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子雲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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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子雲字景喬,十二歲時,是齊朝建武四年,封為新浦縣侯。自己給自己寫的任命诏書,很有文采。梁朝天監初年,降爵位為子。長大後,勤懇學習,富有辭藻,二十歲撰寫《晉書》,到了二十六歲,全書寫成,共一百多卷,上表呈奏給皇帝,皇帝诏令存放在秘閣當中。

    蕭子雲一性一格沉靜,不喜歡追求升官,一精一神閑散曠達,任一性一不同衆人。夏天面對賓客,經常袒一裸一着身一子。兄弟之間很不和睦,乃至于吉兇事件互不慰問,輿論因此對他頗有微詞。

    三十歲時,才開始做官,擔任秘書郎,升為太子舍人,撰寫了《東宮新記》上奏,诏令賜給他五匹絲帛。逐步改任丹一陽一郡丞。湘東王蕭繹做丹一陽一尹,對他非常欣賞,好像平民朋友。中大通三年(531),他擔任臨川内史,在郡中以平和安定著稱,百姓、官吏都很喜歡他。回京後被任命為散騎常侍。又曆任侍中、國子祭酒。

    梁朝初年,祭祀天地祖宗尚未革除使用完整牲畜的典儀,樂辭都是沈約撰寫的,到現在仍然沿用。蕭子雲上表提議進行改革,诏書回答說:“這是主持者墨守成規,應該立即加以修改。”便讓蕭子雲撰寫制定。诏令說:“祭祀天地祖宗的歌詞,應該使用典诰大語,不能雜用子史文章中的淺近語言。而沈約所撰寫的,也有很多錯誤。”蕭子雲寫成以後,诏令全部施行。

    蕭子雲善于草書和隸書,為當時所效法,他自己說是善于仿效鐘元常、王逸少而稍微改變了字體。他曾經回複诏書說:“我過去不能獨自鑒拔欣賞,随着時代潮流的趨尚,追慕王子敬,過了多年。二十六歲著《晉史》,寫到《二王列傳》,打算論述草隸書法,言不盡意,于是沒能做成,隻是大略地讨論了一下飛白技法罷了。十來年後,才見到《敕旨論書》一卷,探讨筆法,洞悉字體,開始改變學王子敬,完全學習鐘元常。從此以後,自覺功夫長進。”他的書法很被武帝所看重,武帝曾經評論他的手迹說:“筆力勁駿,心手相應,巧越杜度,美過崔萛,當與鐘元常并驅争先。”他就是如此受賞識。

    後來調出京城,擔任了東一陽一太守,百濟國的使者到建邺請求書法,正逢蕭子雲出去做郡守,船隻将要出發。使者便在沙洲附近等候,望見船隻還有三十餘步的時候,便一邊下行一邊向前。蕭子雲派人詢問,回答說:“侍中的書信之美,遠流海外,今天所請求的,就是名人手迹。”蕭子雲于是便為他停船,書寫了三十餘張,交給了他,得到了金銀财物數百萬。他一性一格吝啬,對外贈答不寫好紙,有些書法一愛一好者便對他重加賄賂饋贈,以求得他的答複。

    太清元年(547),重新擔任了侍中、國子祭酒。二年,侯景進一逼一,蕭子雲逃入民間。三年,宮城失守,他逃往晉陵,餓死在顯雲寺僧房,享年六十三歲。著有《晉書》一百卷,《東宮新記》二十卷。他的兒子蕭特,字世達,很早就知名,也擅長草隸,當時的人把他比作衛恒、衛馞。武帝曾經讓蕭特寫字,等呈奏以後,武帝說:“子敬的墨迹不及逸少,蕭特的書法卻一逼一似父親。”他位居太子舍人、海鹽令,因為犯事被罷免。先于蕭子雲去世,遺書奏請簡文帝為他寫一篇墓志銘,簡文帝果然為他撰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