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二十四 仁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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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中書奏事。
丙辰,封驸馬脫脫木兒為岐王。
庚申,賜諸王寬徹、忽答迷失金百五十兩、銀一千五百兩、鈔三千錠、币帛有差。
占城國進犀象,緬國主遣其婿及雲南不農蠻酋長岑福來朝。
十二月癸亥,中書平章政事李孟緻仕,以樞密副使張珪為中書平章政事。
癸酉,遣使分道決囚。
壬申,晉王也孫鐵木兒所部告饑,赈鈔一萬五千錠。
庚辰,知樞密院事答失蠻罷。
省海道運糧萬戶一員,增副萬戶為四員。
甲申,熒惑、填星、辰星聚鬥。
鷹坊不花即列請往河南、湖廣括取孔雀、珍禽,敕以擾民,不允。
丁亥,遣官祈雪于社稷、嶽鎮、海渎。
省臣言:“中書職在總挈綱維,比者行省六部諸司應決不決者,往往作疑咨呈,以緻文繁事弊。
”诏體世祖立中書初意,定拟程式以聞,俾遵行之。
敕回回合的如舊祈福,凡詞訟悉歸有司,仍拘還先降玺書。
戊子,太一陰一犯熒惑。
己醜,宗王女班丹給驿取江南田租,命拘還驿券。
是月,諸王春丹叛。
二年春正月甲午,以察罕腦兒等處宣慰使伯忽為禦史大夫。
辛醜,封前尚書右丞相乞台普濟為安吉王。
丙午,甯王闊闊出薨。
丁未,以太府卿秃忽魯為中書右丞相。
戊申,太一陰一犯三公。
己未,置遼一陽一行省儒學提舉司。
二月壬戌,改典内院為中政院,秩正一品。
甲子,以皇後受冊寶,遣官祭告天地于南郊及太廟。
丁醜,日赤如赭。
己卯,免征益都饑民所貸官糧二十萬石。
各寺修佛事日用羊九千四百四十,敕遵舊制,易以蔬食。
命張珪綱領國子學。
庚辰,冀甯路饑,禁釀酒。
辛巳,诏以錢糧、造作、訴訟等事悉歸有司,以清中書之務。
壬午,西北諸王也先不花進馬、駝、璞玉。
丁亥,敕:“外任官應有公田而無者,皆以至元鈔給之。
”以乖西府隸播州宣撫司。
功德使亦憐真等以佛事奏釋重囚,不允。
帝谕左右曰:“回回以寶玉鬻于官,朕思此物何足為寶,唯善人乃可為寶。
善人用則百姓安,茲國家所宜寶也。
”三月丙申,以禦史中丞脫歡答剌罕為禦史大夫。
庚子,熒惑犯壘壁陣。
以晉甯、大同、大甯、四川、鞏昌、甘肅饑,禁酒。
丙午,冊立皇後弘吉剌氏,诏天下。
丁未,彗出東井。
壬子,秃忽魯言:“臣等職專燮理,去秋至春亢旱,民間乏食,而又隕霜雨沙,天文示變,皆由不能宣上恩澤,緻茲災異,乞黜臣等以當天心。
”帝曰:“事豈關汝輩耶?其勿複言。
”禦史中丞郝天挺上疏論時政,帝嘉納之。
賜西僧搠思吉斡節兒鈔萬錠。
丙辰,以皇後受冊寶,遣官恭謝太廟。
以亢旱既久,帝于宮中焚香默禱,遣官分禱諸祠,甘雨大注。
诏敦谕勸課農桑。
夏四月甲子,翙星于司天台。
癸酉,賜壽甯公主橐駝三十六。
乙亥,車駕幸上都。
丙子,高麗王辭位,以其世子王焘為征東行中書省左丞相、上柱國,封高麗國王。
辛巳,加禦史大夫伯忽開府儀同三司、太傅。
壬午,置中瑞司,秩正四品。
甲申,诏遴選賢士,纂修國史。
乙酉,禦史台臣言:“富人夤緣特旨,濫受官爵。
徽政、宣徽用人,率多罪廢之流。
近侍托為貧乏,互奏恩賞。
西僧以作佛事之故,累釋重囚。
外任之官,身犯刑憲,辄營求内旨以免罪。
