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十 【宋紀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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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抃及介皆未遷故。
丁巳,诏:“審刑院奏補京朝官,初該磨勘者,自今須有舉主一員,方聽改官。
” 庚申,以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錢象先為右谏議大夫、知蔡州。
象先善講說,語約而義明。
帝有所顧問,必依經以對,反複諷谕,遂及當世之務,号知經術。
留侍經筵前後十五年,時被恩禮。
故事,講官分日疊進,象先已得請補外,帝曰:“大夫行有日,且講徹一編。
”于是同列罷進者浃日。
以天章閣侍講、崇文院檢讨呂公著為天章閣待制兼侍讀。
公著初召試中書,将除知制诰,三辭不就,故有是命。
辛酉,命參知政事歐一陽一修提舉三館、秘閣寫校書籍。
壬申,徐州言彭城縣白鶴鄉地生面,凡十馀頃,民皆取食。
帝遣内侍窦承秀往視之。
占曰:“地生面,民将饑也。
”既而濠州亦言鐘離縣地生面,民取食之。
夏,四月,壬午,宰臣韓琦等上所修《嘉祐編敕》,起慶曆四年,盡嘉祐三年,凡十二卷。
其元降敕但行約束而不立刑名者,又析為《續附令敕》,凡五卷。
诏頒行。
己醜,夏國主諒祚上表求太宗禦制詩草隸書石本,欲建書閣寶藏之,且進馬五十匹,求《九經》、《唐史》、《冊府元龜》及本朝正至朝賀儀。
诏賜《九經》,還其馬。
諒祚又求尚主,诏答以昔嘗賜姓,不許。
壬辰,改命起居舍人、知制诰兼侍講司馬光為天章閣待制。
先是光與呂公著并召試中書,光已試而公著終辭。
及除知制诰,光乃自言:“拙于文詞,本當辭召,初疑朝廷不許,故黾勉從命,繼聞公著終辭得請,臣始悔恨向者之不辭而妄意朝廷之不許也。
”章九上,卒改它官。
五月,丁未朔,命起居舍人、天章閣待制兼侍講司馬光仍知谏院。
光上疏曰:“陛下有中宗之嚴恭,文王之小心,而小大之政多廉讓不決,委之臣下。
誠所委之人常得忠賢則可矣,萬一有一奸一邪在焉,豈不危甚!迸人所謂委任而責成效者,擇人而授之職業,叢脞之務,不身親之,至于爵祿、廢置、殺生、予奪,不由己出不可也。
“又,頃以西鄙用兵,權置經略安一撫使,一路之兵得以便宜從事,及西事已平,因而不廢。
其河東一路,總二十二州軍。
曰時節度使之權,不過如是而已。
” 又謂:“大臣典諸州者,多以貴倨自恃,轉運使欲振舉職業,往往故違戾而不肯從。
夫将相大臣,在朝廷之時,則轉運使名位固相遠矣;及在外為知州,則轉運使統諸州職也,烏得以一身之貴庇一州之事,而令轉運使不得回哉?” “自景祐以來,國家怠于久安,樂因循而務省事,執事之臣,頗行姑息之政。
于是胥吏讠雚嘩而斥逐禦史中丞,辇官悖慢而廢退宰相,衛士兇逆而獄不窮一奸一,其馀有一夫流言于道路而為之變令推恩者多矣。
凡此數者,殆非所以習民于上下之分也。
夫朝廷者,四方之表儀也;朝廷之政如是,則四方必有甚焉者。
遂至元帥畏偏裨,偏裨畏将校,将校畏士卒。
一奸一邪怯懦之臣,或有簡省教閱,使之驕惰,保庇羸老,使之繁冗,屈撓正法,使之縱恣,诋訿粟帛,使之憤惋,甘言謅笑,一靡一所不至,于是士卒翕然譽之,而歸怨于上矣。
“臣愚以為陛下當奮剛健之志,宣神明之德,凡群臣奏事,皆察其邪正,辨其臧否,熟問深思,求合于道,然後賞罰黜陟,斷而行之,則天下孰不曠然悅喜!其馀民事,皆委之州縣,一斷于法,或法重情輕,情重法輕,可殺可徒,可宥可赦,并聽本州申奏,決之朝廷,何必出于經略安一撫使哉!轉運使規畫号令,行下諸州,違戾不從者,朝廷當辨其曲直,若事理實可施行,而州将恃貴勢故違之者,當罪州将,勿罪轉運使。
将校士卒之于州縣及所統之官或公卿大臣,有悖慢無禮者,明著階級之法,使斷者不疑。
