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五 【宋紀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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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本省移報亦如其議。
而文仲止憑吏人之言,遽有聞奏,無典章之可據。
況台憲之職,所宜糾參一奸一邪,辨明冤枉,廷臣有不法之事,得以奏彈,下民有無告之人,得以申理。
而于文牒之内,争平空與不平空,其事瑣細,烏足助其風裁哉!”卒如宗谔所言。
守職者韪之。
以起居舍人、直昭文館種放為右谏議大夫。
放謝病,乞遊嵩山;诏許之,仍命河南守臣常加存撫。
召對,賜宴,賦詩餞行,恩禮甚厚。
乙卯,遼以金帛賜陣亡将士家。
時高麗、準布以遼和議成,先後遣使賀遼。
先是诏禮部貢院别試河北貢舉人,以用兵不及試期故也。
庚申,帝禦崇政殿親試,賜進士諸科及第、出身有差。
撫州進士晏殊,年十四,大名府進士姜蓋,年十二,皆以俊秀聞,特召試,殊試詩賦各一首,蓋試詩六篇。
殊屬詞敏贍,帝深歎賞。
宰相寇準以殊江左人,欲抑之而進蓋,帝曰:“朝廷取士,惟才是求,四海一家,豈限遐迩!如前代張九齡輩,何嘗以僻陋而棄置邪!”乃賜殊進士出身。
蓋同學究出身,後二日,複召殊試詩、賦、論,殊具言賦題嘗所私習,帝益一愛一其淳直。
改試它題,既成,數稱善,擢秘書省正字,秘閣讀書,仍命直史館陳彭年視其所學及檢察其所與遊者。
己已,诏:“自今官吏雪活人命者,并理為勞績。
” 癸酉,诏:“天下榷利者,弗許增羨為額。
” 乙亥,知雄州何承矩,言将來遼使人界,欲令暫駐新城,俟接伴使至,迎于界首;從之。
承矩又言使命始通,待遇之禮,宜得折中,庶可久行,乃悉條上。
手诏嘉納,仍聽事有未盡者,便宜裁處。
六月,己醜,曹州民趙谏與其弟谔,以一奸一慝不法,并斬西市。
帝初欲窮治其獄,内出與谏交遊者姓名七十馀人付鞫。
中丞呂文仲請對,言逮捕者衆,或在外郡,苟悉索之,慮動人聽。
帝曰:“卿執憲,當嫉惡如仇,豈公行一黨一庇邪!”文仲頓首曰:“中丞之職,非徒繩愆糾違,亦當顧國家大體。
今縱七十馀人悉得一奸一狀,以陛下之慈仁,必不盡戮,不過廢棄而已。
但籍其名,遇事治之,未為晚也。
”帝從其言。
帝謂輔臣曰:“殿前、侍衛司禁兵老疾者衆,宜一精一加選擇。
”樞密使王繼英曰:“禁旅比昔時數,今逾倍,若乘此息兵,簡退疲冗,實甚便。
”帝曰:“然。
第以北敵請盟,西戎納款,若即行此,則軍旅之情,必謂國家便謀去兵惜費。
不若先從下軍選擇勇力者,次補上軍,亦可鎮壓浮言,使衆不惑也。
其老疾者,俟秋冬遴簡将臣,令悉蒐去之。
” 己亥,達旦國九部遣使聘遼。
秋,七月,戊午,一黨一項貢于遼。
甲子,诏:“複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博通贲典達于教化、才識兼茂明于體用、武足安邊洞明韬略、運籌決勝軍謀弘遠、才任邊寄堪為将帥等科,令尚書吏部傳告諸路,許文武群臣、草澤隐逸之士來應。
委中書門下先加考試,如器業可觀,具名聞奏。
” 丁卯,女真遣使貢遼。
回鹘使人請先留使者,皆遣之。
丙戊,西川轉運使黃觀,言益州将吏民庶舉留知州張讠永,诏褒之。
尋因遣使巡撫西川,令谕旨曰:“得卿在彼,朕無西顧憂也。
” 八月,戍寅,雍王元份薨。
癸已,有星孛于紫微。
九月,癸醜,趙德明始遣其都知兵馬使白文壽來貢。
癸亥,群臣三表上尊号,不允。