諸王、驸馬、寺觀、臣僚土田每歲征租,亦極為擾民。
請悉革其弊。
”制曰:“可。
”诏罷不急之役。
真定、保定、河間、大甯路饑,并免今年田租十之三,仍禁釀酒。
安南國遣使來貢方物。
五月辛醜,升中書右丞兀伯都剌為平章政事,左丞八剌脫因為右丞,參知政事阿蔔海牙為左丞,參議中書省事秃魯花鐵木兒為參知政事,順德、冀甯路饑,辰州水,赈以米、鈔,仍禁釀酒。
檀州及獲鹿縣蝻。
六月己未朔,京師地震。
癸亥,秃忽魯等以災異乞賜放黜,不允。
丙寅,京師地震。
辛未,以參知政事許思敬綱領國子學。
乙亥,诏谕僧俗辯訟,有司及主僧同問,續置土田,如例輸稅。
丙子,賜諸王按灰金五十兩、銀七百五十兩、金束帶一、币帛各四十匹。
己卯,河東廉訪使趙簡言:“請選方正博洽之士,任翰林侍讀、侍講學士,講明治道,以廣聖聽。
”從之。
禦史台臣言:“比年廉訪司多不悉心奉職,宜令監察禦史檢核名實而黜陟之。
廣海及雲南、甘肅地遠,遷調者憚弗肯往,乞今後加一等官之。
”制曰:“可。
”壬午,命監察禦史檢察監學官,考其殿最。
癸未,命委官簡汰衛士。
甲申,建崇文閣于國子監。
給馬萬匹與豳王南忽裡等軍士之貧乏者。
以宋儒周敦頤、程颢、颢弟頤、張載、邵雍、司馬光、硃熹、張栻、呂祖謙及故中書左丞許衡從祀孔子廟廷。
上都民饑,出米五千石減價赈粜。
河決陳、亳、睢州、開封、陳留縣,沒民田廬。
秋七月己醜朔,歲星犯東井。
辛卯,太白晝見。
癸巳,以作佛事,釋囚徒二十九人。
賜宣甯王鐵木兒不花币帛百二十匹,安遠王、亦思丹等各百匹。
保定、真定、河間民流不止,命所在有司給糧兩月,仍悉免今年差稅,諸被災地并弛山澤之禁,獵者毋入其境。
甲午,置榷茶批驗所并茶由局官。
乙未,太白晝見。
庚子,立長秋寺,掌武宗皇後宮政,秩三品。
敕衛王阿木哥歲賜外,給鈔萬錠。
賜驸馬脫鐵木兒金百五十兩、銀七百五十兩、鈔二千錠、币帛五十匹。
辛醜,複立四川等處儒學提舉司。
壬寅,京師地震。
免大甯路今歲鹽課。
丁未,賜諸王火羅思迷、脫歡、南忽裡、驸馬忙兀帶金二百兩、銀一千二百兩、鈔一千六百錠、币帛各有差。
己酉,改淮東淮西道宣慰司為淮東宣慰司,以淮西三路隸河南省。
敕守令勸課農桑,勤者升遷,怠者黜降,著為令。
丙辰,太白晝見。
丁巳,太白經天。
雲州蒙古軍乏食,戶給米一石。
興國屬縣蝻,發米赈之。
八月戊午朔,太白晝見。
揚州路崇明州大風,海潮泛溢,漂沒民居。
壬戌,歲星犯東井。
丁卯,車駕至自上都。
庚午,以侍禦史薛居敬為中書參知政事。
壬午,太一陰一犯輿鬼。
九月,以相兒加思巴為帝師。
癸巳,以宣徽院使完澤知樞密院事。
戊申,封脫歡為安定王,賜金印。
敕鎮江路建銀山寺,勿徙寺傍茔冢。
京師大旱,帝問弭災之道,翰林學士程钜夫舉湯禱桑林事,帝獎谕之。
冬十月己卯,敕中書省議行科舉。
封不答失裡為安德王。
辛未,徙昆山州治于太倉,昌平縣治于新店。
癸未,以遼一陽一路之懿州隸遼一陽一行省。
複置蒙一陰一縣,隸莒州。
乙酉,旌表高州民蕭乂妻趙氏貞節,免其家科差。
十一月壬寅,敕漢人、南人、高麗人宿衛,分司上都,勿給弓矢。
甲辰,行科舉。
诏天下以皇慶三年八月,天下郡縣興其賢者、能者,充貢有司,次年二月,會試京師,中選者親試于廷,賜及第出身有差。
帝謂侍臣曰:“朕所願者,安百姓以圖至治,然匪用儒士,何以緻此。
設科取士,庶幾得真儒之用,而治道可興也。
” 十二月辛酉,可裡馬丁上所編《萬年曆》。
發米五千石,赈阿隻吉部之貧乏者。
