鑒弟斌之,字子爽,一性一險無行。
及與鑒反,敗,遂奔葛榮。
榮滅,得還。
孝武帝時,封颍川郡王,委以腹心之任。
帝入關,斌之奔梁。
大統二年,還長安,位尚書令。
薨,贈太尉,谥武襄。
廣川王略,延興二年封,位中都大官。
一性一明敏,鞫獄稱平。
太和四年,薨。
谥曰莊。
子諧,字仲和,襲。
十九年,薨。
诏曰:“古者大臣之喪,有三臨之禮,此蓋三公已上。
自漢已降,多無此禮。
庶仰遵古典,哀感從情。
雖以尊降伏,私痛甯爽。
欲令親王有期親者為之三臨,大功親者為之再臨,小寶缌麻為之一臨。
廣川王于朕大功,必欲再臨者,欲于大斂日親臨盡哀,成服之後,缌衰而吊。
既殡之缌麻,理在無疑。
大斂之臨,當否如何?為須撫柩于始喪?為應盡哀于阖柩?”黃門侍郎崔光、宋弁、通直常侍劉芳、典命下大夫李元凱、中書侍郎高聰等議曰:“三臨之事,乃自古禮。
爰及漢、魏,行之者稀;陛下方遵前軌。
臣等以為若期親三臨,大功宜再。
始喪之初,哀之至極,既以情降,宜從始喪。
大斂之臨,伏如聖旨。
”诏曰:“魏、晉已來,親臨多阙,至于戚臣,必于東堂哭之。
頃大司馬安定王薨,朕既臨之後,受慰東堂。
今日之事,應更哭不?”光等議曰:“東堂之哭,蓋以不臨之故。
今陛下躬親撫視,群臣從駕,臣等議,以為不宜複哭。
”诏曰:“若大司馬戚尊位重,必哭于東堂。
而廣川既是諸王之子,又年位尚幼,卿等議之,朕無異焉。
”諧将大斂,帝素委貌深衣哭之,入室哀恸,撫一屍一而出。
有司奏:“廣川王妃薨于代京,未審以新尊從于卑舊,為宜卑舊來就新尊?”诏曰:“遷洛之人,自茲厥後,悉可歸骸芒嶺,皆不得就茔恆、代。
其有夫先葬北,婦今喪在南,婦人從夫,宜還代葬。
若欲移父就母,亦得任之。
其有妻墳于恆、代,夫死于洛,不得以尊就卑。
欲移母就父,宜亦從之。
若異葬,亦從之。
若不在葬限,身在代喪,葬之彼此,皆得任之。
其戶屬恆、燕,身官京洛,去留之宜,亦從所擇。
其屬諸州諸,各得任意。
”诏贈諧武衛将軍,谥曰剛。
及葬,帝親臨送之。
子靈道襲。
卒,谥悼王。
齊郡王簡字叔亮,太和五年封,位中都大官。
簡母,沮渠牧犍女也。
簡一性一貌特類外祖。
後為内都大官。
孝文嘗與簡俱朝文明太後皇信堂,簡居帝之右,行家人禮。
遷太保。
孝文仁孝,以諸父零落,存者唯簡,每見,立以待之;俟坐,緻敬問起居,停簡拜伏。
簡一性一好酒,不能理公私之事。
妻常氏,燕郡公喜女也,文明太後以賜簡。
幹綜家事,頗節簡酒。
乃至盜竊,求乞婢侍,卒不能禁。
薨時,孝文不豫,诏曰:“叔父薨背,痛慕摧絕,不自勝任。
但虛頓一床一枕,未堪奉赴,當力疾發哀。
”谥曰靈王。
宣武時,改谥曰順。
子祐,字伯授。
母常氏,孝文以納不以禮,不許其為妃。
宣武以母從子貴,诏特拜為齊國太妃。
祐位泾州刺史。
薨,谥曰敬。
河間王若字叔儒,未封而薨。
追封河間,谥曰孝。
诏京兆康王子太安為後。
太安于若為從弟,非相後之義,廢之。
