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本紀中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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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祖文宣皇帝諱洋,字子進,神武第二子,文襄之母弟也。

    武明太後初孕帝,每夜有赤光照室,太後私怪之。

    及産,命之曰侯尼于。

    鮮卑言有相子也。

    以生于晉一陽一,一名晉一陽一樂。

    時神武家徒壁立,後與親姻相對,共憂寒餒。

    帝生始數月,尚未能言,欻然曰:“得活。

    ”太後及左右大驚,不敢言。

    及長,黑色,大頰兌下,鱗身重踝。

    瞻視審定,不好戲一弄,深沈有大度。

    晉一陽一有沙門,乍愚乍智,時人不測,呼為阿秃師。

    太後見諸子焉,曆問祿位。

    至帝,再三舉手指天而已,口無所言,見者異之。

    神武嘗從諸子過鳳一陽一門,有龍在上,唯神武與帝見之。

    内雖明敏,貌若不足。

    文襄每嗤之曰:“此人亦得富貴,相法亦何由可解。

    ”神武以帝貌陋,神彩不甚發揚。

    曾問以時事,帝略有所辨,傥語一事,必得事衷。

    又嘗令諸子,各使理亂絲,帝獨一抽一刀斬之,曰:“亂者須斬。

    ”神武以為然。

    又各配兵四出,而使彭樂率甲騎僞攻之。

    文襄等怖撓,帝勒衆與彭樂相格,樂免胄言情,猶禽之以獻。

    由是神武稱異之,謂長史薛琡曰:“此兒意識過吾。

    ”琡亦私怪之。

    幼時,師事範一陽一盧景裕,默識過人,未嘗有所自明,景裕不能測也。

    天平二年,封太原郡公,累遷尚書左仆射。

    後從文襄行過遼一陽一山,獨見天門開,餘無人見者。

     武定五年,神武崩。

    猶秘兇事,衆情疑駭。

    帝雖内嬰巨痛,外若平常,人情頗安。

    魏帝授帝尚書令、中書監、京畿大都督。

     七年八月,文襄遇賊。

    帝在城東雙堂,事出倉卒,内外震駭。

    帝神色不變,指麾部分,自脔斬群賊而漆其首,秘不發喪。

    徐言奴反,大将軍被傷,無大吉也。

    當時内外,莫不驚異。

    乃諷魏朝立皇太子,因以大赦。

    乃赴晉一陽一總庶政。

    帝内雖明察,外若不了,老臣宿将皆輕帝。

    于是帝推誠接下,務從寬厚,事有不便者鹹蠲省焉,群情始服。

     八年正月辛酉,魏帝為文襄舉哀于東堂。

    戊辰,诏進帝位使持節、丞相、都督中外諸軍、錄尚書事、大行台、齊郡王,食邑一萬戶。

    三月庚申,又進封齊王,食冀州之勃海、長樂、安德、武邑、瀛州之河間五郡,邑十萬戶。

    帝自居晉一陽一,寝室每夜有光如晝。

    既為王,夢人以筆點己額。

    旦日,以語館客王昙哲,曰:“吾其退乎?”昙哲拜賀曰:“王上加點為主,當進也。

    ”五月辛亥,帝如鄴。

    光州獲九尾狐以獻。

    甲寅,魏帝遣兼太尉彭城王韶、司空潘相樂奉冊,進帝位相國,總百揆。

    以冀州之勃海、長樂、安德、武邑;瀛州之河間、高一陽一、章武;定州之中山、常山、博陵十郡,邑二十萬戶,加九錫殊禮,齊王如故。

    丙辰,魏帝遜位别宮,又使兼太尉彭城王韶、兼司空敬顯俊奉冊禅位,緻玺書于帝,并奉皇帝玺绶,禅代之禮,一依唐、虞、漢、魏故事。

    帝累表固辭,诏不許。

    于是尚書令高隆之率百僚勸進。

     天保元年夏五月戊午,皇帝即位于南郊,升壇,柴燎告天。

    是日,鄴下獲赤雀,獻于郊所。

    事畢還宮,禦太極前殿,大赦,改元。

    百官進兩大階;六州緣邊職人三大階。

    自魏孝莊已後,百官絕祿,至是複給焉。

    己未,诏封魏帝為中山王。

    追尊皇祖文穆王為文穆皇帝;皇祖妣為文穆皇後;皇考獻武王為獻武皇帝;皇兄文襄王為文襄皇帝。

    命有司議祖宗以聞。

    辛酉,尊王太後為皇太後。

    乙酉,降魏朝封爵各有差。

    其信都從義,及宣力霸朝者,又西來人,并武定六年以來南來投化者,不在降限。

    辛未,遣大使于四方觀察風俗,問人疾苦。

    甲戌,遷神主于太廟。

    六月辛巳,诏改封崇聖侯孔長為恭聖侯,邑一百戶,以奉孔子祀。

    并下魯郡,以時修葺廟宇。

    又诏:吉兇車服制度,各為等差,具立條式,使儉而獲中。

    分遣使人緻祭于五嶽、四渎,其堯祠、舜廟下及孔父、老君等載于祀典者,鹹秩罔遺。

    又诏:冀州之勃海、長樂二郡,先帝始封之國,義旗初起之地,并州之太原、青州之齊郡,霸朝所在,王命是基。

    君子有作,貴不忘本,齊郡、勃海,可并複一年,長樂複二年,太原複三年。

    壬午,诏故太傅孫騰、故太保尉景、故大司馬婁昭、故司徒高敖曹、故尚書左仆射慕容紹宗、故領軍萬俟幹、故定州刺史段榮、故禦史中尉劉貴、故禦史中尉窦泰、故殷州刺史劉豐、故濟州刺史蔡俊等,并左右先帝,經贊皇基,或不幸早殂,或隕身王事,可遣使者就墓緻祭,并撫問妻子。

