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八 元後傳 第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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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政君) 【原文】 孝元皇後,王莽姑也。

    莽自謂黃帝之後,其《自本》曰:黃帝姓姚氏,八世生虞舜。

    舜起妫汭,以妫為姓。

    至周武王封舜後妫滿于陳,是為胡公,十三世生完。

    完字敬仲,奔齊,齊桓公以為卿,姓田氏。

    十一世,田和有齊國,二世稱王,至王建為秦所滅。

    項羽起,封建孫安為濟北王。

    至漢興,安失國,齊人謂之“王家”,因以為氏。

     文、景間,安孫遂字伯紀,處東平陵,生賀,字翁孺。

    為武帝繡衣禦史,逐捕魏郡群盜堅盧等一黨一與,及吏畏懦逗留當坐者,翁孺皆縱不誅。

    它部禦史暴勝之等奏殺二千石,誅千石以下,及通行飲食坐連及者,大部至斬萬餘人,語見《酷吏傳》。

    翁孺以奉使不稱免,歎曰:“吾聞活千人者有封子孫,吾所活者萬餘人,後世其興乎!” 翁孺既免,而與東平陵終氏為怨,乃徙魏郡元城委粟裡,為三老,魏郡人德之。

    元城建公曰:“昔春秋沙麓崩,晉史蔔之,曰:‘陰為陽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麓崩。

    後六百四十五年,宜有聖女興。

    ’其齊田乎!今王翁孺徙,正真其地,日月當之。

    元城郭東有五鹿之虛,即沙鹿地也。

    後八十年,當有貴女興天下”雲。

     翁孺生禁,字稚君,少學法律長安,為廷尉史,本始三年,生女政君,即元後也。

    禁有大志,不修廉隅,好酒色,多取傍妻,凡有四女八男;長女君俠,次即元後政君,次君力,次君弟;長男鳳孝卿,次曼元卿,譚子元,崇少子,商子夏,立子叔,根稚卿,逢時委卿,唯鳳、崇與元後政君同母。

