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六 【宋紀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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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令于向上兩堤,相視地形低下可以納水處決之。

    ” 甲辰,韓存寶坐逗遛無功,伏誅;韓永式、魏璋、董钺罪谪有差。

     先是存寶經制泸州蠻賊無功,而永式照管軍馬,實同其事。

    朝廷遣侍禦史知雜事何正臣鞫存寶等,與乞弟戰,以累敗怯避,乃止令裨将禦敵,緻賊酋走逸,反招谕乞弟投降,冀以回軍;而宴州蠻人叛,以急欲回軍故不讨;及疑底蓬褒、上、下底行等村蠻為寇,因其句點不齊,乃起兵讨蕩,欲藉此以蓋前過,并不依朝旨立城寨;馀罪上言不實,魏璋為從。

    案既具,于是刑部奏:“存寶逗遛不克,請行軍法。

    ”知谏院蔡卞亦言:“乞正存寶軍法,并置永式典刑。

    ”而正臣又言:“董钺随軍,親見存寶等舉事乖謬,罔上不忠。

    又,钺賀表稱存寶功效,誣罔尤甚,望特行竄斥。

    ”朝廷懲安南無功,時方大舉伐夏,故誅存寶以令諸将。

    随軍主簿鮮于溱、第二将呂真求合存寶意,虛作申報,诏提點刑獄司劾之。

     戎州錄事參軍孫敏行,素為钺所厚,先令敏行草賀表,敏行正色止之曰:“彼既罔上,公又從而實之,公亦随受禍矣。

    ”钺不聽,卒命它官草表。

    敏行,眉山人也。

     丙午,泾原路經略司言:“近準朝旨修渭州城置砲台已畢。

    防城戰具,止有大小合蟬一床一子等一弩一。

    按《武經總要》,有三弓八牛一床一子一弩一,射及二百馀步,用一一槍一三劍箭,最為利器,攻守皆可用。

    乞下軍器監給一弩一箭各三副,赴本路依樣造,以備急用。

    ”軍器監言一弩一每座重十馀斤,難運緻,乞圖其樣付本路作院;從之。

     丁未,大軍進攻米脂寨。

     戊申,命集賢院學士蘇頌同詳定官制。

     己酉,诏曾鞏充史館修撰,專典史事。

     己酉,泰州言:“七月甲午,海風夜起,繼以大雨,浸州城,壞公私屋數千間。

    ”诏淮南轉運副使李琮按視以聞。

     癸醜,诏内外官司舉官悉罷。

    令大理卿崔台符同尚書吏部、審官東、西、三班院議選榜。

     于阗遣蕃部阿辛上表,赴阙朝見,館遇甚厚;回日,并賜敕書谕之。

     八月,乙卯朔,罷中書堂選,悉歸有司。

     丙辰,诏:“自南北通和以來,國信文字,差集賢院學士蘇頌編類。

    ”頌因進對,帝曰:“朝廷與契丹通好歲久,故事、儀式,遺散者多,每使人生事,無以折正。

    朕欲集國朝以來至昨代州定地界文案,以類編次為書,使後來得以稽據,非卿不可成。

    ”因令置局于樞密後廳,仍辟官檢閱文字。

     丁巳,帝批:“諸路戰騎,所系甚大,況今軍興,尤為要急,可督提舉陝西買馬監牧郭茂恂速措置招買,往來諸場督趣。

    ”又诏:“熙、秦、鳳買馬場,以馬價畫一付景青宜、一黨一支等,令使回人蕃告谕。

     辛酉,夏人寇臨州堡,诏櫃戬會兵伐之。

     以金州刺史燕達為武康軍節度使。

     壬戌,種谔遣諸将出界,遇賊,破之,斬首千級。

     丙寅,泾原路經略司言:“應副軍行戰守等事,乞權許便宜指揮。

    ”诏:“本路措置事稍大奏候朝旨,如小事礙常法,許一面施行。

    鄜延、環慶、河東路經略司、熙河路都大經制司、措置麟府路兵馬司依此。

