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百官公卿表 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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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略)
【說明】《百官公卿表》分上、下兩分卷,卷上是長序,叙述秦漢朝廷與地方的職官及爵祿的制度,是研究秦漢官制史的重要文獻;卷下是表,以年代為經,以官職為緯,按三公、列将軍、九卿、三輔的次序列了十四欄,羅列西漢一代公卿職位變動的情況。
将此表與《史記·漢興以來将相名臣年表》比較,可以看出,《史記》表的特點是有“大事記”一欄,探究三公在政治上的地位、作用及影響,還有倒書所含的深意;《漢書》表的特點是詳記西漢的官制和職官變動,将官制具體地凸現出來,使讀者一目了然。
(1)師古曰:“漢制,三公号萬石,其俸月各三百五十斛谷。
其中中二千石者月各百八十斛,二千石者百二十斛,比二千石者百斛,千石者九十斛,比千石者八十斛,六百石者七十斛,比六百石者六十斛,四百石者五十斛,比四百石者四十五斛,三百石者四十斛,比三百石者三十七斛,二百石者三十斛,比二百石者,二十七斛,一百石者十六斛。
” 俞樾據《初學記》引《漢官》,指出秦漢官制尚有真二千石,月得粟百五十石。
周奉昌曰:“顔引漢制百官奉(俸)自萬石至百石,凡十五等,而無八百石、比八百石、五百石、比五百。
……《孝成紀》陽朔二年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李奇注:除八百就六百,除五百就四百。
自是漢制遂除雲此四秩。
後漢及晉猶承之。
” 《易》叙伏羲、神農、皇帝作教化民,而《傳》述其官(1),以為伏羲龍師名官(2),神農火師火名(3),黃帝雲師雲名(4),少昊鳥師鳥名(5)。
自颛顼以來,為民師而命以民事,有重黎、句芒、祝融、後土、蓐收、玄冥之官,然已上矣(6)。
《書》載唐虞之際,命羲和四子順天文(7),授民時;咨四嶽(8),以舉賢材,揚側陋;十有二牧,柔遠迩(9);禹作司空(10),平水土;棄作後稷⑾,播百谷;■作司徒⑿,敷五教⒀;咎繇作士⒁,正五型⒂;垂作共工⒃,利器用;益作聯虞⒄,育草木鳥獸;伯夷作秩宗⒅,典三禮⒆;夔典樂,和神人;龍作納言⒇,出入帝命。
夏、殷無聞焉(21),周官則備矣(22)。
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各官司空,是為六卿(23),各有徒屬職分(份),用于百事。
太師、太傅、太保,是為三公(24),蓋參天子,坐而議政,無不總統,故不以一職為官名。
又立三少為之副,少師、少傅、少保,是為孤卿,與六卿為九焉。
記曰三公無官,言其人然後充之(25),舜之于堯,伊尹于湯,周公、召公于周,是也。
或說司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士,是為三公(26)。
四嶽謂四方諸侯。
自周衰,官失而百職亂,戰國并争,各變。
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職。
漢因循而不革。
明簡易,随時宜也。
其後頗有所改。
王莽篡位,慕從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亂亡。
故略表舉大分(27),以通古今,備溫故知新之義雲。
(1)此據《左傳》所載郯子之說。
(2)伏羲:張晏曰:“伏羲将興,神龍負圖而至,因以名師與官也。
”(3)神農:張晏曰:“神農有火星之瑞,因以名師與官也。
”(4)黃帝:張晏曰:“黃帝有景雲之應,因以名師與官也。
”(5)少昊:張晏曰:“少昊之立,鳳鳥适至,因以名官。
”(6)上:久遠。
(7)羲和四子:即傳說堯之四子羲仲、羲叔、和仲、和叔。
事見《尚書·堯典》。
(8)四嶽:傳說是分主四方諸侯之官。
(9)柔:安也。
能:善也。
迩:近世。
