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四十四 【宋紀一百四十四】
關燈
小
中
大
皆緣主聽不明,所以至此。
文宗乃言‘去河北賊易,去朝中朋一黨一難’,朕嘗笑之。
為人主但是公是公非,何緣為一黨一!”衡等曰:“陛下聖明英武,誠非文宗可比。
”帝曰:“此所謂坐而論道,豈不勝如絲竹管弦?”皆起謝。
帝又曰:“朝廷所行一事,或是或非,自有公議。
近來士大夫好唱為清議之說,此語一出,恐相師成風,便以趨事赴功者為猥俗,以矯激沽譽者為清高。
骎骎不已,如東漢激成一黨一锢之風,殆皆由此。
深害治體,豈可不戒!卿等可書諸紳。
” 龔茂良與周必大薦宜黃知縣劉清之,召入對,首論:“民困兵驕,大臣退托,小臣苟媮。
願陛下廣覽兼聽,并謀合智,清明安定,提要挈綱而力行之。
古今未有俗不可變,弊不可革者,變而通之,在陛下方寸之間耳。
”又言用人四事:一曰辨賢否,二曰正名實,三曰使材能,四曰聽換授。
帝深然之。
谕宰相,以朝廷阙失,士民皆得獻言。
六月,庚戌朔,定補外帶職格,從左司谏湯邦彥之請也。
邦彥言:“陛下憂勤萬務,規恢事功,然而國勢未強,兵威未振,民力未裕,财用未豐,其故何耶?由群臣不力故也。
望自今而後,中外士夫,無功不賞,而以侍從恩數待有功之侍從,以宰臣恩數待有功之宰臣,任侍從、宰相無功而退者,并以舊官歸班。
惟能強國治兵、裕民豐财者,則賞随之,而又視其輕重以為差等。
任侍從而功大,與之宰執恩數可也;任宰相而功小,與之侍從恩數可也。
其在外者,雖不曾任侍從、宰執,而其所立之功可以得侍從或宰相恩數者,亦視其功而與之。
則天下之士,亦求進之心為立事之心,而陛下之志遂矣。
”帝深然之,遂诏:“自今宰臣、侍從,除外任者,非有功績,并不除職;在朝久者,特與轉官;其外任人,非有勞效,亦不除授。
”于是曾逮以權工部侍郎出知秀州,不帶職,用新制也。
辛酉,罷四川宣撫,複制置使。
湯邦彥論:“西蜀複置宣撫,應于舊屬場務,悉還軍中;又,除統制司赴宣司審察外,其馀皆俾都統自差,是與其名,奪其實。
與其名,則前日體貌如故;奪其實,則前日事勢不存。
以不存之事勢,為如故之體貌,是必上下皆惡,軍帥不睦,不惟無益而又害之矣。
”帝納其言。
于是沈夏以同知樞密院事召還朝,而宣撫司遂罷。
茶寇勢日熾,江西總管賈和仲擊之,為其所敗。
诏以倉部郎中辛棄關為江西提刑,節制諸軍讨之,用葉衡之薦也。
湯邦彥言:“蔣芾、王炎,始皆言誓死效力以報君父,及得權位,懷私失職,深負使令。
”又劾張說一奸一贓。
丁卯,落芾、炎觀文殿學士,芾建昌軍、為袁州居住。
說落節度使,撫州居住。
是月,茶寇自湖南犯廣東。
秋,七月,乙未,帝謂宰臣曰:“會子通行民間,銅錢日多,可喜。
”葉衡言:“諸處會子甚難得,謂宜量行支降。
”帝曰:“向來正緣所出數多,緻有前日之弊,今須徐議。
” 辛醜,有星孛于西方。
丁未,帝谕葉衡等曰:“賈和仲合行軍法,然其罪在輕率進兵。
朕觀漢、唐以來,将帥被誅,皆以逗留不進或不肯用命。
今和仲正緣輕敵冒進,誅之,恐将士臨敵退縮耳。
” 八月,丙辰,和仲除名,編管賀州。
丁卯,蠲湖南、江西被寇州縣租稅。
