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55 列傳第四十五
關燈
小
中
大
州,建計據邵一陽一洲,築壘掘塹一逼一魏城。
道根能走馬步地,計馬足以賦功,城隍立辦。
及淮水長,道根乘戰艦斷魏連橋,魏軍敗績。
進爵爲伯,改封豫甯縣。
八年,拜豫州刺史,領汝一陰一太守。
爲政清簡,境内安之。
累遷右衛将軍。
道根一性一謹厚,木讷少言,爲将能檢禦部曲。
所過村陌,将士不敢虜掠。
每征伐終不言功,其部曲或怨非之。
道根喻曰:“明主自鑒功之多少,吾将何事。
”武帝嘗指道根示尚書令沈約,美其口不論勳。
約曰:“此陛下之大樹将軍也。
”曆處州郡,和理清靜,爲下所懷。
在朝廷雖貴顯,而一性一儉約,所居宅不修牆屋,無器服侍衛,入室則蕭然如素士之貧賤者。
當世服其清退,武帝亦雅重之。
微時不學,既貴粗讀書,自謂少文,常慕周勃之器量。
十六年,複爲豫州。
将行,武帝引朝臣宴别道根于武德殿,召畫工使圖其形,道根踧踖謝曰:“臣所可報國家,唯馀一死,但天下太平,恨無可死之地。
”豫部重得道根,人皆喜悅。
武帝每稱曰:“馮道根所在,能使朝廷不複憶有一州。
” 居州少時遇疾,乞還。
朝廷征爲散騎常侍、左軍将軍。
卒于官。
是日,輿駕春祠二廟,及出宮,有司以聞。
帝問中書舍人朱異曰:“吉兇同日,今可行乎?”對曰:“昔柳莊寝疾,衛獻公當祭,請一屍一曰:‘有臣柳莊,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
聞其死,請往。
’不釋祭服而往,遂以襚之。
道根雖未爲社稷臣,亦有勞王室,臨之禮也。
”帝即駕幸其宅,哭之甚恸。
諡曰威。
子懷嗣。
康絢字長明,華山藍田人也。
其先出自康居。
初,漢置都護,盡臣西域,康居亦遣侍子待诏河西,因留不去,其後遂氏焉。
晉時隴右亂,遷于藍田。
絢曾祖因爲苻堅太子詹事,生穆。
穆爲姚苌河南尹。
宋永初中,穆率鄉族三千馀家入襄一陽一之岘南,宋爲置華山郡藍田縣,寄立于襄一陽一,以穆爲秦、梁二州刺史。
未拜,卒。
絢伯元隆、父元撫,并爲流人所推,相繼爲華山太守。
絢少俶傥有志氣,仕齊爲華山太守,推誠撫循,荒馀悅服。
梁武起兵,絢舉郡以應。
天監元年,封南一陽一縣男,除竟陵太守。
累遷太子左衛率,甲仗百人,與領軍蕭景直殿内。
絢身長八尺,容貌絕倫,雖居顯職,猶習武藝。
帝幸德一陽一殿戲馬,敕絢馬射,撫弦貫的,觀者悅之。
其日,上使畫工圖絢形,遣中使持以問絢曰:“卿識此圖不?”其見親如此。
時魏降人王足陳計,求堰淮水以灌壽一陽一。
足引北方童謠曰:“荊山爲上格,浮山爲下格,潼沱爲激溝,并灌钜野澤。
”帝以爲然,使水工陳承伯、材官将軍祖揯視地形,鹹謂淮内沙土漂輕,不堅實,其功不可就。
帝弗納,發徐、揚人率二十戶取五丁以築之。
假絢節、都督淮上諸軍事,并護堰作役人及戰士,有衆二十萬,于锺離南起浮山,北抵巉石,依岸築土,合脊于中流。
十四年四月,堰将合,淮水漂疾,複決潰。
衆患之。
或謂江、淮多蛟,能乘風雨決壞崖岸,其一性一惡鐵。
因是引東西二冶鐵器,大則釜鬲,小則鋘鋤,數千萬斤沈于堰所,猶不能合。
乃伐樹爲井幹,填以巨石,加土其上。
緣淮百裡内岡陵木石無巨細必盡,負擔者肩穿。
夏日疾疫,死者相枕,蠅蟲晝夜聲合。
武帝湣之,遣尚書右仆射袁昂、侍中謝舉假節慰勞,并加蠲複。
