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二十二 【宋紀一百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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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得中山石琚為首。

     金人科舉之制,先于諸州分縣赴試,縣令為考試官,号鄉試。

    惟雜犯者黜,榜首曰鄉元。

    次年春,分三路類試,自河以北至女真皆就燕,關西及河東就雲中,河以南就汴,皆取旨選辟知舉,号府試,凡二人取一,榜首曰府元。

    至秋,盡集諸舉于燕,号會試,凡六人取一,榜首曰狀元。

    分三甲,上甲皆賜绯,雖下甲,率十三年而轉奉直大夫。

    所試分詞賦、經義二科,仍兼律義。

    親戚不回避,有私者決沙袋。

    其後又有明經、明法、童子等科,然不擢用,止于簿、尉,後複置禦試于上京,士人苦之,多不往,則就燕京官之。

     秋,七月,己亥朔,金主執其太師、領三省事宋國王宗磐,太保、領三省事、兗國王宗隽,滕王宗英、虞王宗偉。

     先是郎君和什者謀反,下大理獄,事連宗磐等。

    會宗磐等以朔日入見,因伏兵執之。

    辛巳,皆坐誅。

     初,宗磐自以太宗長子,嘗與金主争位;而左副元帥魯王昌,實穆宗長子,金主大父行也。

    宗翰殁後,宗戚大臣多懼禍,故二人有逆謀。

    宗英、宗偉與宗磐同産,知其情,既被誅,悉除屬籍。

    右副元帥沈王宗弼已平内難,遂馳至燕京,囚燕京留守彬王宗孟及其子禀。

    宗孟,宗磐弟也。

    既而鹹州詳兗沂王暈,亦以通謀伏誅。

     金主以左副元帥魯國王昌,屬尊,有大功,釋不問,出為行台左丞相,手诏慰遣;以杜充為行台右丞相,以蕭寶、耶律晖為行台平章政事。

    昌怒曰:“我開國元臣也,何罪而與降奴為伍!”降奴,謂充等也。

     金主以太傅、領三省事秦國王宗幹為太師,進封梁宋國王;拜右副元帥沈王宗弼為都元帥,進封越國王;以尚書左丞蕭慶為右丞相;陳王希尹,诏書不名,肩輿升殿。

     始,宗弼之殺諸王也,希尹與其謀。

    希尹子昭武大将軍達勒達,有智略,力兼百人。

    宗隽入見,達勒達自後執其手而殺之,故有是賜。

     甲申,诏:“新疆縣令,自今并差文臣。

    ” 自建炎間始置武令,劉豫因之,論其以為不學而從政,民間被害甚衆,故複用文臣。

     丁亥,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周綱權尚書吏部侍郎。

     是日,同簽書樞密院事王倫至中山府,為金人所拘。

     壬辰,彰武軍承宣使、知金州兼陝西宣谕使郭浩為鄜延路經略安一撫使,兼知延安府,同節制陝西諸路軍馬,趣令以所部之任。

    武康軍承宣使、利州路經略安一撫使、川陝宣撫使都統制、節制成、鳳州楊政為熙河蘭鞏路經略安一撫使,兼知熙州。

    定國軍承宣使、熙河蘭鞏路經略安一撫使兼右護軍都統制、節制階、岷、文、龍州吳璘為秦鳳路經略安一撫使,兼知秦州。

    仍诏郭浩、楊政、吳璘,并依舊聽四川宣撫使節制。

    時陝西新複,永興、泾原、環慶三路僞官張中孚、趙彬、張中彥為帥。

    熙河慕容洧叛,鄜延關師古入朝,秦鳳無帥,樓炤以便宜命浩等分鎮三路。

    于是炤欲盡移川口諸軍于陝西,璘曰:“敵反覆難信,懼有它變。

    今我移軍陝古,蜀口空虛,敵若自南山搗蜀,要我陝右軍,則我不戰自屈矣。

