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八 世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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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紀第八世祖五
十年春正月乙卯朔,高麗國王王禃遣其世子愖來朝。
戊午,敕自今并以國字書宣命。
命忻都、鄭溫、洪茶丘征耽羅。
宿州萬戶一愛一先不花請築堡牛頭山,以厄兩淮糧運,不允。
一愛一先不花因言:“前宋人城五河,統軍司臣皆當得罪。
今不築,恐為宋人所先。
”帝曰:“汝言雖是,若坐視宋人戍之,罪亦不免也。
”安南使者還,言陳光昞受诏不拜。
中書移文責問,光昞稱從本俗。
改回回一愛一薛所立京師醫藥院名廣惠司。
己未,禁鷹坊擾民及一陰陽一圖谶等書。
癸亥,阿裡海牙等大攻樊城,拔之,守将呂文煥懼而請降,中書省驿聞,遣前所俘唐永堅持诏谕之。
丁卯,立秘書監。
戊辰,給皇子北平王甲一千。
置軍器、永盈二庫,分典弓矢、甲胄。
庚午,簽陝西探馬赤軍。
己卯,川蜀省言:“宋昝萬壽攻成都,也速帶兒所部騎兵征建都未還,拟于京兆等路簽新軍六千為援。
”從之。
诏遣紮術呵押失寒、崔杓持金十萬兩,命諸王阿不合市藥獅子國。
壬午,賞東川統軍合剌所部有功者。
合剌請于渠江之北雲門山及嘉陵西岸虎頭山立二戍,以其圖來上,仍乞益兵二萬。
诏給京兆新簽軍五千益之。
二月丙戌,以皇後、皇太子受冊寶,遣太常卿合丹告于太廟。
丙申,雲南羅羽酋長阿旭叛,诏有司安集其民,募能捕斬阿旭者賞之。
遣斷事官麥肖勾校川陝行省錢谷。
诏勘馬剌失裡、乞帶脫因、劉源使緬國,谕遣子弟近臣來朝。
高麗國王王禃以王師征耽羅,乞下令禁俘掠,聽自制兵仗,從之。
丁未,宋京西安一撫使、知襄一陽一府呂文煥以城降。
三月甲寅朔,诏申谕大司農司遣使巡行勸課,務要農事有成。
乙醜,敕樞密院以襄一陽一呂文煥率将吏赴阙;熟券軍并城居之民仍居襄一陽一,給其田牛;生券軍分隸各萬戶翼。
文煥等發襄一陽一,擇蒙古、漢人有才力者護視以來。
丙寅,帝禦廣寒殿,遣攝太尉、中書右丞相安童授皇後弘吉剌氏玉冊玉寶,遣攝太尉、同知樞密院事伯顔授皇太子真金玉冊金寶。
辛未,以皇後、皇太子受冊寶,诏告天下。
劉整請教練水軍五六萬及于興元金、洋州、汴梁等處造船二千艘,從之。
壬申,分金齒國為兩路。
癸酉,客星青白如粉絮,起畢,度五車北,複自文昌貫鬥杓,曆梗河,至左攝提,凡二十一日。
以前中書左丞相耶律鑄平章軍國重事,中書左丞張惠為中書右丞。
車駕幸上都。
西蜀嚴忠範以罪罷,遣察不花等撫治軍民。
罷中興等處行中書省。