丁卯,令資政殿學士王欽若、知制诰楊億修曆代君臣事迹。
欽若請以直秘閣錢惟演等十人同編修,從之。
冬,十月,庚辰,丁謂等上《景德農四敕》五卷,令雕印頒行,民間鹹以為便。
乙酉,吏部侍郎、平章事畢士安早朝,至崇政殿廬,疾暴作。
帝聞之,亟遣使撫問,還奏疾甚,帝即步出臨視,已不能言,诏内侍窦神寶以肩輿送歸第而卒。
車駕臨哭,謂寇準等曰:“士安,善人也,事朕于南府、東宮,以至輔相,饬躬畏謹,有古人之風。
遽此淪沒,深可悼惜!”诏贈太傅、中書令,谥文簡;錄其子孫,中使護喪事,給鹵簿葬。
士安端方沉雅,有清識,所至以嚴正稱;年耆目眊,讀書繕寫不辍,尤一精一意詞翰。
雖貴,奉養無異平素,未嘗植産為子孫計,故天下稱其清。
丙戌,遣度支判官周漸為遼主生辰使,職方郎中韓國華為遼太後正旦使,鹽鐵判官張若谷為遼主正旦使。
癸卯,歲币赍至遼界。
自是歲以為常。
十一月,丙辰,享太廟。
丁已,合祭天地于圜丘,大赦。
遼命大丞相耶律德昌出宮籍,屬于橫帳。
癸酉,遼主及太後遣使左金吾衛上将軍耶律留甯、左武衛上将軍耶律委演等來賀承天節,對于崇德殿。
留甯等将見,館伴使李宗谔,引令式不許佩刀,至上閤門,留甯等欣然解之。
帝聞之,曰:“戎人佩刀,是其常禮,不須禁以令式。
”即傳诏聽自便。
留甯等感悅,謂宗谔曰:“聖上推心置人腹中,足以示信遐迩也。
” 十二月,己卯,召輔臣于龍圖閣觀契丹禮物及祖宗朝所獻者。
自後使至,必以绮帛分賜中書、樞密院,果實、脯臘賜近臣、三館。
辛已,以王欽若為兵部侍郎、資政殿大學士,班在文明殿學士之下,翰林學士承旨之上。
帝初見欽若班在翰林學士李宗谔下,怪之,以問左右,左右以故事對。
欽若因訴于帝曰:“臣前自翰林學士為參知政事,無罪而罷,其班乃下故官一等,是貶也。
”帝悟,即日改焉。
資政殿置大學士自此始。
欽若善迎人主意,帝望見辄喜,每拜一官,中謝日,辄問曰:“除此官,且可意否?”其一寵一遇如此。
甲午,右谏議大夫種放自嵩山來朝,對于龍圖閣。
初诏緻仕官給半俸。
唐制,緻仕者非特敕則不給俸,國初循之,至是有此诏。
而文仲止憑吏人之言,遽有聞奏,無典章之可據。
況台憲之職,所宜糾參一奸一邪,辨明冤枉,廷臣有不法之事,得以奏彈,下民有無告之人,得以申理。
而于文牒之内,争平空與不平空,其事瑣細,烏足助其風裁哉!”卒如宗谔所言。
守職者韪之。
以起居舍人、直昭文館種放為右谏議大夫。
放謝病,乞遊嵩山;诏許之,仍命河南守臣常加存撫。
召對,賜宴,賦詩餞行,恩禮甚厚。
乙卯,遼以金帛賜陣亡将士家。
時高麗、準布以遼和議成,先後遣使賀遼。
先是诏禮部貢院别試河北貢舉人,以用兵不及試期故也。
庚申,帝禦崇政殿親試,賜進士諸科及第、出身有差。
撫州進士晏殊,年十四,大名府進士姜蓋,年十二,皆以俊秀聞,特召試,殊試詩賦各一首,蓋試詩六篇。
殊屬詞敏贍,帝深歎賞。
宰相寇準以殊江左人,欲抑之而進蓋,帝曰:“朝廷取士,惟才是求,四海一家,豈限遐迩!如前代張九齡輩,何嘗以僻陋而棄置邪!”乃賜殊進士出身。
蓋同學究出身,後二日,複召殊試詩、賦、論,殊具言賦題嘗所私習,帝益一愛一其淳直。
改試它題,既成,數稱善,擢秘書省正字,秘閣讀書,仍命直史館陳彭年視其所學及檢察其所與遊者。
己已,诏:“自今官吏雪活人命者,并理為勞績。
” 癸酉,诏:“天下榷利者,弗許增羨為額。
” 乙亥,知雄州何承矩,言将來遼使人界,欲令暫駐新城,俟接伴使至,迎于界首;從之。
承矩又言使命始通,待遇之禮,宜得折中,庶可久行,乃悉條上。
手诏嘉納,仍聽事有未盡者,便宜裁處。
六月,己醜,曹州民趙谏與其弟谔,以一奸一慝不法,并斬西市。
帝初欲窮治其獄,内出與谏交遊者姓名七十馀人付鞫。