是冬寒甚,淮、泗盡凍,士卒死者十七八。
帝遣賜以衣褲。
十一月,魏遣将楊大眼揚聲決堰,絢命諸軍撤營露次以待之。
遣其子悅挑戰,斬魏鹹一陽一王府司馬徐方興,魏軍小卻。
十五年四月,堰成,其長九裡,下闊一百四十丈,上廣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深十九丈五尺,夾之以堤,并樹杞柳,軍人安堵,列居其上。
其水清潔,俯視邑居墳墓,了然皆在其下。
或謂絢曰:“四渎天所以節宣其氣,不可久塞,若鑿湫東注,則遊波寬緩,堰得不壞。
”絢然之,開湫東注。
又縱反間于魏曰:“梁所懼開湫。
”魏人信之,果鑿山深五丈,開湫北注。
水日夜分流,湫猶不減。
其月,魏軍竟潰而歸。
水之所及,夾淮方數百裡地。
魏壽一陽一城戍稍徙頓八公山。
此南居人散就岡壟。
初,堰起徐州界,刺史張豹子謂己必一屍一其事。
既而絢以佗官來監作,豹子甚慚,由是谮絢與魏交通。
帝雖不納,猶以事畢征絢。
尋除司州刺史,領安陸太守。
絢征還,豹子不修堰,至其秋,淮水暴長,堰壞,奔流于海,殺數萬人。
其聲若雷,聞三百裡。
水中怪物,随流而下,或人頭魚身,或龍形馬首,殊類詭狀,不可勝名。
祖揯坐下獄。
絢在州三年,大修城隍,号爲嚴整。
普通元年,除衛尉卿,未拜卒。
輿駕即日臨哭,諡曰壯。
絢寬和少喜懼,在朝廷見人如不能言,号爲長厚。
在省每寒月,見省辟有褴縷者,辄遣遺以繻衣,其好施如此。
子悅嗣。
昌義之,曆一陽一烏江人也。
少有武幹,爲馮翊戍主。
梁武帝爲雍州,因事帝,帝亦厚遇之。
及起兵,闆爲輔國将軍、軍主。
每戰必捷。
天監元年,封永豐侯,累遷北徐州刺史,鎮锺離。
四年,大舉北侵,臨川王宏督衆軍向洛口,義之爲前軍,攻魏梁城戍,克之。
五年冬,武帝以征役久,诏班師。
魏中山王元英乘勢追蹑,攻沒馬頭等城。
城内糧貯,魏悉移歸北,議者鹹謂無複南向。
帝曰:“此必進兵,非其實也。
”乃遣修锺離城,敕義之爲戰守備。
是冬,英果率衆數十萬圍锺離,沖車毀西墉。
時城中衆才三千,義之督帥,随方抗禦,前後殺傷萬計,魏軍死者與城平。
六年,帝遣曹景宗、韋叡率衆二十萬救焉,大破魏軍。
義之率輕兵追至洛口而還。
以功進号軍師将軍,再遷都督、南兖州刺史。
坐以禁物出蕃,爲有司所奏免。
十三年,累遷左衛将軍。
是冬,帝遣太子右衛率康絢督衆軍作荊山堰,魏将李昙定大衆一逼一荊山,揚聲決堰。
诏假義之節救絢,軍未至,絢等已破魏軍。
魏又遣大将軍李平攻硖石,義之又率朱衣直合王神念救之。
魏克硖石,義之班師,爲有司所奏,帝以其功臣不問。
十五年,授北徐州刺史。
義之不知書,所識不過十字。
一性一寬厚,爲将能得人死力。
及居藩任,吏人安之。
改封營道縣侯。
征爲護軍将軍,卒于官。
帝深痛惜之,諡曰烈。
子寶景嗣。
論曰:永元之季,雖時主昏狂,荊、雍二州,尚未有釁。
武皇迹緣家酷,首唱孟津之師,王茂等運接昌期,自緻勤王之舉。
若非天人啓期,豈得若斯之速乎。
其隆名顯級,亦各風雲之感會也。
元起勤乃胥附,功惟辟土,勞之不圖,禍機先陷。
冠軍之貶,于罰已輕,梁之政刑,于斯爲失。
私戚之端,自斯而啓,年之不永,不亦宜乎。
張惠紹、馮道根、康絢、昌義之攀附之始,其功則末。
及群盜焚門,張以力戰自着。
锺離、邵一陽一之一逼一,馮、昌勞效居多。
浮山之役,而康絢實典其事。
互有厥勞,一寵一進宜矣。
