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二十八 【宋紀一百二十八】
關燈
小
中
大
起著雍執徐正月,盡上章敦牂三月,凡二年有奇。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十八年(金皇統八年) 春,正月,甲子,以永祐陵近在會稽,準先朝故事,春秋二仲以太常少卿薦獻,季秋剛禦史按視。
丁醜,左承議郎張闡添差通判泉州。
自秦桧專國,朝士為所忌者,終身以添倅或帥幕處之,未嘗有為郡者。
二月,乙未,參知政事段拂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以殿中侍禦史餘堯弼、右正言巫亻及奏劾之也。
章再上,尋落職,興國軍居住。
簽書樞密院事汪勃兼權參知政事。
壬子,右承事郎、監登聞鼓院徐琏面對,言:“自昔帝王必有佐命之臣,功銘鼎彜,侑食清廟,以勸萬世。
國家遠稽三代,肇造原廟,凡在佐命輔弼,皆繪像廟廷,以示報功之意。
陛下紹開中興,複崇原廟,如祖宗之制,而累朝配飨輔弼不過十馀人,今其家之子孫,必有繪像存焉,望诏有司訪求,摹于景靈宮廷之兩壁。
”诏禮部讨論。
乙卯,金主如天開殿。
三月,壬申,名行宮之南門曰麗正,北門曰和甯。
時殿前招軍,多誘緻鄉民及負販者。
丁醜,命川中大将吳璘、楊政招流民之失所者,遣發以補其額。
壬午,資政殿大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秦熺知樞密院事。
秦桧問敕令所删定官胡甯曰:“兒子近除,外議如何?”甯曰:“外議以為相公不必襲蔡京之迹。
”甯,安國子也。
乙酉,诏:“私擅渡淮及招納叛亡之人,并行軍法。
”後诏:“津載及巡防人故縱,與同罪;失察者,減一官。
” 夏,四月,戊子朔,日有食之。
庚寅,策試正奏名進士于射殿,王佐以下三百三十人賜及第、出身。
庚子,左中大夫、知樞密院事秦熺罷,為觀文殿學士、左通奉大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提舉秘書省。
熺言:“父子共政,理當避嫌。
”故有是命。
仍诏熺應幹請給,并依見任宰臣例,立班左右仆射之次。
辛醜,金遣參知政事秉德廉察官吏。
乙巳,特奏名進士俞舜凱等四百五十七人,武舉進士柯燕等七人,特奏名一人,賜第、授官有差。
庚戌,金主至自天開殿。
先是金命修《遼史》,甲寅,告成。
五月,辛酉,權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沈該言:“國家秉火德之運以王天下,望用故事,即道宮别立一殿,專奉火德,配以阏伯而祀以夏至。
”從之。
後建殿于太一宮,名明離。
甲子,繪配飨功臣像于景靈宮廷之壁,皇武殿趙普、曹彬,大定殿薛居正、石熙載、潘美,熙文殿李沆、王旦、李繼隆,美成殿王曾、呂夷簡、曹玮,治隆殿韓琦、曾公亮,大明殿富弼,重光殿司馬光,承元殿韓忠彥,凡十有六人。
丙子,金主使龍一虎衛上将軍、會甯尹蕭秉溫、昭武大将軍、充東上閤門使申奉顔,來賀天申節。
始燕射于玉津園,自是遂為故事。
癸未,保信軍節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添差兩浙東路馬步軍副都總管李顯忠,落軍職,降授平海軍承宣使、提舉台州崇道觀,本州居住。
先是金使嘗言顯忠私遣過界,诏令分析。
會顯忠上恢複之策于朝,奏桧怒,乃奏顯忠不遵禀聞,止用申狀,故有是命。
六月,癸巳,帝謂大臣曰:“每歲決獄,聞憲臣第遣屬官代行,徒為文具。
可令親往所部,具所決名申尚書省。
” 诏:“自今嘗于僞楚明受僞命之人,不得辄至國門。
” 時左從事郎廉布入都調官,右正言巫亻及言:“布乃張邦昌之婿,覆載所不容,而無忌憚若此,望賜處分。
”故有是旨。
庚子,命監司、郡守約束縣令,無使非理擾民。
甲辰,用太常寺主簿兼權秘書省校勘書籍林大鼐議,始祀九宮貴神于東郊。
壇二成,高三尺,方十有二尺。
上為小壇九,縱廣皆八尺,高尺有半。
歲春秋二仲祀以少牢,禮如感生帝。
乙巳,敷文閣待制、知臨安府趙不棄守尚書工部侍郎。
丙午,賢妃潘氏薨。
妃,元懿太子母也。
乙卯,金以平章政事蕭仲恭為行台左丞相,以左丞亮為平章政事,以都點檢唐古辨為尚書左丞。