(10)司空:傳說是古代主管穿土為一穴一(古人一穴一居)之官。
⑾後稷:主管農事。
⑿■(xiè):“契”的本字。
商代始祖之名。
司徒:主管徒衆之官。
⒀五教: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⒁士:獄官之長。
⒂五刑:謂墨、劓、剕、宮、大辟。
(16)共工:官名。
主管百工之事。
(17)益:即伯益。
虞:官名。
主管山澤禽一獸。
(18)秩宗:官名。
主尊神之禮。
(19)三禮:所謂天神、地祇、人鬼之禮。
(20)納言:官名。
(21)夏殷無聞:謂夏、殷二代官制不見于記載。
(22)周官:周代官制。
見《周書·周官篇》及《周禮》。
(23)六卿:指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師古曰:“冢宰掌邦治,司徒掌邦教,宗伯掌邦禮,司馬掌邦政,司寇掌邦禁,司空掌邦土也。
”(24)師:訓也。
傅:相也。
保:養也。
(25)記曰句:此意謂不必備員,有德者乃充其位。
(26)三公:此說見《韓詩外傳》。
(27)大分(fèn):大體。
相國、丞相(1),皆秦官(2),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萬機。
秦有左右(3),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绶。
孝惠、高後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複置一丞相。
有兩長史,秩千石(4)。
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
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5),掌佐丞相舉不法。
(1)相國、丞相:官名。
是百官之長。
在戰國與秦時,原名相邦,漢初因避高帝諱,故改為相國。
(2)秦官:本表所雲秦官,包括秦統一六國之前的官制,它皆類此。
(3)左右:謂左、右二相。
(4)長史:《漢舊儀》雲,“漢初置相國史,秩五百石,後置并為丞相史”,與本表異。
(5)司直:《漢舊儀》雲,“丞相府司直一人,秩二千石,帝初置曰司直官,今省”,與表異。
太尉,秦官,金印紫授,掌武事。
武帝建元二年省。
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将軍之号,宣帝地節三年置大司馬,不冠将軍,亦元印绶官屬。
成帝綏和元年初賜在司馬金印紫绶,置官屬,祿比丞相,去将軍。
哀帝建平二年複去大司馬印绶、官屬,冠将軍如故。
元壽二年複賜大司馬印绶,置官屬,去将軍,位在司徒上。
有長史,秩千石。
(1)冠:加在上面。
禦史大夫,秦官(1),位上卿,銀印青绶,掌副丞相。
有兩丞,秩千石。
一曰中丞,在殿中蘭台,掌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内領侍禦史員十五人(2),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
成帝绶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祿比丞相,置長史如中丞,官職如故。
哀帝建平二年複為禦史大夫,元壽二年複為大司空,禦史中丞更名禦史長史。
侍史有繡衣直指(3),出讨一奸一猾,治大獄,武帝所制,不常置。
(1)禦史大夫:官名。
僅次于丞相的最高長官,主要職務是監察、執法。
臣瓒曰:《茂陵書》禦史大夫秩中二千石。
”侍禦史:或稱繡衣直指、繡衣禦史。
簡稱禦史。
《漢舊儀》雲,“侍禦史秩六百石,員五十人。
”(3)繡衣直指:漢武帝時,朝廷特派往地方的使者,衣繡衣,持斧杖節,執行特殊使命,故名。
太傅,古官,高後元年初置,金印紫绶。
後省,八年複置。
哀帝元壽二年複置。
位在三公上(1)。
(1)三公:指丞相、太尉、禦史大夫。
周壽昌曰:“表不言置官屬。
《孔光傳》,‘光為帝太傅,歸老于第,官屬案職如故。
’此置官屬之證。