    ”先是诏遣宿衛七将之師戍鄜延,已再頒賜矣,而鎮兵未嘗有所赉。

    沈括以為禁兵雖重,而為國守邊,無歲不戰者,鎮兵也,賞赉不均,此召亂之道,乃矯诏賜鎮兵錢數萬缗,而封藏诏書以驿聞。

    不數日,有急遞诏括曰:“樞密院漏行頒書,賴卿察事機,不然,幾擾軍政。

    ”自此事不獲聞者得以專制,蕃、漢将卒,自皇城使以降,皆得承制補受。

     丁卯,遼主射鹿赤山,加圍場使尼噜為靜江軍節度使。

     己巳,複置滑州。

     庚午,廣西經略司言:“交踐入貢百五十六人,比舊制增五十六人。

    ”帝令據今已到人數赴阙,後準此。

     丁醜,熙河經制李憲敗夏人于西市新城,獲酋首三人,首領二十馀人。

    庚辰,又襲破于女遮谷,斬獲甚衆。

     辛巳,司馬光、趙彥若上所修《百官公卿年表》十卷、《宗室世表》三卷。

     壬午,诏升南京、青、登、鄧、郓、曹、齊、洺、濮州有馬軍教閱廂軍及真定府北寨勁勇、環州下蕃落未排定指揮,并為禁軍。

     佛泥國遣使入貢。

    佛泥不入貢者九百馀年矣。

     九月,乙酉,棟戬遣使來貢,且言已遣首領将兵三萬會擊夏國。

     李憲複蘭州古城。

    時五路出師讨夏國,憲領熙、秦軍至西市新城,複蘭州,城之,請建為帥府。

     戊子,蘭州新順首領巴令谒等三族率所部兵攻夏人撒逋宗城,敗之。

     遼主次懷州,命皇後谒懷陵;辛卯,次祖州,皇後谒祖陵。

     丙申,熙河路都大經制司言:“蘭州古城,東西約六百馀步,南北約三百馀步。

    大兵自西市新城約百五十馀裡,将至金城,有天澗五六重,僅通人馬。

    自夏賊敗衄之後,所至部族皆降附。

    今招納已多,若不築城,無以固降羌之心。

    見築蘭州城及通過堡,已遣前軍副将苗履、中軍副将王文郁都大管句修築,前軍将李浩專提舉。

    其李浩以次須佐事之人,亦即軍前權選委句當。

    ” 乙亥,王珪上《國朝會要》。

     種谔乞計置濟渡橋筏椽木,令轉運司發步乘運入西界。

    诏:“凡出兵深入賊境,其濟渡之備,軍中血有過索、渾脫之類,未聞千裡運木随軍。

    今谔計置材木萬數不少,如何令轉運司應副步乘?縱使可以應副,亦先自困。

    令種谔如将及河造筏,賊界屋并可毀拆,或斬林木相兼用之。

    如更不足,以至一槍一排皆可濟渡。

    ”帝坐制兵間,利害細微,皆得其要,諸将奉行惟恐不及也。

     壬寅,閱河北保甲于崇政殿,官其優者三十六人。

     甲辰,詳定郊廟奉祀禮儀。

    中書言:“前奏禘祫年數差互。

    昨元豐三年四月已行禘禮,今欲通計年數,皆三十月而一祭,當至五年冬祫。

    ”诏依前行典禮。

    又言禘祫不當廢時祭,從之。

     乙巳,遼主駐藕絲澱。

     丙午,诏谕夏主左右并嵬名部族諸部首領,并許自歸。

     是日,王中正發麟州,祃祭祝辭雲:“臣中正代皇帝親征。

    ”兵六萬人,民夫亦六萬馀人。

    行數裡,至白草平,即奏已入夏界,留屯九日不進,遣士卒往來就刍糧于麟州。

    高遵裕發慶州蕃、漢步騎凡八萬七千人,民夫九萬五千人,種谔以鄜延兵五萬四千,畿内七将兵三萬九千,分為七軍,方陣而進,自綏德城出塞。

    丁未,攻圍米脂寨。

     己酉,河北都轉運使王居卿,乞自王供埽上添修南岸,于小吳口北創修遙堤,候将來礬山水下,決王供埽,使河直注東北,于滄州界或南或北,從故道入海。

     庚戌,熙河路都大經制司言:“蘭州西市城川原,地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