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十一 世祖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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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都部下顧總管聚一黨一于海道劫奪商貨,範文虎招降之,複議置于法,命文虎等集議處之。
阿答海等請罷江南所立稅課提舉司,阿合馬力争,诏禦史台選辟檢核,具實以聞。
阿合馬請立大宗正府。
罷上都奧魯官,以留守司兼管奧魯事。
安西王薨,罷其王相府。
遣呂告蠻部安一撫使王阿濟同萬戶昝坤招谕羅氏鬼國。
壬辰,召範文虎議征日本。
戊戌,高麗王王睶遣其将軍樸義來貢方物。
江淮等處頒行鈔法,廢宋銅錢。
遣不魯合答等檢核江淮行省阿裡伯、燕帖木兒錢谷。
改泗州隸淮安路。
賜忽烈秃、忽不剌等将士力戰者銀鈔、及給折可察兒等軍士羊馬價鈔各有差。
秋七月辛醜,廣東宣慰使帖木兒不花言:“諸軍官宜一例遷轉。
江淮郡縣,首亂者誅,沒其家。
官豪隐庇佃民,不供徭役,宜别立籍。
各萬戶軍交參重役,宜發還元翼。
”诏中書省、樞密院、翰林院集議以聞。
敕思州安一撫司還舊治。
戊申,太一陰一犯房距星。
以高麗國初置驿,站民乏食,命給糧一歲,仍禁使臣往來,勿求索飲食。
己酉,立行省于京兆,以前安西相李德輝為參知政事,兼領錢谷事。
徙泉州行省于隆興。
以秃古滅軍劫食火拙畏吾城禾,民饑,命官給驿馬之費,仍免其賦稅三年。
太一陰一犯南鬥。
甲寅,發衛兵八百治沙嶺橋,敕毋踐民田。
戊午,從阿合馬言,以參知政事郝祯、耿仁并為中書左丞;用姚演言,開膠東河及收集逃民屯田漣、海。
甲子,遣安南國王子倪還。
括蒙古軍成丁者。
敕亦來等率萬人入羅氏鬼國,如其不附,則入讨之。
乙醜,罷江南财賦總管府。
丁卯,并大都鹽運司入河間為一,仍減汰冗員。
割建康民二萬戶種稻,歲輸釀米三萬石,官為運至京師。
戊辰,诏括前願從軍者及張世傑潰軍,使征日本。
命範文虎等招集避罪附宋蒙古、回回等軍。
己巳,遣中使咬難曆江南名山訪求高士,且命持香币詣信州龍一虎山、臨江閣皁山、建康三茅山,皆設醮。
賜阿赤黑等及怯薛都等戰功銀鈔,賜招收散一毛一等洞官吏衣段。
八月庚午朔,蕭簡等十人曆河南五路,擅招闌遺戶,事覺,谪其為首者從軍自效,餘皆杖之。
乙亥,改蒙古侍衛總管府為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丙子,太一陰一犯心東星。
丁醜,唆都請招三佛齊等八國,不從。
鎮守南劍路萬戶呂宗海竊兵亡去,诏追捕之。
戊寅,占城、馬八兒國皆遣使奉表稱臣,貢寶物犀象。
以前所括願從軍者為軍,付茶忽領之征日本。
丁亥,許衡緻仕,官其子師可為懷孟路總管,以便侍養。
納碧玉盞六、白玉盞十五于太廟。
癸巳,賜西平王所部糧。
戊戌,高麗王王睶來朝,且言将益兵三萬征日本。