” 太師、太保,皆古官,平帝元始元年皆初置,金印紫绶。
太師位在太傅上(1),太保次太傅。
(1)太師位在太傅上:即太師位高于太傅。
《孔光傳》,孔光由太傅遷太師。
可證太師位尊于太傅。
前後左右将軍(1),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
漢不常置。
或有前後,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
有長史,秩千石。
(1)将軍:武官名。
将軍的屬官吏,有諸校尉、都尉、司馬、軍正、軍監,等等。
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
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1)。
屬官有太樂、太祝、太宰、太史、太蔔、太醫六令丞(2),又均官、都水兩長丞(3),又諸廟寝園食官令長丞(4),有雍太宰、太祝令丞(5),
将此表與《
(1)師古曰:“漢制,三公号萬石,其俸月各三百五十斛谷。
其中中二千石者月各百八十斛,二千石者百二十斛,比二千石者百斛,千石者九十斛,比千石者八十斛,六百石者七十斛,比六百石者六十斛,四百石者五十斛,比四百石者四十五斛,三百石者四十斛,比三百石者三十七斛,二百石者三十斛,比二百石者,二十七斛,一百石者十六斛。
” 俞樾據《初學記》引《漢官》,指出秦漢官制尚有真二千石,月得粟百五十石。
周奉昌曰:“顔引漢制百官奉(俸)自萬石至百石,凡十五等,而無八百石、比八百石、五百石、比五百。
……《孝成紀》陽朔二年夏五月,除吏八百石、五百石秩,李奇注:除八百就六百,除五百就四百。
自是漢制遂除雲此四秩。
後漢及晉猶承之。
” 《易》叙伏羲、神農、皇帝作教化民,而《傳》述其官(1),以為伏羲龍師名官(2),神農火師火名(3),黃帝雲師雲名(4),少昊鳥師鳥名(5)。
自颛顼以來,為民師而命以民事,有重黎、句芒、祝融、後土、蓐收、玄冥之官,然已上矣(6)。
《書》載唐虞之際,命羲和四子順天文(7),授民時;咨四嶽(8),以舉賢材,揚側陋;十有二牧,柔遠迩(9);禹作司空(10),平水土;棄作後稷⑾,播百谷;■作司徒⑿,敷五教⒀;咎繇作士⒁,正五型⒂;垂作共工⒃,利器用;益作聯虞⒄,育草木鳥獸;伯夷作秩宗⒅,典三禮⒆;夔典樂,和神人;龍作納言⒇,出入帝命。
夏、殷無聞焉(21),周官則備矣(22)。
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馬,秋官司寇,各官司空,是為六卿(23),各有徒屬職分(份),用于百事。
太師、太傅、太保,是為三公(24),蓋參天子,坐而議政,無不總統,故不以一職為官名。
又立三少為之副,少師、少傅、少保,是為孤卿,與六卿為九焉。
記曰三公無官,言其人然後充之(25),舜之于堯,伊尹于湯,周公、召公于周,是也。
或說司馬主天,司徒主人,司空主士,是為三公(26)。
四嶽謂四方諸侯。
自周衰,官失而百職亂,戰國并争,各變。
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職。
漢因循而不革。
明簡易,随時宜也。
其後頗有所改。
王莽篡位,慕從古官,而吏民弗安,亦多虐政,遂以亂亡。
故略表舉大分(27),以通古今,備溫故知新之義雲。
(1)此據《
(2)伏羲:張晏曰:“伏羲将興,神龍負圖而至,因以名師與官也。
”(3)神農:張晏曰:“神農有火星之瑞,因以名師與官也。
”(4)黃帝:張晏曰:“黃帝有景雲之應,因以名師與官也。
”(5)少昊:張晏曰:“少昊之立,鳳鳥适至,因以名官。
”(6)上:久遠。
(7)羲和四子:即傳說堯之四子羲仲、羲叔、和仲、和叔。
事見《
(8)四嶽:傳說是分主四方諸侯之官。
(9)柔:安也。
能:善也。
迩:近世。
(10)司空:傳說是古代主管穿土為一穴一(古人一穴一居)之官。
⑾後稷:主管農事。
⑿■(xiè):“契”的本字。
商代始祖之名。
司徒:主管徒衆之官。
⒀五教: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
