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晉演義》第十三回 迎惠帝反正除奸 殺王豹擅權拒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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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自陝以西,召公主之。
及至其末,四海強兵,不敢遽阙九鼎,所以然者,天下習于所奉故也。
今誠能遵用周法,以成都為北州伯,統河北之王侯,明公為南州伯,攝南土之官長,各因本職,出居其方,樹德于外,盡忠于内,歲終率所領而貢于朝,簡良才,命賢隽,以為天子百官,則四海長甯,萬國幸甚,明公之德,當與周召并美矣。
惟明公實圖利之! 這箋上後,王豹待了十餘日,并無答語,因再上一箋雲: 豹上箋以來,十有二日,而盛德高遠,未垂采察,不賜一字之令,不敕可否之宜,豹竊疑之!伏思明公挾大功,抱大名,懷大德,執大權:此四大者,域中所不能容,賢聖所以戰戰兢兢,日昃不暇食,雖休勿休者也。
昔周公以武王為兄,成王為君,伐纣有功,以親輔政,執德弘深,聖思博遠,至忠至仁,至孝至敬,而攝政之日,四國流言,離主出奔,居東三年,賴風雨之變,成王感悟,若不遭皇天之應,神人之察,恐公旦之禍,未知所限也。
至于執政,猶與召公分陝為伯,今明公自視功德,孰如周公旦?元康以來,宰相之患,危機竊發,不及營思,密禍潛起,辄在呼吸,豈複宴然得全生計?前鑒不遠,公所親見也。
君子不有遠慮,必有近憂,憂至乃悟,悔無所及。
今若從豹此策,皆遺王侯之國,北與成都分河為伯,成都在邺,明公都宛,寬方千裡,以與圻内侯伯子男,小大相率,結好要盟,同獎王家,貢禦之法,一如周典。
若合尊旨,可先與成都共議,雖以小才,願備行人。
百裡奚秦楚之商人也,一開其說,兩國以甯。
況豹雖陋,猶大州之綱紀,與明公起事險難之主簿也,身雖輕而言未必否,倚裝以待,伫聽明命!冏連接二箋,方有明令批答道:“得前後白事,具見悃誠,當深思後行。
”掾屬孫惠,亦上箋谏冏,略言:“大名不可久荷,大功不可久任,大權不可久執,大威不可久居,宜思功成身退之義,崇親推近,委重長沙成都二王,長揖歸藩,方足保全身名”等語。
冏不能用,惠辭疾竟去。
卻是見機。
冏問記室曹摅道:“或勸我委權還國,汝以為何如?”摅答道:“大王能居高思危,褰裳早去,原為上計。
”冏始終不決。
适長沙王過訪冏第,見案上列着書牍,便順手展閱,看到王豹二箋,不由的發怒道:“小子敢離間骨肉,何不拖他至銅駝下,打殺了事?”冏聽着此言,也不禁憤急起來,再經添入數語,好似火上加油,愈不可遏,便奏請誅豹,略雲: 臣忿一奸一兇肆逆,皇祚颠墜,與成都長沙新野三王,共興義兵,安複社稷,唯欲戮力皇家,與懿親宗室,腹心從事。
不意主簿王豹,妄造異言,謂臣忝備宰相,必構危害,慮在旦夕,欲臣與成都分陝為伯,盡出蕃王,上誣聖朝鑒禦之威,下啟骨肉乖離之漸,讪上謗下,讒内間外,構惡導一奸一,莫此為甚。
昔孔丘匡魯,乃誅少正,子産相鄭,先戮鄧析,誠以交亂名實,若趙高詭怪之類也。
豹為臣不忠不順不義,應敕赴都街,正國法以明邪正,謹此奏聞! 奏入,便奉诏依議,當下将豹推出東市,用鞭撻死。
豹将死時,顧監刑官道:“可将我頭懸大司馬門,使得見外兵攻齊哩。
”小子有詩歎道: 逆耳忠言反受誅,臣心原可告無辜。
臨刑尚訂懸頭約,猶是當年伍大夫。
豹既冤死,同僚多恐遭禍,随即告退。
容至下回報明。
齊冏為名父之子,倡義勤王,足為功首。
成都次之,長沙又次之,河間又次之。
惠帝複辟,倫秀就戮,叙功論賞,固無出齊王右者。
為齊王計,能與諸王同心戮力,夾輔惠帝,則如周公之弼成王,諸葛孔明之相劉禅,誰曰不宜?否則急流勇退,委政而去,亦不失為明哲士。
