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回 争棋局吳太子亡身 肅軍營周亞夫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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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手秉國鈞,人臣中獨一無二了。
可惜結局欠佳!”亞夫道:“莫非要犯罪遭刑麼?”許負道:“這卻不至如此。
”亞夫再欲窮诘,許負道:“九年後自有分曉,毋待老婦哓哓。
”亞夫道:“這也何妨直告。
”許負道:“依相直談,恐君将餓死。
”亞夫冷笑道:“汝說我将封侯,已出意外,試想我兄承襲父爵,方受侯封,就使兄年不永,自有兄子繼任,也輪不到我身上,如何說應封侯呢?若果如汝言,既得封侯,又兼将相,為何尚緻餓死?此理令人難解,還請指示明白。
”許負道:“這卻非老婦所能預曉,老婦不過依相論相,方敢直言。
”說至此,即用手指亞夫口旁道:“這兩處有直紋入口,法應餓死。
”許負所言相法,不知從何處學來?亞夫又驚又疑,幾至呆若木雞,許負揖别自去。
說也奇怪,到了三年以後,亞夫兄勝之,坐殺人罪,竟緻奪封。
文帝因周勃有功,另選勃子繼襲,左右皆推許亞夫,得封條侯。
至細柳成名,進任中尉,就職郎中,差不多要入預政權了。
約莫過了年餘,文帝忽然得病,醫藥罔效,竟至彌留。
太子啟入侍榻前,文帝顧語後事,且諄囑太子道:“周亞夫緩急可恃,将來如有變亂,盡可使他掌兵,不必多疑。
”卻是知人。
太子啟涕泣受教。
時為季夏六月,文帝壽數已終,瞑目歸天,享年四十六歲。
總計文帝在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禦,毫無增益,始終一愛一民如子,視有不便,當即取銷。
嘗欲作一露台,估工費須百金,便慨然道:“百金乃中人十家産業,我奉先帝宮室,尚恐不能享受,奈何還好築台呢?”遂将露台罷議,平時衣服,無非弋绨。
弋黑色,绨厚缯。
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帳無文繡,所築霸陵,統用瓦器,凡金銀銅錫等物,概屏勿用,每遇水旱偏災,發粟蠲租,唯恐不逮,因此海内安甯,家給人足,百姓安居樂業,不緻犯法。
每歲斷獄,最多不過數百件,有刑措風。
史稱文帝為守成令主,不亞周時成康。
惟遺诏令天下短喪,未免令人遺議,說他不循古禮,此外卻沒有甚麼指摘了。
小子有詩贊道: 博得清時令主名,廿年歌頌遍蒼生, 從知王道為仁恕,但解安民便太平。
文帝既崩,太子啟當然嗣位。
欲知嗣位後事,容至下回說明。
文帝即位改元,便立皇子啟為太子,彼時太子尚幼,無甚表見,至文帝二次改元,太子年已逾冠矣。
吳太子入朝,與飲可也,與博則不可。
況為區區争道之舉,即舉博局擲殺之,雖未始非吳太子之自取,然其一陰一鸷少恩,已可概見。
即如鄧通一吮一癰一事,引為深恨,通固不近人情,太子亦未免量狹。
較諸乃父之寬仁,相去遠矣。
周亞夫駐軍細柳,立法森嚴,天子且不能遽入,遑問他人。
将才如此,原可大用,然非文帝有知人之明,幾何不至鍛煉成獄,誣以大逆乎?司馬穰苴受知于齊景,孫武子受知于吳阖廬,周亞夫受知于漢文帝,有良将必賴明君,此良臣之所以擇主而事也。
可惜結局欠佳!”亞夫道:“莫非要犯罪遭刑麼?”許負道:“這卻不至如此。
”亞夫再欲窮诘,許負道:“九年後自有分曉,毋待老婦哓哓。
”亞夫道:“這也何妨直告。
”許負道:“依相直談,恐君将餓死。
”亞夫冷笑道:“汝說我将封侯,已出意外,試想我兄承襲父爵,方受侯封,就使兄年不永,自有兄子繼任,也輪不到我身上,如何說應封侯呢?若果如汝言,既得封侯,又兼将相,為何尚緻餓死?此理令人難解,還請指示明白。
”許負道:“這卻非老婦所能預曉,老婦不過依相論相,方敢直言。
”說至此,即用手指亞夫口旁道:“這兩處有直紋入口,法應餓死。
”許負所言相法,不知從何處學來?亞夫又驚又疑,幾至呆若木雞,許負揖别自去。
說也奇怪,到了三年以後,亞夫兄勝之,坐殺人罪,竟緻奪封。
文帝因周勃有功,另選勃子繼襲,左右皆推許亞夫,得封條侯。
至細柳成名,進任中尉,就職郎中,差不多要入預政權了。
約莫過了年餘,文帝忽然得病,醫藥罔效,竟至彌留。
太子啟入侍榻前,文帝顧語後事,且諄囑太子道:“周亞夫緩急可恃,将來如有變亂,盡可使他掌兵,不必多疑。
”卻是知人。
太子啟涕泣受教。
時為季夏六月,文帝壽數已終,瞑目歸天,享年四十六歲。
總計文帝在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禦,毫無增益,始終一愛一民如子,視有不便,當即取銷。
嘗欲作一露台,估工費須百金,便慨然道:“百金乃中人十家産業,我奉先帝宮室,尚恐不能享受,奈何還好築台呢?”遂将露台罷議,平時衣服,無非弋绨。
弋黑色,绨厚缯。
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帳無文繡,所築霸陵,統用瓦器,凡金銀銅錫等物,概屏勿用,每遇水旱偏災,發粟蠲租,唯恐不逮,因此海内安甯,家給人足,百姓安居樂業,不緻犯法。
每歲斷獄,最多不過數百件,有刑措風。
史稱文帝為守成令主,不亞周時成康。
惟遺诏令天下短喪,未免令人遺議,說他不循古禮,此外卻沒有甚麼指摘了。
小子有詩贊道: 博得清時令主名,廿年歌頌遍蒼生, 從知王道為仁恕,但解安民便太平。
文帝既崩,太子啟當然嗣位。
欲知嗣位後事,容至下回說明。
文帝即位改元,便立皇子啟為太子,彼時太子尚幼,無甚表見,至文帝二次改元,太子年已逾冠矣。
吳太子入朝,與飲可也,與博則不可。
況為區區争道之舉,即舉博局擲殺之,雖未始非吳太子之自取,然其一陰一鸷少恩,已可概見。
即如鄧通一吮一癰一事,引為深恨,通固不近人情,太子亦未免量狹。
較諸乃父之寬仁,相去遠矣。
周亞夫駐軍細柳,立法森嚴,天子且不能遽入,遑問他人。
将才如此,原可大用,然非文帝有知人之明,幾何不至鍛煉成獄,誣以大逆乎?司馬穰苴受知于齊景,孫武子受知于吳阖廬,周亞夫受知于漢文帝,有良将必賴明君,此良臣之所以擇主而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