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一十三 【宋紀一百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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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蜀,遂攻和尚原,統制吳璘以無糧不能守,拔寨棄去。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四年(金天會十一年) 春,正月,辛亥朔,帝在臨安。
乙卯,龍圖閣學士、樞密都承旨章誼為大金軍前奉表通問使,給事中孫近副之。
時議和不安,乃遣誼等請還兩宮及河南地,命右文殿修撰王倫作書于金都元帥宗翰所親耶律紹文、高慶裔,且以《資治通鑒》、木棉、虔布、龍鳳茶遺之。
戊午,知鼎州程昌遣統制官杜湛,與荊湖制置使王燮所留統制官王渥等共引兵擊楊太,己未,破真皮寨,獲其舟三十艘,湖中小寇始懼。
先是金以韓企先為尚書左丞相,召至上京,金主見之,驚異曰:“朕疇昔嘗夢此人,今果見之!”于是議定制度,損益舊章。
企先博通經史,知前代故事,或因或革,鹹取折衷焉。
甲子,以改定制度宜示中外。
丙寓,金主如東京。
是日,金李永壽、王翊辭行,賜鞍馬器币及其屬銀帛有差。
翊日,永壽發臨安,诏通問使章誼等偕行。
自張浚召還,而川陝宣撫處置副使王似、盧法原,人望素輕,頗不為都統制吳玠所憚。
帝聞之,己巳,賜三人玺書,略曰:“羊祜雖居大府,必任王濬以專征伐之圖;李愬雖立殊勳,必禮裴度以正尊卑之分。
傳聞敵境尚列屯兵,宜益務于和衷,用力除于外患。
”時玠為檢校少保,位遇浸隆,故有是诏。
癸酉,輔臣進呈張浚奏:“四川自七月以來,霖雨、地震,蓋名山大川久阙降香,乞制祝文付下。
”帝曰:“霖雨、地震之災,豈非重兵久在蜀,調發供饋,椎膚剝體,民怨所緻?當修德撫民以應之,又何禱乎!” 浚漕河,以漕運不通故也。
诏:“役兵得遺物者,以十分之四給之;河中遺骸,聽僧徒收瘗,數滿二百,給度牒一道。
”統用二浙廂軍四千馀人,月馀而畢。
乙亥,徽猷閣待制、知鎮江府胡世将試尚書禮部侍郎,秘書少監劉岑權刑部侍郎兼吏部侍郎,兼權禮部侍郎鄭滋改權刑部侍郎。
降通山縣為鎮。
丁醜,召江西制置大使趙鼎赴行在,将以代席益也。
鼎守洪都逾再歲,戢吏一愛一民,盜賊屏息,一方賴之。
戊寅,臨安府火。
是月,秦州觀察使、熙河蘭廓路馬步軍總管關師古叛,降僞齊。
時師古自成都率選鋒軍統制李進、前軍統制戴钺求糧于僞地,襲大潭縣,掩骨谷城,叛将慕容洧拔寨遁去。
師古深入至石要嶺,遇敵兵,與戰,大敗。
師古旋師大潭,内懷漸懼,單騎降于豫。
自此失洮、岷之地,但馀階、成而已。
二月,辛巳朔,張浚至潭州。
時鼎寇楊太既為官軍所敗,其一黨一漸散,賊防之甚嚴,鄰居失覺者,其罪死;間有得達官地,保甲又利其财而殺之。
知鼎州程昌,乃募人能降者與獲級同,故降者稍衆。
浚至,遂留左朝散郎、權樞密院計議官馮檝為荊湖撫谕,俾同安一撫使折彥質措置招安。
會嶽州進士王朝倚在賊寨脫歸,自言知賊虛實,诏赴都堂審問。
後數日,有旨令王燮與彥質招安。
然賊方恃水出沒,其所據北達公安,西及鼎、澧,東至嶽一陽一,南抵長沙之界,春夏耕耘,秋冬攻掠,跳梁自如,未有降意也。
乙酉,簽書樞密院事徐俯兼權參知政事。
軍賊檀成犯長楊縣,荊南鎮撫使解潛遣統領官、秉義郎、閤門祗候胡免捕斬之。
成本澧州官軍,後從雷進丁慈利縣,忠翊郎、澧州沿邊都巡檢使雍從善嘗與成戰,成執而磔之,至是就戮。
時群盜田政自襄一陽一引兵破夷陵,潛命峽州統制、策應夔路軍馬王恪往擊之,斬其首。
政,宜城人也。
後贈從善三官,錄其家一人。
戊子,監察禦史明橐宣谕嶺南還。
橐出使一年三閱月,所按吏二十有七人,薦士硃敦儒等二十人。
凡五使,所按吏總七十有九人,薦士五十有七人。
