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回 搗金陵數路并舉 俘孫皓二将争功

關燈
語,欺人乎?欺己乎?武帝以浚為首功,拟下诏褒賞,忽接到王渾表文,内稱浚違诏擅命,不受自己節度,應照例論罪。

    武帝未以為然,舉表出示群臣。

    群臣多趨炎附勢,不直王浚,請用檻車征浚入朝。

    武帝不納,但下書責浚,說他“不從渾命,有違诏旨,功雖可嘉,道終未盡”等語。

    看官!你想這平吳一役,全虧王浚順流直下,得入吳都,偏王渾出來作梗,竟要把王浚加罪,可見天下事不論公理,但尚私争。

    武帝還算英明,究未免私徇衆議,所以古今來功臣志士,終落得事後牢騷,無窮感慨呢。

    一聲何滿子,雙淚落君前。

    原來王渾聞浚入吳都,方率兵渡江,自思功落人後,很是愧忿,意欲率兵攻浚。

    浚部下參軍何攀,料渾必來争功,因勸浚送皓與渾。

    渾得皓後,雖勒兵罷攻,意終未惬,乃表浚罪狀,浚既奉到朝廷責言,因上書自訟,略雲: 臣前受诏書,謂:“軍人乘勝,猛氣益壯,便當順流長骛,直造秣陵。

    ”奉命以後,即便東下。

    途次複被诏書謂:“太尉賈充,總統諸方,自鎮東大将軍(亻由)及渾浚彬等,皆受充節度。

    ”無令臣别受渾節度之文。

    及臣至三山,見渾軍在北岸,遺書與臣,但雲暫來過議,亦不語“臣當受節度”之意。

    臣水軍風發,乘勢造賊,行有次第,不便于長流之中,回船過渾,令首尾斷絕。

    既而僞主孫皓,遣使歸命,臣即報渾書,并錄皓降箋,具以示渾,使速會師石頭。

    臣軍以日中至秣陵,暮乃得渾所下當受節度之符,欲令臣還圍石頭,備皓越逸。

    臣以為皓已出降,無待空圍,故馳入吳都,封庫待命。

    今诏旨謂臣忽棄明制,專擅自由,伏讀以下,不勝戰栗。

    臣受國恩,任重事大,常恐托付不效,辜負聖明,用敢投身死地,轉戰萬裡,憑賴威靈,幸而能濟。

    臣以十五日至秣陵,而诏書于十二日發洛陽,其間懸闊,不相赴接,則臣之罪責,宜蒙察恕。

    假令孫皓猶有螳螂舉斧之勢,而臣輕軍單入,有所虧喪,罪之可也。

    臣所統八萬餘人,乘勝席卷,皓以衆叛親離,無複羽翼,匹夫獨立,不能庇其妻子,雀鼠貪生,苟乞一活耳。

    而江北諸軍,不知其虛實,不早縛取,自為小誤。

    臣至便得,更見怨恚,并雲守賊百日,而令他人得之,言語噂沓,不可聽聞。

    案春秋之義,大夫出疆,有利專之,臣雖愚蠢,以為事君之道,唯當竭力盡忠,奮不顧身,苟利社稷,死生以之。

    若其顧護嫌疑,以避咎責,此是人臣不忠之利,實非明主社稷之福也。

    夫佞邪害國,自古已然,故無極破楚,宰嚭滅吳,及至石顯傾亂漢朝,皆載在典籍,為世所戒。

    昔樂毅伐齊,下城七十,而卒被讒間,脫身出奔。

    樂羊戰國時魏人。

    既返,謗書盈箧,況臣疏頑,安能免讒慝之口?所望全其首領者,實賴陛下聖哲欽明,使浸潤之谮,不得行焉。

    然臣孤根獨立,久棄遐外,交遊斷絕,而結恨強宗,取怨豪族,以累卵之身,處雷霆之沖,繭栗之質,當豺狼之路,易見吞噬,難抗唇齒。

    夫犯上幹主,罪猶可救。

    乖忤貴臣,禍常不測。

    故朱雲折檻,嬰逆鱗之怒,望之周堪,違忤石顯,雖阖朝嗟歎,而死不旋踵,俱見漢史。

    此臣之所大怖也。

    今王渾表奏陷臣,其支黨姻族,又皆根據磐牙,并處世位,聞遣人在洛中,專共交構,盜言孔甘,疑惑親聽。

    臣無曾參之賢,而罹三至之謗,敢不悚栗。

    本年平吳,誠為大慶,于臣之身,獨受咎累,惡直醜正,實繁有徒。

    欲
0.184889s