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九十六 外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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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第九十六外夷二
○安南
安南國,古交趾也。
秦并天下,置桂林、南海、象郡。
秦亡,南海尉趙佗擊并之。
漢置九郡,交趾居其一。
後女子征側叛,遣馬援平之,立銅柱為漢界。
唐始分嶺南為東、西二道,置節度,立五筦,安南隸焉。
宋封丁部領為交趾郡王,其子琏亦為王,傳三世為李公蘊所奪,即封公蘊為王。
李氏傳八世至昊旵,陳日煚為昊旵婿,遂有其國。
元憲宗三年癸醜,兀良合台從世祖平大理。
世祖還,留兀良合台攻諸夷之未附者。
七年丁巳十一月,兀良合台兵次交趾北,先遣使二人往谕之,不返,乃遣徹徹都等各将千人,分道進兵,抵安南京北洮江上,複遣其子阿術往為之援,并觇其虛實。
交人亦盛陳兵衛。
阿術遣軍還報,兀良合台倍道兼進,令徹徹都為先鋒,阿術居後為殿。
十二月,兩軍合,交人震駭。
阿術乘之,敗交人水軍,虜戰艦以還。
兀良合台亦破其陸路兵,又與阿術合擊,大敗之,遂入其國。
日煚竄海島。
得前所遣使于獄中,以破竹束體入膚,比釋縛,一使死,因屠其城。
國兵留九日,以氣候郁熱,乃班師。
複遣二使招日煚來歸。
日煚還,見國都皆已殘毀,大發憤,縛二使遣還。
八年戊午二月,日煚傳國于長子光昺,改元紹隆。
夏,光昺遣其婿與其國人以方物來見,兀良合台送詣行在所,别遣讷剌丁往谕之曰;“昔吾遣使通好,爾等執而不返,我是以有去年之師。
以爾國主播在草野,複令二使招安還國,爾又縛還吾使。
今特遣使開谕,如爾等矢心内附,則國主親來,若猶不悛,明以報我。
”光昺曰:“小一柄一誠心事上,則大國何以待之?”讷剌丁還報。
時諸王不花鎮雲南,兀良合台言于王,複遣讷剌丁往谕,使遣使偕來。
光昺遂納款,且曰:“俟降德音,即遣子弟為質。
”王命讷剌丁乘傳入奏。
世祖中統元年十二月,以孟甲為禮部郎中,充南谕使,李文俊為禮部員外郎,充副使,持诏往谕之。
其略曰:“祖宗以武功創業,文化未修。
朕缵承丕緒,鼎新革故,務一萬方。
适大理國守臣安一撫聶隻陌丁馳驿表聞,爾邦有向風慕義之誠。
念卿昔在先朝,已嘗臣服,遠貢方物,故頒诏旨,谕爾國官僚士庶:凡衣冠典禮風俗,一依本國舊制。
已戒邊将不得擅興兵甲,侵爾疆埸,亂爾人民。
卿國官僚士庶,各宜安治如故。
”複谕甲等,如交趾遣子弟入觐,當善視之,毋緻寒暑失節,重勞苦之也。
二年,孟甲等還,光昺遣其族人通侍大夫陳奉公、員外郎諸衛寄班阮琛、員外郎阮演詣阙獻書,乞三年一貢。
帝從其請,遂封光昺為安南國王。
三年九月,以西錦三、金熟錦六賜之,複降诏曰:“卿既委質為臣,其自中統四年為始,每三年一貢,可選儒士、醫人及通一陰陽一蔔筮、諸色人匠各三人,及蘇合油、光香、金、銀、硃砂、沉香、檀香、犀角、玳瑁、珍珠、象牙、綿、白磁盞等物同至。
”仍以讷剌丁充達魯花赤,佩虎符,往來安南國中。
四年十一月,讷剌丁還,光昺遣楊安養充員外郎及内令武複桓、書舍阮求、中翼郎範舉等奉表入謝,帝賜來使玉帶、缯帛、藥餌、鞍辔有差。
至元二年七月,使還,複優诏答之,仍賜曆及頒改元诏書。
三年十二月,光昺遣楊安養上表三通,其一進獻方物,其二免所索秀才工匠人,其三願請讷剌丁長為本國達魯花赤。
