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一 【宋紀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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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使馬知節為颍州防禦使。
欽若一性一傾巧,敢為矯誕,知節薄其為人,未嘗詭随。
帝嘗以《喜雪詩》賜近臣,而誤用旁韻。
王旦欲白帝,欽若曰:“天子詩,豈當以禮部格校之?”旦遂止。
欽若退,遽密以聞。
已而帝谕二府曰:“前所賜詩,微欽若言,幾為衆笑。
”旦唯唯。
知節具斥其一奸一狀,帝亦不罪也。
欽若每奏事,或懷數奏,但出其一二,其馀皆匿之,既退,即以己意稱上旨行之。
知節嘗于帝前顧欽若曰:“懷中奏何不盡去?”欽若一寵一顧方深,知節愈不為之下,争于帝前數矣。
及王懷信等上平蠻功,樞密院儀行賞,欽若、堯叟請轉一資,知節雲:“邊臣久無立功者,請重賞以激其馀。
”議久不決。
帝趣之,知節忿恚,因面讦欽若之短。
既而不暇奏禀,即超授懷信等官。
帝怒,謂向敏中等曰:“欽若等議懷信賞典,始則稽留不行,終又擅自超擢,敢以爵賞之一柄一高下為己任!近位如此,朕須束手也。
”又曰:“欽若等異常不和,事無大小,動辄争競。
知節又曆诋朝列,審官、兩制、三館、谏官、禦史都無其人,其薄人厚己如此!”于是三人者俱罷。
知節尋出知潞州。
以兵部尚書寇準為樞密使、同平章事,王旦薦之也。
準未告謝,命向敏中權發遣樞密院公事。
自是樞密皆罷,即命宰臣權發遣如敏中例。
驿召知鎮州王嗣宗、鄜延都部署曹利用赴阙。
遼合國舅二帳為一帳,以伊勒希巴蕭迪裡為詳衮以總之。
丁醜,司空緻仕張齊賢卒。
帝甚悼之,遣中使祭赙,贈司徒,谥文定。
齊賢四踐兩府,九居八座,晚歲以三公就第,康甯福壽,人罕其比。
然不事儀矩,頗好治生,再入相,數起大獄,又與寇準相傾奪,人以此少之。
庚辰,帝作《闵農歌》,又作《讀十一經詩》,賜近臣和。
是夏,遼主遣國舅詳衮蕭迪裡、東京留守耶律達實進讨高麗,造浮梁于鴨綠江,城保、宣、義、定遠等州。
秋,七月,乙酉朔,遼主如平地松林。
辛卯,左神武統軍、檢校太師錢惟治卒。
帝聞其子孫甚衆,婚嫁阙乏,诏優其賜赉。
初議贈官,例當得東宮保傅,帝以惟治忠孝之後,特贈太師;錄其四子并外弟、子婿、親友,并甄擢之。
壬辰,廣州言知州右谏議大夫邵烨卒。
州城瀕海,每蕃舶至岸,嘗苦飓風,烨鑿内濠通舟,飓不能害。
及被疾,吏民、蕃賈集僧寺設會以禱之;其卒也,多隕泣者。
遼主多即宴飲行誅賞,北府宰相劉慎行谏曰:“飲時以喜怒加威福,恐有未當。
”遼主悟,遂谕政事省、樞密院:“凡酒間命官、釋罪,毋即奉行,明日覆奏。
” 癸卯,太白晝見。
甲辰,以同州觀察使王嗣宗、内客省使曹利用并為檢校太保,充樞密副使。
戊申,王旦至自充州,言:“河北轉運使李士衡、張士遜等八人,莅事幹集,望賜诏褒谕:萊州通判徐懷式等三人,頗無治聲,望令轉運、提點刑獄司察之。
”诏可。
或謂旦曰:“公為元宰,将命出使,而所舉官吏僅得褒诏,不遂超擢,無乃太輕乎?”旦曰:“既稱薦之,又請亟用,則上恩皆出于己矣,此人臣之大嫌也。
