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谡該不該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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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出将才”。

    諸葛亮差點被司馬懿所俘,馬谡喪師誤國,罪應伏誅,何況馬谡領命時立過軍令狀,表示“若有所失”,則“乞斬全家”。

    (《北京晚報》1980年4月26日) 但是認為馬谡該斬的同志所持論據大多是小說等藝術虛構而成的所謂“事實”。

    衆所周知,藝術創造允許虛構,說諸葛亮差點被俘的“空城計” 就純屬子虛烏有,“置之死地而後生”之議、“熟讀兵書”等吹噓馬谡的話隻見于小說、演義所載,井非史實,為此乃源對此頗不為以然,仍然堅持馬谡是不該斬的。

    (《北京晚報》5月15日) 朱大渭在《馬谡被殺真相》一文中指出,馬谡“罪在必誅”,但不是街亭一戰失敗直接所緻,因為勝敗乃兵家之常事,不能由于一戰失敗,将領就“罪在必誅”。

    馬谡被斬是因為他犯了軍法,又畏罪潛逃,因此即使街亭之戰勝利了,按軍法也當該斬。

    朱大渭認為,馬谡戰敗,是違抗諸葛亮的正确指揮造成的。

    《三國志。

    蜀書。

    諸葛亮傳》載:“谡違亮節度,舉動失宜,大為郃所破。

    ”諸葛亮的軍法很嚴,街亭失敗,不是一般一性一質的指揮失誤,而是在戰争的緊要關頭,違抗上級的正确指揮所造成的,從而構成嚴重的罪行,所以按軍法馬谡該斬。

    “正像諸葛亮回答蔣琬時所說:”若不按軍法斬馬,誰還服從指揮,如何能‘讨賊’呢?“朱大渭還指出,馬谡并未承認錯誤,他居然畏罪潛逃,”按當時軍紀,将士臨陣退卻和逃亡,都是要殺頭的。

    “ 所以說馬谡該斬,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見《學林漫錄》四集) 但是,依據現在資料,很難斷定曆史真相,因此雙方互不信服,各執一詞。

    馬谡該不該斬的問題隻好存疑。

     (潘銀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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