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二十七 【宋紀一百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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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一婬一祠非在祀典者,并日下毀去。

    ”以左司郎中李柽請也。

     丙寅,金右丞相濮王韓企先薨。

     企先為相,每欲為官擇人,專以培植獎勵後進為己任,推毂士類,甄别人物。

    一時台省多君子,彌縫阙失,議論必歸于正,時稱賢相。

    後谥簡懿。

     三月,庚子朔,诏有司建武學。

    先是士人上書者多以為言,帝數谕大臣以文武之道不可偏廢,祖宗自有故事,至是乃考蔔焉。

     壬申,金以譚國公阿裡布為行台右丞相。

     阿裡布,宗室子也,屢從征伐有功,嘗以左監軍随宗弼複河南,故有是擢。

     壬午,複桂一陽一監臨武洞為縣。

     乙未,增建太廟。

     時新祭器将成,而太廟殿室狹,至不能陳列。

    給事中段拂請正殿從西增六間,通舊為十三間,其中十有一間為十一室,東西二間為夾室,又作西神門,冊寶殿,祭器庫。

     己亥,工部奏立淮東、江東、兩浙、湖北諸縣歲較營田賞罰格。

    其法以紹興七年至十三年所收課利最多,酌中者為額。

    每縣令以十分為率,取二分賞之。

    歲收增三分至一分以上,并減磨勘年;仍以最虧一縣為罰。

     金主以上京宮室太狹,是月,始役五路工匠撤而新之。

    規模雖仿汴京,然僅得十之一二而已。

     夏,四月,庚子朔,金主至自春水。

    以同判大宗正事宗固為太保、右丞相兼中書令。

     戊午,兵部上武士弓馬及選試去留格。

    初補入學,步射弓一石。

    若公私試步騎射不中,即不許試程文。

    其射格,自一石五鬥以下至九鬥,凡五等。

    帝可其奏,因谕輔臣曰:“國家武選,所系非輕,今諸将子弟皆恥習弓馬,求換文資,數年之後,将無人習武矣,豈可不勸誘之!” 金行台右丞相阿裡布薨。

     五月,辛巳,命權吏部王循友、權戶部侍郎。

    李朝正編類諸路監司郡守條上裕民事件。

     丙戍,诏作景鐘。

    鐘高九尺,天子親祠上帝則用之,以皇祐黍尺為準。

    既成,命秦桧銘之。

     丁亥,金主使金吾衛上将軍、彰德軍節度使烏古論海、昭武大将軍、同知宣徽院事趙興祥來賀天申節。

     辛卯,金以左宣徽使劉筈為行台右丞相。

     筈以能得皇後意,故擢為相,仍兼判左宣徽使。

    留京師時,河南官吏濫雜,或請厘革之,筈曰:“廢齊用兵江表,求一切近效,其所用人不必皆以章程,故有不由科目而為大吏,不試弓馬而握兵一柄一者。

    今撫定未久,姑收人心,奈何為是紛更也?”遂仍其舊。

     宇文虛中既留金,累官禮部尚書兼承旨。

    虛中恃才輕肆,好譏讪,貴人達官,往往積不能平。

    虛中嘗撰宮殿榜署,惡虛中者摘其字以為謗讪。

    會有告虛中謀反者,诏有司鞫治,無狀,乃羅織虛中家圖籍為反具。

    虛中曰:“死自吾分。

    至于圖籍,南來士大夫家家有之。

    高士談圖書尤多于我家,豈亦反耶?”有司承風旨,并逮士談。

    六月,乙巳,殺虛中及士談,金人冤之。

    士談,瓊之孫,嘗為忻州戶曹參軍,降金,官至翰林學士。

     丁未,秦桧奏淮東鹽課增羨,乞推賞,帝曰:“推賞之典,尤所當慎。

    今年有羨,次年必虧,益民之食鹽,止如是也。

    ” 癸醜,監察禦史巫亻及請申嚴有司,所在刑獄,不得為非法之具,如仁和、錢塘所用浮匣、命繩之類,違者抵罪,诏刑部禁止。

     己未,分遣醫官循行臨安,療病者,至秋乃止。

    後以為例。

     監察禦史陳積中論監司州縣淹留詞斥之弊,請令諸部每季檢舉,劾其尤者,從之。

     是月,安南獻馴象十。

     秋,七月,壬申,檢校少傅、保信軍節度使、和國公張浚,落節钺職名,依舊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觀,連州居住。

     先是浚因星變,欲力論時事以悟帝意,以其母計氏年高,言之必被禍,恐不能堪。

    計氏見其形瘠,浚具言所以,計氏誦其父鹹紹聖初舉制科策曰:“臣甯言而死于斧钺,不忍不言而負陛下。

    ”浚意遂決,即上疏言:“當今事勢,如養大疽于頭目心腹之間,不決不止;決遲則禍大而難測,決疾則禍輕而易治。

    惟陛下謀之于心,斷之以獨,謹察情僞,預備倉卒,庶幾社稷有安全之理。

    不然,日複一日,後将噬臍,此臣所以食不下咽而一夕不能安也。

    ”秦桧見之,大怒。

    禦史中丞何若即奏:“浚建造大第,強占民田,殊失大夫省愆念咎之禮。

    居常怨恨,以和議非便,惟欲四方多事,僥幸再進,包藏禍心,為害實大。

    望賜降黜,以為臣子喜亂徇私之戒。

    ”故有是命。

     戊子,言者乞禁福建民間私藏軍器,帝曰:“此自有法,宜令民通知。

    若絕其源,則盜自不作矣。

    ” 壬辰,提舉秘書省秦熺奉诏立定獻書賞格,诏镂闆行下:應有官人獻秘閣阙書善本及二千卷,與轉官,士人免解,馀比類增減推賞,願給直者聽,諸路監司守臣訪求晉、唐真迹及善本書籍準此。

    ” 八月,辛醜,築高禖壇。

     初,監察禦史王鎡,以上繼嗣未立,請行親祠高禖之禮。

    禮官言:“自祖宗以來,惟兩制侍祠,雖《大唐月令》、《政和新禮》有天子親享之儀,而未嘗舉,乞命執政侍祠。

    ”乃改築于圜丘之東,高咫而廣五倍。

     诏訪遺書于西蜀,仍委逐路帥臣。

     壬子,将作監邊知白權尚書戶部侍郎,右司員外郎周執羔權禮部侍郎。

    甲寅,以邊知白為賀金國正旦使,武節郎兼閤門宣贊舍人孟思恭副之;周執羔為賀生辰使,左武大夫、知閤門使宋錢孫副之。

    先是奉使者得自辟十人以行,賞典既厚,願行者多納金以請,執羔始拒絕之。

     金以所教神臂弓一弩一手八萬人讨蒙古,連年不能克。

    是月,令汴京行台尚書省事蕭保壽努與蒙古議和,割西平河以北二十七一團一寨與之,歲遺牛羊米豆,且冊其長為蒙古國,蒙古不受。

     九月,甲戍,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何鑄為大金國信使,賓德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邢孝揚副之,以迎請宗族故也。

     丙申,诏:“武成王廟從祀諸将,升趙充國王于堂,降韓信于庑下。

    ”用祠部員外郎、權國子司業陳誠之請也。

     是月,劉豫死于金臨潢府。

     冬,十月,丁酉朔,新禮器成。

    戊戍,帝觀于射殿,宰執、侍從、台谏、南班宗室、禮官、正刺史以上皆與觀,撞景鐘,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