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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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一性一理,而尤以誠為本,儀容辭令,動中規矩,識與不識,莫不服其為有道之君子。

    至元八年,衡罷中書左丞,除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以教國人之子弟,乃奏以門人十二人為齋長以伴讀,有尚其一也。

    十年,衡告免還鄉裡,朝廷乃以有尚等為助教,嗣領其學事。

    居久之,拜監察禦史,不赴。

    除秘書監丞,出知薊州,為政以寬簡得民情。

    裕宗在東宮,召為詹事院長史。

    自有尚既去,而國學事頗廢,廷議以謂非有尚無足以繼衡者,除國子司業。

    時學館未建,師弟子皆寓居民屋,有尚屢以為言。

    二十四年,朝廷乃大起學舍,始立國子監,立監官,而增廣弟子員。

    于是有尚升國子祭酒,儒風為之丕振。

    二十七年,以親老,辭職歸。

    大德改元,複召為國子祭酒。

    尋除集賢學士,兼其職。

    頃之,遷太常卿,又遷集賢學士。

    八年,葬父還鄉裡。

    已而朝廷思用老儒,以安車召之于家,累辭不允,複起為昭文館大學士,兼國子祭酒,階中奉大夫。

     有尚前後五居國學,其立教以義理為本,而省察必真切;以恭敬為先,而踐履必端悫。

    凡文詞之小技,綴緝雕刻,足以破裂聖人之大道者,皆屏黜之。

    是以諸生知趨正學,崇正道,以經術為尊,以躬行為務,悉為成德達材之士。

    大抵其教法一遵衡之舊,而勤謹有加焉。

    身為學者師表者數十年,海内宗之,猶如昔之宗衡也。

    有尚既以年老,力請還家,朝廷複頒楮币七千缗,即其家賜之。

    卒年八十六,賜谥文正。

     ○郝天挺 郝天挺,字繼先,出于朵魯别族,自曾祖而上,居安肅州。

    父和上拔都魯,太宗、憲宗之世多著武功,為河東行省五路軍民萬戶。

    天挺英爽剛直,有志略,受業于遺山元好問,以勳臣子,世祖召見,嘉其容止,有旨:宜任以政,俾執文字,備宿衛春一宮。

    裕宗遇之甚厚。

    建省雲南,選辟屬,遂除參議雲南行尚書省事,尋升參知政事,又擢陝西漢中道廉訪使。

    未幾,入為吏部尚書,尋除陝西行禦史台中丞,又遷四川行省參政及江浙行省左丞,俱不赴。

    拜中書左丞,與宰相論事,有不合,辄面斥之。

    一日,以奏事敷陳明允,特賜黃金百兩,不受。

    帝曰:“非利汝也,第旌汝肯言耳。

    ” 成宗崩,仁宗以太後命,首定大難,及武宗還自朔方,遂入正大統,定策之際,天挺與有力焉。

    仁宗臨禦,收召故老天挺與少保張闾等十人,共議大政,革尚書省之弊,遂成皇慶之治。

    又出為江西、河南二省右丞,召拜禦史中丞。

    入見,首陳紀綱之要,以獵為喻曰:“禦史職在擊一奸一,猶鷹揚焉,禽之,弱者易獲也,其力大者,必借人力。

    不然,不惟失其前禽,仍或有傷鷹之患矣。

    ”帝嘉其言,既出,台臣皆以為賀,風紀大振。

    又上疏陳七事,曰惜名爵、抑浮費、止括田、久任使、論好事、獎農務本、勵學養士,诏中書省舉行之。

    尋俾均逸于外,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

    時河南王蔔憐吉歹為丞相,待以師禮,由是政化大行。

     皇慶二年卒,年六十七。

    贈光祿大夫、中書平章政事、柱國,追封冀國公,谥文定。

    天挺嘗修《雲南實錄》五卷,又注唐一人《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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