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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疊兒,欲誅之。

    鐵木疊兒走匿太後宮中,太後為言,僅奪其印绶而罷之。

    及英宗即位,在諒暗中,鐵木疊兒遂複出據相位,乃執楊朵兒隻及中書平章政事蕭拜住,同日戮于市。

    且複誣勝乘賜車迎诏,不敬,并殺之。

    勝死之日,百姓争持紙錢,哭于一屍一傍甚哀。

    泰定初,诏雪其冤,贈推忠宣力保德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秦國公,谥惠愍。

    至正三年,加贈推忠亮節同德翊戴功臣、太師、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追封泾一陽一王,改谥忠宣。

     子二人:惟一,開府儀同三司、中書左丞相、監修國史;惟賢,太中大夫、同知上都留守司事。

    孫均,太子詹事。

     楊朵兒隻 楊朵兒隻,河西甯夏人。

    少孤,與其兄皆幼,即知自立,語言儀度如成一人。

    事仁宗于籓邸,甚見倚重。

    大德丁未,從遷懷孟。

    仁宗聞朝廷有變,将北還,命朵兒隻與李孟先之京師,與右丞相哈剌哈孫定議,迎武宗于北籓。

    仁宗還京師,朵兒隻譏察禁衛,密緻警備,仁宗嘉賴焉,親解所服帶以賜。

    既佐定内難,仁宗居東宮,論功以為太中大夫、家令丞,日夕侍側,雖休沐不至家,衆敬憚之。

    會兄卒,涕泣不勝哀,仁宗憐之,存問優厚。

    事寡嫂有禮,待兄子不異己子,家人化之。

    進正奉大夫、延慶使。

    武宗聞其賢,召見之,仁宗曰:“此人誠可任大事,然剛直寡合。

    ”武宗顧視之,曰:“然。

    ” 仁宗始總大政,執誤國者,将盡按誅之,朵兒隻曰:“為政而尚殺,非帝王治也。

    ”帝感其言,特誅其尤者,民大悅服。

    帝他日與中書平章李孟論元從人材,孟以朵兒隻為第一,帝然之,拜禮部尚書。

    初,尚書省澳作至大銀鈔,視中統一當其二十五,又鑄銅為至大錢,至是議罷之。

    朵兒隻曰:“法有便否,不當視立法之人為廢置。

    銀鈔固當廢,銅錢與楮币相權而用之,昔之道也。

    國無棄寶,民無失利,錢未可遽廢也。

    ”言雖不盡用,時論是之。

    遷宣徽副使,禦史請遷為台官,帝以宣徽膳用,素不會計,特以委之,未之許也。

    有言近臣受賄者,帝怒其非所當言,将誅之,時張珪為禦史中丞,叩頭谏,不聽。

    朵兒隻言于帝曰:“誅告者失刑,違谏者失誼。

    世無诤臣久矣,張珪真中丞也。

    ”帝喜,竟用珪言,拜朵兒隻為侍禦史。

    帝宴閑時,群臣侍坐者,或言笑逾度,帝見其正色,為之改容,有犯法者,雖貴幸無所容貸。

    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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