夏四月癸未朔,阿裡海牙以呂文煥入朝,授文煥昭勇大将軍、侍衛親軍都指揮使、襄漢大都督,賜其将校有差。
時将相大臣皆以聲罪南伐為請,驿召姚樞、許衡、徒單公履等問計。
公履對曰:“乘破竹之勢,席卷三吳,此其時矣。
”帝然之。
诏罷河南等路行中書省,以平章軍國重事史天澤、平章政事阿術、參知政事阿裡海牙行荊湖等路樞密院事,鎮襄一陽一;左丞相合丹,參知行中書省事劉整,山東都元帥塔出、董文炳行淮西等路樞密院事,守正一陽一。
天澤等陛辭,诏谕以襄一陽一之南多有堡寨,可乘機進取。
仍以鈔五千錠賜将士及赈新附軍民。
甲申,免隆興路榷課三年。
丁酉,敕南儒為人掠賣者官贖為民。
辛醜,罷四川行省,以鞏昌二十四處便宜總帥汪良臣行西川樞密院,東川阆、蓬、廣安、順慶、夔府、利州等路統軍使合剌行東川樞密院,東川副統軍王仲仁同簽行樞密院事,仍令汪良臣就率所部軍以往。
五月壬子朔,定内外官複舊制,三歲一遷。
甲寅,禁無籍軍從大軍殺掠,其願為軍者聽。
戊辰,诏:“天下獄囚,除殺人者待報,其餘一概疏放,限以八月内自至大都,如期而至者皆赦之。
”乙亥,诏:“免民代輸簽軍戶絲銀,及伐木夫戶賦稅。
負前朝官錢不能償者,毋征。
主守失陷官錢者,杖而釋之。
陣亡軍及營繕工匠無丁産者,量加廪給。
”以雄、易州複隸大都。
庚辰,賞襄一陽一有功萬戶奧魯赤等銀鈔衣服有差。
六月乙酉,赈諸王塔察兒部民饑。
丁亥,以各路弓矢甲匠并隸軍器監。
免大都、南京兩路賦役,以纾民力。
赈甘州等處諸驿。
辛卯,汰陝西貧難軍。
以劉整、阿裡海牙不相能,分軍為二,各統之。
癸巳,敕襄一陽一造戰船千艘。
甲午,改資用庫為利用監。
丁酉,置光州等處招讨司。
戊申,經略忻都等兵至耽羅,撫定其地。
诏以失裡伯為耽羅國招讨使,尹邦寶副之。
升拱衛直為都指揮司。
使日本趙良弼,至太宰府而還,具以日本君臣爵号、州郡名數、風俗土宜來上。
閏月癸醜,敕諸道造甲一萬、弓五千,給淮西行樞密院。
己巳,罷東西兩川統軍司。
辛未,以翰林院纂修國史,敕采錄累朝事實以備編集。
丙子,以平章政事賽典赤行省雲南,統合剌章、鴨赤、赤科、金齒、茶罕章諸蠻,賜銀二萬五千兩、鈔五百錠。
秋七月辛巳,以金州軍八百人及統軍司還成都,忽朗吉軍千人隸東川。
壬午,以修太廟,将遷神主别殿,遣兀魯忽奴帶、張文謙祭告。
丙戌,敕樞密院:“襄一陽一生券軍無妻子者,發至京師,仍益兵衛送,其老疾者遣還家。
”庚寅,河南水,發粟赈民饑,仍免今年田租。
省西涼府入永昌路。
戊申,高麗國王王禃遣其順安公王悰、同知樞密院事宋宗禮,賀皇後、皇太子受冊禮成。
八月庚戌朔,前所釋諸路罪囚,自至大都者凡二十二人,并赦之。
甲寅,鳳翔寶雞縣劉鐵妻一産三男,複其家三年。
丁醜,聖誕節,高麗王王禃遣其上将軍金诜來賀。
己卯,賜襄一陽一生熟券軍冬衣有差。
九月辛巳,遼東饑,弛獵禁。
以合伯為平章政事。
壬午,立河南宣慰司,供給荊湖、淮西軍需。
