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靈公不君(宣公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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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與黑暗的抗争 【原文】 晉靈公不君①:厚斂以雕牆(2)從台上彈人,而觀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③,殺之,置諸畚(4),使婦人載以過朝⑤。

    趙盾、士季見其手(6),問其故,而患之。

    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7),則莫之繼也。

    會請先,不入,則子繼之。

    ”三進,及溜(8),而後視之,曰:“吾知所過矣,将改之。

    ”稽首而對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詩》曰:‘一靡一不有初,鮮克有終(9)。

    ’夫如是,則能補過者鮮矣。

    君能有終,則社稷之固也,豈惟群臣賴之(10)”。

    又曰:‘衮職有阙,惟仲山甫補之(11)。

    ,能補過也。

    君能補過,衮不廢矣(12)。

    ”猶不改。

    宣子驟谏(13),公患之,使鉏麑賊之(14)。

    晨往,寝門辟矣(15),盛服将朝(16)。

    尚早,坐而假寐(17)。

    麑退,歎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18)。

    賊民之主,不忠;棄君之命,不信。

    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觸槐而死。

     秋九月,晉候飲趙盾酒(19),伏甲(20),将攻之。

    其右提彌明知之(21),趨登(22),曰:“臣侍君宴,過三爵(23),非禮也。

    ”遂扶以下。

    公嗾夫獒焉(24)。

    明搏而殺之。

    盾曰:“棄人用大,雖猛何為!”鬥且出。

    提彌明死之(25)。

     初,宣子田于首山(26),舍于翳桑(27)。

    見靈辄餓(28),問其玻曰:“不食三日矣!”食之(29),舍其半。

    問之。

    曰:“宦三年矣(30)”,未知母之存否。

    今近焉,請以遺之(31)。

    ”使盡之,而為之箪食與肉(32),置諸橐以與之(33)。

    既而與為公介(34),倒戟以禦公徒,而免之。

    問何故,對日:“翳桑之餓人也。

    ”間其名居,不告而退。

    遂自亡也。

     乙醜,趙穿攻靈公于桃園(35)。

    宣子未出山而複。

    大史書曰(36):“趙盾弑其君。

    ”以示于朝。

    宣子曰:“不然。

    ”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賊(37),非子而誰?”宣子曰:“烏呼(38)!《詩》曰:‘我之懷矣,自诒伊戚(39)。

    ’其我之謂矣。

    ” 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隐(40)。

    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41)。

    惜也,越競乃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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