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回 失儉德故人燭隐 慶凱旋大将承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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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為齊相,但囑他善為匡正,毋得過急。

    偃一陽一奉一陰一違,一到齊國,便要查究齊王一陰一事。

    一班兄弟朋友,聞偃榮歸故鄉,都來迎谒。

    偃應接不暇,未免增恨。

    且因從前貧賤,受他奚落,此時正好報複前嫌,索一性一一并召入,取出五百金,按人分給,正色與語道:“諸位原是我兄弟朋友,可記得從前待我情形否?我今為齊相,不勞諸位費心,諸位可取金自去,此後不必再入我門!”語雖近是,終嫌器小。

    衆人聽了,很覺愧悔,不得已取金散去。

     偃樂得清淨,遂召集王宮侍臣,鞫問齊王一奸一情。

    侍臣不敢隐諱,隻好實供。

    偃即将侍臣拘住,揚言将奏聞武帝,意欲齊王向他乞憐,好把一國大權,讓歸掌握。

    那知齊王次昌,年輕膽小,一遭恐吓,便去尋死。

    偃計不能遂,反緻惹禍,也覺悔不可追,沒奈何據實奏報。

    武帝得書,已恨偃不遵前命,一逼一死齊王,再加趙王彭祖,上書劾偃,說他私受外賂,計封諸侯子弟,惹得武帝恨上加恨,即命褫去偃官。

    下獄治罪。

    這趙王彭祖,本與偃無甚仇隙,不過因偃嘗遊趙,未嘗舉用,自恐蹈燕覆轍,所以待偃赴齊,出頭告讦。

    還有禦史大夫公孫弘,好似與偃有宿世冤仇,必欲置偃死地。

    武帝将偃拿問,未嘗加偃死罪,偏弘上前力争,謂齊王自一殺無後,國除為郡,偃本首禍,不誅偃,無以謝天下。

    武帝乃下诏誅偃,并及全家。

    偃貴幸時,門客不下千人,至是俱怕連坐,無敢過問。

    獨洨縣人孔車,替他收葬,武帝聞知,卻稱車為忠厚長者,并不加責。

    可見得待人以義,原是有益無損呢!借孔車以諷世,非真譽偃。

     嚴安徐樂,貴一寵一不能及偃,卻得安然無恙,備員全身。

    高而危,何如卑而安。

    獨公孫弘排去主父偃,遂得專承主一寵一,言聽計從,主爵都尉汲黯,為了朔方築城,弘言反複,才知他是僞君子,不願與交。

    朔方事見六十五回。

    會聞弘飾為儉約,終身布被,遂入見武帝道:“公孫弘位列三公,俸祿甚多,乃自為布被,佯示儉約,這不是挾詐欺人麼?”假布被以劾弘,失之瑣屑。

    丞相太尉禦史大夫稱為三公。

    武帝乃召弘入問,弘直答道:“誠有此事。

    現在九卿中,與臣交好,無過汲黯,黯今責臣,正中臣病。

    臣聞管仲相齊,擁有三歸,侈拟公室,齊賴以霸,及晏嬰相景公,食不重肉,妾不衣帛,齊亦稱治。

    今臣位為禦史大夫,乃身為布被,與小吏無二,怪不得黯有微議,斥臣釣名。

    且陛下若不遇黯,亦未必得聞此言。

    ”武帝聞他滿口認過,越覺得好讓不争,卻是一個賢士。

    就是黯亦無法再劾,隻好趨退。

    弘與董仲舒并學春秋,惟所學不如仲舒。

    仲舒失職家居,武帝卻還念及,時常提起。

    弘偶有所聞,未免加忌,且又探得仲舒言論,常斥自己阿谀取容,因此越加懷恨,暗暗排擠。

    武帝未能洞悉,總道弘是個端人,始終信任。

    到了元朔五年,竟将丞相薛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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