甲申,襄一陽一生券軍至大都,诏伯顔谕之,釋其械系,免死罪,聽自立部伍,俾征日本;仍敕樞密院具铠仗,人各賜鈔娶妻,于蒙古、漢人内選可為率領者。
丙戌,劉秉忠、姚樞、王磐、窦默、徒單公履等上言:“許衡疾歸,若以太子贊善王恂主國學,庶幾衡之規模不緻廢墜。
”又請增置生員,并從之。
秉忠等又奏置東宮宮師府詹事以次官屬三十八人。
戊子,遣官詣荊湖行省,差次有功将士。
禁京畿五百裡内一射獵。
己醜,敕自今秋獵鹿豕先薦太廟。
壬辰,中書省臣奏:“高麗王王禃屢言小一柄一地狹,比歲荒歉,其生券軍乞駐東京。
”诏令營北京界,仍敕東京路運米二萬石以赈高麗。
丁酉,立正一陽一諸驿。
敕河南宣慰司運米三十萬石給淮西合答軍,仍給淮西、荊湖軍需有差。
壬寅,敕會同館專居降附之入觐者。
以翰林學士承旨和禮霍孫兼會同館事,以主朝廷咨訪,及降臣奏請。
征東招讨使塔匣剌請征骨嵬部,不允。
丙午,置禦藥院。
車駕至自上都。
給諸王塔察兒所部布萬匹。
冬十月乙卯,享于太廟。
丙辰,以西川編民、東川義士軍屯田,饷潼川、青居戍兵。
敕伯顔、和禮霍孫以史天澤、姚樞所定新格,參考行之。
庚申,禦史台臣言,沒入贓罰,為鈔一千三百錠。
诏有貧乏不能存者,以此赈之。
有司斷死罪五十人,诏加審覆,其十三人因鬥毆殺人,免死充軍,餘令再三審覆以聞。
禁牧地縱火。
以合答帶為禦史大夫,升襄一陽一府為路,罷廣甯府新簽軍。
初建正殿、寝殿、香閣、周庑兩翼室。
西蜀都元帥也速答兒與皇子奧魯赤合兵攻建都蠻,擒酋長下濟等四人,獲其民六百,建都乃降,诏賞将士有差。
十一月癸未,命布隻兒修《起居注》。
丁未,大司農司言:“中書移文,以畿内秋禾始收,請禁農民覆
戊午,敕自今并以國字書宣命。
命忻都、鄭溫、洪茶丘征耽羅。
宿州萬戶一愛一先不花請築堡牛頭山,以厄兩淮糧運,不允。
一愛一先不花因言:“前宋人城五河,統軍司臣皆當得罪。
今不築,恐為宋人所先。
”帝曰:“汝言雖是,若坐視宋人戍之,罪亦不免也。
”安南使者還,言陳光昞受诏不拜。
中書移文責問,光昞稱從本俗。
改回回一愛一薛所立京師醫藥院名廣惠司。
己未,禁鷹坊擾民及一陰陽一圖谶等書。
癸亥,阿裡海牙等大攻樊城,拔之,守将呂文煥懼而請降,中書省驿聞,遣前所俘唐永堅持诏谕之。
丁卯,立秘書監。
戊辰,給皇子北平王甲一千。
置軍器、永盈二庫,分典弓矢、甲胄。
庚午,簽陝西探馬赤軍。
己卯,川蜀省言:“宋昝萬壽攻成都,也速帶兒所部騎兵征建都未還,拟于京兆等路簽新軍六千為援。
”從之。
诏遣紮術呵押失寒、崔杓持金十萬兩,命諸王阿不合市藥獅子國。
壬午,賞東川統軍合剌所部有功者。
合剌請于渠江之北雲門山及嘉陵西岸虎頭山立二戍,以其圖來上,仍乞益兵二萬。
诏給京兆新簽軍五千益之。
二月丙戌,以皇後、皇太子受冊寶,遣太常卿合丹告于太廟。
丙申,雲南羅羽酋長阿旭叛,诏有司安集其民,募能捕斬阿旭者賞之。
