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回 孝婦伸冤于公造福 淫妪失德霍氏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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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盡避直言,幸勿記懷前事,自安退默。

    朕已知先生正直了!”勝乃随事獻替,多見聽從。

    繼複使為長沙少府,遷官太子太傅,年至九十乃終。

    上官太後記念師恩,賜錢二百萬,素服五日。

    宣帝亦特賜茔地,陪葬平陵。

    即昭帝陵,見前文。

    西漢經生,生榮死哀,惟勝稱最。

    勝本魯人,受學于族叔夏侯始昌。

    始昌嘗為昌邑王太傅,通尚書學,得勝受授,書說益明,時人稱為大小夏侯學。

    勝子孫受蔭為官,不廢先業,這也好算得詩書餘澤呢。

    歸功經術,寓意獨深。

     且說宣帝本始四年冬季,定議改元,越年元日,遂号為地節元年。

    朝政清平,國家無事,惟刑獄尚沿積習,不免煩苛。

    宣帝有志省刑,特升水衡都尉于廷國為廷尉,令他決獄持平。

    定國字曼倩,東海郯縣人。

    父于公,曾為郡曹,判案廉明,民無不服。

    郡人特為建立生祠,号為于公祠。

    會東海郡有孝婦周青,年輕守寡,奉姑惟謹。

    姑因家況素貧,全靠周青紡織為養,甚覺過意不去,且周青又無子嗣,不如勸令改嫁,免受凍餒,一連說至數次,青決意守節,誓不再醮,姑轉告鄰人道:“我媳甚孝,耐苦忍勞,但我憐她無子守寡,又為我一人在世,不肯他适,我豈可長累我媳麼?”鄰人總道她是口頭常談,不以為意,那姑竟自缢,反緻周青茕茕孑立,不勝悲苦。

    青有小泵,已經适人,平時好搬弄是非,竟向郯縣中控告寡嫂,說她一逼一死老母。

    縣官不分皂白,便将周青拘至,當堂質訊。

    青自然辯誣,偏縣官疑她抵賴,喝用嚴刑。

    青自思餘生乏味,不若與姑同盡,乃随口妄供,即由縣官谳成死罪,申詳太守。

    太守批令如議,獨于公力争道:“周青養姑十餘年,節孝著名,斷無殺姑情事,請太守駁斥縣案,毋令含冤!”太守執意不從,于公無法可施,手持案卷,向府署恸哭一場,托病辭去。

    周青竟緻枉死,冤氣沖天,三年旱荒。

    後任太守,為民祈雨,全無效驗,乃欲召問蔔筮。

    可巧于公求見,由太守召入與語,于公乃将周青冤案,從頭叙明。

    好在太守不比前任,立命宰牛,至周青墓前緻祭,親為禱告,并豎墓表。

    及祭畢回署,便覺彤雲四布,霖雨連宵。

    東海郡三年告饑,獨是年百谷豐收,民得少蘇,自是都感念于公。

    天既知孝婦之冤,何不降災郡守,乃獨肆虐郡民,此理令人難解。

     于公欣然歸家,正值裡門朽壞,須加修治。

    裡人醵資估工,為繕葺計,于公笑語道:“今日修築裡門,應比從前高大,可容驷馬高車。

    ”裡人問他何故?于公道:“我生平決獄,秉公無私,平反案不下十百,這也是一件一陰一德,我子孫可望興隆,所以要高大門闾呢。

    ”裡人素敬重于公,如言辦理,果然于公殁後,有子定國,出掌吏事,超列公卿。

    既任廷尉,哀矜鳏寡,罪疑從輕,與前此張湯杜周等人,寬猛迥别。

    都下有傳言雲:“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張釋之系文帝時人,見前文。

    于定國為廷尉,民自以不冤。

    ”定國雅善飲酒,雖多不亂,冬月大審,飲酒越多,判斷越明。

    又恨自己未讀經書,辄向經師受業,學習《春秋》,北面執弟子禮,因此彬彬有文,謙和儒雅。

    大将軍霍光,亦很加依重。

    至地節二年春三月,光老病侵尋,漸至危迫。

    宣帝躬自臨問,見他痰喘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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