以範文虎、忻都、洪茶丘為中書右丞,李庭、張拔突為參知政事,并行中書省事。
賜闊裡吉思等鈔,迷裡兀合等羊馬,怯魯憐等牛羊馬價,及東宮位下怯憐口等粟帛。
大都、北京、懷孟、保定、南京、許州、平一陽一旱,濮州、東平、濟甯、磁州水。
九月壬子,車駕至自上都。
壬戌,也罕的斤進征斡端。
癸亥,命沿途廪食和林回軍。
甲子,太一陰一掩右執法,并犯歲星。
乙醜,守庫軍盜庫鈔,八剌合赤分其贓,縱盜遁去,诏誅之。
丁卯,羅氏鬼國主阿察及阿裡降,安西王相李德輝遣人偕入觐。
賜八剌合赤等羊馬價二萬八千三錠,及秃渾下貧民糧三月。
冬十月庚午,塔剌不罕軍與賊力戰者,命給田賞之。
癸酉,加高麗國王王春開府儀同三司、中書左丞相、行中書省事。
甲戌,遣使括開元等路軍三千征日本。
丙子,賜雲南王忽哥赤印。
丁醜,以湖南兵萬人伐亦奚不薛,亦奚不薛降。
戊寅,發兵十萬,命範文虎将之。
賜右丞洪茶丘所将征日本新附軍鈔及甲。
辛巳,立營田提舉司,從五品,俾置司柳林,割諸色戶千三百五十五隸之,官給牛種農具。
壬午,诏立陝西四川等處行中書省,以不花為右丞,李德輝、汪惟正并左丞。
時德輝已卒。
甲申,诏龍一虎山天師張宗演赴阙。
己醜,命都實窮黃河源。
辛卯,以漢軍屯田沙、甘。
壬辰,亦奚不薛病,遣其從子入觐。
帝曰:“亦奚不薛不禀命,辄以職授其從子,無人臣禮。
宜令亦奚不薛出,乃還軍。
”癸巳,诏谕和州諸城招集流移之民。
丙申,命在官者,任事一月,後月乃給俸,或廢事者斥之。
遣使谕瓜哇國及交趾國。
始制象轎。
給怯烈等糧。
賜火察家貧乏者。
十一月己亥朔,翰林學士承旨和禮霍孫等言:“俱藍、馬八、阇婆、交趾等國俱遣使進表,乞答诏。
”從之,仍賜交趾使人職名及弓矢鞍勒。
降诏招谕瓜哇國。
乙巳,置泉府司,掌領禦位下及皇太子、皇太後、諸王出納金銀事。
敕别置局院以處童匠,有貧
阿答海等請罷江南所立稅課提舉司,阿合馬力争,诏禦史台選辟檢核,具實以聞。
阿合馬請立大宗正府。
罷上都奧魯官,以留守司兼管奧魯事。
安西王薨,罷其王相府。
遣呂告蠻部安一撫使王阿濟同萬戶昝坤招谕羅氏鬼國。
壬辰,召範文虎議征日本。
戊戌,高麗王王睶遣其将軍樸義來貢方物。
江淮等處頒行鈔法,廢宋銅錢。
遣不魯合答等檢核江淮行省阿裡伯、燕帖木兒錢谷。
改泗州隸淮安路。
賜忽烈秃、忽不剌等将士力戰者銀鈔、及給折可察兒等軍士羊馬價鈔各有差。
秋七月辛醜,廣東宣慰使帖木兒不花言:“諸軍官宜一例遷轉。
江淮郡縣,首亂者誅,沒其家。
官豪隐庇佃民,不供徭役,宜别立籍。
各萬戶軍交參重役,宜發還元翼。
”诏中書省、樞密院、翰林院集議以聞。
敕思州安一撫司還舊治。
戊申,太一陰一犯房距星。
以高麗國初置驿,站民乏食,命給糧一歲,仍禁使臣往來,勿求索飲食。
己酉,立行省于京兆,以前安西相李德輝為參知政事,兼領錢谷事。
徙泉州行省于隆興。
以秃古滅軍劫食火拙畏吾城禾,民饑,命官給驿馬之費,仍免其賦稅三年。
太一陰一犯南鬥。
甲寅,發衛兵八百治沙嶺橋,敕毋踐民田。
戊午,從阿合馬言,以參知政事郝祯、耿仁并為中書左丞;用姚演言,開膠東河及收集逃民屯田漣、海。
甲子,遣安南國王子倪還。
括蒙古軍成丁者。