而劉大中所劾多大吏;橐、硃異所舉多聞人。
又,薛徽言銳于有為,而橐、大中數言公私利弊,惟胡蒙奉承大臣風旨。
壬辰,工部尚書兼侍讀兼權吏部尚書胡松年試吏部尚書。
乙未,诏參知政事、同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孟庾赴行在,本府統制官姚端、李捧、王進,并以所部偕還;惟張雲屯平江,李貴屯建康如故。
丙申,試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講兼直學士院陳與義移試禮部侍郎,胡世将權刑部侍郎,劉岑移吏部。
與義以兼直院,故免劇曹。
辛醜,金左都監宗弼自寶雞侵仙人關。
先是金既得和尚原,利州路制置使呈玠度金人必深入,乃預治壘于關側,号殺金坪,嚴兵以待。
玠弟秦鳳副都總管璘在階州,移書言:“殺金坪之地,去原尚遠,前陳散漫,宜益治第二隘,示必死戰,則可取勝。
”至是宗弼果與其陝西經略使完顔杲,齊四川招撫使劉夔,率十萬騎并進,攻鐵山,鑿崖開道,趣仙人關;既至,據高嶺為壁,循東嶺東下,直攻南軍。
玠自以萬人當其前,璘率輕兵由七方關倍道而至,轉運凡七日,晝夜不息。
統制官郭震為宗弼所襲,破其寨,南軍累敗,玠斬震以徇,金人複攻之。
丙午,知樞密院事張浚至行在。
初,浚行至嚴州之新城,複上疏引咎求罷。
殿中侍禦史常同入對,論:“浚五年在外,誤國非一。
用李允文、王以甯、傅雱諸人,為荊湖害;以曲端、趙哲之良将,皆不得其死。
以至擅造度牒,鑄印記,賜赦減降,出給封贈、磨勘绫紙之類,皆有不臣之迹。
及被召,盡掠公私之财,選一精一兵自衛出蜀。
雖膏斧钺,不足以謝宗廟。
若蚤正典刑,示天下不複用,則陝右之地,不勞師而自複矣。
” 侍禦史辛炳素憾浚,亦論浚誤國犯分:“富平之役,趙哲轉戰用命,勢力不敵而潰,浚乃誅哲,緻其徒怨叛。
又信王庶一言,殺曲端于獄中,端之部曲又皆叛去,其後日夜攻打川口,公行文檄求端于浚者是也。
和尚原之戰,王萬年之功為多,浚乃抑之。
萬年怨憤叛去,與哲、端潰卒力窺川口,金人特因之耳。
又用趙開營财利,行榷茶鹽及隔槽酒法,苛細特甚,内結人怨,西蜀之不亡者幸也。
凡朝廷所除監司郡守至,辄不許上,必己所命乃得赴。
張深以老乞退,則令五日一赴宣司治事,此例安出哉!甚者擅肆赦宥,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四年(金天會十一年) 春,正月,辛亥朔,帝在臨安。
乙卯,龍圖閣學士、樞密都承旨章誼為大金軍前奉表通問使,給事中孫近副之。
時議和不安,乃遣誼等請還兩宮及河南地,命右文殿修撰王倫作書于金都元帥宗翰所親耶律紹文、高慶裔,且以《
戊午,知鼎州程昌遣統制官杜湛,與荊湖制置使王燮所留統制官王渥等共引兵擊楊太,己未,破真皮寨,獲其舟三十艘,湖中小寇始懼。
先是金以韓企先為尚書左丞相,召至上京,金主見之,驚異曰:“朕疇昔嘗夢此人,今果見之!”于是議定制度,損益舊章。
企先博通經史,知前代故事,或因或革,鹹取折衷焉。
甲子,以改定制度宜示中外。
丙寓,金主如東京。
是日,金李永壽、王翊辭行,賜鞍馬器币及其屬銀帛有差。
翊日,永壽發臨安,诏通問使章誼等偕行。
自張浚召還,而川陝宣撫處置副使王似、盧法原,人望素輕,頗不為都統制吳玠所憚。
帝聞之,己巳,賜三人玺書,略曰:“羊祜雖居大府,必任王濬以專征伐之圖;李愬雖立殊勳,必禮裴度以正尊卑之分。
傳聞敵境尚列屯兵,宜益務于和衷,用力除于外患。
”時玠為檢校少保,位遇浸隆,故有是诏。
癸酉,輔臣進呈張浚奏:“四川自七月以來,霖雨、地震,蓋名山大川久阙降香,乞制祝文付下。
”帝曰:“霖雨、地震之災,豈非重兵久在蜀,調發供饋,椎膚剝體,民怨所緻?當修德撫民以應之,又何禱乎!” 浚漕河,以漕運不通故也。
诏:“役兵得遺物者,以十分之四給之;河中遺骸,聽僧徒收瘗,數滿二百,給度牒一道。
”統用二浙廂軍四千馀人,月馀而畢。
