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須有”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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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丈許,若無所聞者,聽者皆默然。

    桧色厲而聲顫一動,重複言曰:嶽飛子嶽雲與張憲書,其事體必須有。

    言時,回顧西班諸将臣,高宗目光亦與桧同,西班中獨張俊點首,示與桧意同。

    俊在班首,次為韓蕲王,又次為待衛親軍馬步都虞候王德。

    德初目視殿上,聞桧言,微轉首視蕲王,蕲王色變,趨前詣桧,相離不三尺,桧以笑答之。

    蕲王向桧争曰:必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何以使人甘心?桧不答,亦無怒意。

     高宗仍若無所聞,傳旨退朝,鐘鼓聲大作,靳王拂袖下殿,不悅而去。

    “此段雙方對白和神态栩栩如生,寫出秦桧是秉承趙構旨意,當然不能以“莫須有”含糊了之;稱“必須有”,也可解釋為“一定是有的”,其中仍蘊含有“應該是有的”内涵;如果以“莫須有”,是難以搪塞人口的。

    秦桧之一奸一詐、一陰一毒,也不緻于采用這種含糊其詞掩飾了的。

     李安還引用俞正燮《癸已存稿》于“莫須有”三字考證。

    即這句話應談作“其事體莫,須有”。

    俞正燮說,“此事桧言‘其事莫’為一句,‘須有’為一句。

    蓋桧驕蹇,反诘世忠,詣其事?‘莫’而後自決言‘須有’,故世忠不服,橫截其語,牽連一句,合‘莫須有’三字何以示天下,此記言之最工者也。

    必須有,則三字非奇,不足折桧,又或解莫須有為,‘不必無’,蓋不知莫言絕句也”。

    所以有人認為,“這樣的解釋是合乎情理的”,“這是因為秦桧在複述‘其事體莫’之後,借提頓的刹那,稍作遲疑和審度,以思考對策,然後才發狠說出‘須有’兩字,既搪塞了韓世忠的質問,又誣陷了‘盡忠報國’的嶽飛。

    這就把當時秦桧的心理,真實生動地表現出來了。

    ” (《文史知識》1983年第4期) “莫須有”三字是什麼意思,人們大都從語言本身含意認知。

    中國文字是豐富的,多義詞可以在不同的時空和背景有相背的解釋。

    看來“莫須有”三字解,争論了幾百年,現在還須繼續下去。

    至于,“莫須有”争吵,韓世忠是否有兩對奏桧質問,即一次在宰相府,一次在廟堂之上,秦桧态度由“莫須有”改為“必須有”等情由,這就有待再考證了。

     (盛巽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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