将帥之官,廢法違道以取一悅于下、歸怨于上者,當随其輕重,誅竄廢黜;公正無私、禦衆嚴整者,當量其才能,擢用褒賞。
如是則上雖勤而下用命矣。
” 又曰:“食貨者,天下之急務,願複置總計使之臣,使宰相領之。
若府庫空竭,闾閻愁困,四方之民,流轉死亡,而曰我能論道經邦,燮理一陰一陽一,非愚臣之所知也!” 己酉,龍圖閣直學士、吏部員外郎兼侍講、知谏院楊畋卒,贈右谏議大夫。
畋素謹畏,每奏事,必發封數四而後上之。
自奉甚約,及卒,家無馀資。
特賜黃金二百兩;其後端午賜講讀官禦飛白書扇,亦遣使特賜,置其柩所。
己未,以知荊南府李參為群牧使。
執政初議欲用參為三司使,孫抃獨不可,曰:“此人若主計,外台承風刻削,則天下益困弊矣。
”乃不果用。
庚申,大宗正司言,右衛大将軍、嶽州一團一練使宗實繳還秦州防禦使、知宗正事敕告;诏不許。
庚午,樞密副使、給事中包拯卒,贈禮部尚書,谥孝肅。
拯一性一峭直,立朝剛毅,人以其笑為黃河清。
知開封府時,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
”然奏議平允,常惡欲吏苛刻,務為敦厚,雖甚疾惡,未嘗不推以忠恕。
平居無私書,故人親一黨一有幹請,一皆絕之。
居家儉約,衣服器用飲食,雖貴如布衣時。
六月,丙子朔,歲星晝見。
遼主駐圖庫裡。
癸未,以單州一團一練使劉永年知代州。
遼人取山木,積十馀裡,辇載相屬于路,前守懼生事,不敢遏,永年曰:“敵人伐木境中而不治,它日将不可複制。
”遣人縱火,一夕盡焚之;上其事,帝稱善。
遼移文代州捕縱火盜,永年報曰:“賊固有罪;然在我境,何預汝事!”遂不敢複言。
鄜延經略司言:“得宥州牒,夏國改西市監軍司為保泰軍,威州監軍司為靜塞軍,綏州監軍司為祥祐軍,左廂監軍司為神勇軍。
”且言:“諒祚舉措,近歲多不循舊規,恐更僭拟朝廷名号。
漸不可長,乞擇一才臣下诏诘問,以杜一奸一萌。
”從之。
于是遣供備庫副使張宗道賜諒祚生辰禮物。
宗道初入境,迎者至,欲先宗道行馬,及就坐,又欲居東,宗道固争之。
迎者曰:“主人居左,禮之常也,天使何疑焉!”宗道曰:“宗道與夏主比肩以事天子,夏主若自來,當為賓主。
爾陪臣也,安得為主
丁巳,诏:“審刑院奏補京朝官,初該磨勘者,自今須有舉主一員,方聽改官。
” 庚申,以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錢象先為右谏議大夫、知蔡州。
象先善講說,語約而義明。
帝有所顧問,必依經以對,反複諷谕,遂及當世之務,号知經術。
留侍經筵前後十五年,時被恩禮。
故事,講官分日疊進,象先已得請補外,帝曰:“大夫行有日,且講徹一編。
”于是同列罷進者浃日。
以天章閣侍講、崇文院檢讨呂公著為天章閣待制兼侍讀。
公著初召試中書,将除知制诰,三辭不就,故有是命。
辛酉,命參知政事歐一陽一修提舉三館、秘閣寫校書籍。
壬申,徐州言彭城縣白鶴鄉地生面,凡十馀頃,民皆取食。
帝遣内侍窦承秀往視之。
占曰:“地生面,民将饑也。
”既而濠州亦言鐘離縣地生面,民取食之。
夏,四月,壬午,宰臣韓琦等上所修《嘉祐編敕》,起慶曆四年,盡嘉祐三年,凡十二卷。
其元降敕但行約束而不立刑名者,又析為《續附令敕》,凡五卷。
诏頒行。
己醜,夏國主諒祚上表求太宗禦制詩草隸書石本,欲建書閣寶藏之,且進馬五十匹,求《九經》、《唐史》、《冊府元龜》及本朝正至朝賀儀。
诏賜《九經》,還其馬。
諒祚又求尚主,诏答以昔嘗賜姓,不許。
壬辰,改命起居舍人、知制诰兼侍講司馬光為天章閣待制。
先是光與呂公著并召試中書,光已試而公著終辭。
及除知制诰,光乃自言:“拙于文詞,本當辭召,初疑朝廷不許,故黾勉從命,繼聞公著終辭得請,臣始悔恨向者之不辭而妄意朝廷之不許也。
”章九上,卒改它官。
五月,丁未朔,命起居舍人、天章閣待制兼侍講司馬光仍知谏院。
光上疏曰:“陛下有中宗之嚴恭,文王之小心,而小大之政多廉讓不決,委之臣下。
