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 戕縣令劉邦發迹 殺郡守項梁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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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劍,搶前一步,向通砍去,首随劍落,一屍一身倒地。

    殷通的魂靈兒恐尚莫名其妙。

     梁俯檢一屍一身,取得印绶,懸諸腰間。

    複将通首級拾起,提在手中,與項籍一同出來。

    行未數步,就有許多武夫,各持兵器,把他攔住。

    籍有萬夫不當的勇力,看那來人不過數百,全不放在心裡,一聲叱咤,舉劍四揮,劍光閃處,便有好幾個頭顱,随劍落地。

    衆武夫不敢近籍,一步步的倒退下去。

    籍索一性一大展武藝,仗着一一柄一寶劍,向前奮擊,複殺死了數十人,吓得餘衆四散奔逃,不留一人。

    府中文吏,越覺心慌,統在别室中躲着,不敢出頭。

    還是項梁自去找尋,叫他無恐,盡至外衙議事。

    于是陸續趨出,戰兢兢的到了梁前。

    梁婉言曉谕,無非說是秦朝暴虐,郡守貪橫,所以用計除一奸一,改圖大事。

    衆人統皆驚惶,怎敢說一個不字,隻好随聲應諾,暫保目前。

    梁又召集城中父老,申說大意,父老等不敢反抗,同聲應命。

     全城已定,派吏任事。

    梁自為将軍,兼會稽郡守,籍為偏将,遍貼文告,招募兵勇。

    當有丁壯逐日報名,編入軍籍,複訪求當地豪士,使為校尉,或為候司馬。

    有一人不得充選,竟效那一毛一遂故事,侈然自薦。

    項梁道:“我非不欲用君,隻因前日某處喪事,使君幫辦,君尚未能勝任,今欲舉大事,關系甚巨,豈可輕易用人!君不如在家安身,尚可無患。

    ”這一席話,說得那人垂頭喪氣,懷慚自去。

    衆益稱項梁知人,相偕畏服。

    梁即使籍往徇下縣。

    籍引兵數百,出去招安,到處都怕他英名,無人與抗,或且投效馬前,願随麾下,籍并收納,計得士卒八千人,統是膂力方剛,強壯無比。

    籍年方二十有四,做了八千子弟的首領,越顯出一種威風。

    他表字叫做子羽,因嫌雙名累墜,減去一字,獨留羽字,自己呼為項羽,别人亦叫他項羽,所以古今相傳,反把項羽二字出名,小子後文叙述,也就改稱項羽了。

    小子有詩詠道: 欲成大業在開端,有勇非難有德難; 一劍敢揮賢郡守,發硎先已太兇殘。

     項氏略定江東,同時又有幾個草頭王,霸據一方。

    欲知姓名履曆,容至下回再詳。

     劉項起兵,迹似相同,而情則互異。

    沛令從蕭何言,往召劉邦,設非後來之翻悔,則亦不至自一殺其身。

    且殺令者為沛中父老,非真邦親手下刃也。

    若項梁之赴召,明明為郡守之誠意,梁正不妨依彼舉事,為君父複仇,何必計囑項籍,無端下刃乎!況仇為秦皇,無關郡守,殺之尤為無名,适以見其貪詐耳。

    觀此而劉項之仁暴,即此而分,即劉項之成敗,從此而定。

    老夫劉邦之退讓鳴恭,項梁之專橫自立,蓋第為一節之見端,猶其小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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