秋,七月,乙醜,右朝奉大夫、新江西轉運判官賈直清,請于縣官中以有出身人兼縣學教導,帝謂大臣曰:“州縣選辟教導,乃教化本原,将來三年科場,亦有人材可備采擇。
”乃令禮部參酌,如所請。
知臨安府湯鵬舉請修淮、浙沿流皇華使館,從之。
乙亥,金禦史大夫布薩達曼罷,以侍衛親軍都指揮使阿魯岱為禦史大夫。
戊寅,以尚書左丞唐古辨奉職不謹。
杖之。
八月,癸巳,權禮部侍郎沈該,乞四川類省試合格不赴殿試人,第一等并賜進士出身,馀人同出身,從之。
丙申,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汪勃罷。
勃為言者所攻,以親老,乞歸養。
诏依舊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丁酉,工部尚書詹大方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尋權參知政事。
戊戌,金監修國史、太師宗弼等進《太祖實錄》。
庚子,金以尚書左丞相勖領行台尚書省事,以右丞相宗賢為太保、尚書右丞相。
丙午,以行台左丞相蕭仲恭為尚書左丞相。
癸醜,刑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周三畏罷。
以侍禦史餘堯弼論其兼領二曹,一切要譽,歸怨朝廷也。
甲寅,國子司業陳誠之權尚書吏部侍郎。
大理卿韓仲通權刑部侍郎。
閏月,庚申,親衛大夫、忠州刺史、鄂州駐答刂禦前選鋒軍同副統制梁興卒。
興自太行山率其徒奔嶽飛于江夏,從軍凡十年。
金宰臣以西林多鹿,請金主出獵,金主恐害稼,不允。
丙寅,金太廟成。
戊辰,權禮部侍郎陳誠之,請太學生入學五年不與薦及公試不入等者,除其籍,從之。
壬申,命起居舍人王墨卿,武經大夫、惠州刺史、閤門宣贊舍人蘇華賀金主正旦;權尚書禮部侍郎陳誠之,武經大夫、吉州刺史、權知閤門事孟思恭賀生辰。
乙酉,诏:“自今奉使下三節人過界,與北人博易者,徒二年;使、副不覺察,與同罪。
” 初,福建路自創奇兵,虔、梅草寇不敢複入境。
至是悉平。
诏以巡檢陳敏以所部奇兵四百及汀、漳戍兵之在閩者并為殿前司左翼軍,即以敏為統制官,留戍其地。
神武中軍,舊止三部,自楊存中職殿前,始增為五軍,又置護聖、踏白、選鋒、策選鋒、遊奕、神勇、馬步凡十二軍。
時江海之間,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十八年(金皇統八年) 春,正月,甲子,以永祐陵近在會稽,準先朝故事,春秋二仲以太常少卿薦獻,季秋剛禦史按視。
丁醜,左承議郎張闡添差通判泉州。
自秦桧專國,朝士為所忌者,終身以添倅或帥幕處之,未嘗有為郡者。
二月,乙未,參知政事段拂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以殿中侍禦史餘堯弼、右正言巫亻及奏劾之也。
章再上,尋落職,興國軍居住。
簽書樞密院事汪勃兼權參知政事。
壬子,右承事郎、監登聞鼓院徐琏面對,言:“自昔帝王必有佐命之臣,功銘鼎彜,侑食清廟,以勸萬世。
國家遠稽三代,肇造原廟,凡在佐命輔弼,皆繪像廟廷,以示報功之意。
陛下紹開中興,複崇原廟,如祖宗之制,而累朝配飨輔弼不過十馀人,今其家之子孫,必有繪像存焉,望诏有司訪求,摹于景靈宮廷之兩壁。
”诏禮部讨論。
乙卯,金主如天開殿。
三月,壬申,名行宮之南門曰麗正,北門曰和甯。
時殿前招軍,多誘緻鄉民及負販者。
丁醜,命川中大将吳璘、楊政招流民之失所者,遣發以補其額。
壬午,資政殿大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秦熺知樞密院事。
秦桧問敕令所删定官胡甯曰:“兒子近除,外議如何?”甯曰:“外議以為相公不必襲蔡京之迹。
”甯,安國子也。
乙酉,诏:“私擅渡淮及招納叛亡之人,并行軍法。
”後诏:“津載及巡防人故縱,與同罪;失察者,減一官。
” 夏,四月,戊子朔,日有食之。
庚寅,策試正奏名進士于射殿,王佐以下三百三十人賜及第、出身。
庚子,左中大夫、知樞密院事秦熺罷,為觀文殿學士、左通奉大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提舉秘書省。
熺言:“父子共政,理當避嫌。
”故有是命。
仍诏熺應幹請給,并依見任宰臣例,立班左右仆射之次。
辛醜,金遣參知政事秉德廉察官吏。