中丞呂文仲請對,言逮捕者衆,或在外郡,苟悉索之,慮動人聽。
帝曰:“卿執憲,當嫉惡如仇,豈公行一黨一庇邪!”文仲頓首曰:“中丞之職,非徒繩愆糾違,亦當顧國家大體。
今縱七十馀人悉得一奸一狀,以陛下之慈仁,必不盡戮,不過廢棄而已。
但籍其名,遇事治之,未為晚也。
”帝從其言。
帝謂輔臣曰:“殿前、侍衛司禁兵老疾者衆,宜一精一加選擇。
”樞密使王繼英曰:“禁旅比昔時數,今逾倍,若乘此息兵,簡退疲冗,實甚便。
”帝曰:“然。
第以北敵請盟,西戎納款,若即行此,則軍旅之情,必謂國家便謀去兵惜費。
不若先從下軍選擇勇力者,次補上軍,亦可鎮壓浮言,使衆不惑也。
其老疾者,俟秋冬遴簡将臣,令悉蒐去之。
” 己亥,達旦國九部遣使聘遼。
秋,七月,戊午,一黨一項貢于遼。
甲子,诏:“複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博通贲典達于教化、才識兼茂明于體用、武足安邊洞明韬略、運籌決勝軍謀弘遠、才任邊寄堪為将帥等科,令
委中書門下先加考試,如器業可觀,具名聞奏。
” 丁卯,女真遣使貢遼。
回鹘使人請先留使者,皆遣之。
丙戊,西川轉運使黃觀,言益州将吏民庶舉留知州張讠永,诏褒之。
尋因遣使巡撫西川,令谕旨曰:“得卿在彼,朕無西顧憂也。
” 八月,戍寅,雍王元份薨。
癸已,有星孛于紫微。
九月,癸醜,趙德明始遣其都知兵馬使白文壽來貢。
癸亥,群臣三表上尊号,不允。
丁卯,令資政殿學士王欽若、知制诰楊億修曆代君臣事迹。
欽若請以直秘閣錢惟演等十人同編修,從之。
冬,十月,庚辰,丁謂等上《景德農四敕》五卷,令雕印頒行,民間鹹以為便。
乙酉,吏部侍郎、平章事畢士安早朝,至崇政殿廬,疾暴作。
帝聞之,亟遣使撫問,還奏疾甚,帝即步出臨視,已不能言,诏内侍窦神寶以肩輿送歸第而卒。
車駕臨哭,謂寇準等曰:“士安,善人也,事朕于南府、東宮,以至輔相,饬躬畏謹,有古人之風。
遽此淪沒,深可悼惜!”诏贈太傅、中書令,谥文簡;錄其子孫,中使護喪事,給鹵簿葬。
士安端方沉雅,有清識,所至以嚴正稱;年耆目眊,讀書繕寫不辍,尤一精一意詞翰。
雖貴,奉養無異平素,未嘗植産為子孫計,故天下稱其清。
丙戌,遣度支判官周漸為遼主生辰使,職方郎中韓國華為遼太後正旦使,鹽鐵判官張若谷為遼主正旦使。
癸卯,歲币赍至遼界。
自是歲以為常。
十一月,丙辰,享太廟。
丁已,合祭天地于圜丘,大赦。
遼命大丞相耶律德昌出宮籍,屬于橫帳。
癸酉,遼主及太後遣使左金吾衛上将軍耶律留甯、左武衛上将軍耶律委演等來賀承天節,對于崇德殿。
留甯等将見,館伴使李宗谔,引令式不許佩刀,至上閤門,留甯等欣然解之。
帝聞之,曰:“戎人佩刀,是其常禮,不須禁以令式。
”即傳诏聽自便。
留甯等感悅,謂宗谔曰:“聖上推心置人腹中,足以示信遐迩也。
” 十二月,己卯,召輔臣于龍圖閣觀契丹禮物及祖宗朝所獻者。
自後使至,必以绮帛分賜中書、樞密院,果實、脯臘賜近臣、三館。
辛已,以王欽若為兵部侍郎、資政殿大學士,班在文明殿學士之下,翰林學士承旨之上。
帝初見欽若班在翰林學士李宗谔下,怪之,以問左右,左右以故事對。
欽若因訴于帝曰:“臣前自翰林學士為參知政事,無罪而罷,其班乃下故官一等,是貶也。
”帝悟,即日改焉。
資政殿置大學士自此始。
欽若善迎人主意,帝望見辄喜,每拜一官,中謝日,辄問曰:“除此官,且可意否?”其一寵一遇如此。
甲午,右谏議大夫種放自嵩山來朝,對于龍圖閣。
初诏緻仕官給半俸。
唐制,緻仕者非特敕則不給俸,國初循之,至是有此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