以齊郡王子琛繼。
琛字昙寶,幼敏慧,孝文一愛一之。
宣武時,拜定州刺史。
琛妃,宣武舅女,高皇後妹。
琛憑恃内外,在州貪婪。
及還朝,靈太後诏曰:“琛在定州,唯不将中山宮來,自餘無所不緻,何可叙用!”由是廢于家。
琛以明帝始學,獻金字《孝經》。
又無方自達,乃與劉騰為養息,賂騰金寶巨萬計。
騰為言,乃得兼都官尚書。
出為秦州刺史,在州聚斂,百姓籲嗟。
東益、南秦二州氐反,诏琛為行台,仍充都督,還攝州事。
既總軍省,求欲無厭。
進讨氐、羌,大被摧破。
内恃劉騰,無所畏憚。
為中尉彈糾,會赦,除名。
尋複王爵。
後讨鮮于修禮,敗,免官爵。
後讨汾晉胡、蜀,卒于軍,追複王爵。
安豐王猛字季烈,太和五年封,加侍中。
出為鎮都大将、營州刺史。
猛寬仁雄毅,甚有威略,戎夷畏一愛一之。
薨于州,贈太尉,谥曰匡。
子延明襲。
宣武時,授太中大夫。
延昌初,歲大饑,延明乃減家财以拯賓客數十人,并贍其家。
至明帝初,為豫州刺史,甚有政績。
累遷給事黃門侍郎。
延明既博極群書,兼有文藻,鸠集圖籍萬有餘卷。
一性一清儉,不營産業。
與中山王熙及弟臨淮王彧等并以文學令望,有名于世。
雖風一流造次不及熙、彧,而稽古淳笃過之。
遷侍中,诏與侍中崔光撰定服制。
後兼尚書右仆射。
以延明博識多聞,敕監金石事。
及元法僧反,诏為東道行台、徐州大都督,節度諸軍事。
與都督臨淮王彧、尚書李憲等讨法僧。
梁遣其豫章王綜鎮徐州。
延明先牧徐方,甚得人譽;招懷舊土,遠近歸之。
綜既降,延明因以軍乘之。
複東南之境,至宿、豫而還。
遷都督,徐州刺史。
頻經師旅,人物雕弊。
延明招攜新故,人悉安業,百姓鹹附。
莊帝時,兼大司馬。
元颢入洛,延明受颢委寄。
颢敗,奔梁,死于江南。
莊帝末,喪還。
孝武初,贈太保,王如故,谥曰文宣。
所著詩賦贊頌銘诔三百餘篇。
又撰《五經宗略》、《詩禮别義》;注《帝王世紀》及《列仙傳》。
又以河間人信都芳工算圖。
又集《器準》九篇,芳别為之注,皆行于世矣。
孫長儒,孝靜時襲祖爵。
獻文皇帝七男:思皇後生孝文皇帝;封昭儀生鹹一陽一王禧;韓貴人生趙郡靈王幹、高一陽一文穆王雍;孟椒房生廣陵慧王羽;潘貴人生彭城武宣王勰;高椒房生北海王詳。
鹹一陽一王禧字思永,太和九年封,加侍中、骠騎大将軍、中都大官。
文明太後令皇子皇孫于靜所别置學,選忠信博聞之士為之師傅,以匠成之。
孝文以諸弟典三都職,謂禧曰:“弟等皆幼年任重,三都折獄,特宜用心。
夫未能一操一刀而使割錦,非傷錦之尤,實授刀之責。
”文明太後亦緻誡勖。
出為使持節、開府、冀州刺史,孝文餞于南郊。
又以濟一陽一王郁枉法賜死之事遣告禧,因以誡之。
後禧朝京師,诏以廷尉卿李沖為禧師。
時王國舍人應取八族及清修之門,禧取任城王隸戶為之,深為帝責。
帝以諸王婚多猥濫,于是為禧娉故颍川太守隴西李輔女;河南王幹娉故中散代郡穆明樂女;廣陵王羽娉骠騎谘議參軍榮一陽一鄭平城女;颍川王雍娉故中書博士範一陽一盧神寶女;始平王勰娉廷尉卿隴西李沖女;北海王詳娉吏部郎中榮一陽一鄭懿女。