甲戌,廣西經略張栻言:“諸郡賦入甚寡,用度不足。
近年複行官般賣鹽,此誠良法;然官般之法雖行,而諸郡之窘猶在。
蓋此路諸州,全仰于漕司,漕司發鹽,使之自運,除腳之外,其息固有限;而就其息之中,以十分為率,漕收其八,諸州僅得其二。
逐州所得既微,是緻無力盡行般運,而漕司據已撥之數,責八分之息以為寄樁,則其窮匮何時而已!幸有僅能般到者,高價抑買,豈保其無!乞委本司及提刑鄭丙、漕臣趙善政,公共将一路财賦通融斟酌,為久遠之計,既于漕計不乏,又使一路州郡有以支吾,見行鹽法不緻弊壞。
”從之。
丁醜,遣湯邦彥使金。
帝嘗谕執政選使請河南陵寝地,葉衡言邦彥有口辨,故使之。
九月,乙卯朔,诏:“揚、廬、荊南、襄、興元、金、興州,依舊分為七路,每路文臣一人充安一撫使以治民,武臣一人充都總管以治兵,三載視其成以議誅賞。
”從湯邦彥之請也。
辛卯,高麗西京留守趙位一寵一,以慈悲嶺至鴨綠江四十馀城叛附于金。
金主曰:“朕懷綏萬邦,豈助叛臣為虐!”執其使,付高麗。
位一寵一尋伏誅。
乙酉,赈淮南水旱州縣。
乙未,葉衡罷。
時湯邦彥奉使,入辭,恨衡擠己,因奏衡有讪上語。
帝大怒,罷知建甯府。
丁酉,知荊門軍黃茂材言:“唐李靖六花陳法,出于武侯,嘗因陛對,畫圖以進。
比帥司奉诏,令州軍見管民兵,以七十五人為一隊,正合李靖兵法。
遂将本軍義勇民兵分為七軍,每軍旗幟各别色号,置造兵器,俟今冬躬自教習,大陳包小陳,大營包小營,隅落鈎連,曲折相對,可以成六花陳。
今荊南府差将官前來本軍教閱,恐隻沿習軍中之法,請将本軍民兵自教兩月,卻差荊南将官一員閱視。
”從之。
己亥,龔茂良、李彥穎奏省、院各止獨員,事皆不便,帝曰:“朕以未得其人,故遲之。
”因泛論中外臣僚,帝曰:“為宰臣須胸次大,乃能容物。
”茂良對曰:“《坤》之六二,乃大臣爻,其辭雲:‘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直方之德,須大乃能有容。
”帝曰:“居此位安可不大!”彥穎曰:“後之為輔臣者,往往先有忌克之心,以故不能容。
”帝曰:“士大夫更曆外職任,未見其短,才居政路,便有此病。
”茂良曰:“《秦誓》言有容及媢疾,蘇轼為之訓傳,謂‘前一人似房元齡,後一人似李林甫。
’”帝曰:“然。
”又曰:“今士大夫能文者多,知道者少,故平時讀書不見于用。
” 庚子,诏:“階、成、西和、鳳州,當職官以下,令本路帥、漕司于四路在部官同具選辟,并體量見任人委實癃老及不堪倚仗者,并申制置司,申取朝廷指揮。
其所辟官,不許辭避。
所有邊賞,令吏部看詳,申尚書省。
”以知成都府權四川制置使範成大奏也。
丁未,同知樞密院事沈夏罷。
贈趙鼎太傅,進封豐國公。
閏月,己酉朔,金定應禁弓箭、刀一槍一之制,惟品官之家奴及客旅等許帶弓箭。
金主謂左丞相赫舍哩良弼曰:“今之在官者,須職位稱惬所望,然後始如勉力。
其或稍不如意,則止以度日為務,是豈忠臣之道耶!” 庚戌,诏:“諸路常平司,每歲于秋成之際,取見所部郡縣豐歉,如有合赈粜赈給,即約度所用,及見管米斛或有缺少,合如何措置移運,并預期審度,仍于九月初旬條具奏聞。