乙亥,徽猷閣待制、知鎮江府胡世将試尚書禮部侍郎,秘書少監劉岑權刑部侍郎兼吏部侍郎,兼權禮部侍郎鄭滋改權刑部侍郎。
降通山縣為鎮。
丁醜,召江西制置大使趙鼎赴行在,将以代席益也。
鼎守洪都逾再歲,戢吏一愛一民,盜賊屏息,一方賴之。
戊寅,臨安府火。
是月,秦州觀察使、熙河蘭廓路馬步軍總管關師古叛,降僞齊。
時師古自成都率選鋒軍統制李進、前軍統制戴钺求糧于僞地,襲大潭縣,掩骨谷城,叛将慕容洧拔寨遁去。
師古深入至石要嶺,遇敵兵,與戰,大敗。
師古旋師大潭,内懷漸懼,單騎降于豫。
自此失洮、岷之地,但馀階、成而已。
二月,辛巳朔,張浚至潭州。
時鼎寇楊太既為官軍所敗,其一黨一漸散,賊防之甚嚴,鄰居失覺者,其罪死;間有得達官地,保甲又利其财而殺之。
知鼎州程昌,乃募人能降者與獲級同,故降者稍衆。
浚至,遂留左朝散郎、權樞密院計議官馮檝為荊湖撫谕,俾同安一撫使折彥質措置招安。
會嶽州進士王朝倚在賊寨脫歸,自言知賊虛實,诏赴都堂審問。
後數日,有旨令王燮與彥質招安。
然賊方恃水出沒,其所據北達公安,西及鼎、澧,東至嶽一陽一,南抵長沙之界,春夏耕耘,秋冬攻掠,跳梁自如,未有降意也。
乙酉,簽書樞密院事徐俯兼權參知政事。
軍賊檀成犯長楊縣,荊南鎮撫使解潛遣統領官、秉義郎、閤門祗候胡免捕斬之。
成本澧州官軍,後從雷進丁慈利縣,忠翊郎、澧州沿邊都巡檢使雍從善嘗與成戰,成執而磔之,至是就戮。
時群盜田政自襄一陽一引兵破夷陵,潛命峽州統制、策應夔路軍馬王恪往擊之,斬其首。
政,宜城人也。
後贈從善三官,錄其家一人。
戊子,監察禦史明橐宣谕嶺南還。
橐出使一年三閱月,所按吏二十有七人,薦士硃敦儒等二十人。
凡五使,所按吏總七十有九人,薦士五十有七人。
而劉大中所劾多大吏;橐、硃異所舉多聞人。
又,薛徽言銳于有為,而橐、大中數言公私利弊,惟胡蒙奉承大臣風旨。
壬辰,工部尚書兼侍讀兼權吏部尚書胡松年試吏部尚書。
乙未,诏參知政事、同都督江、淮、荊、浙諸軍事孟庾赴行在,本府統制官姚端、李捧、王進,并以所部偕還;惟張雲屯平江,李貴屯建康如故。
丙申,試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講兼直學士院陳與義移試禮部侍郎,胡世将權刑部侍郎,劉岑移吏部。
與義以兼直院,故免劇曹。
辛醜,金左都監宗弼自寶雞侵仙人關。
先是金既得和尚原,利州路制置使呈玠度金人必深入,乃預治壘于關側,号殺金坪,嚴兵以待。
玠弟秦鳳副都總管璘在階州,移書言:“殺金坪之地,去原尚遠,前陳散漫,宜益治第二隘,示必死戰,則可取勝。
”至是宗弼果與其陝西經略使完顔杲,齊四川招撫使劉夔,率十萬騎并進,攻鐵山,鑿崖開道,趣仙人關;既至,據高嶺為壁,循東嶺東下,直攻南軍。
玠自以萬人當其前,璘率輕兵由七方關倍道而至,轉運凡七日,晝夜不息。
統制官郭震為宗弼所襲,破其寨,南軍累敗,玠斬震以徇,金人複攻之。
丙午,知樞密院事張浚至行在。
初,浚行至嚴州之新城,複上疏引咎求罷。
殿中侍禦史常同入對,論:“浚五年在外,誤國非一。
用李允文、王以甯、傅雱諸人,為荊湖害;以曲端、趙哲之良将,皆不得其死。
以至擅造度牒,鑄印記,賜赦減降,出給封贈、磨勘绫紙之類,皆有不臣之迹。
及被召,盡掠公私之财,選一精一兵自衛出蜀。
雖膏斧钺,不足以謝宗廟。
若蚤正典刑,示天下不複用,則陝右之地,不勞師而自複矣。
” 侍禦史辛炳素憾浚,亦論浚誤國犯分:“富平之役,趙哲轉戰用命,勢力不敵而潰,浚乃誅哲,緻其徒怨叛。
又信王庶一言,殺曲端于獄中,端之部曲又皆叛去,其後日夜攻打川口,公行文檄求端于浚者是也。
和尚原之戰,王萬年之功為多,浚乃抑之。
萬年怨憤叛去,與哲、端潰卒力窺川口,金人特因之耳。
又用趙開營财利,行榷茶鹽及隔槽酒法,苛細特甚,内結人怨,西蜀之不亡者幸也。
凡朝廷所除監司郡守至,辄不許上,必己所命乃得赴。
張深以老乞退,則令五日一赴宣司治事,此例安出哉!甚者擅肆赦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