有司奏:“冀州人蘇僧瓘等三千人稱禧清明,有惠政,請世胙冀州。
”诏曰:“畫野由君,理非下請。
”入除司州牧。
诏以禧元弟之重,食邑三千戶,自餘五王皆食邑二千。
孝文引見朝臣,诏斷北語,一從正音,禧贊成其事。
于是诏:“年三十已上,習一性一已久,容或不可卒革。
三十已下,見在朝廷之人,語音不聽仍舊。
若有故為,當降爵黜官。
若仍舊俗,恐數世之後,伊洛之下,複成被發之人。
朕嘗與李沖論此,沖言:‘四方之語,竟知誰是;帝者言之,即為正矣,何必改舊從新。
’沖之此言,應合死罪。
”乃謂沖曰:“卿實負社稷。
”沖免冠陳謝。
又責留京之官曰:“昨望見婦女之服,仍為夾領小袖,何為而違前诏?”禧對曰:“陛下聖過堯、舜,光化中原。
舛違之罪,實合處刑。
”孝文曰:“若朕言非,卿等當奮臂廷論,如何入則順旨,退有不從?昔舜語禹:‘汝無面從,退有後言。
’卿等之謂乎!” 尋以禧長兼太尉公。
後帝幸禧第,謂司空穆亮、仆射李沖曰:“元弟禧戚連皇極,且長兼太尉,以和饪鼎,朕恆恐君有空授之名,臣贻彼己之刺。
今幸其宅,徒屈二賓,良以為愧。
”帝笃于兄弟,以禧次長,禮遇優隆。
然亦知其一性一貪,每加切誡,而終不改一操一。
後加侍中,正太尉。
及帝崩,禧受遺輔政。
雖為宰輔之首,而潛受賄賂。
姬妾數十,意尚未已,猶欲遠有簡娉,以恣其情。
宣武頗惡之。
景明二年春,召禧等入光極殿,诏曰:“恪比纏尪疾,實憑諸父。
今便親攝百揆。
且還府司,當别處分。
”尋诏進位太保,領太尉。
帝既覽政,禧意不安,遂與其妃兄兼給事黃門侍郎李伯尚謀反。
帝時幸小一平,禧在城西小宅。
初欲勒兵直入金墉,衆懷沮異。
禧心因緩,自旦達晡,計不能決。
遂約不一洩而散。
直寝符承祖、薛魏孫與禧将害帝。
是日,帝息于芒山,止浮圖一陰一下,少時睡卧,魏孫便欲赴廷。
承祖私言于魏孫曰:“吾聞殺天子者身當癞。
”魏孫且止。
帝尋覺悟。
俄有武興王楊集始出,便馳告。
而禧意不疑,乃與臣妾向洪池别墅,遣其齋帥劉小倍奉啟,雲檢行田牧。
小倍至芒嶺,已逢軍人,怪小倍赤衣,将欲殺害。
小倍言欲告反,乃緩之。
禧是夜宿于洪池,不知事露。
其夜,将士所在追禧,禧自洪池東南走,左右從禧者唯兼防閣尹龍武。
禧憂迫,謂曰:“試作一謎,當思解之,以釋毒悶。
”龍武欻憶舊謎雲:“眠
安樂王長樂,皇興四年,封建昌王,後改封安樂王。
長樂一性一凝重,獻文器一愛一之。
承明元年,拜太尉,出為定州刺史。
頓辱衣冠,多不奉法,百姓詣阙訟之,孝文罰杖三十。
貪暴彌甚,以罪徵詣京師。
後謀不軌,事發,賜死于家,葬以王禮,谥曰厲。
子诠,字搜賢,襲。
宣武初,為涼州刺史。
在州貪穢,政以賄成。
後除定州刺史。
及京兆王愉之反,詐言國變,在北州鎮鹹疑朝廷有IO,遣使觀诠動靜。
诠具以狀告,州鎮帖然。