” 入内押班周懷政,與旦同行,或請間,必俟從者皆集,整衣冠見之,白事已則退,未嘗私焉,議者以為得體。
八月,甲寅朔,置景靈宮使,以向敏中為之。
是日,遼主如沙嶺。
甲子,以參知政事丁謂為修景靈宮使,權三司使林特副之。
秘書監分司西京楊億,以疾愈求入朝,帝謂王旦曰:“億文學無及者,然或言其好竊議朝政,何也?”旦曰:“億諧谑過當,則恐有之,讪讟之事,保其必無也。
”戊辰,命億知汝州。
既而監察禦史姜遵奏:“億頃以母疾擅去阙廷,所宜屏迹衡茅,盡心甘旨,忽求鎮郡,深屬要君,請罷之。
”帝曰:“億前告歸,本無終焉侍養之請;今以疾愈求入朝,故特與郡。
遵未谕此意耳。
”诏中書召遵谕之。
甲戌,河決澶州。
丙子,诏:“自今差發解知舉等,授敕訖即令閤門祗候一人引送鎖宿,無得與遼友交言,違者閤門彈奏。
如所乘馬未至,即以廄馬給之。
” 先是翰林學士王曾、知制诰錢惟演,受敕于武成王廟試經明行修、服勤詞學舉人,與翰林學士李維偶語長春殿閣,又至審刑院伺候所乘馬,遲留久之。
維、曾同在翰林,曾妻,維侄也,時曾妻将産子,故曾屬維以家事。
東上閤門副使魏昭亮,意曾受維請托,密以聞;押伴閤門祗候曹儀亦具奏。
即令曾、維分析,詞與惟演同,釋曾等,因有是诏。
丁醜,命内侍都知閻承翰奉安太祖、太宗聖像于南京鴻慶宮。
九月,甲申朔,诏:“自今制置發運使,不限官品,其著位并在提點刑獄官上。
” 丙戌,含譽星再見。
辛卯,尊上玉皇大帝聖号曰太上開天執符禦曆含真體道玉皇大天帝,以來年正月一日躬申薦告。
戊戌,帝禦景福殿,試亳州、南京路服勤詞學、經明行修舉人,得進士绛州張觀等二十一人,諸科二十一人,賜及第,除官如東封西祀例。
帝謂宰臣曰:“近歲舉人,文藝頗一精一,孤貧得路。
然為主司者亦大不易,徇請求則害
欽若一性一傾巧,敢為矯誕,知節薄其為人,未嘗詭随。
帝嘗以《喜雪詩》賜近臣,而誤用旁韻。
王旦欲白帝,欽若曰:“天子詩,豈當以禮部格校之?”旦遂止。
欽若退,遽密以聞。
已而帝谕二府曰:“前所賜詩,微欽若言,幾為衆笑。
”旦唯唯。
知節具斥其一奸一狀,帝亦不罪也。
欽若每奏事,或懷數奏,但出其一二,其馀皆匿之,既退,即以己意稱上旨行之。
知節嘗于帝前顧欽若曰:“懷中奏何不盡去?”欽若一寵一顧方深,知節愈不為之下,争于帝前數矣。
及王懷信等上平蠻功,樞密院儀行賞,欽若、堯叟請轉一資,知節雲:“邊臣久無立功者,請重賞以激其馀。
”議久不決。
帝趣之,知節忿恚,因面讦欽若之短。
既而不暇奏禀,即超授懷信等官。
帝怒,謂向敏中等曰:“欽若等議懷信賞典,始則稽留不行,終又擅自超擢,敢以爵賞之一柄一高下為己任!近位如此,朕須束手也。
”又曰:“欽若等異常不和,事無大小,動辄争競。
知節又曆诋朝列,審官、兩制、三館、谏官、禦史都無其人,其薄人厚己如此!”于是三人者俱罷。
知節尋出知潞州。
以兵部尚書寇準為樞密使、同平章事,王旦薦之也。
準未告謝,命向敏中權發遣樞密院公事。
自是樞密皆罷,即命宰臣權發遣如敏中例。
驿召知鎮州王嗣宗、鄜延都部署曹利用赴阙。
遼合國舅二帳為一帳,以伊勒希巴蕭迪裡為詳衮以總之。
丁醜,司空緻仕張齊賢卒。
帝甚悼之,遣中使祭赙,贈司徒,谥文定。