先是鎮星守天江而堰實興,退舍而決,豈人事乎,其天道也。
道根能走馬步地,計馬足以賦功,城隍立辦。
及淮水長,道根乘戰艦斷魏連橋,魏軍敗績。
進爵爲伯,改封豫甯縣。
八年,拜豫州刺史,領汝一陰一太守。
爲政清簡,境内安之。
累遷右衛将軍。
道根一性一謹厚,木讷少言,爲将能檢禦部曲。
所過村陌,将士不敢虜掠。
每征伐終不言功,其部曲或怨非之。
道根喻曰:“明主自鑒功之多少,吾将何事。
”武帝嘗指道根示尚書令沈約,美其口不論勳。
約曰:“此陛下之大樹将軍也。
”曆處州郡,和理清靜,爲下所懷。
在朝廷雖貴顯,而一性一儉約,所居宅不修牆屋,無器服侍衛,入室則蕭然如素士之貧賤者。
當世服其清退,武帝亦雅重之。
微時不學,既貴粗讀書,自謂少文,常慕周勃之器量。
十六年,複爲豫州。
将行,武帝引朝臣宴别道根于武德殿,召畫工使圖其形,道根踧踖謝曰:“臣所可報國家,唯馀一死,但天下太平,恨無可死之地。
”豫部重得道根,人皆喜悅。
武帝每稱曰:“馮道根所在,能使朝廷不複憶有一州。
” 居州少時遇疾,乞還。
朝廷征爲散騎常侍、左軍将軍。
卒于官。
是日,輿駕春祠二廟,及出宮,有司以聞。
帝問中書舍人朱異曰:“吉兇同日,今可行乎?”對曰:“昔柳莊寝疾,衛獻公當祭,請一屍一曰:‘有臣柳莊,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
聞其死,請往。
’不釋祭服而往,遂以襚之。
道根雖未爲社稷臣,亦有勞王室,臨之禮也。
”帝即駕幸其宅,哭之甚恸。
諡曰威。
子懷嗣。
康絢字長明,華山藍田人也。
其先出自康居。
初,漢置都護,盡臣西域,康居亦遣侍子待诏河西,因留不去,其後遂氏焉。
晉時隴右亂,遷于藍田。
絢曾祖因爲苻堅太子詹事,生穆。
穆爲姚苌河南尹。
宋永初中,穆率鄉族三千馀家入襄一陽一之岘南,宋爲置華山郡藍田縣,寄立于襄一陽一,以穆爲秦、梁二州刺史。
未拜,卒。
絢伯元隆、父元撫,并爲流人所推,相繼爲華山太守。
絢少俶傥有志氣,仕齊爲華山太守,推誠撫循,荒馀悅服。
梁武起兵,絢舉郡以應。
天監元年,封南一陽一縣男,除竟陵太守。
累遷太子左衛率,甲仗百人,與領軍蕭景直殿内。
絢身長八尺,容貌絕倫,雖居顯職,猶習武藝。
帝幸德一陽一殿戲馬,敕絢馬射,撫弦貫的,觀者悅之。
其日,上使畫工圖絢形,遣中使持以問絢曰:“卿識此圖不?”其見親如此。
時魏降人王足陳計,求堰淮水以灌壽一陽一。
足引北方童謠曰:“荊山爲上格,浮山爲下格,潼沱爲激溝,并灌钜野澤。
”帝以爲然,使水工陳承伯、材官将軍祖揯視地形,鹹謂淮内沙土漂輕,不堅實,其功不可就。
帝弗納,發徐、揚人率二十戶取五丁以築之。
假絢節、都督淮上諸軍事,并護堰作役人及戰士,有衆二十萬,于锺離南起浮山,北抵巉石,依岸築土,合脊于中流。
十四年四月,堰将合,淮水漂疾,複決潰。
衆患之。
或謂江、淮多蛟,能乘風雨決壞崖岸,其一性一惡鐵。
因是引東西二冶鐵器,大則釜鬲,小則鋘鋤,數千萬斤沈于堰所,猶不能合。
乃伐樹爲井幹,填以巨石,加土其上。
緣淮百裡内岡陵木石無巨細必盡,負擔者肩穿。
夏日疾疫,死者相枕,蠅蟲晝夜聲合。
武帝湣之,遣尚書右仆射袁昂、侍中謝舉假節慰勞,并加蠲複。
是冬寒甚,淮、泗盡凍,士卒死者十七八。
帝遣賜以衣褲。
十一月,魏遣将楊大眼揚聲決堰,絢命諸軍撤營露次以待之。
遣其子悅挑戰,斬魏鹹一陽一王府司馬徐方興,魏軍小卻。