乃逞心縱一欲,居安忘危,有良言而不見納,有嘉谟而不肯從,甚至冤戮王豹,杜塞衆口,孔聖謂言莫予違,必緻喪邦,況冏為人臣乎?本回于鄭方孫惠諸谏牍,俱皆從略,而獨錄豹二箋,并及冏奏,所以表豹之忠義,且嫉冏之暴盩雲。
及至其末,四海強兵,不敢遽阙九鼎,所以然者,天下習于所奉故也。
今誠能遵用周法,以成都為北州伯,統河北之王侯,明公為南州伯,攝南土之官長,各因本職,出居其方,樹德于外,盡忠于内,歲終率所領而貢于朝,簡良才,命賢隽,以為天子百官,則四海長甯,萬國幸甚,明公之德,當與周召并美矣。
惟明公實圖利之! 這箋上後,王豹待了十餘日,并無答語,因再上一箋雲: 豹上箋以來,十有二日,而盛德高遠,未垂采察,不賜一字之令,不敕可否之宜,豹竊疑之!伏思明公挾大功,抱大名,懷大德,執大權:此四大者,域中所不能容,賢聖所以戰戰兢兢,日昃不暇食,雖休勿休者也。
昔周公以武王為兄,成王為君,伐纣有功,以親輔政,執德弘深,聖思博遠,至忠至仁,至孝至敬,而攝政之日,四國流言,離主出奔,居東三年,賴風雨之變,成王感悟,若不遭皇天之應,神人之察,恐公旦之禍,未知所限也。
至于執政,猶與召公分陝為伯,今明公自視功德,孰如周公旦?元康以來,宰相之患,危機竊發,不及營思,密禍潛起,辄在呼吸,豈複宴然得全生計?前鑒不遠,公所親見也。
君子不有遠慮,必有近憂,憂至乃悟,悔無所及。
今若從豹此策,皆遺王侯之國,北與成都分河為伯,成都在邺,明公都宛,寬方千裡,以與圻内侯伯子男,小大相率,結好要盟,同獎王家,貢禦之法,一如周典。
若合尊旨,可先與成都共議,雖以小才,願備行人。
百裡奚秦楚之商人也,一開其說,兩國以甯。
況豹雖陋,猶大州之綱紀,與明公起事險難之主簿也,身雖輕而言未必否,倚裝以待,伫聽明命!冏連接二箋,方有明令批答道:“得前後白事,具見悃誠,當深思後行。
”掾屬孫惠,亦上箋谏冏,略言:“大名不可久荷,大功不可久任,大權不可久執,大威不可久居,宜思功成身退之義,崇親推近,委重長沙成都二王,長揖歸藩,方足保全身名”等語。
冏不能用,惠辭疾竟去。
卻是見機。
冏問記室曹摅道:“或勸我委權還國,汝以為何如?”摅答道:“大王能居高思危,褰裳早去,原為上計。
”冏始終不決。
适長沙王過訪冏第,見案上列着書牍,便順手展閱,看到王豹二箋,不由的發怒道:“小子敢離間骨肉,何不拖他至銅駝下,打殺了事?”冏聽着此言,也不禁憤急起來,再經添入數語,好似火上加油,愈不可遏,便奏請誅豹,略雲: 臣忿一奸一兇肆逆,皇祚颠墜,與成都長沙新野三王,共興義兵,安複社稷,唯欲戮力皇家,與懿親宗室,腹心從事。
不意主簿王豹,妄造異言,謂臣忝備宰相,必構危害,慮在旦夕,欲臣與成都分陝為伯,盡出蕃王,上誣聖朝鑒禦之威,下啟骨肉乖離之漸,讪上謗下,讒内間外,構惡導一奸一,莫此為甚。
昔孔丘匡魯,乃誅少正,子産相鄭,先戮鄧析,誠以交亂名實,若趙高詭怪之類也。
豹為臣不忠不順不義,應敕赴都街,正國法以明邪正,謹此奏聞! 奏入,便奉诏依議,當下将豹推出東市,用鞭撻死。
豹将死時,顧監刑官道:“可将我頭懸大司馬門,使得見外兵攻齊哩。
”小子有詩歎道: 逆耳忠言反受誅,臣心原可告無辜。
臨刑尚訂懸頭約,猶是當年伍大夫。
豹既冤死,同僚多恐遭禍,随即告退。
容至下回報明。
齊冏為名父之子,倡義勤王,足為功首。
成都次之,長沙又次之,河間又次之。
惠帝複辟,倫秀就戮,叙功論賞,固無出齊王右者。
為齊王計,能與諸王同心戮力,夾輔惠帝,則如周公之弼成王,諸葛孔明之相劉禅,誰曰不宜?否則急流勇退,委政而去,亦不失為明哲士。
乃逞心縱一欲,居安忘危,有良言而不見納,有嘉谟而不肯從,甚至冤戮王豹,杜塞衆口,孔聖謂言莫予違,必緻喪邦,況冏為人臣乎?本回于鄭方孫惠諸谏牍,俱皆從略,而獨錄豹二箋,并及冏奏,所以表豹之忠義,且嫉冏之暴盩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