愉奔信都,诠以李平、高殖等四面攻燒,愉突門而出。
尋除侍中,兼以首告之功,除
薨,谥曰武康。
子鑒,字長文,襲。
後除相州刺史、北讨大都督,讨葛榮。
仍兼尚書左仆射、北道行台尚書令,與都督裴衍共攻信都。
鑒既庸才,見天下多事,遂謀反,降附葛榮。
都督源子邕與裴衍合圍鑒,斬首傳洛,诏改姓元氏。
莊帝初,許複本族,又特複鑒王爵,贈司空。
鑒弟斌之,字子爽,一性一險無行。
及與鑒反,敗,遂奔葛榮。
榮滅,得還。
孝武帝時,封颍川郡王,委以腹心之任。
帝入關,斌之奔梁。
大統二年,還長安,位尚書令。
薨,贈太尉,谥武襄。
廣川王略,延興二年封,位中都大官。
一性一明敏,鞫獄稱平。
太和四年,薨。
谥曰莊。
子諧,字仲和,襲。
十九年,薨。
诏曰:“古者大臣之喪,有三臨之禮,此蓋三公已上。
自漢已降,多無此禮。
庶仰遵古典,哀感從情。
雖以尊降伏,私痛甯爽。
欲令親王有期親者為之三臨,大功親者為之再臨,小寶缌麻為之一臨。
廣川王于朕大功,必欲再臨者,欲于大斂日親臨盡哀,成服之後,缌衰而吊。
既殡之缌麻,理在無疑。
大斂之臨,當否如何?為須撫柩于始喪?為應盡哀于阖柩?”黃門侍郎崔光、宋弁、通直常侍劉芳、典命下大夫李元凱、中書侍郎高聰等議曰:“三臨之事,乃自古禮。
爰及漢、魏,行之者稀;陛下方遵前軌。
臣等以為若期親三臨,大功宜再。
始喪之初,哀之至極,既以情降,宜從始喪。
大斂之臨,伏如聖旨。
”诏曰:“魏、晉已來,親臨多阙,至于戚臣,必于東堂哭之。
頃大司馬安定王薨,朕既臨之後,受慰東堂。
今日之事,應更哭不?”光等議曰:“東堂之哭,蓋以不臨之故。
今陛下躬親撫視,群臣從駕,臣等議,以為不宜複哭。
”诏曰:“若大司馬戚尊位重,必哭于東堂。
而廣川既是諸王之子,又年位尚幼,卿等議之,朕無異焉。
”諧将大斂,帝素委貌深衣哭之,入室哀恸,撫一屍一而出。
有司奏:“廣川王妃薨于代京,未審以新尊從于卑舊,為宜卑舊來就新尊?”诏曰:“遷洛之人,自茲厥後,悉可歸骸芒嶺,皆不得就茔恆、代。
其有夫先葬北,婦今喪在南,婦人從夫,宜還代葬。
若欲移父就母,亦得任之。
其有妻墳于恆、代,夫死于洛,不得以尊就卑。
欲移母就父,宜亦從之。
若異葬,亦從之。
若不在葬限,身在代喪,葬之彼此,皆得任之。
其戶屬恆、燕,身官京洛,去留之宜,亦從所擇。
其屬諸州諸,各得任意。
”诏贈諧武衛将軍,谥曰剛。
及葬,帝親臨送之。
子靈道襲。
卒,谥悼王。
齊郡王簡字叔亮,太和五年封,位中都大官。
簡母,沮渠牧犍女也。
簡一性一貌特類外祖。
後為内都大官。
孝文嘗與簡俱朝文明太後皇信堂,簡居帝之右,行家人禮。
遷太保。
孝文仁孝,以諸父零落,存者唯簡,每見,立以待之;俟坐,緻敬問起居,停簡拜伏。
簡一性一好酒,不能理公私之事。
妻常氏,燕郡公喜女也,文明太後以賜簡。
幹綜家事,頗節簡酒。
乃至盜竊,求乞婢侍,卒不能禁。
薨時,孝文不豫,诏曰:“叔父薨背,痛慕摧絕,不自勝任。