    母,適妻,魏郡李氏女也。

    後以妒去,更嫁為河内苟賓妻。

     初,李親任政君在身,夢月入其懷。

    及壯大,婉順得婦人道。

    嘗許嫁未行,所許者死。

    後東平王聘政君為姬,未入,王薨。

    禁獨怪之,使蔔數者相政君,“當大貴,不可言。

    ”禁心以為然,乃教書,學鼓琴。

    五鳳中,獻政君,年十八矣,入掖庭為家人子。

     歲餘,會皇太子所一愛一幸司馬良娣病,且死,謂太子曰:“妾死非天命,乃諸娣妾良人更祝詛殺我。

    ”太子憐之,且以為然。

    及司馬良娣死,太子悲恚發病,忽忽不樂,因以過怒諸娣妾,莫得進見者。

    久之,宣帝聞太子恨過諸娣妾,欲順适其意,乃令皇後擇後宮家人子可以虞侍太子者,政君與在其中。

    及太子朝,皇後乃見政君等五人,微令旁長禦問知太子所欲。

    太子殊無意于五人者,不得已于皇後,強應曰:“此中一人可。

    ”是時政君坐近太子,又獨衣绛緣諸于,長禦即以為是。

    皇後使侍中杜輔、掖庭令濁賢交送政君太子一宮,見丙殿。

    得禦幸,有身。

    先是者,太子後宮娣妾以十數,禦幸久者七八年,莫有子,及王妃一幸而有身。

    甘露三年,生成帝于甲館畫堂,為世適皇孫。

    宣帝一愛一之,自名曰骜,字太孫,常置左右。

     後三年,宣帝崩,太子即位,是為孝元帝。

    立太孫為太子,以母王妃為婕妤,封父禁為陽平侯。

    後三日,婕妤立為皇後,禁位特進,禁弟弘至長樂衛尉。

    永光二年,禁薨,谥曰頃侯。

    長子鳳嗣侯,為衛尉侍中,皇後自有子後,希複進見。

    太子壯大,寬博恭慎,語在《成紀》。

    其後幸酒,樂燕樂,元帝不以為能。

    而傅昭儀有一寵一于上,生定陶共王。

    王多材藝,上甚一愛一之,坐則側席,行則同辇,常有意欲廢太子而立共王。

    時鳳在位,與皇後、太子同心憂懼,刺侍中史丹擁右太子,語在《丹傳》。

    上亦以皇後素謹慎,而太子先帝所常留意,故得不廢。

     元帝崩,太子立,是為孝成帝。

    尊皇後為皇太後,以鳳為大司馬大将軍領尚書事,益封五千戶。

    王氏之興自鳳始。

    又封太後同母弟崇為安成侯,食邑萬戶。

    鳳庶弟譚等皆賜爵關内侯,食邑。

     其夏,黃霧四塞終日。

    天子以問谏大夫楊興、博王驷勝等,對皆以為:“陰盛侵陽之氣也。

    高祖之約也,非功臣不侯,今太後諸弟皆以無功為侯,非高祖之約,外戚未曾有也,故天為見異。

    ”言事者多以為然。

    鳳于是懼,上書辭謝曰:“陛下即位,思慕諒闇,故诏臣鳳典領尚書事,上無以明聖德,下無以益政治。

    今有茀星天地赤黃之異,咎在臣鳳,當伏顯戮,以謝天下。

    今諒門闇已畢,大義皆舉,宜躬親萬機,以承天心。

    ”因乞骸鼻辭職。

    上報曰:“朕承先帝聖緒,涉道未深,不明事情,是以陰陽錯缪,日月無光,赤黃之氣,充塞天下。

    咎在朕躬,今大将軍乃引過自予,欲上尚書事,歸大将軍印绶,罷大司馬官,是明朕之不德也。

    朕委将軍以事,誠欲庶幾有成,顯先祖之功德。

    将軍其專心固意,輔朕之不逮,毋有所疑。

    ” 後五年,諸吏散騎安成侯崇薨,谥曰共侯。

    有遺腹子奉世嗣侯,太後甚哀之。

    明年,河平二年,上悉封舅譚為平阿侯,商成都侯,立紅陽侯,根曲陽侯,逢時高平侯。

    五人同日封,故世謂之“五侯”。

    太後同産唯曼蚤卒,餘畢侯矣。

    太後母李親,苟氏妻,生一男名參,寡居。

    頃侯禁在時,太後令禁還李親。

    太後憐參,欲以田蚡為比而封之。

    上曰:“封田氏,非正也。

    ”以參為侍中水衡都尉。

    王氏子弟皆卿、大夫、侍中、諸曹,分據勢官滿朝廷。

     大将軍鳳用事,上遂謙讓無所颛。

    左右常薦光祿大夫劉向少子歆通達有異材。

    上召見歆,誦讀詩賦,甚說之,欲以為中常侍,召取衣冠。

    臨當拜,左右皆曰:“未曉大将軍。

    ”上曰:“此小事,何須關大将軍?”左右叩頭争之。

    上于是語鳳,鳳以為不可,乃止。

    其見憚如此。

     上即位數年,無繼嗣,體常不平。

    定陶共王來朝,太後與上承先帝意,遇共王甚厚,賞賜十倍于它王,不以往事為纖介。

    共王之來朝也,天子留,不遣歸國。

    上謂共王:“我未有子,人命不諱,一朝有它,且不複相見。

    爾長留侍我矣!”其後,天子疾益有瘳,共王因留國邸,旦夕侍上,上甚親重。

    大将軍鳳心不便共王在京師,會日蝕,鳳因言:“日蝕,陰盛之象,為非常異。

    定陶王雖親,于禮當奉藩在國。

