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一 【宋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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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光大荒落十月,盡昭一陽一協洽九月,凡二年。

     ○太宗至仁應運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太平興國六年(遼乾亨三年) 冬,十月,癸酉,群臣奉表加上尊号曰應運統天睿文英武大聖至明廣孝,凡三上,乃許之。

     庚辰,诏:“自今下元節,宜如上元,并賜休假三日,著于令。

    ” 甲午,蘇州太一宮成。

    先是方士言,五福太一,天之貴神也,行度所至之國,民受其福,以數推之,當在吳越分,故令築宮以祀之。

     是月,遼主如蒲瑰坡。

     十一月,丁酉,監察禦史張白,坐知蔡州日假官錢籴粜棄市。

     甲辰,改武德司為皇城司。

    帝嘗遣武德卒潛察遠方事,有至汀州者,知州王嗣宗執而杖之,縛送阙下,因奏曰:“陛下不委任天下賢俊,而猥信此輩為耳目,竊為陛下不取!”帝大怒,遣使械嗣宗下吏,削秩;會赦,複官。

     庚戌,親飨太廟。

    辛亥,郊,大赦,禦乾元殿受冊尊号,内外文武加恩。

    先是有秦再思者,上書乞當郊勿赦,且引諸葛亮佐蜀數十年不赦事。

    帝頗疑之,以問趙普,普曰:“國家開創以來,具存彜制,三歲一赦,所謂其仁如天,堯、舜之道。

    劉備區區一方,用心無足師法。

    ”帝然其對,赦宥之文遂定。

     遼以南院樞密使郭襲為武定軍節度使,十二月,以遼興軍節度使韓德讓為南院樞密使。

     先是諸州罪人皆锢送阙下,道路非理死者,十常六七。

    張齊賢上言:“罪人至京,請擇清強官慮問,若顯負沈屈,則量罰本州官吏,令隻遣正身,家屬别俟朝旨。

    ”齊賢又言:“刑獄繁簡,乃治道張弛之本。

    于公一陰一德,子孫則有興者,況六一合之廣,能使獄無冤人,豈不福流萬世!州世胥吏,皆欲多禁系人,或以根窮為名,恣行追擾,租稅逋欠至少,而禁系累日,遂至破家。

    請自今,外縣罪人,令五日一具禁放數白州,州獄别置籍,長吏檢察,三五日一引問疏理,月具奏上刑部閱視。

    其禁人多者,命朝官馳往決遣。

    若事涉冤誣,故為淹滞,則降黜其本州官吏。

    或終歲獄無冤滞,則刑部給牒,得替日,較其課旌賞之。

    ”齊賢勤恤民弊,務存寬大,行部,遇投訴者,或召至傳舍榻前與語,多得其情僞,江南人久益思之。

     ○太宗至仁應運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太平興國七年(遼乾亨四年) 春,正月,甲午朔,不受朝,而群臣詣閤稱賀。

     己亥,遼主如華林天柱。

     壬寅,诏翰林學士承旨李昉等詳定士庶車服喪葬制度,付有司頒行,違者論其罪。

     甲寅,以右衛大将軍侯赟知靈州。

    赟既至,按視蕃落,犒以牛酒,戎人悅服,部内甚治。

    在朔方凡十年,帝知其久次,而難其代者,赟竟卒于治所。

     二月,丙寅,以江州星子縣為南康軍。

     宣徽北院使、判三司王仁贍,掌邦計幾十年,恣下吏為一奸一,怙恩固一寵一,莫敢發者。

    左拾遺、判句院南昌陳恕,以不畏強禦自任,入朝具奏。

    帝诘之,恕詞辨蜂起,仁贍屈伏,帝怒甚,辛未,仁贍罷為右衛大将軍。

    判句院、兵部郎中宋琪,度支判官、兵部郎中雷德骧,鹽鐵判官、兵部郎中奚嶼,并責本曹員外郎。

    以給事中侯陟、右正谏大夫王明同判三句。

    同判三司自此始。

    癸酉,改仁贍為唐州防禦使,月給俸錢三十萬,以勳舊稍異之也。

    仁贍怏怏成疾,數日卒。

     是月,複徙并州于三交寨,即以潘美為并州都部署。

     三月,癸巳朔,日有食之。

     乙未,遼主以清明節,與諸王大臣較射宴飲。

     金明池水心殿成,帝将泛舟往遊。

    或告秦廷美欲乘間竊發,癸卯,罷廷美開封尹,授西京留守。

     丁未,命正谏大夫李符權知開封府。

     壬子,賜秦王廷美西京甲第一區。

     夏,四月,甲子,以左正谏大夫、樞密直學士窦偁、中書舍人郭贽,并守本官、參知政事。

    帝謂偁曰:“汝自揣何以至此?”偁曰:“陛下念籓邸之舊臣,出于際會。

    ”帝曰:“非也,乃汝嘗面折賈琬,賞卿之直爾。

    ” 以如京使柴禹錫為宣徽北院使,兼樞密副使,翰林副使洛一陽一楊守一為東上閤門使,充樞密都承旨。

    守一,即守素也,與禹錫同告秦王廷美一陰一謀,故賞之。

    樞密承旨加“都”守自守一始。

     乙醜,左衛将軍、樞密承旨陳從信及禁軍列校範廷召等貶責有差,皆坐交通秦王廷美及受其私賄故也。

    廷召,棗強人。

     丙寅,以兵部員外郎宋琪通判開封府。

    京府通判自琪始。

     趙普既複相,盧多遜益不自安,普屢諷多遜引退,多遜貪固權位,不能決。

    會普廉得多遜與秦王廷美交通事,遂以聞。

    帝怒,戊辰,責授多遜兵部尚書,下禦史獄,捕系中書堂吏趙白、秦府孔目官閻密、小吏王繼勳、樊德明、趙懷祿、閻懷忠等,命翰林學士承旨李昉、學士扈蒙、衛尉卿崔仁冀、膳部郎中兼禦史知雜事滕中正雜治之,多遜及趙白等皆伏罪。

    丙子,诏文武常參官集議朝堂,太子太師王溥等七十四人,奏多遜及廷美顧望咒詛,大逆不道,宜行誅滅,以正刑章,趙白等請處斬。

    丁醜,诏削奪多遜官爵,流崖州,并徙其家,期周以上親悉配遠裔。

    廷美勒歸私第,複其子德恭、德隆名皇姪,女韓氏婦落皇女雲一陽一公主之号。

    斬趙白、閻密等于都門之外,籍其家。

    多遜赴貶所,食于道旁,逆旅有妪,頗能言京邑舊事,多遜因與語,妪固不知為多遜也。

    多遜曰:“妪何自來,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