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卷 魏孝武計滅晉陽 高渤海兵臨京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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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高王當日原非志在篡魏,即扶立孝武,大權在握亦不過政由甯氏,祭則寡人,其心已足。

    斛斯椿心懷反覆,懼禍及己,日夕勸帝除之,遂成禍階。

    一日,椿語帝曰:“建州刺史韓賢、濟州刺史蔡俊皆歡一黨一羽,各據要害之地,宜先去之。

    ”帝乃改置都督,革除建州刺史缺以去賢。

    又使禦史舉俊罪,罷其職,以汝一陽一王叔昭代之。

    歡聞俊罷,上言:“蔡俊勳重,不可廢黜。

    若以汝一陽一有德,當受大藩,臣弟高琛猥任定州,妄叨祿位,宜以汝一陽一代之,使避賢路。

    ”帝不聽。

    歡大怒,乃命俊據濟州,勿受朝命。

    又華山王鸷在徐州,歡令大都督邸珍奪其管鑰逐之。

    中外皆知歡必反矣。

    五月丙子,帝增置勳府将六百人,又增騎官将二百人。

    盡發河南諸州兵數十萬,悉赴京師,大閱于洛一陽一城外。

    南臨洛水,北際邙山,軍容甚盛。

    帝與斛斯椿戎服觀之。

    辛未戒嚴,雲欲伐梁。

    又慮歡覺其僞,賜歡密诏,言“宇文黑獺、賀拔破胡各據形勢之地,頗蓄異心,故假稱南伐,潛為之備。

    王亦宜共形援”。

    歡得诏,大笑曰:“朝廷為掩耳盜鈴之計,吾豈受其愚乎?”乃即上表,以為“荊、雍既有逆謀,臣今潛勒兵馬三萬,自河東渡”。

    遣恒州刺史厍狄幹等将兵四萬,自來違津渡;領軍将軍婁昭等将兵五萬,以讨荊州;冀州刺史尉景等将山東兵七萬、突騎五萬,以讨江左。

    皆勒所部,伏聽處分。

    帝出表示群臣,皆曰:“歡兵一動,必直抵洛一陽一。

    其意叵測,宜急止之。

    ”帝于是大懼。

    且說高王自得诏後,以帝為椿一黨一蒙蔽,異日定有北伐之舉。

    不如先發制人,引兵入朝,除君側之惡,奉迎大駕,遷都邺城,方可上下相安。

    籌畫已定,乃發一精一騎三千,鎮守建州。

    又發兵三千,去助蔡俊守濟。

    再遣婁昭引三萬人馬,鎮守河東一路,以防帝駕西行。

    又遣将把住白溝河,将一應地方糧儲皆運入邺,不許載往京師。

    乃上表言:臣為嬖佞所間,陛下一旦見疑。

    臣若敢負陛下,使身受天殃,子孫殄絕。

    陛下若垂信赤心,使幹戈不動,佞臣一二人願斟量廢黜。

    斛斯椿見歡表,一陽一請退位。

    帝不許,曰:“歡言何可信也。

    ”乃使大都督源子恭守一陽一湖,汝一陽一王暹守石濟,又以儀同三司賈顯智為濟州刺史。

     顯智至濟,見城門緊閉,先使人到城下,高叫道:“朝廷有旨到來,速即開門。

    ”俊使人城上答雲:“奉高王之命,不許開門納人,有甚聖旨便當曉谕。

    ”使雲:“朝廷遣賈儀同來代行濟州事,如何違旨?”城上答道:“奉高王之命,不得受代。

    甚麼賈儀同,教他早早去罷。

    ”使人回報顯智,顯智隻得回京,以俊拒命奏帝。

    帝大怒,知由歡使,乃使舍人溫子升為敕賜歡。

     其略雲:朕前持心血,遠示于王,深計彼此共相體恤,而不一良之徒坐生間二。

    近者孫騰倉猝來北,聞者疑有異謀,故遣禦史中尉綦母俊具申朕懷。

    今得王啟,言詞懇恻,反複思之,猶有未解。

     以朕眇身遇王,不勞尺刃,坐為天子,所謂生我者父母,貴我者高王。

    今若無故背王,自相攻讨,則使身及子孫,還如王誓。

    皇天後土,實聞此言。

    近慮宇文為亂,賀拔應之,故戒嚴誓師,欲與王相為聲援。

    宇文今日使者相望,觀其所為,更無異迹。

    賀拔在南,開拓邊境,為國立功,念無可責。

    王欲分讨,何以為辭?東南不賓,為日已久,先朝以來,置之度外。

    今天下減半,不宜窮兵黩武。

    朕以暗昧,不知佞人為誰?可具列姓名,令朕知之。

    頃高乾之死,豈獨朕意,王乃對其弟敖曹言朕枉殺之,人之耳目何可輕易?聞厍狄幹語王雲:本欲取懦弱者為主,何事立此長君,使其不可駕馭。

    今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