敕亦來等率萬人入羅氏鬼國,如其不附,則入讨之。
乙醜,罷江南财賦總管府。
丁卯,并大都鹽運司入河間為一,仍減汰冗員。
割建康民二萬戶種稻,歲輸釀米三萬石,官為運至京師。
戊辰,诏括前願從軍者及張世傑潰軍,使征日本。
命範文虎等招集避罪附宋蒙古、回回等軍。
己巳,遣中使咬難曆江南名山訪求高士,且命持香币詣信州龍一虎山、臨江閣皁山、建康三茅山,皆設醮。
賜阿赤黑等及怯薛都等戰功銀鈔,賜招收散一毛一等洞官吏衣段。
八月庚午朔,蕭簡等十人曆河南五路,擅招闌遺戶,事覺,谪其為首者從軍自效,餘皆杖之。
乙亥,改蒙古侍衛總管府為蒙古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丙子,太一陰一犯心東星。
丁醜,唆都請招三佛齊等八國,不從。
鎮守南劍路萬戶呂宗海竊兵亡去,诏追捕之。
戊寅,占城、馬八兒國皆遣使奉表稱臣,貢寶物犀象。
以前所括願從軍者為軍,付茶忽領之征日本。
丁亥,許衡緻仕,官其子師可為懷孟路總管,以便侍養。
納碧玉盞六、白玉盞十五于太廟。
癸巳,賜西平王所部糧。
戊戌,高麗王王睶來朝,且言将益兵三萬征日本。
以範文虎、忻都、洪茶丘為中書右丞,李庭、張拔突為參知政事,并行中書省事。
賜闊裡吉思等鈔,迷裡兀合等羊馬,怯魯憐等牛羊馬價,及東宮位下怯憐口等粟帛。
大都、北京、懷孟、保定、南京、許州、平一陽一旱,濮州、東平、濟甯、磁州水。
九月壬子,車駕至自上都。
壬戌,也罕的斤進征斡端。
癸亥,命沿途廪食和林回軍。
甲子,太一陰一掩右執法,并犯歲星。
乙醜,守庫軍盜庫鈔,八剌合赤分其贓,縱盜遁去,诏誅之。
丁卯,羅氏鬼國主阿察及阿裡降,安西王相李德輝遣人偕入觐。
賜八剌合赤等羊馬價二萬八千三錠,及秃渾下貧民糧三月。
冬十月庚午,塔剌不罕軍與賊力戰者,命給田賞之。
癸酉,加高麗國王王春開府儀同三司、中書左丞相、行中書省事。
甲戌,遣使括開元等路軍三千征日本。
丙子,賜雲南王忽哥赤印。
丁醜,以湖南兵萬人伐亦奚不薛,亦奚不薛降。
戊寅,發兵十萬,命範文虎将之。
賜右丞洪茶丘所将征日本新附軍鈔及甲。
辛巳,立營田提舉司,從五品,俾置司柳林,割諸色戶千三百五十五隸之,官給牛種農具。
壬午,诏立陝西四川等處行中書省,以不花為右丞,李德輝、汪惟正并左丞。
時德輝已卒。
甲申,诏龍一虎山天師張宗演赴阙。
己醜,命都實窮黃河源。
辛卯,以漢軍屯田沙、甘。
壬辰,亦奚不薛病,遣其從子入觐。
帝曰:“亦奚不薛不禀命,辄以職授其從子,無人臣禮。
宜令亦奚不薛出,乃還軍。
”癸巳,诏谕和州諸城招集流移之民。
丙申,命在官者,任事一月,後月乃給俸,或廢事者斥之。
遣使谕瓜哇國及交趾國。
始制象轎。
給怯烈等糧。
賜火察家貧乏者。
十一月己亥朔,翰林學士承旨和禮霍孫等言:“俱藍、馬八、阇婆、交趾等國俱遣使進表,乞答诏。
”從之,仍賜交趾使人職名及弓矢鞍勒。
降诏招谕瓜哇國。
乙巳,置泉府司,掌領禦位下及皇太子、皇太後、諸王出納金銀事。
敕别置局院以處童匠,有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