乙巳,特奏名進士俞舜凱等四百五十七人,武舉進士柯燕等七人,特奏名一人,賜第、授官有差。
庚戌,金主至自天開殿。
先是金命修《遼史》,甲寅,告成。
五月,辛酉,權禮部侍郎兼直學士院沈該言:“國家秉火德之運以王天下,望用故事,即道宮别立一殿,專奉火德,配以阏伯而祀以夏至。
”從之。
後建殿于太一宮,名明離。
甲子,繪配飨功臣像于景靈宮廷之壁,皇武殿趙普、曹彬,大定殿薛居正、石熙載、潘美,熙文殿李沆、王旦、李繼隆,美成殿王曾、呂夷簡、曹玮,治隆殿韓琦、曾公亮,大明殿富弼,重光殿司馬光,承元殿韓忠彥,凡十有六人。
丙子,金主使龍一虎衛上将軍、會甯尹蕭秉溫、昭武大将軍、充東上閤門使申奉顔,來賀天申節。
始燕射于玉津園,自是遂為故事。
癸未,保信軍節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添差兩浙東路馬步軍副都總管李顯忠,落軍職,降授平海軍承宣使、提舉台州崇道觀,本州居住。
先是金使嘗言顯忠私遣過界,诏令分析。
會顯忠上恢複之策于朝,奏桧怒,乃奏顯忠不遵禀聞,止用申狀,故有是命。
六月,癸巳,帝謂大臣曰:“每歲決獄,聞憲臣第遣屬官代行,徒為文具。
可令親往所部,具所決名申
” 诏:“自今嘗于僞楚明受僞命之人,不得辄至國門。
” 時左從事郎廉布入都調官,右正言巫亻及言:“布乃張邦昌之婿,覆載所不容,而無忌憚若此,望賜處分。
”故有是旨。
庚子,命監司、郡守約束縣令,無使非理擾民。
甲辰,用太常寺主簿兼權秘書省校勘書籍林大鼐議,始祀九宮貴神于東郊。
壇二成,高三尺,方十有二尺。
上為小壇九,縱廣皆八尺,高尺有半。
歲春秋二仲祀以少牢,禮如感生帝。
乙巳,敷文閣待制、知臨安府趙不棄守尚書工部侍郎。
丙午,賢妃潘氏薨。
妃,元懿太子母也。
乙卯,金以平章政事蕭仲恭為行台左丞相,以左丞亮為平章政事,以都點檢唐古辨為尚書左丞。
秋,七月,乙醜,右朝奉大夫、新江西轉運判官賈直清,請于縣官中以有出身人兼縣學教導,帝謂大臣曰:“州縣選辟教導,乃教化本原,将來三年科場,亦有人材可備采擇。
”乃令禮部參酌,如所請。
知臨安府湯鵬舉請修淮、浙沿流皇華使館,從之。
乙亥,金禦史大夫布薩達曼罷,以侍衛親軍都指揮使阿魯岱為禦史大夫。
戊寅,以尚書左丞唐古辨奉職不謹。
杖之。
八月,癸巳,權禮部侍郎沈該,乞四川類省試合格不赴殿試人,第一等并賜進士出身,馀人同出身,從之。
丙申,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汪勃罷。
勃為言者所攻,以親老,乞歸養。
诏依舊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丁酉,工部尚書詹大方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尋權參知政事。
戊戌,金監修國史、太師宗弼等進《太祖實錄》。
庚子,金以尚書左丞相勖領行台尚書省事,以右丞相宗賢為太保、尚書右丞相。
丙午,以行台左丞相蕭仲恭為尚書左丞相。
癸醜,刑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周三畏罷。
以侍禦史餘堯弼論其兼領二曹,一切要譽,歸怨朝廷也。
甲寅,國子司業陳誠之權尚書吏部侍郎。
大理卿韓仲通權刑部侍郎。
閏月,庚申,親衛大夫、忠州刺史、鄂州駐答刂禦前選鋒軍同副統制梁興卒。
興自太行山率其徒奔嶽飛于江夏,從軍凡十年。
金宰臣以西林多鹿,請金主出獵,金主恐害稼,不允。
丙寅,金太廟成。
戊辰,權禮部侍郎陳誠之,請太學生入學五年不與薦及公試不入等者,除其籍,從之。
壬申,命起居舍人王墨卿,武經大夫、惠州刺史、閤門宣贊舍人蘇華賀金主正旦;權尚書禮部侍郎陳誠之,武經大夫、吉州刺史、權知閤門事孟思恭賀生辰。
乙酉,诏:“自今奉使下三節人過界,與北人博易者,徒二年;使、副不覺察,與同罪。
” 初,福建路自創奇兵,虔、梅草寇不敢複入境。
至是悉平。
诏以巡檢陳敏以所部奇兵四百及汀、漳戍兵之在閩者并為殿前司左翼軍,即以敏為統制官,留戍其地。
神武中軍,舊止三部,自楊存中職殿前,始增為五軍,又置護聖、踏白、選鋒、策選鋒、遊奕、神勇、馬步凡十二軍。
時江海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