海都、都哇屬戶内附,敕所在給衣糧。
丙子,定百官緻仕資格。
甲申,诏饬海道漕運萬戶府。
京師以久旱,民多疾疫,帝曰:“此皆朕之責也,赤子何罪!”明日,大雪。
以嘉定州、德化縣民災,發粟赈之。
丙辰,封驸馬脫脫木兒為岐王。
庚申,賜諸王寬徹、忽答迷失金百五十兩、銀一千五百兩、鈔三千錠、币帛有差。
占城國進犀象,緬國主遣其婿及雲南不農蠻酋長岑福來朝。
十二月癸亥,中書平章政事李孟緻仕,以樞密副使張珪為中書平章政事。
癸酉,遣使分道決囚。
壬申,晉王也孫鐵木兒所部告饑,赈鈔一萬五千錠。
庚辰,知樞密院事答失蠻罷。
省海道運糧萬戶一員,增副萬戶為四員。
甲申,熒惑、填星、辰星聚鬥。
鷹坊不花即列請往河南、湖廣括取孔雀、珍禽,敕以擾民,不允。
丁亥,遣官祈雪于社稷、嶽鎮、海渎。
省臣言:“中書職在總挈綱維,比者行省六部諸司應決不決者,往往作疑咨呈,以緻文繁事弊。
”诏體世祖立中書初意,定拟程式以聞,俾遵行之。
敕回回合的如舊祈福,凡詞訟悉歸有司,仍拘還先降玺書。
戊子,太一陰一犯熒惑。
己醜,宗王女班丹給驿取江南田租,命拘還驿券。
是月,諸王春丹叛。
二年春正月甲午,以察罕腦兒等處宣慰使伯忽為禦史大夫。
辛醜,封前尚書右丞相乞台普濟為安吉王。
丙午,甯王闊闊出薨。
丁未,以太府卿秃忽魯為中書右丞相。
戊申,太一陰一犯三公。
己未,置遼一陽一行省儒學提舉司。
二月壬戌,改典内院為中政院,秩正一品。
甲子,以皇後受冊寶,遣官祭告天地于南郊及太廟。
丁醜,日赤如赭。
己卯,免征益都饑民所貸官糧二十萬石。
各寺修佛事日用羊九千四百四十,敕遵舊制,易以蔬食。
命張珪綱領國子學。
庚辰,冀甯路饑,禁釀酒。
辛巳,诏以錢糧、造作、訴訟等事悉歸有司,以清中書之務。
壬午,西北諸王也先不花進馬、駝、璞玉。
丁亥,敕:“外任官應有公田而無者,皆以至元鈔給之。
”以乖西府隸播州宣撫司。
功德使亦憐真等以佛事奏釋重囚,不允。
帝谕左右曰:“回回以寶玉鬻于官,朕思此物何足為寶,唯善人乃可為寶。
善人用則百姓安,茲國家所宜寶也。
”三月丙申,以禦史中丞脫歡答剌罕為禦史大夫。
庚子,熒惑犯壘壁陣。
以晉甯、大同、大甯、四川、鞏昌、甘肅饑,禁酒。
丙午,冊立皇後弘吉剌氏,诏天下。
丁未,彗出東井。
壬子,秃忽魯言:“臣等職專燮理,去秋至春亢旱,民間乏食,而又隕霜雨沙,天文示變,皆由不能宣上恩澤,緻茲災異,乞黜臣等以當天心。
”帝曰:“事豈關汝輩耶?其勿複言。
”禦史中丞郝天挺上疏論時政,帝嘉納之。
賜西僧搠思吉斡節兒鈔萬錠。
丙辰,以皇後受冊寶,遣官恭謝太廟。
以亢旱既久,帝于宮中焚香默禱,遣官分禱諸祠,甘雨大注。
诏敦谕勸課農桑。
夏四月甲子,翙星于司天台。
癸酉,賜壽甯公主橐駝三十六。
乙亥,車駕幸上都。
丙子,高麗王辭位,以其世子王焘為征東行中書省左丞相、上柱國,封高麗國王。
辛巳,加禦史大夫伯忽開府儀同三司、太傅。
壬午,置中瑞司,秩正四品。
甲申,诏遴選賢士,纂修國史。
乙酉,禦史台臣言:“富人夤緣特旨,濫受官爵。
徽政、宣徽用人,率多罪廢之流。
近侍托為貧乏,互奏恩賞。
西僧以作佛事之故,累釋重囚。
外任之官,身犯刑憲,辄營求内旨以免罪。
諸王、驸馬、寺觀、臣僚土田每歲征租,亦極為擾民。
請悉革其弊。
”制曰:“可。
”诏罷不急之役。
真定、保定、河間、大甯路饑,并免今年田租十之三,仍禁釀酒。
安南國遣使來貢方物。
五月辛醜,升中書右丞兀伯都剌為平章政事,左丞八剌脫因為右丞,參知政事阿蔔海牙為左丞,參議中書省事秃魯花鐵木兒為參知政事,順德、冀甯路饑,辰州水,赈以米、鈔,仍禁釀酒。
