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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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救楚之功已是很大;田疇登盧龍而替曹一操一出力,為曹魏創立的功勳不淺。

    但申包胥躲避獎賞,君子因此而認為他有大義;田疇拒受封侯之命,良史因此而将他褒揚。

    我私下以為皇帝仙逝,天子易人,正是忠臣孝子表現自己節一操一之時。

    前領軍将軍于忠不能砥砺自己的言行,自求多福,而假托朝命以行一事,擅自授任官職,職位顯要,權勢日盛。

    臣等在藩地任職之時,一心顧念家國,從書信往來中得知真情,氣憤成疾。

    傷害禮法敗壞德行,于忠要負主要責任。

    謹查于忠父子憑借功勳和朝廷盛德,蒙受數朝的恩遇,出入于承明殿,左右朝廷要務。

    趁着國有大難,随一心一所一欲,專擅朝命,毫無人臣之心。

    裴植、郭祚在先前蒙受冤屈,宰輔又在聖明之世受到貶黜之辱。

    于忠又僞托聖旨自任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崇訓衛尉,究其本意,就是目無皇上而擅自專斷。

    既然事在恩後,對于忠應當明正典刑予以誅戮。

    請朝廷派遣禦史一人、令史一人,将其就地處決。

    崔光雖然與于忠同時受到朝廷封賜,但臣等以為崔光頗有儒望,遵守禮法規範,立心玄遠,忘情世事。

    但于忠因崔光聲望崇高而強一逼一于他,崔光如若不依,又會有危禍。

    臣恭敬地揣度兩位聖主定會明察,對他予以寬恕。

    但自去年正月十三日世宗晏駕以後,八月一日皇太後尚未親政之前,多有不是經由等級次序而由權臣任命,有的是由門下省發下诏書,有的是由中書省宣布敕令,被擅自授任官職的人,他們已經得到朝廷恩宥,正可以免去他們盜任官職之罪。

    若非聲望卓著、朝野共賞之人,凡是越級晉升的職位,請求一并予以追奪。

    ”靈太後下令說:“你們照直所糾劾的事實,的确符合朝廷法典。

    但于忠之事已經寬宥,又受到特别的恕免,不宜窮追其罪責。

    其餘事項準其所奏。

    ”又下诏說:“于忠由于往年朝廷大諱之際,受到朝廷封賜,但酬報他的軍功超過了常理,有司已經予以追奪。

    怎麼能因為有一些過錯,就舍棄他其餘的功勳呢。

    而且于忠長期擔任宮禁要職,忠誠和節一操一十分顯明,應當在全國對他褒揚嘉獎,以安衆望。

    可封于忠為靈壽縣開國公,食邑五百戶。

    ” 當初,世宗駕崩之後,高太後打算加害于靈太後。

    劉騰将此事告訴了侯剛,侯剛又告知于忠。

    于忠向崔光請教對付的辦法,崔光說:“最好是把胡嫔安置在另一個地方,派人嚴加保衛,這樣就萬無一失,是為上策。

    ”于忠等人同意這樣做,把這個意思全都告訴了靈太後,太後的心情才安定下來。

    因此靈太後深深感激劉騰等四人,并對他們都有一寵一授。

    于忠由于诽謗他的人很多,害怕遭到禍害,有心要回到京師,想自己設法擺脫禍害。

    靈太後不予同意。

    熙平二年(517)四月,朝廷授任于忠為尚書右仆射,加授侍中,将軍之職仍照舊。

     神龜元年(518)三月,朝廷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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