⒁士:獄官之長。
⒂五刑:謂墨、劓、剕、宮、大辟。
(16)共工:官名。
主管百工之事。
(17)益:即伯益。
虞:官名。
主管山澤禽一獸。
(18)秩宗:官名。
主尊神之禮。
(19)三禮:所謂天神、地祇、人鬼之禮。
(20)納言:官名。
(21)夏殷無聞:謂夏、殷二代官制不見于記載。
(22)周官:周代官制。
見《
(23)六卿:指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師古曰:“冢宰掌邦治,司徒掌邦教,宗伯掌邦禮,司馬掌邦政,司寇掌邦禁,司空掌邦土也。
”(24)師:訓也。
傅:相也。
保:養也。
(25)記曰句:此意謂不必備員,有德者乃充其位。
(26)三公:此說見《韓詩外傳》。
(27)大分(fèn):大體。
相國、丞相(1),皆秦官(2),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萬機。
秦有左右(3),高帝即位,置一丞相,十一年更名相國,綠绶。
孝惠、高後置左右丞相,文帝二年複置一丞相。
有兩長史,秩千石(4)。
哀帝元壽二年更名大司徒。
武帝元狩五年初置司直,秩比二千石(5),掌佐丞相舉不法。
(1)相國、丞相:官名。
是百官之長。
在戰國與秦時,原名相邦,漢初因避高帝諱,故改為相國。
(2)秦官:本表所雲秦官,包括秦統一六國之前的官制,它皆類此。
(3)左右:謂左、右二相。
(4)長史:《漢舊儀》雲,“漢初置相國史,秩五百石,後置并為丞相史”,與本表異。
(5)司直:《漢舊儀》雲,“丞相府司直一人,秩二千石,帝初置曰司直官,今省”,與表異。
太尉,秦官,金印紫授,掌武事。
武帝建元二年省。
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馬,以冠将軍之号,宣帝地節三年置大司馬,不冠将軍,亦元印绶官屬。
成帝綏和元年初賜在司馬金印紫绶,置官屬,祿比丞相,去将軍。
哀帝建平二年複去大司馬印绶、官屬,冠将軍如故。
元壽二年複賜大司馬印绶,置官屬,去将軍,位在司徒上。
有長史,秩千石。
(1)冠:加在上面。
禦史大夫,秦官(1),位上卿,銀印青绶,掌副丞相。
有兩丞,秩千石。
一曰中丞,在殿中蘭台,掌圖籍秘書,外督部刺史,内領侍禦史員十五人(2),受公卿奏事,舉劾按章。
成帝绶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祿比丞相,置長史如中丞,官職如故。
哀帝建平二年複為禦史大夫,元壽二年複為大司空,禦史中丞更名禦史長史。
侍史有繡衣直指(3),出讨一奸一猾,治大獄,武帝所制,不常置。
(1)禦史大夫:官名。
僅次于丞相的最高長官,主要職務是監察、執法。
臣瓒曰:《茂陵書》禦史大夫秩中二千石。
”侍禦史:或稱繡衣直指、繡衣禦史。
簡稱禦史。
《漢舊儀》雲,“侍禦史秩六百石,員五十人。
”(3)繡衣直指:漢武帝時,朝廷特派往地方的使者,衣繡衣,持斧杖節,執行特殊使命,故名。
太傅,古官,高後元年初置,金印紫绶。
後省,八年複置。
哀帝元壽二年複置。
位在三公上(1)。
(1)三公:指丞相、太尉、禦史大夫。
周壽昌曰:“表不言置官屬。
《孔光傳》,‘光為帝太傅,歸老于第,官屬案職如故。
’此置官屬之證。
” 太師、太保,皆古官,平帝元始元年皆初置,金印紫绶。
太師位在太傅上(1),太保次太傅。
(1)太師位在太傅上:即太師位高于太傅。
《孔光傳》,孔光由太傅遷太師。
可證太師位尊于太傅。
前後左右将軍(1),皆周末官,秦因之,位上卿,金印紫绶。
漢不常置。
或有前後,或有左右,皆掌兵及四夷。
有長史,秩千石。
(1)将軍:武官名。
将軍的屬官吏,有諸校尉、都尉、司馬、軍正、軍監,等等。
奉常,秦官,掌宗廟禮儀,有丞。
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1)。
屬官有太樂、太祝、太宰、太史、太蔔、太醫六令丞(2),又均官、都水兩長丞(3),又諸廟寝園食官令長丞(4),有雍太宰、太祝令丞(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