誠所委之人常得忠賢則可矣,萬一有一奸一邪在焉,豈不危甚!迸人所謂委任而責成效者,擇人而授之職業,叢脞之務,不身親之,至于爵祿、廢置、殺生、予奪,不由己出不可也。
“又,頃以西鄙用兵,權置經略安一撫使,一路之兵得以便宜從事,及西事已平,因而不廢。
其河東一路,總二十二州軍。
曰時節度使之權,不過如是而已。
” 又謂:“大臣典諸州者,多以貴倨自恃,轉運使欲振舉職業,往往故違戾而不肯從。
夫将相大臣,在朝廷之時,則轉運使名位固相遠矣;及在外為知州,則轉運使統諸州職也,烏得以一身之貴庇一州之事,而令轉運使不得回哉?” “自景祐以來,國家怠于久安,樂因循而務省事,執事之臣,頗行姑息之政。
于是胥吏讠雚嘩而斥逐禦史中丞,辇官悖慢而廢退宰相,衛士兇逆而獄不窮一奸一,其馀有一夫流言于道路而為之變令推恩者多矣。
凡此數者,殆非所以習民于上下之分也。
夫朝廷者,四方之表儀也;朝廷之政如是,則四方必有甚焉者。
遂至元帥畏偏裨,偏裨畏将校,将校畏士卒。
一奸一邪怯懦之臣,或有簡省教閱,使之驕惰,保庇羸老,使之繁冗,屈撓正法,使之縱恣,诋訿粟帛,使之憤惋,甘言謅笑,一靡一所不至,于是士卒翕然譽之,而歸怨于上矣。
“臣愚以為陛下當奮剛健之志,宣神明之德,凡群臣奏事,皆察其邪正,辨其臧否,熟問深思,求合于道,然後賞罰黜陟,斷而行之,則天下孰不曠然悅喜!其馀民事,皆委之州縣,一斷于法,或法重情輕,情重法輕,可殺可徒,可宥可赦,并聽本州申奏,決之朝廷,何必出于經略安一撫使哉!轉運使規畫号令,行下諸州,違戾不從者,朝廷當辨其曲直,若事理實可施行,而州将恃貴勢故違之者,當罪州将,勿罪轉運使。
将校士卒之于州縣及所統之官或公卿大臣,有悖慢無禮者,明著階級之法,使斷者不疑。
将帥之官,廢法違道以取一悅于下、歸怨于上者,當随其輕重,誅竄廢黜;公正無私、禦衆嚴整者,當量其才能,擢用褒賞。
如是則上雖勤而下用命矣。
” 又曰:“食貨者,天下之急務,願複置總計使之臣,使宰相領之。
若府庫空竭,闾閻愁困,四方之民,流轉死亡,而曰我能論道經邦,燮理一陰一陽一,非愚臣之所知也!” 己酉,龍圖閣直學士、吏部員外郎兼侍講、知谏院楊畋卒,贈右谏議大夫。
畋素謹畏,每奏事,必發封數四而後上之。
自奉甚約,及卒,家無馀資。
特賜黃金二百兩;其後端午賜講讀官禦飛白書扇,亦遣使特賜,置其柩所。
己未,以知荊南府李參為群牧使。
執政初議欲用參為三司使,孫抃獨不可,曰:“此人若主計,外台承風刻削,則天下益困弊矣。
”乃不果用。
庚申,大宗正司言,右衛大将軍、嶽州一團一練使宗實繳還秦州防禦使、知宗正事敕告;诏不許。
庚午,樞密副使、給事中包拯卒,贈禮部
拯一性一峭直,立朝剛毅,人以其笑為黃河清。
知開封府時,京師為之語曰:“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
”然奏議平允,常惡欲吏苛刻,務為敦厚,雖甚疾惡,未嘗不推以忠恕。
平居無私書,故人親一黨一有幹請,一皆絕之。
居家儉約,衣服器用飲食,雖貴如布衣時。
六月,丙子朔,歲星晝見。
遼主駐圖庫裡。
癸未,以單州一團一練使劉永年知代州。
遼人取山木,積十馀裡,辇載相屬于路,前守懼生事,不敢遏,永年曰:“敵人伐木境中而不治,它日将不可複制。
”遣人縱火,一夕盡焚之;上其事,帝稱善。
遼移文代州捕縱火盜,永年報曰:“賊固有罪;然在我境,何預汝事!”遂不敢複言。
鄜延經略司言:“得宥州牒,夏國改西市監軍司為保泰軍,威州監軍司為靜塞軍,綏州監軍司為祥祐軍,左廂監軍司為神勇軍。
”且言:“諒祚舉措,近歲多不循舊規,恐更僭拟朝廷名号。
漸不可長,乞擇一才臣下诏诘問,以杜一奸一萌。
”從之。
于是遣供備庫副使張宗道賜諒祚生辰禮物。
宗道初入境,迎者至,欲先宗道行馬,及就坐,又欲居東,宗道固争之。
迎者曰:“主人居左,禮之常也,天使何疑焉!”宗道曰:“宗道與夏主比肩以事天子,夏主若自來,當為賓主。
爾陪臣也,安得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