    又诏封宗室,太尉高嶽為清河王,太保高隆之為平原王,開府儀同三司高歸彥為平秦王,徐州刺史高思宗為上洛王,營州刺史高長弼為廣武王,兼武衛将軍高普為武興王,兼武衛将軍高子瑗為平昌王,兼北中郎将高顯國為襄樂王,前太子庶子高睿為趙郡王,揚州縣開國公高孝緒為修城王。

    又诏封功臣,太師庫狄幹為章武王,大司馬斛律金為鹹一陽一王,并州刺史賀拔仁為安定王,殷州刺史韓軌為安德王,瀛州刺史可硃渾道元為扶風王,司徒公彭樂為陳留王,司空公潘相樂為河東王。

    癸未,诏封諸弟,青州刺史浚為永安王;尚書左仆射淹為平一陽一王,定州刺史浟為彭城王,儀同三司演為常山王,冀州刺史渙為上一黨一王,儀同三司淯為襄城王,儀同三司湛為長廣王,湝為任城王,湜為高一陽一王,濟為博陵王,凝為新平王,潤為馮翊王,洽為漢一陽一王。

    丁亥,诏立王子殷為皇太子,王後李氏為皇後。

    庚寅,诏以太師庫狄幹為太宰,司徒彭樂為太尉,司空潘相樂為司徒,開府儀同三司司馬一子如為司空。

    己亥,以皇太子初入東宮,赦畿内及并州死罪已下,降餘州死罪已下囚。

    秋七月辛亥,尊文襄妃元氏為文襄皇後,宮曰靜德。

    又封文襄子孝琬為河間王,孝瑜為河南王。

    乙卯,以尚書令、平原王封隆之為錄尚書事,尚書左仆射、平一陽一王淹為尚書令,改禦史中尉還為中丞。

    诏魏禦府所有珍奇雜彩常所不給人者,悉送内後園,以供七日宴賜。

    八月,诏郡國修立黉序,廣延髦俊,敦述儒風。

    其國子學生,亦依舊铨補。

    往者文襄皇帝所運蔡邕石經五十二枚,移置學館,依次修立。

    又诏求直言正谏之士,待以不次。

    命牧人之官,廣勸農桑。

    庚寅,诏曰:“朕以虛薄,嗣弘王業,思所以贊揚盛績,播之萬古。

    雖史官執筆,有聞無墜,猶恐緒言遺美,時或未書。

    在位王公、文武大小,降及庶人,爰至僧徒,或親奉音旨,或承傳旁說,凡可載之文籍,悉條封上。

    ”甲午,诏曰:“魏世議定《麟趾格》,遂為通制,官司施用,猶未盡善。

    群官可更論讨新令。

    未成之間,仍以舊格從事。

    ”九月癸醜,以領東夷校尉、遼東郡開國公、高麗王成為使持節、侍中、骠騎大将軍、領護東夷校尉,王、公如故。

    丁卯,诏以梁侍中、使持節、假黃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大将軍、承制邵陵王蕭綸為梁王。

    庚午,幸晉一陽一。

    是日,皇太子入居涼風堂,監國。

    冬十月己卯,法駕,禦金辂,入晉一陽一宮,朝皇太後于内殿。

    辛巳,曲赦并州太原郡晉一陽一縣及相國府四獄囚。

    乙酉,以特進元紹為尚書左仆射,并州刺史段紹為右仆射。

    壬辰,罷相國府,留騎兵、外兵曹,各立一省,别掌機密。

    十一月,周文帝帥師至陝城,分騎北度至建州。

    甲寅,梁湘東王蕭繹遣使朝貢。

    丙寅,帝親戎出次城東,周文帝見軍容嚴盛,歎曰:“高歡不死矣!”遂班師。

    十二月辛醜,車駕至自晉一陽一。

    是歲,高麗、蠕蠕、吐谷渾、庫莫奚并遣使朝貢。

     二年春正月丁未,梁湘東王蕭繹遣使朝貢。

    辛亥,祀圓丘,以神武皇帝配。

    癸亥,親耕籍田。

    乙醜,享太廟。

    二月壬辰,太尉彭樂謀反,伏誅。

    三月丙午,襄城王淯薨。

    己未,诏梁承制湘東王繹為梁使持節、假黃钺、相國,建梁台,總百揆、承制梁王。

    庚申,司空司馬一子如坐事免。

    是月,梁交、梁、義、新四州刺史,各以地内附。

    西魏文帝崩。

    夏四月壬辰,梁王蕭繹遣使朝貢。

    六月庚午,以前司空司馬子如為太尉。

    秋七月己卯,改顯一陽一殿還為昭一陽一殿。

    辛卯,改殷州為趙州以避太子之諱。

    是月,侯景廢梁簡文帝,立蕭棟為主。

    九月壬申,免諸伎作屯牧雜色役隸之徒為白戶。

    癸巳,行幸趙、定二州,因至晉一陽一。

    冬十月戊申,起宣光、建始、嘉福、仁壽諸殿。

    庚申,蕭繹遣使朝貢。

    丁卯,文襄皇帝神主入于廟。

    十一月,侯景廢梁主棟,僭即僞位于建鄴,自稱曰漢。

    十二月,中山王殂。

    是歲,蠕蠕、室韋、高麗并遣使朝貢。

     三年春正月丙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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