但虛頓一床一枕,未堪奉赴,當力疾發哀。
”谥曰靈王。
宣武時,改谥曰順。
子祐,字伯授。
母常氏,孝文以納不以禮,不許其為妃。
宣武以母從子貴,诏特拜為齊國太妃。
祐位泾州刺史。
薨,谥曰敬。
河間王若字叔儒,未封而薨。
追封河間,谥曰孝。
诏京兆康王子太安為後。
太安于若為從弟,非相後之義,廢之。
以齊郡王子琛繼。
琛字昙寶,幼敏慧,孝文一愛一之。
宣武時,拜定州刺史。
琛妃,宣武舅女,高皇後妹。
琛憑恃内外,在州貪婪。
及還朝,靈太後诏曰:“琛在定州,唯不将中山宮來,自餘無所不緻,何可叙用!”由是廢于家。
琛以明帝始學,獻金字《孝經》。
又無方自達,乃與劉騰為養息,賂騰金寶巨萬計。
騰為言,乃得兼都官尚書。
出為秦州刺史,在州聚斂,百姓籲嗟。
東益、南秦二州氐反,诏琛為行台,仍充都督,還攝州事。
既總軍省,求欲無厭。
進讨氐、羌,大被摧破。
内恃劉騰,無所畏憚。
為中尉彈糾,會赦,除名。
尋複王爵。
後讨鮮于修禮,敗,免官爵。
後讨汾晉胡、蜀,卒于軍,追複王爵。
安豐王猛字季烈,太和五年封,加侍中。
出為鎮都大将、營州刺史。
猛寬仁雄毅,甚有威略,戎夷畏一愛一之。
薨于州,贈太尉,谥曰匡。
子延明襲。
宣武時,授太中大夫。
延昌初,歲大饑,延明乃減家财以拯賓客數十人,并贍其家。
至明帝初,為豫州刺史,甚有政績。
累遷給事黃門侍郎。
延明既博極群書,兼有文藻,鸠集圖籍萬有餘卷。
一性一清儉,不營産業。
與中山王熙及弟臨淮王彧等并以文學令望,有名于世。
雖風一流造次不及熙、彧,而稽古淳笃過之。
遷侍中,诏與侍中崔光撰定服制。
後兼尚書右仆射。
以延明博識多聞,敕監金石事。
及元法僧反,诏為東道行台、徐州大都督,節度諸軍事。
與都督臨淮王彧、尚書李憲等讨法僧。
梁遣其豫章王綜鎮徐州。
延明先牧徐方,甚得人譽;招懷舊土,遠近歸之。
綜既降,延明因以軍乘之。
複東南之境,至宿、豫而還。
遷都督,徐州刺史。
頻經師旅,人物雕弊。
延明招攜新故,人悉安業,百姓鹹附。
莊帝時,兼大司馬。
元颢入洛,延明受颢委寄。
颢敗,奔梁,死于江南。
莊帝末,喪還。
孝武初,贈太保,王如故,谥曰文宣。
所著詩賦贊頌銘诔三百餘篇。
又撰《五經宗略》、《詩禮别義》;注《帝王世紀》及《列仙傳》。
又以河間人信都芳工算圖。
又集《器準》九篇,芳别為之注,皆行于世矣。
孫長儒,孝靜時襲祖爵。
獻文皇帝七男:思皇後生孝文皇帝;封昭儀生鹹一陽一王禧;韓貴人生趙郡靈王幹、高一陽一文穆王雍;孟椒房生廣陵慧王羽;潘貴人生彭城武宣王勰;高椒房生北海王詳。
鹹一陽一王禧字思永,太和九年封,加侍中、骠騎大将軍、中都大官。
文明太後令皇子皇孫于靜所别置學,選忠信博聞之士為之師傅,以匠成之。
孝文以諸弟典三都職,謂禧曰:“弟等皆幼年任重,三都折獄,特宜用心。
夫未能一操一刀而使割錦,非傷錦之尤,實授刀之責。
”文明太後亦緻誡勖。