遣斷事官麥肖勾校川陝行省錢谷。
诏勘馬剌失裡、乞帶脫因、劉源使緬國,谕遣子弟近臣來朝。
高麗國王王禃以王師征耽羅,乞下令禁俘掠,聽自制兵仗,從之。
丁未,宋京西安一撫使、知襄一陽一府呂文煥以城降。
三月甲寅朔,诏申谕大司農司遣使巡行勸課,務要農事有成。
乙醜,敕樞密院以襄一陽一呂文煥率将吏赴阙;熟券軍并城居之民仍居襄一陽一,給其田牛;生券軍分隸各萬戶翼。
文煥等發襄一陽一,擇蒙古、漢人有才力者護視以來。
丙寅,帝禦廣寒殿,遣攝太尉、中書右丞相安童授皇後弘吉剌氏玉冊玉寶,遣攝太尉、同知樞密院事伯顔授皇太子真金玉冊金寶。
辛未,以皇後、皇太子受冊寶,诏告天下。
劉整請教練水軍五六萬及于興元金、洋州、汴梁等處造船二千艘,從之。
壬申,分金齒國為兩路。
癸酉,客星青白如粉絮,起畢,度五車北,複自文昌貫鬥杓,曆梗河,至左攝提,凡二十一日。
以前中書左丞相耶律鑄平章軍國重事,中書左丞張惠為中書右丞。
車駕幸上都。
西蜀嚴忠範以罪罷,遣察不花等撫治軍民。
罷中興等處行中書省。
夏四月癸未朔,阿裡海牙以呂文煥入朝,授文煥昭勇大将軍、侍衛親軍都指揮使、襄漢大都督,賜其将校有差。
時将相大臣皆以聲罪南伐為請,驿召姚樞、許衡、徒單公履等問計。
公履對曰:“乘破竹之勢,席卷三吳,此其時矣。
”帝然之。
诏罷河南等路行中書省,以平章軍國重事史天澤、平章政事阿術、參知政事阿裡海牙行荊湖等路樞密院事,鎮襄一陽一;左丞相合丹,參知行中書省事劉整,山東都元帥塔出、董文炳行淮西等路樞密院事,守正一陽一。
天澤等陛辭,诏谕以襄一陽一之南多有堡寨,可乘機進取。
仍以鈔五千錠賜将士及赈新附軍民。
甲申,免隆興路榷課三年。
丁酉,敕南儒為人掠賣者官贖為民。
辛醜,罷四川行省,以鞏昌二十四處便宜總帥汪良臣行西川樞密院,東川阆、蓬、廣安、順慶、夔府、利州等路統軍使合剌行東川樞密院,東川副統軍王仲仁同簽行樞密院事,仍令汪良臣就率所部軍以往。
五月壬子朔,定内外官複舊制,三歲一遷。
甲寅,禁無籍軍從大軍殺掠,其願為軍者聽。
戊辰,诏:“天下獄囚,除殺人者待報,其餘一概疏放,限以八月内自至大都,如期而至者皆赦之。
”乙亥,诏:“免民代輸簽軍戶絲銀,及伐木夫戶賦稅。
負前朝官錢不能償者,毋征。
主守失陷官錢者,杖而釋之。
陣亡軍及營繕工匠無丁産者,量加廪給。
”以雄、易州複隸大都。
庚辰,賞襄一陽一有功萬戶奧魯赤等銀鈔衣服有差。
六月乙酉,赈諸王塔察兒部民饑。
丁亥,以各路弓矢甲匠并隸軍器監。
免大都、南京兩路賦役,以纾民力。
赈甘州等處諸驿。
辛卯,汰陝西貧難軍。
以劉整、阿裡海牙不相能,分軍為二,各統之。
癸巳,敕襄一陽一造戰船千艘。
甲午,改資用庫為利用監。
丁酉,置光州等處招讨司。
戊申,經略忻都等兵至耽羅,撫定其地。
诏以失裡伯為耽羅國招讨使,尹邦寶副之。
升拱衛直為都指揮司。
