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誅假父納言迎母 稱皇帝立法愚民
關燈
小
中
大
王政之得據中原,想由這點好處。
遂命焦為上卿,令他随往迎母,與太後同辇還都,再為母子如初。
呂不韋既往河南,一住年餘,山東各國,多遣使問訊,勸駕請往。
莫非也要他去作一婬一亂事麼。
事為秦廷所聞,秦王政防他為變,即緻不韋書道:“君與秦究有何功,得封國河南,食十萬戶?君與秦究屬何親,得号仲父?今可率領家屬速徙蜀中,毋得逗留!”不韋得書覽畢,長歎數聲,幾乎淚下。
任君用盡千般計,到頭仍是一場空。
意欲上書申辯,轉思從前情事,統皆暧一昧,未便明言,倘若唐突出去,反緻速斃。
想了又想,将來總沒有良好結果,不如就此自盡,免得刀頭受苦。
主意已定,便取了鸩酒,勉強吞下,須臾毒發,當然畢命。
看到此處,方知刁鑽無益。
不韋妻已經先死,安葬洛一陽一北邙,僚佐等恐尚有後命,急将不韋遺骸,草草棺殓,夤夜舁往與妻合葬。
後人但知呂母冢,不知呂相墳,其實是已經合墓,乏人知曉,所以有此傳聞呢。
生時不明白,死也不明白。
惟這位莊襄王後,又苟延了七八年,與華一陽一太後相繼病亡。
秦王政總算舉哀成服,發喪引柩,與莊襄王合葬茝一陽一。
實是不必。
這也毋庸細表。
且說秦王政親攬大權,很是辣手,居然有雷厲風行的氣象。
當時山東各國,均已濅衰,秦遂乘隙出兵,陸續吞并。
秦王政十七年,使内史勝史記作騰。
滅韓,虜韓王安;十九年又遣将王翦滅趙,虜趙王遷;二十二年複命将王贲滅魏,虜魏王假;二十四年再令王翦滅楚,虜楚王負刍;二十五年更令王贲滅燕,虜燕王喜;二十六年饬贲由燕南攻齊,掩入齊都臨淄,齊王建舉國降秦,被徙至共,活活餓死,六國悉數蕩平,秦遂得統一中原,囊括海内了。
于是秦王政滿志躊躇,想幹出一番空前絕後的大事業,号令四方,遂首先下令道: 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鹹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其妥議帝号上聞。
這令一下,丞相王绾,禦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便召集博士,會議了一日一一夜。
越宿方入朝奏聞道,“古時五帝在位,地方不過千裡,外列侯服夷服等類,或朝或否,天子常不能制。
今陛下興義兵,除殘賊,平定天下,法令統一,自從上古以來,得未曾有,五帝何能及此?臣等與博士合議,統言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想即人皇。
泰皇最貴。
今當恭上尊号,奉陛下為泰皇,命為制,令為诏,自稱曰朕,伏乞陛下裁擇施行。
”秦王聽了,半晌無言,暗想泰皇雖是貴稱,究竟成為陳迹,沒甚稀奇,我既功高古人,奈何再襲舊名,衆議當然未合,應即駁去,另議為是。
嗣又轉
遂命焦為上卿,令他随往迎母,與太後同辇還都,再為母子如初。
呂不韋既往河南,一住年餘,山東各國,多遣使問訊,勸駕請往。
莫非也要他去作一婬一亂事麼。
事為秦廷所聞,秦王政防他為變,即緻不韋書道:“君與秦究有何功,得封國河南,食十萬戶?君與秦究屬何親,得号仲父?今可率領家屬速徙蜀中,毋得逗留!”不韋得書覽畢,長歎數聲,幾乎淚下。
任君用盡千般計,到頭仍是一場空。
意欲上書申辯,轉思從前情事,統皆暧一昧,未便明言,倘若唐突出去,反緻速斃。
想了又想,将來總沒有良好結果,不如就此自盡,免得刀頭受苦。
主意已定,便取了鸩酒,勉強吞下,須臾毒發,當然畢命。
看到此處,方知刁鑽無益。
不韋妻已經先死,安葬洛一陽一北邙,僚佐等恐尚有後命,急将不韋遺骸,草草棺殓,夤夜舁往與妻合葬。
後人但知呂母冢,不知呂相墳,其實是已經合墓,乏人知曉,所以有此傳聞呢。
生時不明白,死也不明白。
惟這位莊襄王後,又苟延了七八年,與華一陽一太後相繼病亡。
秦王政總算舉哀成服,發喪引柩,與莊襄王合葬茝一陽一。
實是不必。
這也毋庸細表。
且說秦王政親攬大權,很是辣手,居然有雷厲風行的氣象。
當時山東各國,均已濅衰,秦遂乘隙出兵,陸續吞并。
秦王政十七年,使内史勝
滅韓,虜韓王安;十九年又遣将王翦滅趙,虜趙王遷;二十二年複命将王贲滅魏,虜魏王假;二十四年再令王翦滅楚,虜楚王負刍;二十五年更令王贲滅燕,虜燕王喜;二十六年饬贲由燕南攻齊,掩入齊都臨淄,齊王建舉國降秦,被徙至共,活活餓死,六國悉數蕩平,秦遂得統一中原,囊括海内了。
于是秦王政滿志躊躇,想幹出一番空前絕後的大事業,号令四方,遂首先下令道: 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鹹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号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其妥議帝号上聞。
這令一下,丞相王绾,禦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便召集博士,會議了一日一一夜。
越宿方入朝奏聞道,“古時五帝在位,地方不過千裡,外列侯服夷服等類,或朝或否,天子常不能制。
今陛下興義兵,除殘賊,平定天下,法令統一,自從上古以來,得未曾有,五帝何能及此?臣等與博士合議,統言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想即人皇。
泰皇最貴。
今當恭上尊号,奉陛下為泰皇,命為制,令為诏,自稱曰朕,伏乞陛下裁擇施行。
”秦王聽了,半晌無言,暗想泰皇雖是貴稱,究竟成為陳迹,沒甚稀奇,我既功高古人,奈何再襲舊名,衆議當然未合,應即駁去,另議為是。
嗣又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