出為使持節、開府、冀州刺史,孝文餞于南郊。
又以濟一陽一王郁枉法賜死之事遣告禧,因以誡之。
後禧朝京師,诏以廷尉卿李沖為禧師。
時王國舍人應取八族及清修之門,禧取任城王隸戶為之,深為帝責。
帝以諸王婚多猥濫,于是為禧娉故颍川太守隴西李輔女;河南王幹娉故中散代郡穆明樂女;廣陵王羽娉骠騎谘議參軍榮一陽一鄭平城女;颍川王雍娉故中書博士範一陽一盧神寶女;始平王勰娉廷尉卿隴西李沖女;北海王詳娉吏部郎中榮一陽一鄭懿女。
有司奏:“冀州人蘇僧瓘等三千人稱禧清明,有惠政,請世胙冀州。
”诏曰:“畫野由君,理非下請。
”入除司州牧。
诏以禧元弟之重,食邑三千戶,自餘五王皆食邑二千。
孝文引見朝臣,诏斷北語,一從正音,禧贊成其事。
于是诏:“年三十已上,習一性一已久,容或不可卒革。
三十已下,見在朝廷之人,語音不聽仍舊。
若有故為,當降爵黜官。
若仍舊俗,恐數世之後,伊洛之下,複成被發之人。
朕嘗與李沖論此,沖言:‘四方之語,竟知誰是;帝者言之,即為正矣,何必改舊從新。
’沖之此言,應合死罪。
”乃謂沖曰:“卿實負社稷。
”沖免冠陳謝。
又責留京之官曰:“昨望見婦女之服,仍為夾領小袖,何為而違前诏?”禧對曰:“陛下聖過堯、舜,光化中原。
舛違之罪,實合處刑。
”孝文曰:“若朕言非,卿等當奮臂廷論,如何入則順旨,退有不從?昔舜語禹:‘汝無面從,退有後言。
’卿等之謂乎!” 尋以禧長兼太尉公。
後帝幸禧第,謂司空穆亮、仆射李沖曰:“元弟禧戚連皇極,且長兼太尉,以和饪鼎,朕恆恐君有空授之名,臣贻彼己之刺。
今幸其宅,徒屈二賓,良以為愧。
”帝笃于兄弟,以禧次長,禮遇優隆。
然亦知其一性一貪,每加切誡,而終不改一操一。
後加侍中,正太尉。
及帝崩,禧受遺輔政。
雖為宰輔之首,而潛受賄賂。
姬妾數十,意尚未已,猶欲遠有簡娉,以恣其情。
宣武頗惡之。
景明二年春,召禧等入光極殿,诏曰:“恪比纏尪疾,實憑諸父。
今便親攝百揆。
且還府司,當别處分。
”尋诏進位太保,領太尉。
帝既覽政,禧意不安,遂與其妃兄兼給事黃門侍郎李伯尚謀反。
帝時幸小一平,禧在城西小宅。
初欲勒兵直入金墉,衆懷沮異。
禧心因緩,自旦達晡,計不能決。
遂約不一洩而散。
直寝符承祖、薛魏孫與禧将害帝。
是日,帝息于芒山,止浮圖一陰一下,少時睡卧,魏孫便欲赴廷。
承祖私言于魏孫曰:“吾聞殺天子者身當癞。
”魏孫且止。
帝尋覺悟。
俄有武興王楊集始出,便馳告。
而禧意不疑,乃與臣妾向洪池别墅,遣其齋帥劉小倍奉啟,雲檢行田牧。
小倍至芒嶺,已逢軍人,怪小倍赤衣,将欲殺害。
小倍言欲告反,乃緩之。
禧是夜宿于洪池,不知事露。
其夜,将士所在追禧,禧自洪池東南走,左右從禧者唯兼防閣尹龍武。
禧憂迫,謂曰:“試作一謎,當思解之,以釋毒悶。
”龍武欻憶舊謎雲:“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