使日本趙良弼,至太宰府而還,具以日本君臣爵号、州郡名數、風俗土宜來上。
閏月癸醜,敕諸道造甲一萬、弓五千,給淮西行樞密院。
己巳,罷東西兩川統軍司。
辛未,以翰林院纂修國史,敕采錄累朝事實以備編集。
丙子,以平章政事賽典赤行省雲南,統合剌章、鴨赤、赤科、金齒、茶罕章諸蠻,賜銀二萬五千兩、鈔五百錠。
秋七月辛巳,以金州軍八百人及統軍司還成都,忽朗吉軍千人隸東川。
壬午,以修太廟,将遷神主别殿,遣兀魯忽奴帶、張文謙祭告。
丙戌,敕樞密院:“襄一陽一生券軍無妻子者,發至京師,仍益兵衛送,其老疾者遣還家。
”庚寅,河南水,發粟赈民饑,仍免今年田租。
省西涼府入永昌路。
戊申,高麗國王王禃遣其順安公王悰、同知樞密院事宋宗禮,賀皇後、皇太子受冊禮成。
八月庚戌朔,前所釋諸路罪囚,自至大都者凡二十二人,并赦之。
甲寅,鳳翔寶雞縣劉鐵妻一産三男,複其家三年。
丁醜,聖誕節,高麗王王禃遣其上将軍金诜來賀。
己卯,賜襄一陽一生熟券軍冬衣有差。
九月辛巳,遼東饑,弛獵禁。
以合伯為平章政事。
壬午,立河南宣慰司,供給荊湖、淮西軍需。
甲申,襄一陽一生券軍至大都,诏伯顔谕之,釋其械系,免死罪,聽自立部伍,俾征日本;仍敕樞密院具铠仗,人各賜鈔娶妻,于蒙古、漢人内選可為率領者。
丙戌,劉秉忠、姚樞、王磐、窦默、徒單公履等上言:“許衡疾歸,若以太子贊善王恂主國學,庶幾衡之規模不緻廢墜。
”又請增置生員,并從之。
秉忠等又奏置東宮宮師府詹事以次官屬三十八人。
戊子,遣官詣荊湖行省,差次有功将士。
禁京畿五百裡内一射獵。
己醜,敕自今秋獵鹿豕先薦太廟。
壬辰,中書省臣奏:“高麗王王禃屢言小一柄一地狹,比歲荒歉,其生券軍乞駐東京。
”诏令營北京界,仍敕東京路運米二萬石以赈高麗。
丁酉,立正一陽一諸驿。
敕河南宣慰司運米三十萬石給淮西合答軍,仍給淮西、荊湖軍需有差。
壬寅,敕會同館專居降附之入觐者。
以翰林學士承旨和禮霍孫兼會同館事,以主朝廷咨訪,及降臣奏請。
征東招讨使塔匣剌請征骨嵬部,不允。
丙午,置禦藥院。
車駕至自上都。
給諸王塔察兒所部布萬匹。
冬十月乙卯,享于太廟。
丙辰,以西川編民、東川義士軍屯田,饷潼川、青居戍兵。
敕伯顔、和禮霍孫以史天澤、姚樞所定新格,參考行之。
庚申,禦史台臣言,沒入贓罰,為鈔一千三百錠。
诏有貧乏不能存者,以此赈之。
有司斷死罪五十人,诏加審覆,其十三人因鬥毆殺人,免死充軍,餘令再三審覆以聞。
禁牧地縱火。
以合答帶為禦史大夫,升襄一陽一府為路,罷廣甯府新簽軍。
初建正殿、寝殿、香閣、周庑兩翼室。
西蜀都元帥也速答兒與皇子奧魯赤合兵攻建都蠻,擒酋長下濟等四人,獲其民六百,建都乃降,诏賞将士有差。
十一月癸未,命布隻兒修《起居注》。
丁未,大司農司言:“中書移文,以畿内秋禾始收,請禁農民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