齊賢四踐兩府,九居八座,晚歲以三公就第,康甯福壽,人罕其比。
然不事儀矩,頗好治生,再入相,數起大獄,又與寇準相傾奪,人以此少之。
庚辰,帝作《闵農歌》,又作《讀十一經詩》,賜近臣和。
是夏,遼主遣國舅詳衮蕭迪裡、東京留守耶律達實進讨高麗,造浮梁于鴨綠江,城保、宣、義、定遠等州。
秋,七月,乙酉朔,遼主如平地松林。
辛卯,左神武統軍、檢校太師錢惟治卒。
帝聞其子孫甚衆,婚嫁阙乏,诏優其賜赉。
初議贈官,例當得東宮保傅,帝以惟治忠孝之後,特贈太師;錄其四子并外弟、子婿、親友,并甄擢之。
壬辰,廣州言知州右谏議大夫邵烨卒。
州城瀕海,每蕃舶至岸,嘗苦飓風,烨鑿内濠通舟,飓不能害。
及被疾,吏民、蕃賈集僧寺設會以禱之;其卒也,多隕泣者。
遼主多即宴飲行誅賞,北府宰相劉慎行谏曰:“飲時以喜怒加威福,恐有未當。
”遼主悟,遂谕政事省、樞密院:“凡酒間命官、釋罪,毋即奉行,明日覆奏。
” 癸卯,太白晝見。
甲辰,以同州觀察使王嗣宗、内客省使曹利用并為檢校太保,充樞密副使。
戊申,王旦至自充州,言:“河北轉運使李士衡、張士遜等八人,莅事幹集,望賜诏褒谕:萊州通判徐懷式等三人,頗無治聲,望令轉運、提點刑獄司察之。
”诏可。
或謂旦曰:“公為元宰,将命出使,而所舉官吏僅得褒诏,不遂超擢,無乃太輕乎?”旦曰:“既稱薦之,又請亟用,則上恩皆出于己矣,此人臣之大嫌也。
” 入内押班周懷政,與旦同行,或請間,必俟從者皆集,整衣冠見之,白事已則退,未嘗私焉,議者以為得體。
八月,甲寅朔,置景靈宮使,以向敏中為之。
是日,遼主如沙嶺。
甲子,以參知政事丁謂為修景靈宮使,權三司使林特副之。
秘書監分司西京楊億,以疾愈求入朝,帝謂王旦曰:“億文學無及者,然或言其好竊議朝政,何也?”旦曰:“億諧谑過當,則恐有之,讪讟之事,保其必無也。
”戊辰,命億知汝州。
既而監察禦史姜遵奏:“億頃以母疾擅去阙廷,所宜屏迹衡茅,盡心甘旨,忽求鎮郡,深屬要君,請罷之。
”帝曰:“億前告歸,本無終焉侍養之請;今以疾愈求入朝,故特與郡。
遵未谕此意耳。
”诏中書召遵谕之。
甲戌,河決澶州。
丙子,诏:“自今差發解知舉等,授敕訖即令閤門祗候一人引送鎖宿,無得與遼友交言,違者閤門彈奏。
如所乘馬未至,即以廄馬給之。
” 先是翰林學士王曾、知制诰錢惟演,受敕于武成王廟試經明行修、服勤詞學舉人,與翰林學士李維偶語長春殿閣,又至審刑院伺候所乘馬,遲留久之。
維、曾同在翰林,曾妻,維侄也,時曾妻将産子,故曾屬維以家事。
東上閤門副使魏昭亮,意曾受維請托,密以聞;押伴閤門祗候曹儀亦具奏。
即令曾、維分析,詞與惟演同,釋曾等,因有是诏。
丁醜,命内侍都知閻承翰奉安太祖、太宗聖像于南京鴻慶宮。
九月,甲申朔,诏:“自今制置發運使,不限官品,其著位并在提點刑獄官上。
” 丙戌,含譽星再見。
辛卯,尊上玉皇大帝聖号曰太上開天執符禦曆含真體道玉皇大天帝,以來年正月一日躬申薦告。
戊戌,帝禦景福殿,試亳州、南京路服勤詞學、經明行修舉人,得進士绛州張觀等二十一人,諸科二十一人,賜及第,除官如東封西祀例。
帝謂宰臣曰:“近歲舉人,文藝頗一精一,孤貧得路。
然為主司者亦大不易,徇請求則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