四年九月,使還,答诏許之,仍賜光昺玉帶、金缯、藥餌、鞍辔等物。
未幾,複下诏谕以六事:一,君長親朝;二,子弟入質;三,編民數;四,出軍役;五,輸納稅賦;六,仍置達魯花赤統治之。
十一月,又诏谕光昺,以其國有回鹘商賈,欲訪以西域事,令發遣以來。
是月,诏封皇子為雲南王,往鎮大理、鄯闡、交趾諸國。
五年九月,以忽籠海牙代讷剌丁為達魯花赤,張庭珍副之,複下诏征商賈回鹘人。
六年十一月,光昺上書陳情,言:“商旅回鹘,一名伊溫,死已日久,一名婆婆,尋亦病死。
又據忽籠海牙謂陛下須索巨象數頭。
此獸軀體甚大,步行甚遲,不如上國之馬,伏候敕旨,于後貢之年當進獻也。
”又具表納貢,别奉表謝賜西錦、币帛、藥物。
七年十一月,中書省移牒光昺,言其受诏不拜,待使介不以王人之禮,遂引《春秋》之義以責之,且令以所索之象與歲貢偕來,又前所貢藥物品味未佳,所征回鹘輩,托辭欺诳,自今已往,其審察之。
八年十二月,光昺複書言:“本國欽奉天朝,已封王爵,豈非王人乎?天朝奉使複稱:王人與之均禮,恐辱朝廷。
況本國前奉诏旨,令依舊俗,凡受诏令,奉安于正殿而退避别室,此本國舊典禮也。
來谕索象,前恐忤旨,故依違未敢直對,實緣象奴不忍去家,難于差發。
又谕索儒、醫、工匠,而陪臣黎仲佗等陛見之日,咫尺威光,不聞诏谕,況中統四年已蒙原宥,今複谕及,豈勝驚愕,惟閣下其念之。
” 九年,以葉式捏為安南達魯花赤,李元副之。
十年正月,葉式捏卒,命李元代式捏,卒以合撒兒海牙副之。
中書省按牒光昺言: 比歲奉使還者言,王每受天子诏令,但拱立不拜,與使者相見或燕席,位加于使者之上。
今覽來書,自謂既受王爵豈非王人乎?考之《春秋》叙王人于諸侯之上,《釋例》雲:王人蓋下士也。
夫五等邦君,外臣之貴者也。
下士,内臣之微者也。
以微者而加貴者之上,蓋以王命為重也。
後世列王為爵,諸侯之尤貴者,顧豈有以王爵為人者乎?王甯不知而為是言耶,抑辭令之臣誤為此言耶?至于
秦并天下,置桂林、南海、象郡。
秦亡,南海尉趙佗擊并之。
漢置九郡,交趾居其一。
後女子征側叛,遣馬援平之,立銅柱為漢界。
唐始分嶺南為東、西二道,置節度,立五筦,安南隸焉。
宋封丁部領為交趾郡王,其子琏亦為王,傳三世為李公蘊所奪,即封公蘊為王。
李氏傳八世至昊旵,陳日煚為昊旵婿,遂有其國。
元憲宗三年癸醜,兀良合台從世祖平大理。
世祖還,留兀良合台攻諸夷之未附者。
七年丁巳十一月,兀良合台兵次交趾北,先遣使二人往谕之,不返,乃遣徹徹都等各将千人,分道進兵,抵安南京北洮江上,複遣其子阿術往為之援,并觇其虛實。
交人亦盛陳兵衛。
阿術遣軍還報,兀良合台倍道兼進,令徹徹都為先鋒,阿術居後為殿。
十二月,兩軍合,交人震駭。
阿術乘之,敗交人水軍,虜戰艦以還。
兀良合台亦破其陸路兵,又與阿術合擊,大敗之,遂入其國。
日煚竄海島。
得前所遣使于獄中,以破竹束體入膚,比釋縛,一使死,因屠其城。
國兵留九日,以氣候郁熱,乃班師。
複遣二使招日煚來歸。
日煚還,見國都皆已殘毀,大發憤,縛二使遣還。
八年戊午二月,日煚傳國于長子光昺,改元紹隆。
夏,光昺遣其婿與其國人以方物來見,兀良合台送詣行在所,别遣讷剌丁往谕之曰;“昔吾遣使通好,爾等執而不返,我是以有去年之師。
以爾國主播在草野,複令二使招安還國,爾又縛還吾使。
今特遣使開谕,如爾等矢心内附,則國主親來,若猶不悛,明以報我。
”光昺曰:“小一柄一誠心事上,則大國何以待之?”讷剌丁還報。
時諸王不花鎮雲南,兀良合台言于王,複遣讷剌丁往谕,使遣使偕來。
