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七 【宋紀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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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昭一陽一大荒落十月,盡阏逢敦牂六月,凡九月。

     ○太宗至仁應道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淳化四年(遼統和十一年。

    癸巳,九九三年) 冬,十月,甲申朔,遼主如蒲瑰坂。

     庚申,尚書左丞張齊賢出知定州。

    齊賢自言:“母孫氏年八十五,抱羸疾,不願離左右。

    ”帝許之。

    齊賢在相位時,母入谒禁中,帝歎其壽考有令子,多賜手诏存問,别加錫與,搢紳以為榮。

    齊賢尋遭母喪,水漿不入口者七日。

    自是日啖粥一器,終喪止食脫粟飯。

     先是大名府豪民有峙刍茭者,将圖厚利,誘一奸一人潛一穴一河堤,歲仍決溢,知府事趙昌言識其故,一日,堤吏告急,昌言命徑取豪家廥積以給用。

    由是無敢為一奸一利者。

     屬河決澶州,西北流入禦河,漲溢浸府城。

    昌言率卒負土填之,數不及千,乃索禁旅佐其役。

    或偃蹇不進,昌言怒曰:“府城将墊,人民且溺,汝輩食厚祿,欲坐觀邪?敢不從命者斬!”衆股栗趨事,不浃辰而城完。

    帝聞而嘉之,壬戌,降玺書獎谕。

     诏罷諸路提點刑獄司,歸其事于轉運司。

     诏審官院:“自今京朝官未曆州縣者,不得任知州、通判。

    ”從蘇易簡請也。

     庚午,從判三司魏羽言,始分天下州縣為十道,曰河南,河東,關西,劍南,淮南,江南東、西,兩浙東、西,廣南。

    以京東為左計,京西為右計。

    魏羽為左計使,董俨為右計使,中分十道以隸,而各道則署判官以領其事。

     辛未,右仆射、平章事李昉,給事中、參知政事賈黃中、李沆,左谏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溫仲舒,并罷守本官。

    翰林學士張洎草制,言:“昉任在燮調,一陰一陽一乖戾,宜加黜削以儆具臣。

    ”帝不從,制詞仍以“久壅化源,深辜物望”責之。

     是日,以吏部尚書呂蒙正守本官、平章事。

    蒙正初為相時,金部員外郎張紳知蔡州,坐贓免,或言於帝曰:“紳,洛中豪家,安肯求赇!乃蒙正未第時丐索于紳不能如意,緻其罪耳。

    ”帝即命複紳官,蒙正終不自辨。

    未幾罷相,會考課院得紳舊事實狀,乃黜之。

    于是蒙正複為相,帝謂曰:“張紳果實犯贓。

    ”蒙正亦不謝。

     以翰林學士承旨蘇易簡為給事中、參知政事。

    易簡外若坦率,中有城府。

    由知制诰為學士,年未滿三十,在翰林八年,一寵一遇絕倫,或一日至三召見。

    李沆後入,在易簡下。

    及沆參政,乃以易簡為承旨,錫赉與參政等。

    帝意欲遵舊制,且俟稔其名望,乃正台席。

    而易簡以親老,急于進用,因召見,亟言時政阙失;沆等罷,即命易簡代之。

    易簡母薛氏,嘗入禁中,賜寇帔,命坐,問:“何以教子?”對曰:“幼則束以禮讓,長則訓以詩書。

    ”帝顧左右曰:’今之孟母也。

    ”是日,又以樞密都承旨趙镕、直學士向敏中并同知樞密院事。

    镕等入對,帝曰:“昉、黃中等以循默守位,故罷。

    卿等宜各戮力以副超擢。

    ” 壬申,以左谏議大夫寇準出知青州,帝顧準厚,既行,念之,常不樂,語左右曰:“寇準在青州樂否?”對曰:“準得善籓,當以為樂也。

    ”數日,辄複問,左右對如初。

    其後有揣帝複召用準者,因對曰:“陛下思準不少忘,聞準日置酒縱飲,未知亦念陛下否?”帝默然。

     丁醜,以知大名府趙昌言為給事中、參知政事,命乘疾置以入,即赴中書視事。

    時京城連雨,昌言請出廄馬分布外郡就秣。

    言事者或以盛秋備邊,馬不可阙,昌言曰:“塞下積水瀰漫,必無南牧之患。

    ”乃從其議。

     虞部員外郎、知制诰王旦,趙昌言婿也。

    昌言既參政,旦以官屬當避嫌,引唐獨孤郁、權德輿故事辭職。

    癸未,命為禮部郎中、集賢院修撰;及昌言罷,乃複令知制浩。

     翰林學士張洎知吏部選事,嘗引對選人,帝顧之,謂近臣曰:“張洎富有辭藻,至今尚苦心讀書,江東士人中之冠也。

    然搢紳當以德行為先,苟空恃文學,亦無所取。

    ”呂蒙正曰:“裴行儉不取王、楊、盧、駱,正為其無德耳。

    ” 京畿民有擊登聞鼓訴失豭豚者,诏令賜千錢償其直,因語宰相曰:“細事亦為聽決,大可笑也。

    然推此心以臨天下,可以無冤民。

    ” 閏月,己亥,帝謂輔臣曰:“朕聞孟昶在蜀,亦躬親國政。

    然于刑獄優遊不斷,每有大辟,罪人臨刑,必令人偵伺其言,一言稱屈,即移司覆勘,至有三五年間不決者,以為夏禹泣辜,竊效之,而不明古聖之旨,蓋大禹自悲不及堯、舜,緻人死法,所以下車而泣。

    今犯罪之人,苟情理難恕者,朕固不容也。

    ”參知政事蘇易簡、趙昌言對曰:“臣等聞李煜有國之日亦如此,每夏則與罪人張紗廚以禦蚊蚋,冬則給與衾被,恣其安瞑。

    如犯大辟者,仍令術士燃燈以蔔之,苟數日間燈不滅者,必移司勘劾,恐其冤枉。

    至有冬月罪人戀其溫燠而不願疏放者。

    ”帝笑曰:“庸暗如此,不亡何待!” 己酉,置三司總計度使,以陳恕為之;凡議論計度,并令恕參預。

    恕以官司各建,政令互出,難以經久,極言其非便,帝不聽。

     周太後符氏卒。

     轉運副使鄭仁寶議禁鹽池,用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