” 丁巳,以李彥穎參知政事,翰林學士王淮簽書樞密院事。
文宗乃言‘去河北賊易,去朝中朋一黨一難’,朕嘗笑之。
為人主但是公是公非,何緣為一黨一!”衡等曰:“陛下聖明英武,誠非文宗可比。
”帝曰:“此所謂坐而論道,豈不勝如絲竹管弦?”皆起謝。
帝又曰:“朝廷所行一事,或是或非,自有公議。
近來士大夫好唱為清議之說,此語一出,恐相師成風,便以趨事赴功者為猥俗,以矯激沽譽者為清高。
骎骎不已,如東漢激成一黨一锢之風,殆皆由此。
深害治體,豈可不戒!卿等可書諸紳。
” 龔茂良與周必大薦宜黃知縣劉清之,召入對,首論:“民困兵驕,大臣退托,小臣苟媮。
願陛下廣覽兼聽,并謀合智,清明安定,提要挈綱而力行之。
古今未有俗不可變,弊不可革者,變而通之,在陛下方寸之間耳。
”又言用人四事:一曰辨賢否,二曰正名實,三曰使材能,四曰聽換授。
帝深然之。
谕宰相,以朝廷阙失,士民皆得獻言。
六月,庚戌朔,定補外帶職格,從左司谏湯邦彥之請也。
邦彥言:“陛下憂勤萬務,規恢事功,然而國勢未強,兵威未振,民力未裕,财用未豐,其故何耶?由群臣不力故也。
望自今而後,中外士夫,無功不賞,而以侍從恩數待有功之侍從,以宰臣恩數待有功之宰臣,任侍從、宰相無功而退者,并以舊官歸班。
惟能強國治兵、裕民豐财者,則賞随之,而又視其輕重以為差等。
任侍從而功大,與之宰執恩數可也;任宰相而功小,與之侍從恩數可也。
其在外者,雖不曾任侍從、宰執,而其所立之功可以得侍從或宰相恩數者,亦視其功而與之。
則天下之士,亦求進之心為立事之心,而陛下之志遂矣。
”帝深然之,遂诏:“自今宰臣、侍從,除外任者,非有功績,并不除職;在朝久者,特與轉官;其外任人,非有勞效,亦不除授。
”于是曾逮以權工部侍郎出知秀州,不帶職,用新制也。
辛酉,罷四川宣撫,複制置使。
湯邦彥論:“西蜀複置宣撫,應于舊屬場務,悉還軍中;又,除統制司赴宣司審察外,其馀皆俾都統自差,是與其名,奪其實。
與其名,則前日體貌如故;奪其實,則前日事勢不存。
以不存之事勢,為如故之體貌,是必上下皆惡,軍帥不睦,不惟無益而又害之矣。
”帝納其言。
于是沈夏以同知樞密院事召還朝,而宣撫司遂罷。
茶寇勢日熾,江西總管賈和仲擊之,為其所敗。
诏以倉部郎中辛棄關為江西提刑,節制諸軍讨之,用葉衡之薦也。
湯邦彥言:“蔣芾、王炎,始皆言誓死效力以報君父,及得權位,懷私失職,深負使令。
”又劾張說一奸一贓。
丁卯,落芾、炎觀文殿學士,芾建昌軍、為袁州居住。
說落節度使,撫州居住。
是月,茶寇自湖南犯廣東。
秋,七月,乙未,帝謂宰臣曰:“會子通行民間,銅錢日多,可喜。
”葉衡言:“諸處會子甚難得,謂宜量行支降。
”帝曰:“向來正緣所出數多,緻有前日之弊,今須徐議。
” 辛醜,有星孛于西方。
丁未,帝谕葉衡等曰:“賈和仲合行軍法,然其罪在輕率進兵。
朕觀漢、唐以來,将帥被誅,皆以逗留不進或不肯用命。
今和仲正緣輕敵冒進,誅之,恐将士臨敵退縮耳。
” 八月,丙辰,和仲除名,編管賀州。
丁卯,蠲湖南、江西被寇州縣租稅。
甲戌,廣西經略張栻言:“諸郡賦入甚寡,用度不足。
近年複行官般賣鹽,此誠良法;然官般之法雖行,而諸郡之窘猶在。