十五年四月,堰成,其長九裡,下闊一百四十丈,上廣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深十九丈五尺,夾之以堤,并樹杞柳,軍人安堵,列居其上。
其水清潔,俯視邑居墳墓,了然皆在其下。
或謂絢曰:“四渎天所以節宣其氣,不可久塞,若鑿湫東注,則遊波寬緩,堰得不壞。
”絢然之,開湫東注。
又縱反間于魏曰:“梁所懼開湫。
”魏人信之,果鑿山深五丈,開湫北注。
水日夜分流,湫猶不減。
其月,魏軍竟潰而歸。
水之所及,夾淮方數百裡地。
魏壽一陽一城戍稍徙頓八公山。
此南居人散就岡壟。
初,堰起徐州界,刺史張豹子謂己必一屍一其事。
既而絢以佗官來監作,豹子甚慚,由是谮絢與魏交通。
帝雖不納,猶以事畢征絢。
尋除司州刺史,領安陸太守。
絢征還,豹子不修堰,至其秋,淮水暴長,堰壞,奔流于海,殺數萬人。
其聲若雷,聞三百裡。
水中怪物,随流而下,或人頭魚身,或龍形馬首,殊類詭狀,不可勝名。
祖揯坐下獄。
絢在州三年,大修城隍,号爲嚴整。
普通元年,除衛尉卿,未拜卒。
輿駕即日臨哭,諡曰壯。
絢寬和少喜懼,在朝廷見人如不能言,号爲長厚。
在省每寒月,見省辟有褴縷者,辄遣遺以繻衣,其好施如此。
子悅嗣。
昌義之,曆一陽一烏江人也。
少有武幹,爲馮翊戍主。
梁武帝爲雍州,因事帝,帝亦厚遇之。
及起兵,闆爲輔國将軍、軍主。
每戰必捷。
天監元年,封永豐侯,累遷北徐州刺史,鎮锺離。
四年,大舉北侵,臨川王宏督衆軍向洛口,義之爲前軍,攻魏梁城戍,克之。
五年冬,武帝以征役久,诏班師。
魏中山王元英乘勢追蹑,攻沒馬頭等城。
城内糧貯,魏悉移歸北,議者鹹謂無複南向。
帝曰:“此必進兵,非其實也。
”乃遣修锺離城,敕義之爲戰守備。
是冬,英果率衆數十萬圍锺離,沖車毀西墉。
時城中衆才三千,義之督帥,随方抗禦,前後殺傷萬計,魏軍死者與城平。
六年,帝遣曹景宗、韋叡率衆二十萬救焉,大破魏軍。
義之率輕兵追至洛口而還。
以功進号軍師将軍,再遷都督、南兖州刺史。
坐以禁物出蕃,爲有司所奏免。
十三年,累遷左衛将軍。
是冬,帝遣太子右衛率康絢督衆軍作荊山堰,魏将李昙定大衆一逼一荊山,揚聲決堰。
诏假義之節救絢,軍未至,絢等已破魏軍。
魏又遣大将軍李平攻硖石,義之又率朱衣直合王神念救之。
魏克硖石,義之班師,爲有司所奏,帝以其功臣不問。
十五年,授北徐州刺史。
義之不知書,所識不過十字。
一性一寬厚,爲将能得人死力。
及居藩任,吏人安之。
改封營道縣侯。
征爲護軍将軍,卒于官。
帝深痛惜之,諡曰烈。
子寶景嗣。
論曰:永元之季,雖時主昏狂,荊、雍二州,尚未有釁。
武皇迹緣家酷,首唱孟津之師,王茂等運接昌期,自緻勤王之舉。
若非天人啓期,豈得若斯之速乎。
其隆名顯級,亦各風雲之感會也。
元起勤乃胥附,功惟辟土,勞之不圖,禍機先陷。
冠軍之貶,于罰已輕,梁之政刑,于斯爲失。
私戚之端,自斯而啓,年之不永,不亦宜乎。
張惠紹、馮道根、康絢、昌義之攀附之始,其功則末。
及群盜焚門,張以力戰自着。
锺離、邵一陽一之一逼一,馮、昌勞效居多。
浮山之役,而康絢實典其事。
互有厥勞,一寵一進宜矣。
先是鎮星守天江而堰實興,退舍而決,豈人事乎,其天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