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回 楊光遠貪利噬人 王延羲乘亂竊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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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假托神語,謂二叔将生内變。

    閩主昶不察虛實,即令興率壯士夜殺二叔,及他五子。

    判六軍諸衛事建王繼嚴,即昶弟,見二十七回。

    頗得士心,昶又信林興言,罷他兵柄,令改名繼裕,别命季弟繼镕掌判六軍,革去諸衛字樣。

    既而興謀發覺,尚不加誅,隻流戍泉州。

    方士等又上言紫微宮中,恐有災祲,乃徙居長春宮。

    兩宮俱見二十六七回。

    淫酗如故。

    有時且召入諸王,強令飲酒,伺他過失。

    從弟繼隆,因醉失禮,即命處斬,又屢因醉後動怒,誅戮宗室。

     左仆射平章事延羲,系昶叔父,佯狂避禍,由昶賞給道士服,放置武夷山中。

    嗣複召還,幽锢私第。

    國用不足,專務苛征,甚至果蓏雞豚,無不有賦。

    因此天怒人怨,衆叛親離。

     先是昶父在日,曾襲開國遺制,設二衛軍,号為控宸、控鶴二都,昶獨另募壯士二千人為腹心,号為宸衛都,祿賜比二都較厚。

    或言二都怨望,恐将為亂。

    昶因欲将他遣出,分隸漳、泉二州,二都相率驚惶。

    控宸軍使朱文進,控鶴軍使連重遇,又屢為昶所侮弄,陰懷不平。

    會北宮大火,求賊不得,昶令重遇率内外營兵,掃除灰燼,限日告成。

    又疑重遇與謀縱火,意欲加誅。

    内學士陳郯,私告重遇,重遇因夜入值,竟号召二都衛兵,焚毀長春宮,攻逼閩王。

    且使人就延羲私第,迫出延羲,令從瓦礫中直入,奉為主帥,共呼萬歲。

     複召外營兵共逐閩主。

     閩主昶倉皇出走,引着皇後李春燕,及妃妾諸王,奔至宸衛都營中,宸衛都慌忙拒戰。

    怎奈火勢燎原,不可向迩,那控宸、控鶴二都,又乘勢殺來,令人無從攔阻。

    彼此亂殺多時,宸衛都一半傷亡,剩得殘兵千餘人,奉閩主昶等逃出北關。

    行至梧桐嶺,衆稍潰散。

    忽聞後面喊聲大震,延羲兄子繼業,統兵追來。

    昶素來善射,引弓射斃多人。

    俄而追兵雲集,射不勝射,昶投弓語繼業道:“卿為人臣,臣節何在?”繼業道:“君無君德,臣怎得有臣節?況新君系是叔父,舊君乃是兄弟,孰親孰疏,不問可知!”可作昏君棒喝。

    昶無詞可答,即由繼業麾動兵士,擁與俱還。

    行至陁莊,用酒灌昶,令他醉卧,用帛搤死。

    皇後李春燕,及昶諸子,并昶弟繼恭,一并被殺,藁葬蓮花山側。

    後來冢上生樹,樹生異花,似鴛鴦交頸狀,時人号為鴛鴦樹。

    可謂一雙同命鳥。

     繼業返報延羲,延羲遂自稱閩王,易名為曦,改元永隆。

    訃聞鄰國,反說是宸衛都所弑,假意改葬故主,谥昶為康宗,一面向晉稱藩,遣商人間道上表。

    晉乃遣使至閩,授曦為檢校太師中書令,福州威武軍節度使,兼封閩國王。

    曦雖受晉命,一切措施,仍如帝制。

    天師陳守元等,已為重遇所殺,更命泉州刺史,誅死林興,用太子太傅緻仕李真為司空,兼同平章事,閩中粗安。

     曦因宮阙俱焚,另造新宮居住,冊李真女為皇後。

    曦性嗜酒,後性亦嗜酒,一雙夫婦,統視杯中物為性命。

    閩主累世嗜飲,應改稱為酒國。

    所以終日痛飲,不醉不休。

    一日在九龍殿宴集群臣,從子繼柔在側,向不能飲,偏曦今概酌巨觥,不得少減。

    繼柔實飲不下去,伺曦旁顧,傾酒壺中,不意被曦瞧着,怒他違令,竟命推出斬首。

    群臣相顧駭愕,不知所措,勉強飲了數觥,偷看曦面,亦有醉容,便陸續逃席,退出殿外。

    隻翰林學士周維嶽,尚在席中。

    曦醉眼模糊,顧左右道:“下面坐着,系是何人?”左右答是維嶽,曦微笑道:“維嶽身子矮小,為何獨能容酒?”左右道:“酒有别腸,不在長大。

    ”曦作色道:“酒果有别腸麼?可捽他下殿,剖腹驗腸。

    ”此語說出,吓得維嶽魂不附身,面無人色。

    幸虧左右代為解免,向曦禀白道:“陛下如殺維嶽,何人侍陛下終飲?”曦乃免殺維嶽,叱令退去。

    維嶽忙磕頭謝恩,急趨而出,三腳兩步的逃回私第。

     泉州刺史餘廷英,嘗矯曦命,掠取良家女,曦聞報大怒,即欲加誅。

    廷英即進買宴錢十萬缗,曦尚是嫌少,便道:“皇後土貢,奈何沒有!”廷英乃複獻皇後錢十萬,因得赦罪。

     曦嘗嫁女,全朝士盡獻賀禮,否則加笞。

    禦史劉贊,坐不糾舉,亦将笞責。

    谏議大夫鄭元弼,入朝面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