    今留侍京師,詭正非常,故天見戒。

    宜遣王之國。

    ”上不得已于鳳而許之。

    共王辭去,上與相對涕泣而決。

     京兆尹王章素剛直敢言,以為鳳建遣共王之國非是,乃奏封事言日蝕之咎矣。

    天子召見章,延問以事,章對曰:“天道聰明,佑善而災惡,以瑞異為符效。

    今陛下以未有繼嗣,引近定陶王,所以承宗廟,重社稷,上順天心,下安百姓。

    此正義善事,當有祥瑞,何故緻災異?災異之發,為大臣颛政者也。

    今聞大将軍猥歸日蝕之咎于定陶王,建遣之國,苟欲使天子孤立于上,颛擅朝事以便其私,非忠臣也。

    且日蝕,陰侵陽、臣颛君之咎,今政事大小皆自鳳出,天子曾不一舉手,鳳不内省責,反歸咎善人,推遠定陶王。

    且鳳誣罔不忠,非一事也。

    前丞相樂昌侯商本以先帝外屬,内行笃,有威重,位曆将相,國家柱石臣也,其人守正,不肯诎節随鳳委曲,卒用閨門之事為鳳所罷,身以憂死,衆庶愍之。

    又鳳知其小熬弟張美人已嘗适人,于禮不宜配禦至尊,托以為宜子,内之後宮,苟以私其妻弟。

    聞張美人未嘗任身就館也。

    且羌胡尚殺首子以蕩腸正世,況于天子而近已出之女也!此三者皆大事,陛下所自見,足以知其餘,及它所不見者。

    鳳不可令久典事,宜退使就第,選忠賢以代之。

    ” 自鳳之白罷商後遣定陶王也,上不能平。

    及聞章言,天子感寤,納之,謂章曰:“微京兆尹直言,吾不聞社稷計!且唯賢知賢,君試為朕求可以自輔者。

    ”于是章奏封事,薦中山孝王舅琅邪太守馮野王“先帝時曆二卿,忠信質直,知謀有餘。

    野王以王舅出,以賢複人,明聖主樂進賢也。

    ”上自為太子時數聞野王先帝名卿,聲譽出鳳遠甚,方倚欲以代鳳。

     初,章每召見,上辄辟左右。

    時太後從弟長樂衛尉弘子侍中音獨側聽,具知章言,以語鳳。

    鳳聞之,稱病出就第,上疏乞骸鼻,謝上曰:“臣材驽愚戆,得以外屬兄弟七人封為列侯,宗族蒙恩,賞賜無量。

    輔政出入七年,國家委任臣鳳,所言辄聽,薦士常用。

    無一功善,陰陽不調,災異數見,咎在臣鳳奉職無狀,此臣一當退也。

    《五經》傳記,師所誦說,鹹以日蝕之咎在于大臣非其人,《易》曰‘折其右肱’,此臣二當退也。

    河平以來,臣久病連年,數出在外,曠職素餐,此臣三當退也。

    陛下以皇太後故不忍誅廢,臣猶自知當遠流放,又重自念,兄弟宗族所蒙不測,當殺身一靡一骨死辇毂下,不當以無益之故有離寝門之心,誠歲餘以來,所苦加侵,日日益甚,不勝大願,願乞骸鼻,歸自治養,冀賴陛下神靈,未埋發齒,期月之間,幸得瘳愈,複望帷幄,不然,必置溝壑。

    臣以非材見私,天下知臣受恩深也;以病得全骸鼻歸,天下知臣被恩見哀,重巍巍也。

    進退于國為厚,萬無纖介之議。

    唯陛下哀憐!”其辭指甚哀,太後聞之為垂涕,不禦食。

     上少而親倚鳳,弗忍廢,乃報鳳曰:“朕秉事不明,政事多阙,故天變婁臻,鹹在朕躬。

    将軍乃深引過自予,欲乞骸鼻而退,則朕将何向焉!《書》不雲乎?‘公毋困我’。

    務專一精一神,安心自持,期于亟廖,稱朕意焉。

    ”于是鳳起視事。

    上使尚書劾奏章:“知野王前以王舅出補吏,而私薦之,欲令在朝阿附諸侯;又知張美人一體禦至尊,而妄稱引羌胡殺子蕩腸,非所宜言。

    ”遂下章吏。

    廷尉緻其大逆罪,以為“比上夷狄,欲絕繼嗣之端;背畔天子,私為定陶王。

    ”章死獄中,妻子徙合浦。

     自是公卿見鳳,側目而視,郡國守相、刺吏皆出其門。

    又以侍中太仆音為禦史大夫,列于三公。

    而五侯群弟,争為奢移,賂遺珍寶,四面而至;後廷姬妾,各數十人,僮奴以千百數,羅鐘馨,舞鄭女,作倡優,狗馬馳逐;大治第室,起土山漸台,洞門高廊閣道,連屬彌望。

    百姓歌之曰:“五侯初起,曲陽最怒,壞決高都,連竟外杜,土山漸台西白虎。

    ”其奢僣如此。

    然皆通敏人事,好士養賢,傾财施予,以相高尚。

     鳳輔政凡十一歲。

    陽朔三年秋,鳳疾,天子數自臨問,親執其手,涕泣曰:“将軍病,如有不可言,平阿侯譚次将軍矣。

    ”鳳頓首泣曰:“譚等雖與臣至親,行皆奢僣,無以率導百姓,不如禦史大夫音謹敕,臣敢以死保之。

    ”及鳳且死,上疏謝上,複固薦音自代,言譚等五人必不可用。

    天子然之。

     初,譚倨,不肯事鳳,而音敬鳳,卑恭如子,故薦之。

    鳳薨,天子臨吊贈一寵一,送以輕車介士,軍陳自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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