    當且依山為屯,控守要害,逮敵情見力疲,浙可進據。

    ”繇是璘、政二軍獨屯内地。

    時已命張中孚節制陝西諸路軍馬,故以浩副焉。

     诏:“新複州軍,請佃官田納租外,免輸征稅。

    ” 劉豫之僭也,租稅并取之,至是有舉人上書,請去其一。

    戶部言:“自己之田謂之稅,請佃田土謂之租。

    自來不曾有并納租稅指揮。

    ”乃依舊制。

     甲午,尚書兵部侍郎兼吏館修撰張焘權吏部尚書。

     乙未,诏臨汝軍殄寇縣複舊縣名。

    縣,劉豫所改也。

     丙申,诏置司看詳劉豫僞命官換給。

    帝曰“朕方以天下為度,凡僞命者既已寬貸勿問,使其才可用,亦當镮試用之。

    ”遂命都省、察院委官如賞功司例。

     乙亥,诏:“金州依舊隸四川宣撫使司,虢州隸京西,商州聽金州節制。

    ”自五路初複,而商、虢複隸陝西,至是陝西宣谕使周聿、郭浩言:“五路并在秦川之北,萬一盜賊出沒,五路便見隔絕,豈能南來為朝廷用!商州舊屬川陝,自講和之後,還隸陝西,而武關、秦關之險并在其北,何以制禦!況虢州跨河帶山,北臨陝郊,最為要害之地,今亦屬陝西,非所謂以近緻遠也。

    ”故有是旨。

     庚子,王倫在中山,始聞宗磐等已誅,同行者皆憂,俄金人令赴祁州。

     金主捕魚混同江,綱繩絕,曹國王宗敏乘醉鞭馬入江,手引系綱大繩,沈于水。

    金主呼左右救之,倉卒莫有應者,顯武将軍完顔思敬躍入水,引宗敏出。

    金主稱歎,賞赉甚厚,擢思敬為右衛将軍。

     八月,己酉,複淮南諸州學官員。

     庚戌,樓炤自鳳翔歸,白川陝諸軍冬衣,已下成都府等路取撥十六萬匹,帝曰:“蜀土頻年調發,凋弊已甚。

    今吳玠一軍既分屯關陝,饋運十省八九。

    若更能镌減冗官,四川民力,庶幾其少纾乎!” 诏川陝宣撫司便宜補官,限一年陳乞換給。

    時言者論名一器浸輕之弊,以為:“三歲大禮廕補,三年科舉,所得之士共止數百人,而便宜補官,一歲之間乃倍此數。

    今罷便宜聖旨已五年,其所換給約萬計。

    乞限一年,庶息一奸一弊。

    ”因有是旨。

     金魯王昌至燕京,愈驕肆不法,與翼王古蘭謀反。

    金主漸知其與宋交通,會有上變者,辛亥,下诏誅之。

    昌自燕京南走,追及之于祁州。

     乙亥,樓炤奏以保安軍寇成知環州。

     帝曰:“陝西沿邊控制夏國,最為要害,當擇久在軍中,谙練邊事,或本土武人,方能保固障塞,民得安業。

    可劄付炤,令谕諸帥。

    ”翼日,秦桧奏:“已行下諸帥,如上旨。

    ”帝曰:“堡寨最沿邊急事,神宗戒陝西諸帥,悉出手批。

    然于器械則稍變古法,新法弓稍短,不能及遠,又放箭拘以法,不能中的。

    朕自幼年即習騎射,如拽硬、射視,各是一法。

    鬥力至石以上,箭落不過三五十步,如此,何以禦敵耶!” 丙辰,右朝請大夫、淮南西路轉運判官李仲孺知廬州。

     時武信軍承宣使、知廬州張宗顔卒,故以仲孺代之。

    淮西宣撫使張俊遂命統制官田師中将宗顔之衆八千人歸建康。

    後贈宗顔保靜軍節度使,谥壯敏。

     戊午,金都元帥越國王宗弼,殺魯國王昌于祁州,丞其首以獻。

    昌臨刑,謂宗弼曰:“我死之後,禍必及爾,宜早圖之。

    ”宗弼不答。

     己未,帝谕大臣曰:“吳玠軍馬既移屯熙、秦等路,便當以五百人為一指揮,令諸帥招填,稍足舊額,與弓箭手參用,緩急之際,有足倚仗,庶幾漸複祖宗之舊。

    金人和議雖堅,安能保其終久無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