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百一十七 【元紀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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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斯戬增入條畫内,獨不赦前事。

    惟婁都爾蘇逃匿博啰軍中,馀皆遠竄,有道死者,亦有賄免者。

     額森呼圖克,泰費音子也,赴貶所,行至中道,執政奏其違命,杖死之,年四十四。

    泰費音為相,務廣延才彥,而額森呼圖克亦傾身下士,名稱藉甚,至是為一奸一臣所害。

    賀氏三世忠貞,皆死于非命,天下悲之。

     是歲,吳寶源局鑄錢三千七百九十一萬有奇。

     ○順帝至正二十四年(甲辰,一三六一四年) 春,正月,丙寅朔,吳李善長、徐達等奉表吳國公勸進,公曰:“戎馬未息,瘡痍未蘇,天命難必,人心未定,若遽稱尊号,誠所未遑。

    俟天下大定,行之未晚。

    ”群臣固請不已,乃即吳王位,建百司官屬,置中書省左右相國。

    以李善長為右相國,徐達為左相國,常遇春、俞通海為平章政事,汪廣洋為右司郎中,張昶為左司郎中。

     時小明王在滁州,中書設禦座,以正旦行慶賀禮。

    劉基罵曰:“彼牧豎耳,奉之何為!”遂不拜。

    然猶以龍鳳紀年,封拜、除授及有司文牒,并雲:“皇帝聖旨,吳王令旨”。

     丁卯,吳命減取辟店錢。

    先是設官店以征商,吳王以稅重病民,故減之。

     戊辰,吳王退朝,謂左相國徐達等曰:“卿等為生民計,共推戴予。

    然建國之初,當先正紀綱。

    元氏昏亂,紀綱不立,主荒臣專,威福下移,由是法度不行,人心渙散,遂至天下一騷一動。

    今将相大臣,當鑒其失,協心圖治,毋苟且因循,取充位而已。

    ”又曰:“禮法,國之紀綱,禮法立則人志定,上下安,建國之初,此為先務。

    吾昔起兵濠梁,見當時主将皆無禮法,恣情任私,縱為暴亂,不知馭下之道,是以卒至于亡。

    今吾所任将帥,皆當時同功一體之人,自其歸心于我,即與之定名分,明号令,故諸将皆聽命,無敢有異者。

    爾等為吾輔相,當守此道,無謹于始而忽于終也。

    ” 二月,乙未朔,吳王以諸将圍武昌久不下,複親往視師。

    辛亥,至武昌,督兵攻城。

     先是陳理太尉張定邊見事急,潛遣卒缒城走嶽州,告其丞相張必先使入援。

    至是必先引兵至洪山,去城二十裡,王命常遇春率一精一銳五千擊之,敵兵大敗,遂擒必先。

    必先骁勇善戰,人号為“潑張”,城中倚以為重,及被擒,縛至城下示之曰:“汝所恃者潑張,今已為我擒,尚何恃而不降!”必先亦呼定邊曰:“吾已至此,兄宜速降。

    ”定邊氣索不能言。

    武昌城東南有高寇山,下瞰城中,諸将相顧莫能登,傅友德率數百人,一鼓奪之,矢中額,複洞脅,戰益力,城中益喪氣。

     王複遣友諒舊臣羅複仁入城,谕理使降,複仁因清曰:“主上推好生之德,惠此一方,使陳氏之孤得保首領,而臣不食言,臣雖死不恨矣。

    ”王曰:“吾兵力非不足,所以久駐此者,欲待其自歸,免傷生靈耳。

    汝行,必不誤汝。

    ”複仁至城下号哭,理驚,召之入,複相持痛哭”哭止問故,複仁谕以王意,辭旨懇切。

    時陳氏諸将無出定邊右者,定邊亦知不可支。

    癸醜,陳理肉袒銜璧,率定邊等詣軍門降。

    理俯伏戰慓,不敢仰視。

    王見其幼弱,起,挈其手曰:“吾不爾罪,勿懼也。

    ”令宦者入其宮,傳命慰谕友諒父母,凡府庫儲蓄,令理悉自取之,遣其文武官僚以次出門,妻子資裝,皆俾自随。

     師圍武昌凡六閱月而降,士卒無敢入城,市井晏然不知有兵。

    城中民饑困,命給米赈之,召其父老撫一慰,民大悅。

    于是漢、沔、荊、嶽郡縣相繼來降,立湖廣行省中書,以樞密院判楊璟為參政守之。

     初,陳友諒命其兄友才,與左丞王忠信等守潭州,吳王至武昌,友才遣忠信來援,忠信戰敗而降,王授以參政,俾仍守潭州。

    友才率兵拒之于益一陽一,忠信巽辭開谕之,友才亦降,與其子俱送建康。

    友才,所謂“二王”者是也。

     李明道被獲,送武昌,伏誅。

     明道,豐城人,故友諒将也,尋歸吳,後複叛附于友諒。

    友諒敗滅,明道俱,走歸豐城,剪其發髯,逃匿武甯山中。

    有荼客識之,縛送武昌,王數其反覆之罪,戮之。

     三月,乙醜,吳王至建康。

    丙寅,封陳理為歸德侯。

     吳置起居注、給事中。

     戊辰,吳以中書左丞湯和為平章政事。

     時和守常州,率元帥吳福興以舟師徇黃楊山,遇張士誠水軍,擊敗之,擒其千戶劉文興等,獲風般六艘,胡有是命。

     己巳,吳王謂中書省臣曰:“郡縣官年五十以上者,雖練達政事,而一精一力既衰,宜令有司選民間俊秀年二十五以上、資一性一明敏、有學識才幹者,辟赴中書,與年老者參用之。

    後老者休緻而少者已熟于事,如此則人才不乏而官使得人。

    其下有司,宣布此意,悉令知之。

    ” 吳江西行省以陳友諒镂金一床一進,王觀之,謂侍臣曰:“此與孟昶七寶溺器何異!以一一床一工巧若此,其馀可知。

    陳氏父子窮奢極一靡一,焉得不亡!”即命毀之。

     辛未,吳王禦西樓,有軍士十馀人,自陳戰功以求升賞,王谕之曰:“爾從我有年,才力勇怯,我縱不知,将爾者必知之。

    爾有功,予豈遺爾!爾無功,豈可妄陳!且爾曹不見徐相國耶?今貴為元勳,其同時相從者猶在行伍。

    予亦豈忘之?以其才智止此,不能過人故耳。

    爾曹苟能黾勉立功,異日爵賞,我豈爾惜!但患不力耳。

    ”于是無有複言者。

     乙亥,監察禦史王多勒圖、崔布延特穆爾谏皇太子勿親征。

     先是博啰特穆爾一陰一使人殺其叔父左丞伊珠爾布哈,佯為不知,往吊不哭。

    朝廷知其跋扈,又以匿婁都爾蘇事,太子深疾之。

    且時方倚重于庫庫特穆爾,而庫庫駐兵太原,與博啰構兵,相持不解,于是綽斯戬、保布哈誣博啰與類都爾蘇謀為不軌。

    辛卯,下诏數博啰特穆爾悖逆之罪,解其兵權,削其官爵,候道路開通,許還四川田裡。

    博啰殺使者,拒命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