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二十六 仁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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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昔奉诏裁罷,中外莫不欣悅。

    近聞禮部奉旨鑄太尉、司徒、司空等印二十有六,此輩無功于國,載在史冊,贻笑将來。

    請自今門閥貴重、勳業昭著者存留一二,餘并革去。

    ”制曰:“可。

    ”癸酉,遣官分道減決笞以下罪。

    己卯,德慶路地震。

    鞏昌隴西縣大雨,南土山崩,壓死居民,給糧赈之。

    六月辛卯,禦史台臣言:“昔遣張驢等經理江浙、江西、河南田糧,虛增糧數,流毒生民,已嘗奉旨俟三年征租。

    今及其期,若江浙、江西當如例輸之,其河南請視鄉例減半征之。

    ”制曰:“可。

    ”癸巳,以典瑞院使斡赤為集賢大學士、領典瑞院事、大司徒。

    己亥,北地諸部軍士乏食,給糧赈之。

    庚子,遣阿尼八都兒、隻兒海分汰淨州北地流民,其隸四宿衛及諸王、驸馬者,給資糧遣還各部。

    癸卯,賜諸王桑哥班金束帶一、銀百兩、鈔五百錠。

    乙巳,術者趙子玉等七人伏誅。

    時衛王阿木哥以罪貶高麗,子玉言于王府司馬曹脫不台等曰:“阿木哥名應圖谶。

    ”于是潛謀備兵器、衣甲、旗鼓,航海往高麗取阿木哥至大都,俟時而發,行次利津縣,事覺,誅之。

    西番土寇作亂,敕甘肅省調兵捕之。

    丁巳,賜安王兀都思不花等金束帶及金二百兩、銀一千五十兩、鈔二千二百錠、币帛二百八十匹。

     秋七月己未朔,李邦甯加開府儀同三司。

    癸亥,賜諸王八裡帶等金二百兩、銀八百五十兩、鈔二千錠、币帛二百匹。

    甲子,給欽察衛馬羊價鈔一十四萬五千九百九十二錠。

    丙寅,調軍五千烏蒙等處屯田,置總管萬戶府,秩正三品,給銀印。

    丁卯,給鈔二十萬錠、糧萬石,命晉王分赉所部宿衛士。

    壬申,禦史中丞趙簡言:“皇太子春秋鼎盛,宜選耆儒敷陳道義。

    今李铨侍東宮說書,未谙經史,請别求碩學,分進講讀,實宗社無疆之福。

    ”制曰:“可。

    ”諸王不裡牙敦之叛,諸王也舍、失列吉及衛士朵帶、伯都坐持兩端,不助官軍進讨,敕流也舍江西,失列吉湖廣,朵帶衡州,伯都潭州。

    癸酉,拘衛王阿木哥王傅印。

    置饩廪司,秩正八品,隸上都留守司。

    豐州石泉店置巡檢司。

    賜諸王别失帖木兒等金、銀,并赈其部米萬石、鈔萬錠。

    己卯,諸王雍吉剌帶、曲春鐵木兒來朝,賜金二百兩、銀一千兩、鈔五千錠、币帛一百匹,仍給鈔萬錠、米萬石,分赉其所部。

    辛巳,立受給庫,秩九品,隸工部。

    壬午,罷河南省左丞陳英等所括民田,止如舊例輸稅。

    戊子,鞏昌路甯遠縣山崩。

    加封楚三闾大夫屈原為忠節清烈公。

     八月戊子,車駕至自上都。

    乙卯,并翁源縣入曲江縣。

    九月癸亥,大司農買住等進司農丞苗好謙所撰《栽桑圖說》,帝曰:“農桑衣食之本,此圖甚善。

    ”命刊印千帙,散之民間。

    丙寅,廣西兩江龍州萬戶趙清臣、太平路總管李興隆率土官黃法扶、何凱,并以方物來貢,賜以币帛有差。

    豳王南忽裡等部貧乏,命甘肅省市馬萬匹給之。

    丁卯,中書右丞、宣徽使亦列赤為中書平章政事,左丞高昉為右丞,參知政事換住為左丞,吏部尚書燕隻幹為參知政事。

    壬申,以鈔給北邊軍為馬價。

    甲戌,以作佛事,釋重囚三人,輕囚五十三人。

    己卯,以江浙省所印《大學衍義》五十部賜朝臣。

    辛巳,置大永福寺都總管府,秩三品。

    壬午,敕:“軍官犯罪,行省咨樞密院議拟,毋擅決遣。

    ”丙戌,以佥太常禮儀院事狗兒為中書參知政事。

    丁亥,立行宣政院于杭州,設官八員。

    大同路金城縣大雨雹。

     冬十月己醜,以大甯路隸遼一陽一省,宣德府隸大都路。

    敕:“僧人除宋舊有及朝廷撥賜土田免租稅,餘田與民一體科征。

    ”播州南甯長官洛麽作亂,思州守臣換住扮招谕之,洛麽遣人以方物來觐。

    罷膠、萊、莒、密鹽使司,複立濤洛場。

    辛卯,禁大同、冀甯、晉甯等路釀酒。

    壬辰,建帝師巴思八殿于大興教寺,給鈔萬錠。

    癸巳,改中翊府為羽林親軍都指揮使司。

    甲午,有事于太廟。

    癸醜,贛州路雩都縣裡胥劉景周,以有司征括田新租,聚衆作亂,敕免征新租,招谕之。

     十一月辛酉,開成、莊一浪一等處禁酒。

    壬戌,改黃花嶺屯儲軍民總管府為屯儲總管府,設官四員。

    山後民饑,增海漕四十萬石。

    增置大都南、北兩兵馬司指揮使,色目、漢人各二員,給分司印二。

    丁卯,用監察禦史乃蠻帶等言,追奪建康富民王訓等白身濫受宣敕,仍禁冒籍貫宿衛及巧受遠方職官、不赴任求别調者,隐匿不自首者罪之。

    己巳,升同知樞密院事忠嘉知樞密院事。

    丙子,集賢大學士、太保曲出言:“唐陸淳著《春秋纂例》、《辨疑》、《微旨》三書,有益後學,請令江西行省锓梓,以廣其傳。

    ”從之。

    癸未,敕江西茶運司歲課以二十五萬錠為額。

    敕大永福寺創殿,安奉順宗皇帝禦容。

     十二月壬辰,特授集賢大學士脫列大司徒。

    辛亥,置重慶路江津、巴縣等處屯田,省成都歲漕萬二千石。

    甲寅,敕樞密院核實蒙古軍貧乏者,存恤五年。

     六年春正月丁巳朔,暹國遣使奉表來貢方物。

    丁卯,敕:“福建、兩廣、雲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