檀州及獲鹿縣蝻。
六月己未朔,京師地震。
癸亥,秃忽魯等以災異乞賜放黜,不允。
丙寅,京師地震。
辛未,以參知政事許思敬綱領國子學。
乙亥,诏谕僧俗辯訟,有司及主僧同問,續置土田,如例輸稅。
丙子,賜諸王按灰金五十兩、銀七百五十兩、金束帶一、币帛各四十匹。
己卯,河東廉訪使趙簡言:“請選方正博洽之士,任翰林侍讀、侍講學士,講明治道,以廣聖聽。
”從之。
禦史台臣言:“比年廉訪司多不悉心奉職,宜令監察禦史檢核名實而黜陟之。
廣海及雲南、甘肅地遠,遷調者憚弗肯往,乞今後加一等官之。
”制曰:“可。
”壬午,命監察禦史檢察監學官,考其殿最。
癸未,命委官簡汰衛士。
甲申,建崇文閣于國子監。
給馬萬匹與豳王南忽裡等軍士之貧乏者。
以宋儒周敦頤、程颢、颢弟頤、張載、邵雍、司馬光、硃熹、張栻、呂祖謙及故中書左丞許衡從祀孔子廟廷。
上都民饑,出米五千石減價赈粜。
河決陳、亳、睢州、開封、陳留縣,沒民田廬。
秋七月己醜朔,歲星犯東井。
辛卯,太白晝見。
癸巳,以作佛事,釋囚徒二十九人。
賜宣甯王鐵木兒不花币帛百二十匹,安遠王、亦思丹等各百匹。
保定、真定、河間民流不止,命所在有司給糧兩月,仍悉免今年差稅,諸被災地并弛山澤之禁,獵者毋入其境。
甲午,置榷茶批驗所并茶由局官。
乙未,太白晝見。
庚子,立長秋寺,掌武宗皇後宮政,秩三品。
敕衛王阿木哥歲賜外,給鈔萬錠。
賜驸馬脫鐵木兒金百五十兩、銀七百五十兩、鈔二千錠、币帛五十匹。
辛醜,複立四川等處儒學提舉司。
壬寅,京師地震。
免大甯路今歲鹽課。
丁未,賜諸王火羅思迷、脫歡、南忽裡、驸馬忙兀帶金二百兩、銀一千二百兩、鈔一千六百錠、币帛各有差。
己酉,改淮東淮西道宣慰司為淮東宣慰司,以淮西三路隸河南省。
敕守令勸課農桑,勤者升遷,怠者黜降,著為令。
丙辰,太白晝見。
丁巳,太白經天。
雲州蒙古軍乏食,戶給米一石。
興國屬縣蝻,發米赈之。
八月戊午朔,太白晝見。
揚州路崇明州大風,海潮泛溢,漂沒民居。
壬戌,歲星犯東井。
丁卯,車駕至自上都。
庚午,以侍禦史薛居敬為中書參知政事。
壬午,太一陰一犯輿鬼。
九月,以相兒加思巴為帝師。
癸巳,以宣徽院使完澤知樞密院事。
戊申,封脫歡為安定王,賜金印。
敕鎮江路建銀山寺,勿徙寺傍茔冢。
京師大旱,帝問弭災之道,翰林學士程钜夫舉湯禱桑林事,帝獎谕之。
冬十月己卯,敕中書省議行科舉。
封不答失裡為安德王。
辛未,徙昆山州治于太倉,昌平縣治于新店。
癸未,以遼一陽一路之懿州隸遼一陽一行省。
複置蒙一陰一縣,隸莒州。
乙酉,旌表高州民蕭乂妻趙氏貞節,免其家科差。
十一月壬寅,敕漢人、南人、高麗人宿衛,分司上都,勿給弓矢。
甲辰,行科舉。
诏天下以皇慶三年八月,天下郡縣興其賢者、能者,充貢有司,次年二月,會試京師,中選者親試于廷,賜及第出身有差。
帝謂侍臣曰:“朕所願者,安百姓以圖至治,然匪用儒士,何以緻此。
設科取士,庶幾得真儒之用,而治道可興也。
” 十二月辛酉,可裡馬丁上所編《萬年曆》。
發米五千石,赈阿隻吉部之貧乏者。
海都、都哇屬戶内附,敕所在給衣糧。
丙子,定百官緻仕資格。
甲申,诏饬海道漕運萬戶府。
京師以久旱,民多疾疫,帝曰:“此皆朕之責也,赤子何罪!”明日,大雪。
以嘉定州、德化縣民災,發粟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