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惠帝紀 第二
關燈
小
中
大
(漢惠帝劉盈)
【原文】
孝惠皇帝,高祖太子也,母曰呂皇後。
帝年五歲,高祖初為漢王。
二年,立為太子。
十二年四月,高祖崩。
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後曰皇太後。
賜民爵一級。
中郎、郎中滿六歲爵三級,四歲二級。
外郎滿六歲二級。
中郎不滿一歲一級。
外郎不滿二歲賜錢萬。
宦官尚食比郎中,谒者、執-、執戟、武士、驺比外郎。
太子禦骖乘賜爵五大夫,舍人滿五歲二級。
賜給喪事者,二千石錢二萬,六百石以上萬,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
視作斥上者,将軍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
減田租,複十五稅一。
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當盜械者,皆頌系;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孫、耳孫有罪當刑及當為城旦舂者,皆耐為鬼薪、白粲;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滿十歲有罪當刑者,皆完之。
又曰:“吏所以治民也,能盡其治則民賴之,故重其祿,所以為民也。
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與同一居,及故吏嘗佩将軍、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給軍賦,他無有所與。
” 令郡諸侯王立高廟。
元年冬十二月,趙隐王如意薨。
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
賜民爵,戶一級。
春正月,城長安。
二年冬十月,齊悼惠王來朝,獻城陽郡以益魯元公主邑,尊公主為太後。
春正月癸酉,有兩龍見蘭陵家人井中,乙亥夕而不見。
隴西地震。
夏旱-陽侯仲薨。
秋七月辛未,相國何薨。
三年春,發長安六百裡内男一女十四萬六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
以宗室女為公主,嫁匈奴單于。
夏五月,立閩越君搖為東海王。
六月,發諸侯王、列侯徒隸二萬人城長安。
秋七月,都廄災。
南越王趙佗稱臣奉貢。
四年冬十月壬寅,立皇後張氏。
春正月,舉民孝弟、力田者複其身。
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
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挾書律。
長樂宮鴻台災。
宜陽雨血。
秋七月乙亥,未央宮淩室災;丙子,織室災。
五年冬十月,雷;桃李華,棗實。
春正月,複發長安六百裡内男一女十四萬五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
夏,大旱。
帝年五歲,高祖初為漢王。
二年,立為太子。
十二年四月,高祖崩。
五月丙寅,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後曰皇太後。
賜民爵一級。
中郎、郎中滿六歲爵三級,四歲二級。
外郎滿六歲二級。
中郎不滿一歲一級。
外郎不滿二歲賜錢萬。
宦官尚食比郎中,谒者、執-、執戟、武士、驺比外郎。
太子禦骖乘賜爵五大夫,舍人滿五歲二級。
賜給喪事者,二千石錢二萬,六百石以上萬,五百石、二百石以下至佐史五千。
視作斥上者,将軍四十金,二千石二十金,六百石以上六金,五百石以下至佐史二金。
減田租,複十五稅一。
爵五大夫、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知名者有罪當盜械者,皆頌系;上造以上及内外公孫、耳孫有罪當刑及當為城旦舂者,皆耐為鬼薪、白粲;民年七十以上若不滿十歲有罪當刑者,皆完之。
又曰:“吏所以治民也,能盡其治則民賴之,故重其祿,所以為民也。
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與同一居,及故吏嘗佩将軍、都尉印将兵,及佩二千石官印者,家唯給軍賦,他無有所與。
” 令郡諸侯王立高廟。
元年冬十二月,趙隐王如意薨。
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
賜民爵,戶一級。
春正月,城長安。
二年冬十月,齊悼惠王來朝,獻城陽郡以益魯元公主邑,尊公主為太後。
春正月癸酉,有兩龍見蘭陵家人井中,乙亥夕而不見。
隴西地震。
夏旱-陽侯仲薨。
秋七月辛未,相國何薨。
三年春,發長安六百裡内男一女十四萬六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
以宗室女為公主,嫁匈奴單于。
夏五月,立閩越君搖為東海王。
六月,發諸侯王、列侯徒隸二萬人城長安。
秋七月,都廄災。
南越王趙佗稱臣奉貢。
四年冬十月壬寅,立皇後張氏。
春正月,舉民孝弟、力田者複其身。
三月甲子,皇帝冠,赦天下。
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挾書律。
長樂宮鴻台災。
宜陽雨血。
秋七月乙亥,未央宮淩室災;丙子,織室災。
五年冬十月,雷;桃李華,棗實。
春正月,複發長安六百裡内男一女十四萬五千人城長安,三十日罷。
夏,大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