光昺遂納款,且曰:“俟降德音,即遣子弟為質。
”王命讷剌丁乘傳入奏。
世祖中統元年十二月,以孟甲為禮部郎中,充南谕使,李文俊為禮部員外郎,充副使,持诏往谕之。
其略曰:“祖宗以武功創業,文化未修。
朕缵承丕緒,鼎新革故,務一萬方。
适大理國守臣安一撫聶隻陌丁馳驿表聞,爾邦有向風慕義之誠。
念卿昔在先朝,已嘗臣服,遠貢方物,故頒诏旨,谕爾國官僚士庶:凡衣冠典禮風俗,一依本國舊制。
已戒邊将不得擅興兵甲,侵爾疆埸,亂爾人民。
卿國官僚士庶,各宜安治如故。
”複谕甲等,如交趾遣子弟入觐,當善視之,毋緻寒暑失節,重勞苦之也。
二年,孟甲等還,光昺遣其族人通侍大夫陳奉公、員外郎諸衛寄班阮琛、員外郎阮演詣阙獻書,乞三年一貢。
帝從其請,遂封光昺為安南國王。
三年九月,以西錦三、金熟錦六賜之,複降诏曰:“卿既委質為臣,其自中統四年為始,每三年一貢,可選儒士、醫人及通一陰陽一蔔筮、諸色人匠各三人,及蘇合油、光香、金、銀、硃砂、沉香、檀香、犀角、玳瑁、珍珠、象牙、綿、白磁盞等物同至。
”仍以讷剌丁充達魯花赤,佩虎符,往來安南國中。
四年十一月,讷剌丁還,光昺遣楊安養充員外郎及内令武複桓、書舍阮求、中翼郎範舉等奉表入謝,帝賜來使玉帶、缯帛、藥餌、鞍辔有差。
至元二年七月,使還,複優诏答之,仍賜曆及頒改元诏書。
三年十二月,光昺遣楊安養上表三通,其一進獻方物,其二免所索秀才工匠人,其三願請讷剌丁長為本國達魯花赤。
四年九月,使還,答诏許之,仍賜光昺玉帶、金缯、藥餌、鞍辔等物。
未幾,複下诏谕以六事:一,君長親朝;二,子弟入質;三,編民數;四,出軍役;五,輸納稅賦;六,仍置達魯花赤統治之。
十一月,又诏谕光昺,以其國有回鹘商賈,欲訪以西域事,令發遣以來。
是月,诏封皇子為雲南王,往鎮大理、鄯闡、交趾諸國。
五年九月,以忽籠海牙代讷剌丁為達魯花赤,張庭珍副之,複下诏征商賈回鹘人。
六年十一月,光昺上書陳情,言:“商旅回鹘,一名伊溫,死已日久,一名婆婆,尋亦病死。
又據忽籠海牙謂陛下須索巨象數頭。
此獸軀體甚大,步行甚遲,不如上國之馬,伏候敕旨,于後貢之年當進獻也。
”又具表納貢,别奉表謝賜西錦、币帛、藥物。
七年十一月,中書省移牒光昺,言其受诏不拜,待使介不以王人之禮,遂引《春秋》之義以責之,且令以所索之象與歲貢偕來,又前所貢藥物品味未佳,所征回鹘輩,托辭欺诳,自今已往,其審察之。
八年十二月,光昺複書言:“本國欽奉天朝,已封王爵,豈非王人乎?天朝奉使複稱:王人與之均禮,恐辱朝廷。
況本國前奉诏旨,令依舊俗,凡受诏令,奉安于正殿而退避别室,此本國舊典禮也。
來谕索象,前恐忤旨,故依違未敢直對,實緣象奴不忍去家,難于差發。
又谕索儒、醫、工匠,而陪臣黎仲佗等陛見之日,咫尺威光,不聞诏谕,況中統四年已蒙原宥,今複谕及,豈勝驚愕,惟閣下其念之。
” 九年,以葉式捏為安南達魯花赤,李元副之。
十年正月,葉式捏卒,命李元代式捏,卒以合撒兒海牙副之。
中書省按牒光昺言: 比歲奉使還者言,王每受天子诏令,但拱立不拜,與使者相見或燕席,位加于使者之上。
今覽來書,自謂既受王爵豈非王人乎?考之《春秋》叙王人于諸侯之上,《釋例》雲:王人蓋下士也。
夫五等邦君,外臣之貴者也。
下士,内臣之微者也。
以微者而加貴者之上,蓋以王命為重也。
後世列王為爵,諸侯之尤貴者,顧豈有以王爵為人者乎?王甯不知而為是言耶,抑辭令之臣誤為此言耶?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