蓋此路諸州,全仰于漕司,漕司發鹽,使之自運,除腳之外,其息固有限;而就其息之中,以十分為率,漕收其八,諸州僅得其二。
逐州所得既微,是緻無力盡行般運,而漕司據已撥之數,責八分之息以為寄樁,則其窮匮何時而已!幸有僅能般到者,高價抑買,豈保其無!乞委本司及提刑鄭丙、漕臣趙善政,公共将一路财賦通融斟酌,為久遠之計,既于漕計不乏,又使一路州郡有以支吾,見行鹽法不緻弊壞。
”從之。
丁醜,遣湯邦彥使金。
帝嘗谕執政選使請河南陵寝地,葉衡言邦彥有口辨,故使之。
九月,乙卯朔,诏:“揚、廬、荊南、襄、興元、金、興州,依舊分為七路,每路文臣一人充安一撫使以治民,武臣一人充都總管以治兵,三載視其成以議誅賞。
”從湯邦彥之請也。
辛卯,高麗西京留守趙位一寵一,以慈悲嶺至鴨綠江四十馀城叛附于金。
金主曰:“朕懷綏萬邦,豈助叛臣為虐!”執其使,付高麗。
位一寵一尋伏誅。
乙酉,赈淮南水旱州縣。
乙未,葉衡罷。
時湯邦彥奉使,入辭,恨衡擠己,因奏衡有讪上語。
帝大怒,罷知建甯府。
丁酉,知荊門軍黃茂材言:“唐李靖六花陳法,出于武侯,嘗因陛對,畫圖以進。
比帥司奉诏,令州軍見管民兵,以七十五人為一隊,正合李靖兵法。
遂将本軍義勇民兵分為七軍,每軍旗幟各别色号,置造兵器,俟今冬躬自教習,大陳包小陳,大營包小營,隅落鈎連,曲折相對,可以成六花陳。
今荊南府差将官前來本軍教閱,恐隻沿習軍中之法,請将本軍民兵自教兩月,卻差荊南将官一員閱視。
”從之。
己亥,龔茂良、李彥穎奏省、院各止獨員,事皆不便,帝曰:“朕以未得其人,故遲之。
”因泛論中外臣僚,帝曰:“為宰臣須胸次大,乃能容物。
”茂良對曰:“《坤》之六二,乃大臣爻,其辭雲:‘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直方之德,須大乃能有容。
”帝曰:“居此位安可不大!”彥穎曰:“後之為輔臣者,往往先有忌克之心,以故不能容。
”帝曰:“士大夫更曆外職任,未見其短,才居政路,便有此病。
”茂良曰:“《秦誓》言有容及媢疾,蘇轼為之訓傳,謂‘前一人似房元齡,後一人似李林甫。
’”帝曰:“然。
”又曰:“今士大夫能文者多,知道者少,故平時讀書不見于用。
” 庚子,诏:“階、成、西和、鳳州,當職官以下,令本路帥、漕司于四路在部官同具選辟,并體量見任人委實癃老及不堪倚仗者,并申制置司,申取朝廷指揮。
其所辟官,不許辭避。
所有邊賞,令吏部看詳,申尚書省。
”以知成都府權四川制置使範成大奏也。
丁未,同知樞密院事沈夏罷。
贈趙鼎太傅,進封豐國公。
閏月,己酉朔,金定應禁弓箭、刀一槍一之制,惟品官之家奴及客旅等許帶弓箭。
金主謂左丞相赫舍哩良弼曰:“今之在官者,須職位稱惬所望,然後始如勉力。
其或稍不如意,則止以度日為務,是豈忠臣之道耶!” 庚戌,诏:“諸路常平司,每歲于秋成之際,取見所部郡縣豐歉,如有合赈粜赈給,即約度所用,及見管米斛或有缺少,合如何措置移運,并預期審度,仍于九月初旬條具奏聞。
” 丁巳,以李彥穎參知政事,翰林學士王淮簽書樞密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